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复习材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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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资料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资料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资料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
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三方面管理:国家、行业组织、单位
考点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原则与财政部门行政管理职能
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
考点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我国目前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组织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

第三节会计核算
考点三、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
考点四、会计凭证
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一、财经法规财经法规是指国家对于财经领域中的各项经济活动所制定的法律法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经法规是保障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也是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基础。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财经法规:1. 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营活动的法律规定,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东权益、董事会职责等。

公司法的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证券法:证券法是规范证券市场运作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证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证券法的实施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3. 税法:税法是规范税收活动的法律法规,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规定。

税法的实施有助于调节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平衡,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从业者在工作中应遵守的伦理规范和道德标准。

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对于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1. 保密义务:会计从业者应当保守会计信息的保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任何机密信息。

这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避免信息被滥用。

2. 诚实守信:会计从业者应当坚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伪造、篡改或隐瞒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独立性:会计从业者应当保持独立的判断和意见,不受他人干预或操纵,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和公正。

4. 职业操守:会计从业者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5. 远离利益冲突:会计从业者应当远离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情况,避免因私人利益影响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是相辅相成的。

财经法规为会计从业者提供了明确的工作准则和规范,保障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会计职业道德则是在法规基础上,对会计从业者的行为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范和要求。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自制讲义1.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5.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要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前提;7.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9.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10.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3.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1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17.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1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综合归纳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综合归纳

1、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会计性法规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内容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3、会计监督可以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国家(政府)监督、社会监督32、会计核算的内容(款项收付、财务收发):(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试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事项33、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主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34 、会计档案的管理:1)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并保管1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2)会计档案应当分期保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财政总预算;年度财务报告。

定期: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保管3年:月,季度财务报告;财务总预算会计旬报。

保管5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财务总预算会计月,季度报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保管15年:一般的会计凭证、账簿、保管期限为15年,月度、季度会计报告(表)报告25年: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3)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解决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35、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出具审计报告 2)出具验资报告 3)出具有关报告 4)其他审计业务36、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总复习汇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总复习汇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总复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30%一.会计法律制度概述P21.会计与会计法2.会计法渊源:从高到低层次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3.会计工作管理制度:1)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制定会计制度的权限3)会计人员管理——从业资格,技术职务,奖惩,继续教育4)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负责二.会计核算 1 依法建账P8登账要求5点禁止账外设账2 会计核算基本要求1)核算基本要求——以实际发生为依据,虚假违法2}会计资料基本要求——符合规定,虚假资料严重违法P12 3}会计电算化基本要求——电算与手算相同点,不同点软件合规,资料合法3 会计核算的内容7项P134 会计年度5 记账本位币6 文字记录7 会计凭证P18 种类,填制或取得,审核,错误更正,记账凭证编制*8 财产清查P23 法律规定种类程序*9 会计报告P25 概念构成要求(签名并盖章)10 会计档案P33 销毁规定(单位负责人批准)(08年主观题7分)三.会计监督 1 单位内部监督与内部控制制度P38 《基本规范》1)基本要求6条2)内控内容9方面3)内控方法8项4)内控检查——内部,中介,财政《货币资金》4方面具体要求P552 政府监督(外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内容1)设账2)资料真实完整3)核算合法4)会计从业资格P64 其他行式,避免重复保密3 社会监督(外部中介包括单位个人举报)P66四.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07下半年主观题5分)1 会计机构设置1)设置机构2)不单独设机构,并入其他部门3)聘请资责中介代理记账明确会计主管人员2 代理记账条件4条P74 记账范围3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P774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P47 (07下半年主观题4分)5 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24小时6 会计职务与技术资格7岗位设置P848 回避制度P879会计人员工作交接*10 总会计师的设置及职责权限五.法律责任(03下半年主观题10分)(04上半年主观题10分)1、违反《会计法》42条,43条,44条,45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要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要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要点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2个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度的关于(1)会计核算。

(2)会计监督。

(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4)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包括:(1)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2)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二、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财务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这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政府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三、会计制度制定的权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制定,其他部报财部审核批准,解放军总后勤部报财政备案。

四、会计人员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财政部门负责(1)会计从业资格(2)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五、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责任的主体,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六、会计核算信息质量要求(原则)1、相关性:与经济决策需要相关;2、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比较(或不同企业)即纵向横向比较;3、实质重于形式如融资租赁;4、谨慎性:坏账,加速折旧。

