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自助设备(ATM)维护管理操作规程
银行自助设备(ATM)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自助设备(ATM)操作规程模版银行自助设备(ATM)操作规程一、概述银行自助设备(ATM)是指银行为了方便客户进行自助服务而投入使用的设备,客户可以通过ATM进行现金取款、存款、转账、查询等各项业务。
为了保障客户的权益和安全,本规程制定了银行自助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要求。
二、ATM操作流程1.登录操作客户持银行卡在ATM上进行登录操作,需要输入银行卡号和密码。
2.选择服务登录成功后,ATM界面会提示客户选择所需服务,包括现金取款、存款、转账、查询等功能。
3.输入操作金额根据所需服务,客户需要在ATM界面输入交易金额。
4.确认交易客户输入金额后,ATM会显示交易金额,客户需要确认无误后按确认键。
5.完成交易交易完成后,ATM会显示交易结果和余额等信息。
三、ATM使用要求1.妥善保管银行卡客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不得将银行卡借给他人或将密码告知他人。
2.保障ATM安全使用ATM时,客户应保持警惕,不要在ATM机外与陌生人交谈;使用ATM机时,应仔细检查ATM机是否遭到恶意损坏或钓鱼攻击。
3.确认交易信息在进行ATM交易时,客户应仔细确认交易金额和交易信息,以确保交易无误。
4.遵守相关规定在ATM机上进行交易时,客户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不得进行违法犯罪行为。
四、注意事项1.在ATM机上进行交易时,应避免选择高峰时间,以避免等待时间过长。
2.进行ATM交易时,应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服务,不要进行无谓的交易。
3.ATM机出现任何问题时,应立即咨询银行工作人员。
五、违规处理1.如果客户故意损坏ATM机或进行恶意攻击,银行有权对其进行追究法律责任。
2.如果客户利用ATM机进行非法活动或违反相关规定,银行有权冻结其银行卡,并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银行自助设备(ATM)是银行为方便客户服务而推出的一种自助服务方式,客户在使用ATM机进行交易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注意保护好银行卡安全,避免遭受损失。
合作银行自动柜员机(ATM)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合作银行自动柜员机(ATM)使用、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自动柜员机的管理,充分发挥自动柜员机设备的应用效益,根据自动柜员机的工作特点,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行自动柜员机的管理,以下简称AT。
第三条本办法分网点操作规范、技术扶持规范与ATM管理员考核办法三部分。
第二章网点操作规范第四条网点要保证ATM使用电压相对稳定(220V)、停电频率低、接有地线的电源,保证绝对的零地电压,各网点必须安装适合功率的UPS及稳压器,以保证ATM主机、附属设备的正常工作,ATM 的工作环境要经过防灰尘处理、湿度不能过大、有良好的透风性。
第五条ATM 所属网点要配备两名具有一定技术水平、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工作人员作为管理员,具体负责ATM的监测、加钞等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ATM所属网点负责人要将ATM作为营业柜员管理,树立全局观念,协调安排好ATM管理员的工作,根据工作要求保证管理员随时对ATM进行管理与维护。
第七条对离行部及本营业网点较远的ATM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可协调ATM所在单位设一兼职观察员),对机器的运行状态及时反馈。
第八条ATM管理员掌管机箱钥匙、保险柜钥匙、备用钥匙。
修改保险柜密码信封必须由网点负责人掌握,并入库保管。
第九条在对ATM进行轧帐、配钞过程中,一定要双人操作并严格按照《ATM操作流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及颠倒流程。
第十条为保证现金安全,ATM的钞箱位置绝对不能颠倒,并在每次配完钞后,转动密码锁,并建议实际进行ATM取款业务,如各取100元和50元,确认钞箱安装无误。
第十一条ATM管理员要将每天ATM工作状况及每个轧帐日的轧帐、配款、吞卡等情况详细登记于《ATM运行日志》;要建立管理员交接制度,并将钥匙、帐款、状况等内容登记于《会计出纳交接登记簿》,确保对ATM管理不脱节,如遇ATM管理员因工作原因调动,需将新的ATM管理员报市办计算机信息中心,并做好培训工作。
自助银行服务规范

现金类自助设备维护操作规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现金类自助设备的使用效益,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加强及规范自助设备维护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现金类自助设备维护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现金类自助设备(以下简称自助设备)指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以下简称一体机)等可提供现金存取自助服务的专用设备。
