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第二课堂成绩单”“创新创业类”活动评分细则

100/篇
50/篇
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宣读论文(或收入论文集)或者在省部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国家级文学艺术类活动、提交作品并被录用或者在正式出版的有刊号的报纸或杂志上发表作品
60/篇
30/篇
参加省部级学术会议宣读学术论文(或收入论文集);参加省部级文学艺术类活动、提交作品并被录用
2.参加教师承担的项目或学生、教师共同拥有的项目积分累计不超过30积分。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
50/项
——
纵、横向课题
50/项
30/项
科研成果
60/项
40/项
专利
60/项
40/项
2.团队参赛获奖的,团队中所有学生均可获得表列的相应积分。
特等奖
100/次
90/次
60/次
—
一等奖
80/次
50/次
40/次
二等奖
70/次
40/次
30/次
三等奖
60/次
30/次
20/次
优秀奖
40/次
20/次
10/次
参赛
30/次
20/次
10/次
5/次
参赛积分只授予参加竞赛未获得任何奖项的学生。参赛积分累计不超过30积分。
“第二课堂成绩单”“创新创业类”活动评分细则
课程类别
课程内容
积分
备注
创
新
创
业
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赛、学风杯系列竞赛和各类学科竞赛,以及个人和团队获得科技创新类表彰。
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山东工商学院教务处

山东工商学院教务处教发2006 1号各院(部)、有关单位:《山东工商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意见》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1 教学计划是实现高等学校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实施学分制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学生选课的重要依据,是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是对教育教学过程和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
根据21世纪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及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和我校总体定位与办学指导思想,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高质量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实现建设山东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奋斗目标,在总结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和其他教学改革成果及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与执行经验的基础上,对本次教学计划修订提出以下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中心,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整体优化为重点,突出人文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适应学分制管理需要,努力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的“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善创新、强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的原则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正确处理好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关系,培养学生的终2 身学习能力,交流与沟通能力,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以及作为合格的专业人才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使学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综合提高。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整体优化原则科学地处理好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要求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关系,处理好基础与专业、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继承与创新、课内教学与课外指导、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活动的关系。
在线学习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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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 系统 的设 计 与实 现
韩 勇
学生不但可以自己掌握学习进度, 还可 以边学边练, 进一步理解课堂讲授的知 识, 从而掌握课堂上没有消化或遗漏的 知识点 , 同时也可以通过 CAI 课件预习 或复习课程内容。 2、 实例演示。将教师的计算机操 教师、 学生能够方便地访问世界范围的 信息资源, 为师生提供了有利的学习支 持。基于以上特征 , 网络在线学习打破 了传统学校教育的课堂授课模式 , 同时 也突破 了传统远程教育所无法实施 的 有效沟通和交流的局限, 它要求建立一
况, 建设具有本校特色的学分制管理机 制。 实行学分制必须给学生一定的灵活 性, 但并不是全部开放。学生在第四学 期开始选课。 因为学生刚人学时对大学 生活和教学方式不太适应, 如果全部放 开, 容易产生混乱 , 而且不利于知识结 构完整性的构建。 学生所修课程有必修 课、 指定选修课和自主选修课之分。人 文基础类 、 公共基础类 、 学科基础类课 程是学生的必修课; 专业前沿及特色课 程为指定选修课;还有一部分是专业 自 主选修课和素质教育自主选修课 , 使学
分制管理机制 。
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学校鼓励选 修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可在第二课堂活
动中完成, 也可以是一篇论文、 一次大
奖赛 、 一个发明专利、 一个专题报告等。 学校还酝酿建立一个实践中心, 为学生
(
作者单位: 山东工商学院 责任编辑:耿午
)
问题加以归纳并给出解答 , 使更多的学
生受益
4
生有了充分的选课空间。 学院还实行了 第二专业 、 第二学位的修读制度 , 辅修 专业制度 , 允许学生在先修读原专业的
