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版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口腔医学院2019年7月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领域概况口腔医学是应用现代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工程学及其他自然科学技术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和防治口腔及颌面部疾病的一门独立的学科,是现代医学中的一个主要分支,在国内外都属一级学科。
本学科主要分为四类,分别为:口腔内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及口腔正畸学。
其中口腔内科学主要方向是龋病、牙髓病、牙周病和口腔粘膜病的病因和防治。
口腔修复学主要方向是牙体缺损及牙列缺损的固定义齿修复,牙列缺损的可摘局部义齿修复,牙列缺失的全口义齿修复及牙周病的修复治疗等。
口腔颌面外科学主要方向是口腔颌面部肿瘤、颌面部骨折及涎腺疾病等。
口腔正畸学主要方向为牙颌颅面生长发育、牙颌畸形的功能矫治及牙颌畸形机械矫治等。
口腔医学要依赖多个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等学科的发展。
研究方法涉及循证医学、临床流行病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力学、生物医学工程学、材料力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应用等实验技术或方法。
研究手段从宏观的组织形态学研究发展到微观的基因及分子生物学水平,各种高通量基因或蛋白质芯片技术以及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等组学技术相继在口腔医学中得到应用,为口腔医学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总之,未来的口腔医学研究既注重口腔局部与全身及社会环境等整体性因素的关系,又注重向微观及更深入的层次发展。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以各种高通量检测技术为基础的生物信息学技术、以干细胞为基础的组织工程再生技术、纳米工程技术以及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作技术等必将在口腔医学研究及发展中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培养目标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献身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口腔医学事业。
2.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等,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合格临床工作水平。
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

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一、培养目标培养既具有较强临床实践能力又具备较好的临床应用研究能力、既具有良好的学术资质又具有合格的临床实践从业资质的高层次医学适用型人才。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
2.掌握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
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
3.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
4.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二、培养对象被我校录取的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培养要求者可以延期一年。
四、课程培养与考核所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6.0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6.0学分,专业必修课9.0学分,必修课学分可以替代选修课学分。
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分,必修课70分及格,选修课60分及格。
1.公共必修课:共6.0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0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1.0学分外语(英语):3.0学分2.专业必修课:共9.0学分医学科研中的统计学方法:3.0学分医学科研方法学(专业型):2.0学分临床岗位综合素质训练(口腔):1.0学分临床通用技能训练与实践(口腔):3.0学分3.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医学信息检索:1.0学分或根据专业方向从以下课程中选择:口腔内科专业新理论和新方法:1.0学分口腔颌面外科基础与临床研究新进展:1.5学分口腔修复学新进展:1.0学分当代口腔正畸学:2.0学分(注:当代口腔正畸学为口腔正畸学专业学生必修课程,课程类别请选择“必修”)五、临床实践培养与考核按照《北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的要求在所学学科及相关学科范围内进行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的临床轮转培养。
临床轮转在学校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的附属(教学)医院研究生培养点进行。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课程学习与考核 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总学分不少于 16 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由学校统一安 排业余时间授课,学位专业课等其余课程由培训基地相关学科承担。采取笔试、 读书报告等多种考核方式。 1.公共必修课(5 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 学时,2)英语,40 学时,2 学分。 2.专业基础课(6 学分) (1)医学统计学,36 学时,1.5 学分。 (2)临床流行病学,18 学时,1 学分。 (3)循证医学与临床科研,18 学时,1 学分。 (4)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18 学时,1 学分。 (5)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 10 学时,0.5 学分。 (6)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 10 学时,0.5 学分。 (7)医学文献检索,18 学时,0.5 学分。 3.选修课(不少于 2 学分) (1)临床免疫学,36 学时,2 学分。 (2)临床药理学,36 学时,2 学分。 (3)临床病理学,36 学时,2 学分。 (4)临床肿瘤学,18 学时,1 学分。 (5)影像医学理论与应用,18 学时,1 学分。 各培训医院相关学科组织学位专业课理论教学,开设 1-2 门专业理论课,总 课时不少于 54 学时,共计 3 个学分。根据住院医师培训标准细则要求,学习口 腔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及新进展。 五、临床能力训练与考核 1.临床能力训练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 (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4〕48 号)进行,实际培训时间应不少于 33 个月。其中,在导师所在学科培训时间不
病种
例数(≥)
阻生牙
50
口腔颌面部创伤(含骨折)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住院医师)培养手册

浙江中医药大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培养手册学号:姓名:专业:方向:导师:学院:规培基地:浙江中医药大学2018年11月修订目录1.填表说明 3 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基本情况表 4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研究生学习计划 5 4.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课程成绩登记表 6 5.参加学术活动记录表7 6.文献综述完成情况考核表8 7.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申请报告9 8.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10 9.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表17 10.教学实践考评表20 11.临床实践计划表21 12.住院医师轮转考核表22 13.可选轮转科室考核表28 1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表30 15.参加教学查房记录表31 16.参加病例讨论记录表32 17.参加大讲座记录表33 18.参加小讲座记录表34 19.医院鉴定35 20.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登记表36填表说明1.本手册供攻读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使用。
2.本手册是记录研究生完成培养环节的档案材料,是评奖、毕业和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填表时,请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手册》及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认真填写,按期完成。
3.本手册由研究生本人保管。
研究生根据不同学习阶段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后,填写相应的内容,并及时请管理部门领导或导师签字。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须呈交导师、教研室(科室)负责人签名的证明材料。
未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不能毕业,不得申请学位。
4.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33个月,安排跟导师门诊每周半天。
临床实践过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要求43学分。
原则上临床轮转1个月为1学分(须出科考核合格),共33学分;每年度考核合格2学分,共6学分;结业综合理论考试合格2学分,结业临床技能考核合格2学分。
5.本手册可电脑填写后打印装订,签名处一律使用钢笔手写(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
