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缺点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缺点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的一个显著缺点是风险较高。
由于合同签订阶段就已经确定了总价,
任何实际工程量的增减都将直接影响到承包商的利润空间。
如果实际工程量超出预期,承
包商可能会面临成本超支的风险;反之,如果工程量少于预期,则可能会导致利润减少。
这种风险分配的不均衡性,可能会导致承包商在报价时过于保守,从而影响整个项目的经
济效益。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在应对设计变更时的灵活性较差。
建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
是常有的情况,这可能会影响到工程量的计算和成本的控制。
在固定总价合同下,任何设
计变更都需要双方重新协商价格,这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可能因为协商不成而导致项
目延期。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可能导致施工质量问题。
为了控制成本,一些承包商可能会采取降低
材料质量或减少施工环节的方式,这最终会影响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由于总价已经固定,
承包商可能缺乏动力去采用新技术或改进工艺,这对于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提升工程质量
是不利的。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在预算准确性方面也存在挑战。
工程量的估算往往难以做到完全准确,这可能导致实际成本与预算出现偏差。
如果预算过高,业主可能会支付不必要的额外费用;而如果预算过低,则可能导致承包商无法覆盖实际成本,进而影响到工程的正常进行。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在激励措施方面也显得不足。
由于总价固定,承包商在完成工程量时
缺乏额外的激励,这可能会影响到工作效率和项目进度。
相比之下,一些可变总价合同或
者成本加酬金合同能够更好地通过激励机制来促进承包商提高工作效率。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风险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庞大的资金投入和复杂的技术要求,因此,固定总价合同的签订应当基于充分的风险评估。
首当其冲的是价格风险,由于固定总价合同一旦确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很难进行调整,这就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对工程量和成本进行精确计算。
任何计算上的差错都可能导致承包商承担额外的成本或业主支付超出预期的费用。
固定总价合同还需考虑变更管理风险。
尽管合同总价固定,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等情况,这些都可能影响项目的总成本。
为了应对这类风险,合同中应包含明确的变更订单处理流程,确保任何变更都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对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另一个重要的风险是时间延误。
建设工程项目通常有严格的时间表,任何延误都可能导致违约责任的产生。
固定总价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工程的起止日期,以及对于不可抗力、材料供应延迟等情况下的责任分配和处理机制。
这不仅有助于保障项目按时完成,也为可能出现的延误提供了预先的解决方案。
质量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合同中应当详细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以及不符合标准时的处罚措施。
这样既保证了业主的利益,也促使承包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工程,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和额外成本。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可能出现法律风险,例如合同条款的合法性、税务变化等。
为此,固定总价合同应当包含适用法律的说明,并考虑到可能的法律变化对合同执行的影响。
同时,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为了应对上述风险,固定总价合同还应包含争议解决机制。
这包括争议的通知、协商解决程序以及仲裁或诉讼的途径。
通过设定清晰的争议解决流程,可以在出现分歧时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延误。
建设工程合同固定总价

建设工程合同固定总价是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总价,无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如何变化,工程总价都不予调整的一种计价方式。
这种方式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广泛应用,也逐渐被我国采用。
本文将从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特点、优势、风险和适用条件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及特点1. 定义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完成工程所需的固定总价,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条款生效,否则工程总价不予调整。
2. 特点(1)明确总价。
固定总价合同明确了工程总价,有利于双方在合同签订前充分了解工程成本,为决策提供依据。
(2)风险分配。
固定总价合同将价格风险分配给了承包商,承包商需要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
(3)易于结算。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款结算简单明了,只需按照约定的总价支付,避免了繁琐的计量和计价工作。
(4)激励承包商控制成本。
由于承包商需承担价格风险,因此具有控制成本、提高工程效率的内在动力。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优势1. 有利于业主预算控制。
固定总价合同明确了工程总价,有助于业主在预算范围内完成工程。
2. 简化合同管理。
固定总价合同减少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调整,降低了合同管理难度。
3. 激励承包商提高工程质量。
承包商为降低成本,会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质量,从而提高工程效益。
4. 有利于工程进度。
固定总价合同明确了工程总价,有利于双方按时完成工程,提高工程进度。
三、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1. 价格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使承包商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可能导致承包商利润受损。
2. 工程量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无法调整工程量,若实际工程量与预期有较大偏差,可能导致承包商亏损或业主支付过多。