位, 这些措施的实施 , 为复合型的人才 培养构建了宽广的平台, 学生的知识面 得到了拓展, 知识结构进一步改善。这 些课程共同构建出专业课程体系, 使之 更加完整。今后的选修课要实行滚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创业教育是推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
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创业学分。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三条创新创业学分分为创新活动和创业活动两个模块,认定范围包括以下类别:(一)创新活动模块1.学科竞赛:指学生参加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相关奖项。
2.科学研究:指学生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科研课题、学校或学院举办的各类科研活动并取得成果,或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的论文及艺术作品。
3.知识产权: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4.技能证书:指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考核后获得的各类技能证书。
5.科技文体竞赛:指学生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类竞赛项目,并获得证书或奖项。
6.人文素养:指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企业实习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务教育、社区服务活动等)、学术讲座、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获得相关成果等。
(二)创业活动模块1.创业竞赛:指参加国际、国内创业类竞赛活动。
2.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
3.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注册公司等实践活动。
4.创业活动:指学生参加创业沙龙、讲座等。
5.创业课程:指学生选修相关创业类课程。
第三章认定标准第四条创新活动模块的学分认定②所获奖项以相关徽章、奖杯、奖牌、证明、证书为准;③参赛学分只授予报名参赛并有成绩或提交作品,但未获奖的学生,参赛学分最多计2次。
第六条同一项目在同一学期内不累加得分,只记最高创新创业学分分值;同一项目跨学期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创新创业学分,不重复计算。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大力推行“学校育人与企业用人深度融合、技能培养与学历提升深度融合、通识教育与第二课堂深度融合、专业教学与思想教育深度融合”可行路径,打造“思想道德好、实践技能高、综合素质高、就业质量高”的人才培养特色,促进学校“德才兼备,技能突出,全面发展”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是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符合学校第二课堂活动项目(见附件)的课外实践活动,并达到相应学分项目的要求,经学校职能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项目与学分标准。
第四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工作实行由教学科研部统筹负责、学生发展部(团委)及各二级学院(部)齐抓共管、全校学生主动参与的运行机制。
各二级学院(部)和职能部门均应当重视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实施效果;全校学生应当主动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切实加强自我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校每学期第18周组织一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
学生申请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需于每学期第16周前填写《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汇总后交教学科研部审核,经认定后给予学分。
第六条学生所取得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既可用作毕业所需最低第二课堂学分(由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
该部分学分不得再用于置换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学分),也可以置换相应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的学分(该部分学分不得再用作毕业所需最低第二课堂学分),还可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在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学生中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项目与学分标准注:1.同一学期同一项目累次获奖,只以最高值计算一次,不累计;特等奖在同类一等奖基础上增加0.5学分;表中未列明的项目,按就近原则计算。
第二课堂学分加分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加分管理实施细则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1级为了贯彻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方针,并且便于加分的规范管理,2011级学生会根据本学院的特点特制定本方法。
一、项目认定(一)经辅导员安排,第二课堂项目认定和审核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二课堂的学分鉴定和记录都必须按照审批的项目严格执行。
(二)经学生会办公室认定通过,再报辅导员审批后正式颁布加分记录。
(三)第二课堂学分鉴定每两个月进行统计审核,学期末整理并完成和公布本学期的加分情况。
(四)学生会办公室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第二课堂加分认证,随时接受考察。
二、第二课堂实施项目、学分列表及说明参看《南京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第89至93页。
三、补充说明(一)班级活动需交《班级活动加分申请表》(见附表1),未经王主任签字盖章的不给予认证。
(二)校级、院级及年级活动需由个人在《活动签到表》(见附表2)上按班级进行签到,一经发现代签和假签,一概不给予认证。
(三)证书、任职证明、活动证明等相关证明需交纸质的证明材料,并有相应认证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四)最终解释权归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1级辅导员所有。
