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防汛
青白江区2012防汛预案

青白江区防汛工作应急预案1 编制目的为保障青白江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效防治洪水灾害,当洪水来临时,能够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减轻财产损失,保障我区的经济发展、正常的社会秩序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现有的防汛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涝灾害制定防御方案、对策、措施,为各级防汛部门实施指挥、决策、调度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2 组织机构与职责区防汛救灾指挥部是全区防汛救灾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单位。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全区的防汛救灾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镇(街道)防汛指挥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救灾工作。
区防汛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杨波区防汛救灾指挥部副指挥长:陈晓曦、莫柯、邓文祥市政防汛监察队:莫柯、向上、陈培博建筑工地监察队:邓文祥、吴笑天、周凯民指挥长负责汛期的全面工作;副指挥长分别负责防汛物质调度、现场抢险指挥、组织落实抢险队伍及人员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按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做好防汛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区防汛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职责:区委区府办:负责全区防洪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起草区领导有关讲话报告;整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会议讲话记录;起草上报市三防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负责组织联点挂钩单位参与荷城街道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区委组织部:负责协调联点挂钩单位参与各镇(街道)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驻区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工具,实事求是地报道发生的水情灾情,宣传防汛抗洪方针政策和工作动态。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指导全区建筑设施、市政公共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防洪工作。
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负责管理全区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区防洪排涝减灾工程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和建设的协调安排;为全区重大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库等设施,实行科学调控;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成都防汛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附图附表丰富

成都防汛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附图附表丰富一、防汛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概述为加强城市防汛工作,有效应对突发险情,提高城市的防御能力,本项目决定采取防汛施工专项施工方案。
该方案集中于防汛,主要包括堤防加固、水位测量、泵站设备检修与维护、疏浚等多项工程。
二、建设目标和任务1、建设目标本项目的建设目标是为了着力提高城市的防御能力,确保城市的安全运行,扩大城市的防御能力,提高防汛能力,确保城市安全。
2、建设任务针对本次防汛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本项目将按照以下任务进行实施:(1)堤防加固对重点地段、脆弱环节的堤防进行加固,提高其抗洪能力,加强防洪墙的稳固性和承重能力。
通过提高堤岸坡度,增加抗洪能力,从而确保城市安全。
(2)水位测量设立水位测量站点,对汛情进行实时监测和预测,确保数据精确可靠,提前制定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防洪工作中的负面影响。
(3)泵站设备检修与维护对已建成的泵站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保持机器的正常运行,确保泵站能够及时、快速地响应防汛需求,从而有效地治理城市内涝问题。
(4)疏浚主要对城市内涝比较严重、积水较深的区域进行疏浚,确保排水正常,有效减轻内涝带来的影响。
三、方案具体内容1、堤防加固(1)对防洪墙进行加固1. 在重点地段和脆弱环节的防洪墙上,采用加缝、插筋和补强等方法进行加固,确保墙的稳固性和承重能力。
2. 在防洪墙的顶部设置护栏,增加抗洪能力,防止洪水溢出,确保城市安全。
(2)对堤岸坡度进行提高对堤岸坡度进行提高,增加堤岸的抗洪能力,从而有效扩大城市的防御能力。
2、水位测量(1)设置水位测量站点1. 根据实际情况,在城市主要河流和河段两侧的高处设置水位测量站点,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2. 同时,在城市主要水池、水库等水源设施周围设置水位测量站点,确保疏浚和排水工作的正常进行。
(2)实时监测和预警1. 利用专业测量仪器和监测系统,对测站点设备进行监测和控制,实现对水位的实时测量和监测。
2. 聘请专业人员对数据进行全天候的监测和管理,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便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
青白江防汛预案

青白江防汛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青白江区在汛期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降低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四川省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青白江区范围内防汛救灾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
提前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排除隐患。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实行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防汛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协同配合。
(4)科学决策,快速反应。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防汛救灾能力,确保险情及时得到控制。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成立防汛指挥部成立青白江区防汛指挥部,由区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区长、区应急局局长、区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联络。
2.2 各级防汛组织各级防汛组织要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三、预防预警3.1 监测预报区气象、水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对天气、水文、地质等方面的监测预报,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地质险情等信息,为防汛决策提供依据。
3.2 预防措施(1)加强汛前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2)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
(3)加强江河、水库、堤防、涵洞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和维护。
(4)组织开展防汛演练,提高各级防汛组织的应急反应能力。
四、应急响应4.1 预警等级根据雨情、水情、灾情等因素,预警等级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的灾情。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7.08•【字号】成城发〔2016〕71号•【施行日期】2016.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近日,受超强厄尔尼诺气候影响,湖北、安徽、湖南等地已经发生暴雨洪涝灾害,成都地区也连续多日出现大到暴雨,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坚决避免侥幸心理,做好抗击特大洪水的充分准备,力争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明确指示,要把防汛减灾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具体,千方百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就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全面落实以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度。
要把防汛减灾作为主汛期的重点工作来安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要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和压力传递到最基层、第一线,确保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
二、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将隐患排查工作贯彻防汛工作始终,扎实开展常态化排查、动态化管理。
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垃圾填埋堆体、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地、城市照明和夜景灯饰设施、户外广告(招牌)、生活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置、垃圾渗滤液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危险化学品等重要领域,要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深入排查。
对前期已经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落实避让、处置措施;对前期没有发现明显隐患的区域,要根据雨情发生发展趋势,采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青白江区水系概况