3. 材料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无法调整材料价格,若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导致承包商利润受损。
4. 汇率风险。
国际工程中,固定总价合同可能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影响承包商利润。
四、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1. 工程规模较小,工程量明确。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1. 引言固定总价合同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合同方式,合同价格在签订时就已确定,不因工程量的增减或材料价格的波动而改变。
然而,这种合同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2.1 工程量估算不准确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量的准确估算至关重要。
如果工程量估算不准确,可能导致合同价格与实际工程成本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从而给承包商或业主带来损失。
2.2 设计变更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设计变更时常发生。
设计变更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格不再适应实际工程需求,进而引发合同纠纷。
2.3 材料价格波动固定总价合同签订时,材料价格已确定。
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材料价格可能出现波动。
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可能导致承包商利润受损。
2.4 不可预见风险建筑工程中可能出现不可预见的风险,如地质条件变化、意外事故等。
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工程成本增加,从而影响合同的执行。
3. 应对措施3.1 详细估算工程量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工程量,尽量减少估算误差。
可以采用历史数据、类似工程经验等多种方法进行工程量估算。
3.2 明确设计变更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设计变更的相关条款,包括变更范围、变更程序、变更价格的确定等。
这样可以有效减少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
3.3 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机制为应对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合同中可以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机制。
例如,当材料价格波动超过一定范围时,合同价格可以根据实际波动进行调整。
3.4 风险分担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可以就不可预见风险进行分担。
业主可以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减轻承包商的压力。
4. 结语固定总价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具有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通过准确估算工程量、明确设计变更条款、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机制以及风险分担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保障双方的利益。
5. 风险管理策略为了更好地管理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可以采取以下策略:5.1 加强前期调研在合同签订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调研,包括了解地质条件、附近材料价格、劳动力市场等,以便更准确地预测工程成本。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在商业和法律领域中,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
它用于确保项目在合同签订时的特定价格,而不受后续变动的影响。
尽管固定总价合同在许多项目中非常有效,但仍然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需要谨慎考虑。
首先,固定总价合同可能会导致不完全的项目定义。
当合同签订时,项目的范围和要求可能尚未完全明确,尤其是对于较大或复杂的项目。
这可能会导致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例如技术变更、需求变化或外部因素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面临额外成本或纠纷的风险,因为这些因素超出了最初的合同范围。
其次,固定总价合同可能无法适应不可预测的成本风险。
在一个长期的项目中,供应商或承包商可能会面临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劳动力成本的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市场因素。
如果价格不变的话,这些成本波动可能会对供应商或承包商的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双方在制定固定总价合同时必须认真考虑这些未知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另一个固定总价合同的潜在风险是时间和资源的管理。
对于大型项目或涉及多方合作的项目来说,加强对时间和资源的管理至关重要。
然而,固定总价合同可能会限制项目方对这些关键因素的灵活控制能力。
如果项目延迟或资源不足,可能需要额外的成本投入或面临利润减少的风险。
因此,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充分考虑时间和资源管理的灵活性。
此外,固定总价合同在处理变更请求或额外工作时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
因为这些合同通常要求在合同范围内进行工作,对于超出合同范围的变更可能需要额外的协商和协议,这会导致项目的延迟和纠纷。
供应商或承包商可能会因为无法提供额外服务而面临名誉损失,而顾客可能会因为额外工作的费用增加而感到不满。
因此,双方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必须详细定义额外工作的程序和条款。
最后,固定总价合同可能受到经济和市场变化的广泛影响。
全球经济的不稳定性以及各行各业的竞争环境变化可能会对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产生重大影响。
经济衰退或货币贬值可能导致成本上升,而行业竞争可能迫使供应商或承包商接受更窄的利润余地。
固定总价合同风险范围

固定总价合同风险范围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形式,它在项目价格方面规定了固定的总金额。
当涉及到长期工程或大型项目时,买卖双方通常会选择固定总价合同来确保预算的可控性和风险的可预见性。
然而,固定总价合同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限制。