第三条 本规范主要明确现金类自助设备运维环节操作要求:(一)自助设备运行监控、日常巡查及预防性维护操作规范;(二)自助设备耗材更换、吞卡处理及开关机操作规范;(三)自助设备维修任务分派、任务跟踪、结果反馈等操作规范。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汇融银行各机构。
第二章 日常管理规范第六条 自助设备日常巡查规范(一)在行式自助设备由网点设备管理员或者网点指定的专人负责日间巡查,每天至少巡查三次,上午正式对外营业前、当天营业期间、下午结束对外营业后须各巡查一次。
(二)离行式自助设备由支行指定专人负责不定期巡查,巡查频率每周至少一次。
(三)支行应根据保卫部门要求和本行实际情况,落实自助设备夜间定时巡查工作,明确夜间巡查方式和巡查频率,原则上对所有提供24小时服务的自助设备,每晚至少巡查一次。
(四)自助设备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以下情况。
1、自助设备可视部位是否正常运行,读卡器、出钞口、密码、键盘等关键部分是否异常。
2、自助设备内侧顶部等部位是否异常,是否有附着作案工具或有被设置过作案工具的痕迹。
3、自助设备周边环境、灯箱状况是否正常。
4、监控录像及报警设备是否有被移动、遮挡、破坏或被破坏的痕迹。
5、加钞间防盗门是否有被撬动的痕迹。
(五)巡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巡查后应在自动柜员机值日登记薄中做好记录。
第七条 自助设备预防性维护规范(一)自助设备预防性维护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每台自助设备每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网点还应根据自助设备状况、交易量情况,适当增加老旧设备或交易频繁设备的预防性维护频度。
银行自助设备运营操作规程

银行自助设备运营操作规程一、前言为了规范银行自助设备运营操作,优化客户体验,保障客户信息安全,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银行自助设备运营过程中的相关操作,包括ATM、自助汇款机、自助存取款机等。
二、银行自助设备开机操作1. 开机前需要检查设备的电源、网络及其它相关设施是否正常,确保可以正常运营。
2. 在开机时需要检查ATM、自助汇款机、自助存取款机设备是否正常开启,设备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3. 确保设备已经通过审核,开机前需要进行一次系统自检测,系统自检完成后按照提示操作操作系统开启,进入系统菜单。
4. 进入系统菜单后,需要检查设备的服务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可以正常提供服务,如发现问题需要尽早解决。
三、银行自助设备服务操作1. 设备可以提供的服务包括现金存取、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等,操作人员需要按照客户需求进行操作进行操作。
2. 在提供自助服务时,需要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操作,为客户提供准确高效的服务,如遇客户遗忘取款卡或密码疑惑,需主动向客户提供解决方案。
3. 设备新录入的账户在进行第一次验证时,要对账户进行详细审核,以确保账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在进行转账汇款等操作时,需要核实客户的身份信息,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同时需要注意保护客户隐私,不泄露客户信息。
5. 在进行现金存取时,需要核实客户的卡号以及其他身份信息,确保存取操作的准确性,避免造成错误操作。
四、维护与保养操作1. 维护过程中需要关闭设备,避免操作时发生安全问题。
2. 维护人员需要按照设备的维护说明来开展工作,确保维护的操作合理、正确、放心。
3. 维护人员需检查自助设备内的硬件设施是否正常工作,如需要更换设备则需要及时更换,避免影响服务质量。
4. 在自助设备维护与保养过程中需保持环境清洁整洁,如地面有水等需要及时清理,保持维护现场整洁。
五、客户服务操作1. 在进行客户服务之前,需了解客户需求,提供符合客户需要的解决方案。
2. 在处理客户问题时,需以客户为中心,真正关心并帮助客户解决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银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银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保障银行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包括ATM机、自助设备、柜台设备等。
第三条银行设备维护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条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应该与保洁、保安、消毒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全面维护。
第二章维护管理责任第五条银行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由银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维护工作人员是具体执行单位。
