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
探析现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财务制度

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 ,而制定 的国有企业出 动的任何行为作出规范。因而 , 财务制度也将长期 资人财务制度。这个层次的制度必须具有强制执 存 在 ;2 由于我 国经 济 的多元 化 , 业差 距 仍 很 () 行 行性质。现代企业财务制度的构建 , 应当充分体现 大 , 并且 这种 差距 不可 能 在 短 时期 内消失 , 因而 国 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 ,以适应现代企业 自主发展 家需 要通 过 财务 制度 ,以所 有者 的身份 对其进 行 和经济社会体制不断创新为前提 ;总结和吸取制 有效调节,发挥一种其他经济杠杆所没有的特殊 度建设的成功实践和历史经验 ,以服务于企业经 调节作用 , 尤其是在加入 WT O后及平等国民待遇 营管理 、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和发展经济社 的压力下 ;3 国家作为所有者 , () 还需要从宏观经济 会为宗 旨。 范 围, 国有资产 的变动及收益分配进行调节 , 对 从
探析现行国有企业 出资人财务制度
陆 阳俊
[ 要 ] 国家出资人 财务 管理是指 国家以出资人 的身份对国有企业实施的财务管理 。 摘 企业财务制度应 当调整, 建立
面向 国有企业的 出资人财务制度 , 在充分研 究传统企业财务制度弊端的情况下 , 对其制定主体 、 性质和 内容进行重大调整。
要根据出资人的职 责来规范企业的财务行 为。至 由于会计 准 则的颁 发实行 , 强调 了会计 国际化 于财务制度究竟何去何从 ,根本途径是调整企业 和地位突出化 ,大会计观” “ 的呼声 日 益高涨 , “ 认为 财务制度 , 建立面向国有企业的出资人财务制度 , ‘ 会计准则 ’基本上可以包揽代替财务制度 了, 代 彻底革新企业财务制度 。 替不了的则可以由税法 、 司法等法规来规定 , 公 并
国企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国企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国企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影响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
有必要对国企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促进国企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问题分析1. 资金管理不规范国有企业拥有着丰富的资金资源,然而资金管理却并不规范。
一方面,部分国企经营者缺乏对资金运用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出现了大量闲置资金和盲目的投资行为;也存在着对外融资渠道单一,过多依赖银行贷款,导致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增加和风险加大的问题。
2. 财务信息披露不透明国有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透明的问题。
部分国企在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存在着数据造假、虚报利润等行为,导致了财务信息失真,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3. 决策机制不够科学部分国有企业在财务管理决策中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主要表现为决策程序不够规范、依靠个人意识和经验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决策失误和资源浪费的情况,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4. 成本控制不力部分国有企业在成本控制方面存在着不力的问题。
由于缺乏有效的成本控制手段和机制,造成了企业生产成本的不断增加,导致了企业经营效益的下降,降低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5. 风险管理不足部分国有企业在面对外部市场的变化时,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和策略,容易受到外部市场的冲击和波动。
一旦发生市场变化,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甚至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威胁。
以上述种种问题分析,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自身的经营和发展,也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对策探讨1.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应该建立起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权限和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监控和管理,避免闲置资金的产生,降低资金的成本。
要多渠道开发融资渠道,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降低企业的资金风险。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与资金运作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与资金运作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殊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需求。
本文将就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及资金运作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特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政策导向: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必须与国家经济政策保持一致。
财务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的财务运作策略。
2.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财产的承载者,财务部门需要采取措施保值和增值国有资产,同时要加强对国有企业财务风险的管理。
3. 合规经营:国有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合规经营。
财务管理人员要熟悉国家财务制度,确保企业财务运作合规合法。
4. 对外披露透明度:国有企业应增强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了解,有效维护企业形象。
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重点1. 预算管理:财务部门需要依据国家政策及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年度预算和资金计划,明确各部门的经费使用范围和额度。
同时,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
2. 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包括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为企业的财务运作提供有力保障。
3. 资金筹措:财务部门需要定期进行资金需求评估,并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包括债券发行、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
同时,应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稳定运作。
4. 风险管理: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要注重风险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需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识别、评估和管理财务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
三、国有企业资金运作的方式1. 资金计划:财务部门应编制年度资金计划,并根据政策导向和企业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流动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2. 投融资决策:财务部门根据企业的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投融资决策。
这包括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如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同时还需要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收益预测。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精品文档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投资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结合国有投资公司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若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经各级政府批准设立,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以国家经济政策为导向,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具有金融职能的国有独资政策性投资机构。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除本《规定》外,比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执行。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国家资本金,总额由本级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确定或调整,并由本级财政全额持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分别由以下渠道解决:(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二)其他经本级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增加的资金。