本文将介绍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范围。
首先,固定总价合同的一个风险是风险分摊的不均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无法预见的风险因素,如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需求变化或自然灾害等。
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项目成本的增加或项目交付的延迟。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通常没有明确规定这些额外风险由哪方承担,导致风险在双方之间分摊不均,一方承担过多的风险。
其次,固定总价合同可能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信息获取不对称可能会导致合同价值的不准确估计。
卖方可能会故意低估项目成本,以赢得合同,然后通过后期变更进行超额收费。
而买方可能会低估项目所需的资源,导致项目无法按时交付或质量不合格。
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会增加合同风险,对双方的利益都带来潜在威胁。
另外,固定总价合同可能会面临技术风险。
例如,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采用新的技术或工具。
如果在合同签订之前,双方无法明确约定这些新技术或工具的使用与费用分摊,就可能面临额外的技术风险和费用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需要充分考虑技术变化的可能性,以减轻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此外,固定总价合同也可能受到人力资源风险的影响。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的使用和变动可能会对项目进度和质量产生重要影响。
如果买卖双方未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人力资源的需求和管理责任,可能会导致人力资源不足、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发生。
此外,由于人力成本的波动性,固定总价合同可能会面临成本超支的风险。
最后,固定总价合同可能会受到法律法规变动的风险影响。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法规和法律可能会发生变化,对项目的实施和合同履行产生重要影响。
如果在合同中未能充分考虑这些法律风险,双方可能会面临违规行为的指控以及额外的修订合同的费用和时间成本。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是工程承包中常用的一种合同方式。
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工程量和价格的风险,而业主则可以享受到固定的合同价格带来的便利。
然而,承包商在这种合同中所承担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在工程量方面。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的风险。
首先,工程量清单的漏项和计算错误是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
在投标阶段,承包商需要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如果清单中存在漏项或计算错误,承包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这可能导致承包商的利润减少,甚至出现亏损。
其次,工程量的增减也可能给承包商带来风险。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业主需求调整等原因,工程量可能出现增减。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价格调整条款,承包商将不得不承担工程量变化带来的成本波动。
这可能导致承包商在工程量增加时面临额外的经济压力。
此外,材料价格的波动也是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需要承担的风险之一。
在施工周期较长的情况下,材料价格可能出现上涨或下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价格调整条款,承包商将无法将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转嫁给业主,从而可能对承包商的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另外,人工工资的问题也是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需要关注的风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工工资水平不断上涨。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人工工资的调整方式,承包商将承担人工工资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
综上所述,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工程量清单的漏项和计算错误、工程量的增减、材料价格的波动以及人工工资的问题。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应充分了解工程情况,认真审查工程量清单,合理预测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签订阶段,尽量争取价格调整条款,以便在工程量变化和材料价格波动时能够调整合同价格;同时,承包商还需要关注人工工资的变化,并与业主协商制定合理的工资调整机制。
此外,承包商还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成本控制等手段来降低工程量的风险。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密切监控工程量变化,及时与业主和设计师沟通,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解决办法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解决办法固定总价合同,看起来是个“美丽的陷阱”。
你看,合同一签,双方都开心,业主觉得自己占了便宜,承包商也觉得自己“锁定了利润”。
但这背后埋的雷,往往比我们想象中的还多。
大家都知道,现实是复杂的,项目进展中的意外总是层出不穷。
比如,材料涨价了,设计改了,工期拖了,最后业主希望按合同价格办事,承包商却想方设法增加费用。
一个字——尴尬!而这时候,如何有效化解这种风险,避免让自己“掉进坑里”,这就成了关键问题。
大家必须明白,固定总价合同虽然听起来稳定,但它带来的压力可是两方面的。
业主一方面要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另一方面要避免超支;而承包商呢,面对不确定的市场情况、原材料涨价,压缩的利润空间会让他绷紧神经。
你说,这压力多大!风险是分散在双方之间的。
如果处理不当,双方都可能“栽跟头”。
好吧,接下来咱们来说说,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招——风险分担。
其实固定总价合同里,最忌讳的就是“把所有风险都推给对方”。
你想啊,如果承包商为了规避风险,非得把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加到总价里,那业主也会觉得不值,心里“咯噔”一下。
那该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清晰的合同条款,把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列出来,分清楚,哪一方承担哪一部分。