第六条银行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七条设备维护工作人员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八条设备维护工作人员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九条设备维护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更新设备维护记录,确保设备维护工作的规范性和全面性。
第十条银行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维护工作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维护工作的质量。
第十一条设备维护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提高维护水平。
第十二条设备维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维护程序,不得随意更改设备构造或操作方式。
第三章设备维护程序第十三条银行设备维护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设备维护手册的规定进行设备维护。
第十四条设备维护工作人员在进行设备维护工作时应当穿戴统一工作服,并携带工具。
第十五条设备维护工作人员在进行设备维护工作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进行维护。
第十六条设备维护工作人员在进行设备维护工作时应当做好设备保护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损害。
第十七条设备维护工作人员在进行设备维护工作时应当遵守设备维护规范。
第十八条设备维护工作人员完成设备维护后应当填写设备维护记录表。
第四章设备维护管理第十九条银行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维护档案,包括设备信息、维护记录等。
第二十条银行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维护档案进行归档,并保存备份。
第二十一条银行设备管理部门应当针对设备维护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处理。
XX银行在行式自助机具操作规程

XX银行在行式自助机具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行式自助机具的操作,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XX银行行式自助机具包括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转账机等。
第三条行式自助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操作,不得私自修改设备配置,不得泄露用户信息,不得擅自使用用户资金。
第四条行式自助机具操作规程的制定、修订和发布,由XX银行总行人行部门负责。
第五条XX银行行式自助机具操作规程的宣传、培训和考核由XX银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二章操作流程第六条行式自助机具应放置在安全稳定的场所,并连接电源和通信设备。
第七条行式自助机具的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流程,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第八条用户在进行操作前,应先验证身份信息并进行身份认证。
第九条自动取款机的操作流程:1.用户输入银行卡和密码;2.用户选择取款金额,并确认;3.取款机发放现金;4.用户取走现金,并确认交易完成。
第十条自动存款机的操作流程:1.用户输入银行卡和密码;2.用户选择存款方式(现金或支票),并确认;3.存款机接收现金或支票,并确认交易完成。
第十一条自动转账机的操作流程:1.用户输入银行卡和密码;2.用户选择转账类型(行内或行外转账),并确认;3.用户输入转账金额、收款账户和收款人信息,并确认;4.转账机进行转账操作,并生成转账凭证;5.用户确认转账凭证,完成交易。
第十二条用户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应请示操作人员,不得私自修改设备配置。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行式自助机具操作人员应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和背景审查,且需签署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行式自助机具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最新安全威胁和防御措施。
第十六条行式自助机具操作人员应保护用户隐私信息,不得私自获取、泄露或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行式自助机具应定期进行安全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稳定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机具操作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机具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报修和维护。