第五条公司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筹集资金,并将每年重大的筹资方案以及执行情况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三章资金运用第六条公司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资金、开展业1 / 12精品文档务。
资金的运作方式主要是参股、控股投资和委托贷款等.参股、控股投资是指公司以法定可支配的资产对其他企业或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从而拥有其相应股权的经济行为。
第七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不能直接对外贷款,必须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即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发展的需要,委托全融机构向企业或建设项目办理贷款发放及回收业务的经济活动.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的投放、项目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并按期回收贷款本息。
认真做好贷款项目条件评审和财务评估,加强对委托贷款的跟踪、监督和管理,确保贷款的安全.第八条委托贷款本金按实际发生额计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和计息期限计收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但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贷款,其中逾期(含展期后)未满1年的,公司按规定计算应收利息,并纳入当期损益;逾期满1年及超过1年仍未归还的贷款,作为呆滞贷款,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实际收到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1.法定性原则: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确
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独立性原则: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具有独立性,要求财务部门独立运作,负责编制财务报告、制订财务决策等。
3.健全性原则: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应具备完善的制度和相应的内部控
制措施,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运行。
4.真实性原则: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要求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财务活动。
5.时效性原则: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要求及时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确保
各方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的财务情况。
1.财务报告制度:国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真实、准确地
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预算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年度财务预算,
并履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审等程序,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资金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应制定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计划、资金筹措、资金使用和资金监督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和安全储存。
4.会计核算制度:国有企业应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确保各项业务的真实记录和计量。
5.成本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应建立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制度,确保成本合理、低廉,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6.税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应依法申报纳税,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
7.内部控制制度: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财务制度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财务制度一、前言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出资设立、全额投资经营的公司,是国家资产的管理者和运营者。
作为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拥有独特的公司性质和法律地位,其财务制度也是与其他企业形式不同的,具有特殊性和独特性。
本文旨在探讨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制度及相关问题。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管理特点1. 国家所有权性质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之一是全部或大部分股份由国家所有,国家是公司的唯一或绝对股东。
这意味着公司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权都由国家掌握,公司的财务管理也受到国家政府的严格监督和管理。
另外,国有企业要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定,健全、规范、透明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2. 政府政策性导向国有独资公司所在的产业往往是国家关注的重点产业,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受到国家政策的直接指导和影响。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来支持国有企业的发展,也可以通过政策规定和指导来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
因此,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管理是在政府政策性导向下进行的,必须遵循国家政策和法规,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利益。
3. 公司治理机制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通常较为严密,国家作为唯一或绝对股东,直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也都由国家派任。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都在国家的监督下进行任职,财务管理和决策都需要得到国家的批准和审批。
这种严格的公司治理机制确保了国有独资公司的稳健运行和财务安全。
4. 资产负债表的特点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中往往包括国有资产和国家投入的资金,负债项中包括国家补贴和贷款等。
在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过程中,需要做好国有资产的评估和计量,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国家资金的使用和归还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国家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5. 会计制度和报表的编制国有独资公司的会计制度和报表编制需要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司财务报表需要定期编制和公布,经国家审计机构审计,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合规合法。
大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形式

大型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形式研究【摘要】我国大型国有企业主要是由国家投资设立的,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或授权部门进行管理。
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深化,大型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也产生了重大变化,大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本文首先讨论了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基本特征及重要性,分析了我国大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加强大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大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管理体系一、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基本特征及重要性1.1 大型国有企业的职责在我国,大型国有企业主要是由我国的中央政府投资及参与控制的企业,国家会委派国家工作人员进驻企业来主持生产和经营的活动。