I、本学期的各项活动如下:【院级活动】一、“劳模精神进校园”主题报告会II、社团骨干加分范围:校团委:学生联合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协,创业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信息网络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宣传中心,基层工作中心,清源,青年报党委:校报记者团,校电视台,钟声网,摄影协会经管院:学生会,人力资源中心,红十字会,科协,青协,社团中心,宣传中心,德鲁克书社,CDPA,国信雏鹰俱乐部,比亚迪营销实践社,经英创业实践社经管11级:年级学生会,团总支,学促会,自律会(在年级任职的同学由办公室统一认证,不需再办任职证明)班委:班长或支书统一将班委成员(包括寝室长)的名单上报至56160671@发送时请注明班级III、其他相关资格证加分范围:会计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银行从业资格证,期货从业资格证,中/高级口译,BEC,雅思,托福,GRE,GMATE,计算机三级级以上等。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什么是第二课堂活动第二课堂活动是指本科生除了正常的课程学习外参加的、具有一定学术、文化或创新特色的活动,并由学校认可和管理的活动。
这些活动能够让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综合素质,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增加社交经验。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第二课堂活动由三个模块组成,分别是文化艺术模块、创新创业模块和社会实践模块。
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模块进行学习,并赚取相应的学分。
下面分别介绍各个模块的要求:文化艺术模块文化艺术模块是指学生参加与文化艺术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比赛:诗歌朗诵、歌唱、演讲、舞蹈等活动;•参观展览:艺术馆、博物馆、历史文化遗址等;•学术讲座:艺术、哲学、历史、文学等方面的讲座或研讨会;•给社会带来艺术:组织音乐会、文艺晚会、戏剧表演、电影展播等。
学生需要在文化艺术模块中累计完成总时长不少于30小时,获得至少2个学分的认定。
创新创业模块创新创业模块是指学生参加与创新和创业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比赛:创业计划、商业模式、产品设计等比赛;•创新实践:科研、实验、创新设计等课外实践活动;•创业经历:参观创业园、与企业家交流、志愿参与及工作实践等。
学生需要在创新创业模块中累计完成总时长不少于30小时,获得至少2个学分的认定。
社会实践模块社会实践模块是指学生参加与社会和公益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参与志愿者活动、社区动员、综合性实践等;•实践活动:社会调查、社区调查和社会调研;•领袖能力培养:组织志愿者工作、协调社团活动,具有较高的组织策划和协调能力。
学生需要在社会实践模块中累计完成总时长不少于30小时,获得至少2个学分的认定。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要求学校的标准是共9个学分,其中每个模块必须要获得至少2个学分,其他的3个学分可以自由组合获得。
另外,一些特殊的活动也可以给予学生相应学分,但需要在活动之后获得老师的认可并填写相关表格。
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方案

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通过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的实施,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二、实施措施1.制定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课程体系。
根据学生创新、创业的需求和学科发展的趋势,制定包括创新创业导论、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创新创业案例研究等课程的学分体系。
2.建立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学校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提供场地和设备支持,为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吸引企业、投资机构等资源,为学生的项目提供合作机会。
3.实施导师制度。
学校聘请具有创新、创业经验的专家和企业家作为学生的导师,给予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指导和帮助,提供实践机会和资源支持,促进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
4.开展学生创新、创业竞赛。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鼓励学生提出创新项目并进行实践,通过评比选拔出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并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
5.设立学生创业基金。
学校设立学生创业基金,向有创业潜力的学生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创立企业,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创业计划,通过评估考核给予学分奖励。
6.开展创新、创业实训。
学校与企业和产业园区合作,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训,让学生深入实践,了解创新、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挑战,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7.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学习。
通过开设创新创业相关的课程,向学生介绍创新创业的理论知识,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为学生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思维支持。
三、评估和奖励机制1.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评估。
对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评估,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团队协作等因素给予不同等级的学分奖励。
2.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评估。
通过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活动、课程学习和实训情况,对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进行评估,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
3.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奖励。