七、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伪造:虚假,无中生有。

2、变造:挖补,涂改。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八、会计电算化基本要求1、使用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2、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归纳总结目录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6)知识结构导图 (6)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7)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8)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8)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8)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9)第三节会计核算 (9)一、依法建账的基本要求 (9)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9)三、会计核算的内容 (9)四、会计年度的基本规定 (10)五、记账本位币的基本要求 (10)六、会计记录文字的基本要求 (10)七、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的基本要求 (10)八、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 (11)九、财产清查的基本要求 (13)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 (13)十一、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13)第四节会计监督 (15)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5)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6)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6)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7)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17)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 (17)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7)四、代理记账 (17)五、会计从业资格 (18)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9)七、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9)八、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20)九、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20)第六节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21)一、法律责任概述 (21)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21)三、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22)四、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22)五、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23)六、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23)七、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的法律责任 (23)八、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传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法律责任 (23)九、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处罚 (24)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4)知识结构导图 (24)第一节概述 (25)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25)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25)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25)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25)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25)第二节现金结算 (26)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26)二、现金使用的限额 (27)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27)四、建立健全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27)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 (28)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28)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28)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28)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28)五、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人存款账户、异地存款账户 (29)六、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30)七、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 (31)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32)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32)二、支票 (33)三、银行汇票 (35)四、商业汇票 (35)六、汇兑 (38)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39)知识结构导图 (39)第一节税收概述 (40)一、税收的概念及分类 (40)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41)第二节主要税种 (43)一、增值税 (43)三、营业税 (47)四、企业所得税 (49)五、个人所得税 (52)第三节税收征管 (54)一、税务登记 (54)二、发票的开具与管理 (55)三、纳税申报 (57)五、税务代理 (58)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59)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61)知识结构导图 (61)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 (62)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62)二、国家预算 (62)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63)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的划分 (64)五、预算组织程序 (65)六、决算 (65)七、预决算的监督 (66)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66)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66)二、政府性采购的概念 (66)三、政府采购的原则 (67)四、政府采购功能 (67)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67)六、政府采购当事人 (68)七、政府采购方式 (68)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69)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69)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概念 (69)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70)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70)四、财政支付方式和程序 (70)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71)知识结构导图 (71)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72)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72)二、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 (72)三、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 (72)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73)一、爱岗敬业 (73)二、诚实守信 (73)三、廉洁自律 (74)五、坚持准则 (74)六、提高技能 (75)七、参与管理 (75)八、强化服务 (75)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75)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75)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 (76)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76)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 (77)二、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 (77)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 (77)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知识结构导图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会计核算依据;对会计资料的基本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账簿的分类;依法建账的法律规定;登记会计账簿的规定;账目核对;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对外提供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签章程序、责任主体财产清查是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之一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的范围、种类、归档保管、销毁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监督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监督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及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和保险监管部门,监督对象是会计行为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以及单位和个人的检举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设置包括单位会计机构的设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代理记账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工作岗位设置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收费员、收银员不属于会计岗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交接的范围、程序以及责任的划分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违反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给予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刑事责任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四种情况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一)会计法律制度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

1985年颁布会计法,1993年10月31日颁布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12月31日)属于会计行政法规;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属于会计部门规章(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阶梯式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以及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会计监督检查:财政部组织实施全国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在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除去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外还应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聘任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三)会计核算是最基本的职能。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对会计核算进行统一规定会计资料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对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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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计法律内容:《注册会计师法》1999年10月31日公布单位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会计法》明确规定的法定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不违反《会计法》。

制定机构: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会计行政法规内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制定机构:财政部——部门首长签署予以公布会计部门规章内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7年1月1日施行制定机构:财政部——文件形式印发会计规范性文件内容:《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主体: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对象:单位的经济活动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计监督体系政府监督审计、税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对象:会计行为社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受托审计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单位内部审计岗位不是会计岗位。

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直属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