大型国有企业可分担一定的国有管理职能,它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大型国有企业有一般的营利目的,但不以营利为其唯一目的,其营利性的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以及增值,而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以及实施国家的相关政策,为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方面和社会利益而经营。
大型国有企业在实行国营时,所得的利润要上缴国家。
其公益性体现为大型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1.2 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重要性大型国有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现阶段国有和国有控股的企业在所有的领域中仍占据着主导的地位。
随着我国加入到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进攻中国的市场,对民营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冲击。
而大型国有企业作为我国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在石油、化工、电子、机械和冶金等重要产业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大型国有企业是出口创汇的主要力量,居于领先地位。
1.3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特性大型国有企业执行国家计划和各项经济政策,担负调节国家的社会经济的职能。
大型国有企业虽然是由国家出资的组织体,但并不同于普通的民营企业。
与其他企业一样,大型国有企业也要依法设立,但与民营企业所依据和适用的法律却有所不同。
对国有参股企业财务管控的思考

对国有参股企业财务管控的思考引言所谓国有参股企业,指的是由国家控股,且拥有一定股份的企业。
在国有参股企业中,通常由国家或其他国有单位(以下简称“国有资本出资人”)持有一定股份,并根据相应的公司治理机制以出资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国有参股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复杂而多样化,此类企业通常由国有资本与其他私人或外国投资者共同持有,这种股权结构给财务管理带来了一些独特的挑战。
客观上讲,国有参股企业的形成,对于国有投资来讲,是为了获取相应的资源,例如由于自身产业链的需求需要参与上下游企业的经营,或参与一些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对而言,股权结构较为复杂,一般情况下,这些参股企业为非单一股东架构。
从企业资产负债表角度分析,国家和社会的资产与企业法人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重叠。
而参股企业基于参股性质,除非通过一些既定的协议,需通过公司治理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进行公司管理,无法像国有独资公司这样直接行使决策权与管理权。
这就意味着,在国有参股企业中,存在着形式上有利于企业或大股东但客观上对国有股权益不利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基于以上原因,本文从财务管控角度出发,分析了当前国有参股企业中存在的财务管控问题,并就如何加强对国有参股企业的财务管控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国有参股企业及其财务管理(一)国有参股企业的形态国有参股企业是指国家投资形成的出资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为出资者,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国有参股企业在组织形态上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国有参股企业股权比例不确定,一般不超过50%的“控股”比例。
参股企业的形成既可能是国有资本出资人与其他个人或法人组织共同发起设立的企业,也可能是国有资本出资人购买其他非国有企业的股权(股份)形成的参股企业。
此外,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短期投资于二级市场的股票,一般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考虑,不作为投资企业管理[1]。
二是对企业规模没有明确的要求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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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摘要]本文分析了国家作为出资者与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宏观经济调控者对国有企业管理的区别,认为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应分为国家作为终极出资者对中间出资者的管理和中间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两个层次,并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与约束机制来实现。
本文还对规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财务监的形式和机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监事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出资者;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财务机制;财务监督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历来是我国政府经济管理工作的重点。
改革开放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行使的所有者管理职能与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宏观经济调控者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渐分离,国家对国有企业管理的容也由原来的资产管理转变为目前的资本管理。
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的变化带来了一个新的课题,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现代企业制度下国家作为出资者如何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本文试图对这一课题作些分析。
一、国家作为出资者与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宏观经济调控者对国有企业管理的区别1.对国家出资者的界定。
要研究国家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管理问题,首先应对“国家出资者”进行界定。
这里的国家出资者是指国有企业的所有者。
从理论上来说,国有企业的出资者应当是全体人民,但这种解释无助于对国有企业的管理。
要解决国有资本产权所有者的虚拟问题,需要建立一个能代表全体人民和国家行使其所有者权利和义务的实体组织。
根据我国国有企业数目众多的具体情况,这个实体组织可设想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直接归属全国人大或国务院领导的专司国有资本管理的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由它作为国有企业的终极所有者;二是在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和国有企业之间设置若干中间出资者——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在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围行使对国有企业的所有权职能。
因此,本文所探讨的国家出资者包括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和国有资本投资主体两个层次。
目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正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进行改革和探索。
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国有资产管理局并人财政部,组建了专司国有资本金管理工作的机构,各地方人民政府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专司国有资本金的管理工作,这些专司国有资本金管理的机构代表了国家出资者的最高层次。
按国有资本投资管理体制设立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等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则是本文所探讨的中间出资者。
2.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与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宏观经济调控者对国有企业的管理的区别。
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宏观经济调控者,国家管理企业的围不仅包括国有企业,而且还包括非国有企业,并主要依靠经济和法律调控手段来促进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和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其主要职责是:(1)为企业的生祥和发展创造基本条件,例如提供基础公共设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等;(2)为企业制定基本的经济活动法律规则;(3)为各种企业创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建立并完善各生产要素市场,促进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其管理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制订法律、产业政策和运用经济杠杆等。
国家作为出资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仅限于有国有资本金投入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控股企业和国有资本参股企业,无权以出资者身份参与那些没有国有资本金投入企业的经营管理。
