外国人入境请确认函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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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入境《邀请确认函》办理须知
根据有关规定,外国人入境中国需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或者被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包括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签证处)申请办理入境签证。被邀请的外国人向上述单位申办签证时,应按签证材料要求确认是否需持有我国国内被授权单位出具的《邀请确认函》,《邀请确认函》是外国人办理来华签证的辅助材料,并非签证许可。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中山市外事侨务局作为被授权单位,负责受理、审核和管理我市外国人入境《邀请确认函》的工作,免费办理《邀请确认函》。我局从无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送办外国人入境《邀请确认函》,并严禁勾联中介寻租获利,如有中介代办或提供虚假材料违规办理,将依法查处。
我市各邀请单位如需邀请外国人来华进行短期访问、商务洽谈、会议、展览、培训、学习等活动,并根据我驻外使领馆的签证材料要求确有需要提交《邀请确认函》的,才需向我局申请办理。请各邀请单位专办员务必至少提前30天提交申请资料,急件不予受理。
根据外交部的规定,对申办外国人来华M字商务访问签证《邀请确认函》的企业,特别强调企业仅能邀请与其有真实、直接业务往来的人员来华。凡无法提供实际贸易往来证明的,以及双方是首次接洽暂无贸易往来的,一律不予受理。双方为母子公司、互为子公司关系的除外,但需提供双方真实的关系证明材料。
根据“谁邀请,谁负责”的原则,各邀请单位需明确邀请外国人来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外国人来华事宜可能涉及国家外交或国家安全事务,外事部门有权对《邀请确认函》的申请作特别审查,有权拒发《邀请确认函》、更改或取消已发出的《邀请确认函》。
我市各邀请单位申办外国人入境《邀请确认函》须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专办员制度
各邀请单位须指定熟悉业务的外事专办员负责办理外国人入境《邀请确认函》,填写好“企业外事专办员备案表”一式两份,并在送办外国人入境《邀请确认函》材料时各交一份至镇区主管部门和市外事侨务局备案。各邀请单位的专办员详细真实地准备好全部材料,并由专办员送镇区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中山市外事侨务局办理。如专办员因
特殊情况无法亲自送办材料,需由他人代送的,须凭邀请单位介绍信并由专办员与我局受理人员先行沟通,否则不予受理。
二、认真执行离境销签制度
为了更好地做好外国人入境的源头管控工作,完善外国人入境《邀请确认函》的受理、审核、管理等服务流程,根据省外办的指导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参考兄弟地市的做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我市企业办理外国人入境《邀请确认函》实行离境销签制度。具体做法如下:
各邀请单位所邀请的每一批外国人在离境后一周内,须将外国人护照主页、来华签证页及入出境记录(即入出境印章,多次来华的提供首次的入出境章即可)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邀请单位公章后以邮件或快递方式报我局存档。未按要求完成离境销签的邀请单位,我局将暂不受理其《邀请确认函》申请,并采取“温馨提示—口头警告—暂停业务办理”等步骤跟踪落实好离境销签制度。
三、办理外国人入境《邀请确认函》基本程序(详见我局官网.cn主页“网上办事”专栏内的办理指引)
(一)申请
邀请单位须填写好《广东省外办<邀请确认函>申请表》,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报送镇区主管部门。镇区须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认邀请单位的合法性及其邀请的外国人来华的真实性,并在《广东省外办<邀请确认函>申请表》中“镇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一栏加具意见、签名及加盖公章,并填写经办人联系方式。镇区审核完毕后,申请材料由镇区或邀请单位的专办员上报至中山市外事侨务局。
(二)受理与审发
中山市外事侨务局负责受理申请,在审核并确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报送至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批。一般情况下,约10个工作日审发《邀请确认函》(以受理资料齐备且符合要求之日起计算,需特别审查、加权评估的除外)。
(三)转交
中山市外事侨务局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审发的《邀请确认函》后,交邀请单位转给被邀请人申请来华签证时使用。
四、《邀请确认函》的管理
各邀请单位取得《邀请确认函》后,需妥善保管并安全转交给被邀请人申请签证时使用,遗失不补,严防不法分子盗用或挪用造假《邀请确认函》。《邀请确认函》是我国国内被授权单位对企业或单位的邀请外国人来华行为真实性进行确认后出具的官方函件,是外国人办理来华签证的辅助材料,我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签证处)有权视情拒发或改发签证。
根据“谁邀请、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应谨慎为客户办理《邀请确认函》,有序管理好所邀请的境外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共同配合我局做好办理《邀请确认函》后的后续销签工作,及时提交销签资料。
我局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邀请单位所邀请外国人的出入境记录情况或在华停留的活动等情况进行抽查,请各邀请单位做好日常备查准备。
五、办理外国人入境《邀请确认函》材料要求
(一)办理F字M字访问签证《邀请确认函》材料要求
(二)办理X字学习签证确认的材料要求
六、办公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中山市外事侨务局受理外国人入境《邀请确认函》的业务由外联部承办。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三)外联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2号(外事服务中心)
电话:3
传真:3
电子邮箱:
中山市外事侨务局
2017-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