银行自助设备(ATM)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自助设备(ATM)操作规程模版银行自助设备(ATM)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自助业务发展需要,提高ATM管理水平,规范操作行为,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中国银联《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银行自助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中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等涉及现金业务的自助设备,统称自助设备(ATM)或ATM。
其他自助设备参照此规程执行。
第二章自助设备(ATM)现场验货及维护保养第三条自动设备(ATM)到货后,各单位不得自行开箱,应待供应商硬件工程师与个人金融业务部人员到达现场后一同开箱验机。
第四条自助设备(ATM)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和专业维护。
日常维护由支行操作管理人员承担,专业维护由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人员承担。
第五条自助设备(ATM)的日常维护包括以下内容:(一)分行、支行运行操作员每天至少进行2次外部清洁; (二)分行、支行运行操作员每周至少进行2次内部清洁;(三)离行式自助设备(ATM)每天至少进行1次外部清洁,每周至少进行1次内部清洁;(四)支行应及时检查ATM设备状况,检查内容包括:电源是否正常,通讯是否正常,流水纸、客户凭条纸是否充足,打印色带是否清晰,设备内外是否清洁,有无机械故障,是否无钞或卡钞等。
第六条自助设备(ATM)的专业维护主要包括通讯线路维护、电路维护、设备故障维修、监控故障维修、系统故障维修等。
第七条支行运行操作员发现故障,应判明故障类型后予以分级排除:(一)一般故障(卡纸、卡钞、缺纸、装卸钞等),恢复时间不超过30分钟;(二)通讯故障,先由支行系统管理员排除,排除无效的,报信息技术部处理,恢复时间应不超过24小时;(三)电路故障,报行长办公室处理,恢复时间不超过12小时;(四)设备故障,由外包专业公司技术人员排除,恢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48小时;(五)监控故障,报保卫部门处理,恢复时间不超过12小时;(六)系统故障,支行书面报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由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协调解决。
XX银行ATM业务处理操作规程

XX银行ATM业务处理操作规程第一部分:引言1.1引言目的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XX银行ATM业务处理操作,确保客户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并保证业务安全和合规性。
1.2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XX银行所有ATM业务处理操作,包括取款、存款、转账等各项操作。
2.1ATM设备维护2.1.1XX银行将定期检查ATM设备运行状况,确保其正常工作。
2.1.2如发现ATM设备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技术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更新客户维修进度。
2.2业务办理2.2.1取款:(1)客户通过插卡并输入密码后,选择取款操作。
ATM设备应支持多种取款方式(例如按固定金额、按自定义金额)。
(2)ATM设备应展示取款金额选项,并要求客户选择。
(3)客户输入取款金额。
(4)ATM设备会向客户发放现金,并在屏幕上显示当前余额。
2.2.2存款:(1)客户通过插卡并输入密码后,选择存款操作。
(2)ATM设备应展示存款金额选项,并要求客户选择。
(3)客户将现金放入设备内,并核对金额。
(4)ATM设备接收现金,记录存款金额,并在屏幕上显示当前余额。
2.2.3转账:(1)客户通过插卡并输入密码后,选择转账操作。
(2)客户输入转账相关信息,包括收款方账号、转账金额等。
(3)ATM设备会验证信息的准确性,并要求客户确认转账。
(4)ATM设备完成转账操作,并在屏幕上显示转账成功的提示信息。
2.3安全措施2.3.1客户身份认证在进行任何业务操作之前,客户必须插入银行卡并正确输入密码。
2.3.2密码错误次数限制在连续输入密码错误达到一定次数后,ATM设备将自动锁定客户账户。
2.3.3监控设施ATM设备应配备有效的监控摄像设备,以记录并存储每笔业务操作的图像和视频。