青白江区水系概况青白江区位干四川省成都市东北。
地理位置为东经104°09'31″~104°29'31″,北纬30°39′33″~30°55'57″。
区境地处四川盆地西北隅的成都平原东部。
地势东南高,西北低。
按地貌可分为低山、浅丘、平原三区。
东南部低山区属龙泉山脉中段,谷狭坡长,地势较高,地表高程916~546米,面积占全区的24.9%;出露地层由老到新有侏罗系遂宁组、蓬莱镇组砂页岩,白垩系天马山组、夹关组砂岩、灰岩等。
中部浅丘区地貌为构造剥蚀丘陵,地表高程546~492米,面积占全区的39%;主要为黄壤所覆盖。
西北部平原区为河流堆积形成,地势平坦,自西向东微倾,地表高程492~451米,面积占全区的36.1%,主要为深厚的灰色冲积土所覆盖,有利农耕。
本区地处沱江流域,又是都江堰水系控灌区。
水网交错,水源较丰,具有较好的水利基础。
主要河流为沱江支流清白江、毗河及其它小支流。
水系有都江堰河渠、山溪河流、排洪河流三种类型。
都江堰河渠以清白江、毗河水系为主。
东南部低山区及中部浅丘区石板河、桤木河等为山溪河流。
西北部平原区弥牟河、长流河、绣川河等为排洪河流。
一、水系概况(一)都江堰水系青白江区境内有清白江和毗河横越,实为都江堰引水渠系中内江系统的两条干渠。
区内按灌溉区域分为人民渠灌区和东风渠灌区。
1、清白江清白江为沱江二级支流,水源来自岷江,上段为蒲阳河,通过都江堰枢纽蒲柏闸分流,向东,至彭县长寿桥始称清白江;继向东,流经新都县,至区境朱家湾,沿弥牟西北边缘,于右岸纳弥牟河水,分出马棚堰,再流向广汉向阳场,然后流向赵镇,汇入沱江。
区境内长2.74公里,平均河宽120米、水深3.5米、比降2.5‰。
过洪能力1300立方米/秒,特大洪水1600立方米/秒,区境集雨面积18.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54.56立方米/秒。
它是都江堰渠系灌排两用河道,具典型平原河流特征,河道宽,堤岸曲,比降缓,河滩多,洪枯水位变幅大。
防汛专项施工方案

汛期专项施工方案1 编制依据 (2)2 工程概况 (2)3 雨季施工部署 (2)3.1 组织机构 (2)3.2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3.3 雨季施工总体要求 (3)4 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3)4.1 土方及沟槽防护工程 (3)4.2 钢筋工程 (4)4.3 模板工程 (5)4.4 混凝土工程 (5)5 雨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5)6 雨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6)7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7)7.1应急组织体系 (7)7.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8)7.2.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8)7.2.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8)7.2.3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9)7.3 紧急通讯联络 (11)7.4 应急保障措施 (11)7.6 应急救援措施 (12)7.7 物资保障 (12)7.8 雨季巡查方案 (14)7.9 应急处置措施 (15)1 编制依据成都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无霜期长、雨量充沛、日照较少。
每年5-9月是成都市的雨季,降雨量较大,对施工影响较大。
为保障雨季施工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及应对措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同时为加强成都地铁10 号线二期工程土建4标工程施工现场防洪度汛工作,便于配合上级单位及成都市政府共同抵御自然灾害,降低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国家防总办公室制定的《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防汛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2 工程概况本标段工程为两站(客运中心站、儒林路站)和三区间(花桥站~客运中心站区间(含512m明挖段及645m盾构区间)、客运中心站~儒林路站区间、儒林路站~大新路站区间),全长3.584Km,主线里程YCK32+554.633~YCK36+138.438。
雨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零伤害、零损失”三零目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青白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青白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给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确保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四川省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国家、省、市关于防汛抗旱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特点,以及历年防汛抗旱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包括防洪设施的巡查、抢险、救援和灾后恢复等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区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区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2.2 指挥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研究制定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3)组织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指导、检查全区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组织防汛抗旱应急演练;(5)及时发布洪水、干旱预警信息,启动、调整应急响应级别;(6)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抗旱救援工作;(7)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的考核和表彰。
三、预警和应急响应3.1 预警级别根据气象、水文、地质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的水旱灾害。
3.2 应急响应措施根据预警级别,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1)蓝色预警:加强巡查,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2)黄色预警:启动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3)橙色预警:组织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开展抢险救援工作;(4)红色预警:实行紧急疏散,全力组织抢险救援。
成都防汛应急预案