如果遇到外部因素,比如不可抗力,双方就可以商量调整,避免一味的追责。
说白了,大家都得拿出点“诚意”,共同承担这个蛋糕的分担。
第二招,改变一下“死板”思维。
很多人总觉得固定总价合同就是一成不变,或者就得“拿捏死”价格不变。
但事实上,灵活性才是应对变化的王道。
比如,设计修改这块,很多项目中都会出现,突然间业主心血来潮,想要增加个房间,或者缩小一下厨房的尺寸。
这样一来,工期、材料、工人安排全得调整,这就会导致成本增加。
所以,合同里最好明确规定:设计更改需要双方确认,并合理调整费用。
这种事别拿“原价”说事,能合理调整、大家商量着办才是真理。
再有,大家一定要做好成本控制。
听着好像很简单,实际上能做到的却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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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我们称这为固定总价合同。
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
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
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
但这种合同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
因此,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首先,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考虑:工程范围必须清楚明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此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工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
其次,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考虑它的几种计价形式:招标文件中有工作量表。
业主为了方便承包商投标,给出工程量表,但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也必须复核。
承包商报出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它们之和即为整个工程的价格;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承包商制定。
工程量表仅仅作为付款文件,而不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不作为承包商完成工程或设计的全部内容;合同价款总额由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包干价款(固定总价)构成。
承包商必须自己根据工程信息计算工程量。
如果承包商分项工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则被认为包括在整个合同总价中。
第三,由于国际通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业主提供全部设计文件的单价合同(我国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也有这个问题),采用这种合同类型时要注意应对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出详细说明、修改或用专门的计量方法。
(1)承包商的工程责任范围扩大,通用规则的划分难以包容。
例如由承包商承担大量的设计,在投标时承包商无法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到这些的情况。
(2)通常合同采用阶段付款。
如果工程分项在工程量表中已经被定义,只有在该工程分项完成后承包商才能得到相应付款,则工程量表的划分应与工程的施工阶段相对应,必须与施工进度一致,否则会带来付款的困难。
同时工程量划分应注意承包商的现金流量,如设立搭设临时工程、材料采购、设计等分项,这样可以及早付款。
第四,固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有时在形式上很相似。
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
通常只有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例如法律变化),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固定总价合同在招标投标中就与单价合同的处理有区别。
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要承担两个方面的风险:一是价格风险。
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
二是工作量风险:包括:工作量计算的错误。
对固定总价合同,业主有时也给工作量清单,有时仅给图纸、规范让承包商算标。
承包商必须对工作量作认真复核和计算。
如果工作量有错误,由承包商负责;由于工程范围不确定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
对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商计算工作量报价,或尽管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但做标期太短,承包无法详细核算,通常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作量。
这时承包商处于两难的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
在实际工程中,这是一个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带来的普遍性的问题,在这方面承包商损失常常很大。
案例某建筑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在21个月内完成;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无调价条款。
承包商投标报价364000美元,工期24个月。
在投标书中承包商使用保留条款,要求取消固定价格条款,采用浮动价格。
但业主在未同承包商谈判的情况下发出中标函,同时指出:经审核发现投标书中有计算错误,共多算了77300美元。
业主要求在合同总价中减去这个差额,将报价改为356270(即364000-77300)美元;同意24个月工期;坚持采用固定价格。
承包商答复为:如业主坚持固定价格条款,则承包商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再增加75000美元,既然为固定总价合同,则总价优先,计算错误77300美元不应从总价中减去,则合同总价应为439000(即364000+75000)美元。
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使合同工程量又增加了70863美元。
工程最终在24个月内完成。
最终结算,业主坚持按照改正后的总价356270美元并加上的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结算,即最终合同总价为427133美元。
而承包商坚持总结算价款为509863(即364000+75000+70863)美元。
最终经中间人调解,业主接受承包商的要求。
对本案的几点分析:(1)承包商保留条款,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规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条款,则承包商保留说明无效。