2.3.4防恶意操作在连续多次操作输入错误后,ATM设备将自动锁定该账户,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2.3.5操作超时限制为防止操作时间过长,ATM设备应设定合理的操作超时时限,超时未完成操作将自动退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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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自助设备(ATM)维护管理操作规程————————————————————————————————作者:————————————————————————————————日期:XX银行内控制度文件自助设备维护管理操作规程文件编号:LT-0562编制:审核:批准:版次号:生效日期:2010年5月14日目录修改记录 (5)第一章总则 (6)第二章职责分工 (6)第三章操作管理 (7)第四章更换钱箱 (8)第五章错款的处理 (10)第六章日终结算 (11)第七章账款核对(清机) (11)第八章吞卡处理 (12)第九章附则 (12)附件二 (13)XX银行自动柜员机服务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13)附件三 (16)XX银行自动柜员机解钞车出车管理暂行规定 (16)附件四 (18)附件五 (19)附件六 (20)附件七 (21)附件八 (22)修改记录版次号生效日期修改原因1.0 2010.05.04 内控制度文件,第一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自动柜员机的管理,根据《XX银行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自动柜员机业务操作包括附行式和离行式的ATM/CDM自动柜员机。
第三条全行自动柜员机实行编号管理。
凡已安装、使用的自动柜员机必须由其管辖行统一编号,编号统一为八位数字(机构号+3位数字)。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各分支行负责辖内自动柜员机的管理(离行式自助柜员机由电子银行部指定相关分支行进行管理),设置操作管理员和钱箱管理员,并设定AB角,负责自动柜员机的机具管理,保证机具正常运行。
第五条操作管理员职责(一)负责保管ATM/CDM的钥匙;(二)负责每日登记自动柜员机运行日志、自动柜员机现金管理登记簿;负责登记银行卡吞没及处理登记簿、银行卡错账处理登记簿;负责钥匙交接时登记柜员交接登记薄;(三)负责ATM/CDM管理交易,发出加钞的指令,监督ATM/CDM钱箱管理员的领现,交现,清钞,加钞等工作;(四)负责ATM/CDM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吞卡或其他异常情况处理等;(五)负责每日轧账,勾对ATM/CDM流水与主机流水;(六)负责自动柜员机流水记录纸和凭条打印纸的安装和保管,负责将用完的流水打印纸加封注明起止日期,支行名称和机具编号,上缴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第六条钱箱管理员职责(一)负责保管,修改ATM/CDM保险柜的密码;(二)ATM/CDM钱箱管理员的领现,交现,清钞,加钞等工作;(三)负责密码交接时登记柜员交接登记薄;(四)负责保管修改钱箱密码的专用钥匙。
第三章操作管理第七条操作管理员和钱箱管理员坚持相互制约的原则,钱账分管,钥匙、密码双人分管,平行交接,各司其职。
第八条自动柜员机管理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经测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九条各分支行需对自动柜员机运行情况建立管理档。
(一)设立“自动柜员机运行日志”登记加钞、清钞、装卸流水纸情况,自动柜员机运行,故障处理情况。
(二)设立“自动柜员机现金管理登记簿”登记每台ATM/CDM每次装钞及清钞的时间、加钞或清钞前款箱余额、加钞明细、清钞明细、本次余额,请经办人签章。
(三)设立“银行卡吞没及处理登记簿”登记每台ATM/CDM 的吞卡情况以及吞卡的领取情况,登记卡号、持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领卡时间,以及上缴信息,并请客户签收,请经办人签章。
(四)设立“柜员交接登记簿”登记自动柜员机管理员交接密码及钥匙情况。
(五)设立“银行卡错账处理登记簿”每台ATM/CDM长款金额、短款金额、客户错账原因及金额、错账查询、查复情况、处理情况、划账日期,请经办人签章。
第十条自动柜员机钥匙和密码必须实行分管,管理人员不能交叉,密码数据应备注在纸上;并装入信封中由操作管理员、钱箱管理员、分支行业务主管共同签字加封,存入分支行保险柜中保管。
密码信封只能由密码设置人员开启,遇到特殊情况需经本分支行行长同意后方可开启。
若掌管密码的钱箱管理员工作变动,密码必须随之变动。
分支行自动柜员机管理员必须每三个月更改一次密码。
第四章更换钱箱第十一条ATM更换钱箱(一)钱箱装钞余额上限不超过该ATM正常运行三天的交易额,ATM每个钱箱低于三十张钞票时应即时清机和加钞;(二)钱箱管理员根据加钞情况,进行配钞,所加现金应为7—8成新,不应出现折角等不平整现象,现金加入钱箱时,操作管理员应配合完成装箱;(三)管理员双人携钱箱至机箱旁,操作管理员打开操作门打印流水凭条,同时按凭条所列现金余额在ATM机上进行清零,使其余额为零。
打印流水凭条检查余额是否为零;(四)操作管理员和钱箱管理员同时将ATM保险柜打开,先取出工作钱箱,然后取出废钞箱内现金,装入新钱箱;(五)操作管理员进行加钞交易,交易完毕打印流水凭条检查余额是否为所加余额,如正确,关闭机门并开机服务,操作员应立即做一笔250元的取款交易,以此检查是否将50元钞箱与100元钞箱装反;(六)将ATM库存现金与在终端上查询的每台ATM机库存现金余额核对,如发现不相符则填写自动柜员机错账处理登记簿;(七)ATM的各项凭证及附件按本行储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CDM更换钱箱(一)钱箱余额不得超过运营管理部规定的限额,钱箱余额超过限额时管理员应及时清机;(二)钱箱管理员和操作管理员应同时到现场进行对账,打印对账记录最后做清机交易;(三)清机交易成功,操作管理员和钱箱管理员同时将CDM 保险柜打开取出工作钱箱,并关闭机门;(四)管理员双人将换下钱箱在监控器下清点箱内余款金额,并与CDM现金金额核对,相符后将现金全额上缴,登记自动柜员机现金管理登记簿,将对账打印的对账记录贴在自动柜员机现金管理登记簿上。