对获得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奖项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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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2003-11-6 阅读4022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置第二课堂活动与创新学分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实行学分制的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第二课堂活动与创新学分满5学分(体育特招生不作要求),否则不能毕业。
超出的学分,可以代替选修课学分。
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
第二条课外及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之外,结合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所进行的、有意义的科研和实践活动。
其主要形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生在学习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课程时,可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课程内容专题讨论、学术报告会、演讲会等活动,学生若在活动中积极参与,并写出较高水平的书面总结报告,经任课教师考核,每项活动每生可获得1学分,学生最多可获得2个该类学分。
二、学生在学习专业基础课阶段,可开展课外专题讨论、写读书报告、组织课外科技活动小组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由教师负责考核,经考核通过后每项活动每生可获得1个学分,学生最多可获得2个该类学分。
三、学生在学习专业课程阶段,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或由教师组织成立课外科技活动小组,完成一定的科研任务,并撰写文献综述、生产现状调查、研究论文、实验设计等,由指导教师负责考核,经考核通过后每项活动每生可获得1~2个学分,学生最多可获得4个该类学分。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特点,规定相应的活动内容。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必须完成的实践环节(包括社会调查报告、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等)内容,不能作为第二课堂活动取得学分。
在确定学生获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的同时,指导教师务必根据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与完成情况及水平等方面综合确定其成绩,并按要求对学生完成的作品写出评价意见。
第三章创新学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下列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取得优异成绩者由本人申请,经指导教师评价,所在院(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创新学分。
一、参加全国、省级、院级课程(英语、数学、计算机)竞赛并获奖者;参加全国、省级、院级知识技能竞赛、体育竞赛、艺术竞赛(院级竞赛必须是每年度由我院学生处、团委、体育部、教务处定期举行的面向全校学生的辩论大赛、创业大赛、一年一次的体育运动会和艺术演出或经教务处与学生处、团委协商共同认可的活动)并获奖者,根据获奖等级可获得1~10个学分;
1.国家一、二、三等奖可获10、8、6学分,优秀奖可获4学分;
2.山东省一、二、三等奖可获6、5、4学分,优秀奖可获2学分;
3.院级一、二、三等奖可获4、3、2学分,优秀奖可获1学分。
体育特招生体育竞赛获奖不计学分,体育类、艺术类学分只计一次最高学分,体育竞赛前三名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
合作或团体获得学分者,每人均计相应等级的学分。
二、正式发表学术论文或较高质量作品者可获得6~10学分;
重要核心期刊10学分,核心期刊8学分,一般期刊6学分,其它内部刊物(具有省级以上报刊准印证号)2学分。
三、取得各种小发明,小创造成果者可获得2~3学分;
四、完成各种实验设计、网页设计、小软件设计与开发者可获得1~2学分;
五、参加科研项目,取得一定科研成果者可获1~3学分;
六、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通过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可获2学分,二级以上的每升高一级可再加1学分;
七、获得全国注册会计师及相应级别其它证书资格者可获10学分,没有取得资格者,每通过一门课程考试,可获得2学分;
八、其它创造性成果,经审查评价后,可酌情给予学分。
注:学生之间合作者,每人按平均数计算学分,教师与学生合作者,若学生为第一作者,可计算总分的三分之二,教师为第一作者时不计学分。
第四章管理运行机制
第四条按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各院(系、部)对学生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活动全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学校要制定评价指标进行评估检查。
一、每学期第一周各院(系、部)要向学生收取第二课堂活动和创新学分作品的原始材料及其相应的申报表;
二、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学生学分申报表和原始材料,组织教研室进行审核、评议,审核、评议后将申报表和原始材料提交到各院(系、部)学术委员会进行最后确认;
三、作品经确认后,由学生本人按照审批后的学分申报表,填写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课堂活动与创新学分手册》。
《第二课堂活动与创新学分手册》学生人手一册,学分手册经各院(系、部)及教务处审核盖章后,学生自己保存。
学生毕业时,学院将按该手册记录情况,统计学分,作为学习成绩的一部分,记入学生档案;
四、各院(系、部)每学期要将所收集的在第二课堂活动和创新学分中所取得的成果和学分申报表,按一定标准格式分别装订成册,作为经验总结和教育学生、学术交流、展示人才培养质量的依据。
第五条教师指导学生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活动,对于一、二年级的学生学校将其按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一定的报酬。
所指导的学生每取得一个学分,其指导教师计0.2课时的工作量。
学校将在每学年初按一、二年级的学生人数,每人按0.6课时(所要求学分的60%)计算各系、部总工作量,并一次性下划到各教学单位,由各单位自行安排使用(当指导教师与学生不在同一系、部时,由学生所在系、部计工作量),超额不补,余额结转下年度使用。
对于指导三、四年级的学生所获报酬,按《山东工商学院关于在本科生中实行导师制的暂行规定》执行。
体育、艺术竞赛及考试类所获学分,不计指导教师工作量。
第五章附则
第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各院(系、部)可按本规定的要求制订出具体的实施办法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