记账人员与经办人员、审批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相互分离。

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非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行政责任暂扣/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法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刑事责任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两者区别: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根据《会计法》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实施责令限期改正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聘用无从业资格人员责令限期改正or私设会计账簿对单位处以3000元-50000元的罚款or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主管A指使会计B 对A:处以5000-50000元的罚款违法行为的伪造发票多报销对B:通报并处以3000-50000元的罚款法律责任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0-200000元的罚款,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处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负责人指使会计B 对公司:通报并处以5000-100000的罚款在账簿上进行“技术处理”对单位负责人:处以5000-50000的罚款B请示主管A后遵照办理对A&B: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处以3000-50000的罚款对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有: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开除。

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采取的补救措施:恢复其名誉、恢复原有职务/级别。

经济补偿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汇票: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票据本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2个月支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0天信用卡贷记卡——存款无息准贷记卡——存款有息支付结算的汇兑主要支付工具托收承付: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有金额起征点限制委托收款(现金)出票人承兑人票据基本当事人付款人票据非基本当事人背书人收款人被背书人保证人出票背书——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票据行为承兑——承兑附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而不是所附条件无效商业汇票独有的票据行为保证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的特征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是有因证券)票据是金钱证券未记载付款日期不会导致票据行为未记载付款地失效的有未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使用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票据票据功能/职能:信用、支付、汇兑、融资、结算。

挂失止付——现金支票可以挂失止付,转账支票不得挂失止付票据丧失的补救公示催告普通诉讼“支票”字样无条件付款的委托支票的绝对确定的金额支票的相对付款地记载事项付款人名称记载事项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背书日期)出票人签章出票人授权金额补记事项收款人名称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银行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银行汇票的绝对付款人名称记载事项出票日期(付款日期)出票人签章收款人名称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或银行汇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眼的,不得背书转让。

商业汇票既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

“委托收款”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委托收款的绝对收款人名称记载事项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收款单位对同一付款单位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银行应暂停其向该付款单位办理托收。

付款单位违反规定无理拒付,对其应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数额确定。

现金使用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限额核定天数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

开户单位如需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核定。

根据现金管理规定,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现金。

结算起点为1000元。

基本存款账户——核准类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备案类账户用途不同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核准类账户(除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临时账户属于备案类账户)单位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存款人不同个人结算账户——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储蓄账户仅限办理现金存取,不得办理转账结算)——备案类账户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开户地不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个体工商户、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托儿所等也可以开立基本户。

)(武警部队、民办非企业组织、外国驻华机构也可以开立基本户。

)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账户: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结算户。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报人民银行批准。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党团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账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

临时存款账户: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强制性税收的特征无偿性核心固定性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企业/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契税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行为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工商税类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关税类税收的分类中央税——关税、消费税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地方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企业/个人所得税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计税标准从量税——资源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复合税——消费税中的卷烟&白酒纳税义务人——法人或自然人征税对象——一个税种区别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税法的基本要素定额税率(固定税率)——资源税全额累进税率税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比例税率中介性税务法定性代理自愿性公正性区分起征点和免征额:不达起征点和免征额,都不交税。

达到起征点,全额征税。

超过免征额,只对超过部分征税。

增值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型增值税的分类收入型消费型——2009年1月1日全面实行销售饲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销售图书适用13%税率的有销售自来水(销售钢材)增值税纳税人纳税地点:固定专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固定专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固定专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例:2009年7月,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开普通发票销售货物,销售收入为92700元,外购货物2700元,其当期应缴增值税=92700÷(1+3%)×3%=2700消费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护肤护发产品不征收消费税)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计入销售额中。

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应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比例税率消费税的税率形式定额税率复合税率例:某电器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器,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货款共60万元。

旧电器作价12万元。

增值税计税销售额=60/(1+17%)=51.28营业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此处的“应税劳务”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通信业、娱乐业、服务业征收范围的劳务。

(不包括单位或雇主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凡是价外费用,无论做何会计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例:某卡拉OK歌舞厅2009年5月各项营业收入总额为90万元,其中烟酒和饮料收入20万元,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20%。

歌舞厅该月应缴纳营业税=90×20%=182009年1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建建筑物出售,出售建筑物的工程成本为1200万元(利润率10%),其出售取得收入为1560万元,则该公司2009年1月应纳营业税=(1200×(1+10%)÷(1—3%))×3%+1560×5%=118.82在中国境内成立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非居民企业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居民企业——境内、境外的所得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有机构场所的——境内、境外的所得无机构场所的——境内的所得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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