将空钱箱放入现金存款机内并开机服务;(五)将CDM库存现金与在终端上查询的每台CDM库存现金余额核对,如发现不相符则填写银行卡错账处理登记簿。
同时查找流水确定长短款交易;(六)CDM的各项凭证及附件按本行储蓄规定办理。
第五章错款的处理第十三条经清机发现ATM机的出钞数或CDM入钞数与同期电脑主机的账务发生额不同,造成ATM/CDM机实际库存金额与ATM/CDM现金账户余额不符,说明出现错账。
第十四条错款处理要及时,如实填写银行卡错账处理登记簿,并将错账情况说明上报运营管理部,经运营管理部批准后,在自动柜员机的长款短款处理交易(4203交易)做当日挂账处理。
第十五条出现错款要及时将主机打印的ATM/CDM交易日志与自动柜员机操作管理员在自动柜员机上打印的交易流水核对,以便及时发现并确定错款交易。
错款查清后,必须经自动柜员机管理员和业务主管人员签字方可办理账务调整;如错款未查清,严格按照错款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日终结算第十七条每台ATM/CDM做为储蓄业务的一个专柜,账务并入储蓄核算。
(一)在自动柜员机上打印的交易流水与主机打印的“ATM/CDM交易日志”逐笔勾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清机。
(二)次日打印主机下传的上一交易日ATM/CDM轧账单、ATM/CDM交易流水清单。
(三)把ATM/CDM轧账单、ATM/CDM交易流水清单做为上一日营业网点业务的一部分跟其它柜员的传票合并,并入传票装订。
第七章账款核对(清机)第十八条账款核对操作步骤营业网点做ATM/CDM查询交易,结出自动柜员机库存现金余额。
自动柜员机管理员在ATM/CDM上打印流水凭条,将流水凭条余额与ATM/CDM库存现金余额核对相符。
ATM流水凭条上以各钱箱的加钞后总值合计减去各钱箱付款发生额合计,与ATM现金实物核对,CDM以交易流水存入、支取发生额轧差后与CDM现金核对,以达到账款相符。
每次清钞或加钞,必须将各钱箱余额及发生额在“自动柜员机现金管理登记簿”进行登记并核对。
第八章吞卡处理第十九条管理员须每日检查ATM/CDM机上吞没的卡,对吞没卡要按照本行吞没卡有关管理办法处理。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程由本行电子银行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程自2010年5月17日起实行。
附件二XX银行自动柜员机服务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自动柜员机的管理,提高自动柜员机的服务质量,增强本行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附行式和离行式的ATM/CDM 自动柜员机服务质量的管理。
第三条本行附行式和离行式的ATM/CDM自动柜员机服务质量由各分支行负责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各分支行要建立自动柜员机分级管理监督责任制。
主管业务的行长负责检查辖区ATM/CDM机的服务情况并负责处理因ATM/CDM机服务引起的投诉。
第五条主管ATM/CDM业务行长管理监督职责(一)每天须检查本营业网点的附行式ATM/CDM机的服务情况数次(至少上下午各一次),发现不能正常服务立即通知自动柜员机管理员处理;离行式ATM/CDM机安排自动柜员机管理员于清机处理时检查服务情况;(二)节假日必须指定人员检查ATM/CDM机服务情况;(三)建立管理员交接班登记制度,防止人为因素引起的ATM/CDM机停机事故。
第六条管理员岗位职责(一)每天清机时做到三平:即日志记录的库存数与机内现金平;吞卡数与日志记录平;存款包数与日志记录平;(二)每天做好六检查:即日志打印是否清晰,纸卷是否充足;色带是否转动正常;磁条读写器是否正常运做;出钞系统是否正常工作;通信是否正常;ATM/CDM机是否被安装针孔摄像头、读卡器等非法装置;(三)保证ATM/CDM内有充足的现金;(四)发现ATM/CDM机不能正常工作,应立即予以排除。
若故障无法排除,应立即通知科技信息部,并填写一式三联的“ATM/CDM故障报告表”(附表二);(五)负责节、假日值班管理工作;(六)负责ATM/CDM机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第三章故障及投诉处理第七条ATM/CDM机故障处理及维修统一由信息科技部负责。
装机行发现ATM/CDM故障,应及时电话或书面通知信息科技部,维修人员需要持信息科技部“ATM/CDM机维修证明”和本人工作证,在自动柜员机管理员和保卫人员的陪同下进行维修。
第八条ATM/CDM机故障无法排除时,应立即上报电子银行部,电子银行部根据实际情况上报行领导同意后,在服务场所张贴“通知”。
第九条硬件故障处理(一)ATM/CDM机发生故障后,除应立即通知信息科技部外,操作员应填写“ATM/CDM故障报告表”,记录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机号;(二)将故障报告表一联送电子银行部,一联送信息科技部;(三)要求信息科技部在接获故障投诉后的第二个工日安排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四)信息科技部修复故障后,操作员进行试用测试、登记故障修复时间和维修人员姓名。
第十条机器修复后,自动柜员机管理员按程序进行测试,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自动柜员机管理员应将故障原因、维修原因、维修人员等情况在“自动柜员机运行日志”上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