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吉林大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6号)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吉卫联发〔2011〕53号)文件要求,深化医学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加快培养口腔医学高层次应用人才,推进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衔接,现结合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通过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严格的临床能力训练,使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既具备广泛而坚实的临床专业基础,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达到口腔临床能力训练(住院医师临床实践培训)要求从而实现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衔接。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作出贡献。
(二)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结合,口腔临床医师准入标准与专业学位授予标准相结合。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四)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
(五)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六)了解基本的临床科研方法,结合临床实践进行研究,撰写含文献综述的系列病例分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二、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一)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自愿原则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的培养实行临床能力训练与住院医师临床实践培训相结合,各学科成立导师组,实施以导师为组长的主副导师组联合培养方式,其中副导师可以是轮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也可以是优秀的高年资主治医师;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采取以导师为组长的包括轮转科室指导教师在内的临床专业学位导师指导小组负责制,导师指导与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
南京大学医学院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较广泛的社会科学知识,较宽厚的社会科学基础,较深厚的医学基础理论,较熟练的专业实践技能和解决临床医学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级口腔临床医学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口腔医学三、学习年限3年四、课程设置申请学位要求:一般为32学分,非专业本科及同等学力入学者为36学分(包括本科课程3-4门约6-8学分)。
其中A类:全校公共外语、政治理论等学位课程,7学分;B类:以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为基础的公共学位课,2门,5学分;C 类:以口腔医学临床技能培训和各二级学科为特色的专业学位课,6-8学分;D 类:各专业开设的公共选修课,14-16学分,其中跨二级或一级学科选修的硕士课程不少于4学分。
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开设的B、C、D类课程(见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为本专业跨一级学科的公共选修课程。
A、B、C类为必修课内容。
六、培养方式1.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临床技能训练为主,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入学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制定其培养计划。
2. 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主要进行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学习,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完成部分专业基础课学习和相关科室临床轮转,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通过中期考核者进入硕士论文和临床实践阶段,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不能进行毕业论文的实施和答辩,不授予硕士学位。
3. 研究生培养期间需完成不少于3个其它相关学科的轮转,具体轮转科室由导师和附属口腔医院教学管理部门确定,轮转时间共计为1年。
4.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技能训练要求:按照各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临床相关学科的轮转,参加本学科专业的临床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年。
5. 临床训练期间须填写《南京大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记录及考核手册》。
轮转结束时,由附属口腔医院和轮转学科组织考核专家对研究生进行出科考核(考核具体要求见《口腔临床能力水平考试方案》)。
河北医科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总则一、培养目标(一)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口腔医师。
(二)掌握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口腔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
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
(三)掌握口腔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口腔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
(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二、培养年限与时间安排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
(一)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第一学期进行。
(二)临床技能实践入学第一个月,进行岗前培训,并进入导师所在科室熟悉相关工作。
随后,进行总计33个月的临床轮转训练,其中包括到相关科室和导师所在科室进行临床轮转训练。
(三)结合临床工作,完成一篇具有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水平的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申请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三、学位课程设置与要求学位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四(一)课程设置1.公共必修课(共5学分)公共英语36学时2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40学时2学分自然辩证法20学时1学分2.专业基础课(共9学分)医学统计学36学时2学分临床科研方法20学时1学分医学文献检索20学时1学分医学人文关怀20学时1学分循证医学20学时1学分医学法律法规20学时1学分断面解剖学36学时2学分3.专业课(共6学分)专业课4学分专业外语2学分4.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学术讲座每次讲座以0.2分计算(二)学习要求1.学习期限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应在入学第一学期完成,专业课内容在三年内修完。
2.学分记载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可计学分。
3.学分要求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修满至少2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15学分,选修课程不得低于2学分。
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吉林大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6号)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吉卫联发〔2011〕53号)文件要求,深化医学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加快培养口腔医学高层次应用人才,推进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衔接,现结合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通过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严格的临床能力训练,使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既具备广泛而坚实的临床专业基础,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达到口腔临床能力训练(住院医师临床实践培训)要求从而实现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衔接。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作出贡献。
(二)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结合,口腔临床医师准入标准与专业学位授予标准相结合。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四)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