否则业主应在定标前与承包商就投标书中的保留条款进行具体商谈,作出确认或否认,不然会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
(2)对单位合同,业主是可以对报价单中数字计算的错误进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业主的修正权,并要求承包商认可修正后的价格。
但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为总价优先,业主是确认总价。
(3)当双方对合同的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存在不一致时,业主应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标后商谈。
特殊工程的造价管理停建、缓建工程由于建筑安装产品没有按照施工图全部完成,因而它在工程结算的审核,工程变更的计价,材料账款的管理等方面,与一般正常建设的工程相比,有较大的差别。
因而做好停建。
缓建工程的造价管理,具有特殊的意义。
笔者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在实际工作中的体会。
一、首先做好工程停建。
缓建后现场工程量的清理工程停建、缓建后已经完成的现场工程量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数据,因为工程没有按照施工图全部完成,仅靠图纸难以计算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以做好现场工程量的清理是做好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必须的前提。
现场工程量的清理包括现场已完实体工程量及预制半成品工程量两个方面。
为全球现场清理和统计,应根据设备、工艺、土建等不同的专业特点,设计不同的统计表格,实现数据表格化。
对于复杂的、大型的装置,对现场工程量进行纯粹的文字描述是无法满足工程造价管理需要的。
现场工程量清单必须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测量、统计,而不仅仅是一般实物量的简单测量。
二、及时进行工程变更的统计、认可工程变更包括设计修改和现场身份证,停建、缓建工程由于工程中途停止,一些工程变更尚未来得及实施,特别是设计修改,这样就需要对工程变更进行专项统计、认可。
首先,现场管理人员应将所有的工程变更进行统计,对其中已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及时进行认可,对未实施的加以剔除。
对已经实施的工程变更,还应说明是先变更后施工,还是先施工后变更,因为这两种情况下的费用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
先施工后变更,要读取已经施工部分的费用,再读取已施工部分的拆除费,还要加上变更部分的费用。
而先变更,要读取已经施工部分的费,还要加上变更部分的费用。
而先变更后施工,仅只读取变更部分的费用即可。
根据我们对多个工程的统计,工程变更费用平均占工程造价的8%左右,这样一来一去,费用相关较大。
其次,对于减少工程量、以小代大等费用减少的工程变更,现场管理人员应单独统计,不要遗漏。
因为施工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对这些工程费用减少的变更,一般在结算时是不会主动拿出来的。
三、认真完成结算审核与正常建设的工程相比,停建、缓建工程的结算审核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计算工程量正常建设的工程,其工程量计算一般依据施工图即可。
而停建、缓建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应支持“施工图、工程量清理统计表、现场实物”三对照的原则,才能最终确定准确的工程量。
应当把施工图和工程量统计表相互对照,准确计算。
由于停建、缓建工程的特殊情况,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还应经常深入现场,才能有效保证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结算审核的质量。
2、深入开展定额研究,准确确定分部分项同工程的费用定额子目是反映按照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完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费用。
而停建、缓建工程中,有许多分部分项工程的正常工序没有完成,这样就不能计取一个定额子目的全部直接费用。
由于这种情况在停建、缓建工程中十分常见,因而对定额进行深入研究,准确确定未完工序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费用是十分必要的,下面举一个例子。
全统定额中热交换器水压试验是按固定管板式热交换器测算的,浮头式热交换器的水压试验按相应容积固定管板式热交换器水压试验子目乘以系数1.3,即定额直接费加30%。
按照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固定管板式热交换器的水压试验包括壳程试压及管程试压,也就是说,固定管板式热交换器的水压试验子目,包括了这两个完整工序的直接费用。
浮头式热交换器的水压试验一般包括管束试压、管程试压及壳程试压,同样,浮头式热交换器的水压试验只做了管束的水压试验,管程、壳程的水压试验还没有来得及做,这时该怎样计取费用呢?通过对比固定管板式和浮头式热交换器的水压试验的工序,可推知,浮头式热交换器水压试验的直接费用较固定管板式增加的30%,是增加的管束的水压试验费用。
因而浮头式热交换器只做了管束的水压试验时,应按相应容积固定管板式热交换器水压试验子目的30%计取费用,而不应计取这个子目全部费用。
3、密切结合施工合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施工合同的许多协议条款是按正常竣工考虑的,而停建、缓建工程没有最后完成,这时协议条款中的约定事项怎么处理、执行?应作为一个专门问题,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法规,与施工企业进行认真的协商、谈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全球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
四、应注意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批复,交工技术资料的验收等基础工作。
施工组织设计和交工技术资料也是计算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批复和对交工技术资料验收存档时,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与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取得联系。
特别是有些施工合同的协议条款中,甲乙双方约定对技措费、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调遣费等实行总额一次性包死,这样以来,现场管理人员可能认为这几项费用已经总额包干,施工组织设计怎么批复无所谓,于是草率从事。
而一旦工程停建。
缓建,这三项费用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算时,由于施工组织设计批复意见含糊不清,会造成甲乙双方不必要的扯皮和资金流失。
因而现场管理人员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批复时,应和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一起,仔细斟酌,既要保证技术可行,又要本着经济观点,从降低工程造价出发,对批复意见反复推敲,并尽可能具体、细化,对不必要的措施坚决加以取消,以名留下后患。
对停建、缓建交工技术资料存档前的验收,是目前建设单位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