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行使的权力围是由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决定的,在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对经营者的有效控制,切实保障国家作为出资者的权益不受侵犯,其管理手段则主要是建立健全对接受出资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为什么要加强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当前,国家如何从出资者角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已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之所以要加强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实现国家作为出资者管理目标的需要。
如前所述,国家作为出资者与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宏观经济调控者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有明显的区别,体现在管理目标上,国家作为出资者管理国有企业的目标应当是确保国有资本的保值和增值。
在这一点上,它与私人出资者对企业管理的目标应当没有区别,这一目标也正是出资者财务管理的目标。
至于国家拟通过国有企业实现的其他目标,则属于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宏观经济调控者对国有企业管理的畴,这些目标应通过立法、价格杠杆、财政补贴等手段去实现。
而要实现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管理的目标,则必须依靠和运用财务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出资者财务管理的机制,包括:(1)正确进行国有资本的投资决策,合理确定国有资本的投向,对国有资本的投入、退出、转让进行决策;(2)对国有资本的经营者审批财务预算、制订业绩评价指标及奖惩制度实施对经营者的激励;(3)审批国有资本经营者的财务决算,对国有资本收益分配事项进行财务决策;(4)对国有资本经营者的重大财务活动进行财务监督。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研究国家作为出资者如何对国有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实质上是对国有企业财务机制的改革。
而企业的财务机制又与企业制度密切相关。
在明确提出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之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先后经历了企业基金制度、利润留成和盈亏包干制度、两步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等几个阶段,它们的共同缺陷在于都是在传统国有产权构架不变的前提下让渡一部分经营权,而不是企业财产权结构的重组和产权制度的创新,即改革末深入触及企业制度的核心容——产权制度。
实践证明,这些改革要么是难以实现“两权”真正分开,企业经营自主权不能得到充分发挥,无法有效地激励起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要么是企业所有者的所有权虚置,难以形成有效地监督、约束经营者的机制,使“部人控制”现象失控,所有者权益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经过多年漫长而艰难的改革探索,直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我们才最终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钥匙。
与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所经历的曲折道路一样,国有企业财务机制的改革也一直只是在如何处理国家对企业的资金供给方式、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是集中财力还是扩大企业财权上,即在“放权让利”上绕圈子。
究其原因,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没有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机制,没有理顺企业部财务关系,没有将财务职能在企业部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之间实行科学的分工,财务管理的责权利没有具体分解、落实和明确。
比如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扩大了企业理财自主权,我们可以列举出扩大给了企业多少条财权,但是这些财权在企业部又是如何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分解到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企业财务部门的呢?不具体回答这些问题,恐怕只能说是理顺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财务关系,而不能说是真正建立健全了企业财务机制。
由此可见,企业财务机制的改革不仅是财务管理本身需要研究的问题,而且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与约束机制的题中之意。
加强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对真正实现两权分离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3.改革国有企业人事管理体制的需要。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被视为一种行政职务,要由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任免,国有股权代表的委派也极不规,许多地方是由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兼任国有股权代表,有些是由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领导离、退休后担任国有股权代表,还有的地方则是由主管部门直接任命原企业的厂长、经理担任。
这些做法实质上部是政资管理不分在国有企业人事管理体制上的体现。
在实行政资管理职能分开的前提下,对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体制应做相应的改革。
要把国有企业董事、监事、股权代表等的委派权归还给出资者。
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重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应通过行政手段,而要通过经济手段,根据经营能力和经营业绩任用、考核经营者。
因此,加强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有助于国有企业人事管理体制的改革,从而实现管人与管资产(本)的结合。
4.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督机制的需要。
近年来,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象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这种现象说明了我们的经济监督机制很不完善。
就国有企业来说,企业部监督、所有者监督、政府行政监督及社会监督等的关系末能理顺,特别是由于所有者缺位导致了所有权对经营权的监督弱化。
在明确出资人前提下,加强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有利于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和必要的监控措施,切实加强出资者对经营者的财务活动和经营行为的约束和监督,改变目前对经营者软约束的局面,并为理顺经济监督体系、完善经济监督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理论依据企业财务机制的改革与现代企业制度有着血肉相连的关系,研究国家作为出资者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离不开现代企业理论的指导。
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企业控制权的配置和行使;对董事会、经理和职工的监控以及对他们工作绩效的评价;激励机制的设计和推行[2].在现代企业制度涉及的三方面问题中,不同的控制权配置方式决定了不同的决策机制,它取决于对财产终极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权利的具体安排。
任何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的设计和运行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决策机制基础上的,没有一定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都将是空中楼阁。
目前,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许多人只是提建立健全企业的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而忽视了建立健全企业的决策机制这一前提。
我们认为,决策机制是企业制度中最基本的容,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则是为了使决策机制更为有效地发挥作用而建立的。
如果没有合理的激励机制,决策者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能力就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他们也不会作出使自己承担较大经营风险的决策,企业自然很难经营好。
但是,仅有决策机制和激励机制也是不够的,没有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由于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的原因,设计再好的决策机制和激励机制都是徒劳无益的。
由此可见,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中密不可分的三个容,缺一不可。
现代企业理论,从其所运用的方法上可分为三论:一是交易费用经济学理论;二是委托——代理理论;三是产权理论。
这三论都与现代契约理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在这三论中,交易费用经济学理论的重点限于研究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委托——代理理论则侧重于分析企业部组织结构及成员之间的代理关系,产权理论则主要研究契约不完备时产生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分配及其对效率的影响问题。
这三种理论的共同之点是都强调企业的契约性、契约的不完备性及由此导致的企业所有权问题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