(五)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六)了解基本的临床科研方法,结合临床实践进行研究,撰写含文献综述的系列病例分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二、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一)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自愿原则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的培养实行临床能力训练与住院医师临床实践培训相结合,各学科成立导师组,实施以导师为组长的主副导师组联合培养方式,其中副导师可以是轮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也可以是优秀的高年资主治医师;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采取以导师为组长的包括轮转科室指导教师在内的临床专业学位导师指导小组负责制,导师指导与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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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
培养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不断完善我国口腔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推进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适应口腔医学临床工作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特制定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第一条培养目标
一、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口腔临床医师。
二、掌握口腔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所在学科的各种疾病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具备较强口腔临床实践能力,具备良好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
三、掌握从事口腔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所在学科的科研方向、发展趋势、研究前沿和临床热点,并有一定的口腔医学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
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
语交流能力。
第二条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已经获得口腔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入学考试。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并达到规定要求,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
第三条学习年限与培养原则
一、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年。
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培养要求者可以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具体由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自行规定。
二、培养原则。
培养采用理论学习、临床轮转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临床轮转为主。
培养过程应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进行,同时重视学位课程学习、以及临床研究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全面培养。
第四条课程学习与考核
一、课程设置。
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学位授予单位应根据硕士生必须具备的知识结构开设课程,课程应满足学位授予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内容应涵盖人文素养、临床科研方法、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等类别课程,例如: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医学文献检索、医学统计学、临床流行病
学、循证医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医学法律法规等。
二、课程学分。
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不少于16学分,其中政治理论课3学分,外语2学分。
三、课程教学。
可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
考核可采取笔试、读书报告等多种方式。
学位课程可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理论和临床专业理论学习相结合,由学位授予单位和培训基地共同开展教学。
第五条临床能力训练和考核
一、临床能力训练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应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
二、临床轮转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进行,实际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3个月,达到相应专业培训标准细则的要求,完成规定的专业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技能培训。
三、临床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硕士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思维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进行,学位授予单位应认定其临床能力考核结果。
第六条科研与教学培训
一、硕士生应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病例观察、医学统计、循证医学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掌握运用资料和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探索有价值的临床现象和规律。
二、硕士生应参加教学查房、病例讨论会、专题讲座、小讲课等教学工作;能够参与见习/实习医生和低年资住院医师的临床带教工作。
第七条学位论文与答辩
一、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口腔临床工作实际,具有科学性与实用性,选题范围需与专业领域一致,鼓励与专业最新进展密切相关的自主选题。
二、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可以是病例分析报告、研究报告、临床经验总结、临床疗效评价、专业文献循证研究、文献综述、针对临床问题的实验研究等。
三、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表明硕士生已经具备运用口腔临床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
凡临床研究报告论文中涉及研究对象隐私和权益等问题,应予以保密或征得对方知情同意后方可公开,对涉及国家机密和尚不能公开的研究结果,须遵守国家法律。
四、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组织论文答辩。
第八条学位申请与授予
一、学位申请条件:
1. 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2. 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 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二、学位授予
硕士生达到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条件后,向所在的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第九条分流机制
学位授予单位应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制订相关政策,对不适宜继续按照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研究生进行合理分流。
一、第二学年内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根据学生意愿,可安排其转入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渠道,但应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
二、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通过学位课程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三、对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完成学位课程考核,但未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对其进行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准予毕业。
毕业后三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回原学位
授予单位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第十条组织管理
硕士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接受学位授予单位、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培训基地管理。
由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统筹负责。
硕士生的指导教师包括学术指导教师和临床能力训练指导医师。
学术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对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指导。
各轮转科室需成立指导小组,负责指导硕士生的临床能力训练。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方案适用于攻读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学位授予单位应根据本方案,从招生录取、培养方案、学位授予等方面制订具体规定。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未尽事宜参阅相关配套文件。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