成都防汛应急预案一、预案目的本预案旨在明确成都市在遭遇洪水威胁时的应急响应流程,确保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市民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的影响,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成立成都市防汛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相关领导担任指挥长,成员包括水利、公安、交通、卫生、民政等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信息沟通。
三、预警机制建立完善的洪水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布洪水信息。
预警级别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应急响应措施。
四、应急措施1. 蓝色预警:加强巡查,确保排水系统畅通,做好防洪物资的准备工作。
2. 黄色预警:关闭易受影响区域的学校和公共场所,疏散低洼地带居民,启动临时避难所。
3. 橙色预警:暂停部分公共交通服务,加强对重要基础设施的保护,准备救援队伍和设备。
4. 红色预警: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启动大规模疏散计划,关闭所有非必要设施,救援队伍全力以赴进行人员救助和财产保护。
五、资源调配根据洪水情况和预警级别,合理调配人力、物资、财力等资源,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实施。
六、信息沟通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洪水预警信息和防汛指导建议,保持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七、后期恢复洪水退去后,迅速评估受灾情况,组织力量进行灾后重建,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并对防汛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八、预案演练定期组织防汛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实效性,提高各参与方的应急处置能力。
九、预案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和技术发展,不断更新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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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防汛应急预案(修订本)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2016年6月.第一章总则1.1 定义成都市青白江区防汛应急预案是指防御青白江区行政区域内江河洪水灾害、城市(镇)洪水及内涝、水库(人工湖)洪水、山洪灾害以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方案的统称;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涝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
防汛预案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工作的依据,是抗洪抢险重要的非工程措施。
成都市青白江区防汛应急预案是全区防汛抢险工作的依据和规范,预案一经批准,必须依法执行。
各乡镇、街道办防汛预案和各部门专业防汛预案是全区防汛应急预案的延伸和补充。
1.2 编制目的、原则编制目的:确保本地区的防洪安全,做好各类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提高对洪涝灾害及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以减轻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本地区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编制原则:依法贯彻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工作方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汛期安全保障为基础,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投入抗洪救灾,以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成都市青白江区防洪抢险的工作重点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确保经济命脉和社会保障系统安全、确保中心城镇、大河、重要水库和人口密集城镇安全。
成都市青白江区防汛指挥部编制青白江区防汛应急预案,各乡镇编制本辖区防汛应急预案,区级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编制专业预案。
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水库大坝安全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大中型水库防汛调度运行计划》、《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青白江区城市(镇)规划方案》、《青白江区城市(镇)防洪规划》等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文件;毗河石堤堰、蒲阳河新桥水文站资料等法律法规和资料、防汛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江河上游水文站控制资料;城镇、工矿企业、交通、重要设施等国颁防洪标准,结合现阶段成都市青白江区防洪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人工湖)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危机等次生、衍生灾害。
1.5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应急管理水平。
(2)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3)坚持以确保城乡安全度汛,为经济建设持续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提供防汛除涝安全保证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抗洪抢险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5)坚持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第二章青白江区防汛概况2.1 江河防洪全区主要行洪江河有三条,一是清白江大河,二是毗河,三是西江河,其次有四条排洪河流,为弥牟排洪河、长流河、绣川河、羊叉河。
其河流概况如下:清白江大河流经境内2.75公里,河道宽120米,最大过洪能力130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高程491.6米,预警洪水流量80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高程490.8米。
毗河流经境内祥福、姚渡、城厢,流程17.5公里,河道宽120—150米,最大过洪能力120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高程456米,预警洪水流量60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高程454.3米。
西江河发源于龙泉驿区山泉乡,经新都石板滩镇入境,流经龙王、祥福(原日新)、姚渡石龙堰入毗河,境内流程15.4公里,河道宽45米,最大过洪能力40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高程459米,预警洪水流量15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高程457.2米。
弥牟排洪河流经弥牟镇立新、狮子、挺进三个村,宽11米,过洪能力40立方米/秒,主要拦排上游新都和北四支区间洪水,减轻弥牟、红阳、大弯洪水压力,出口入清白江大河。
长流河流程18.5公里,流经弥牟、红阳、大弯、大同、城厢,宽17米,过洪能力80立方米/秒,贯穿红阳—大弯城区,是城区主要排洪河道,出口经贯子山入毗河。
绣川河境内流程10.7公里,经大同、城厢两镇,宽20米,.过洪能力100立方米/秒,主要拦洪红阳—大弯以南新都入境洪水,出口入毗河。
羊叉河流程3.88公里,宽20米,过洪能力60立方米/秒,主要拦泄新都入境洪水,减轻祥福镇洪水压力,出口入毗河。
2.2 城市(场镇)防洪城市(场镇)防洪的重点是:(1)红阳、大弯城区和厂区。
(2)弥牟、大同场镇段。
(3) 祥福镇毗河场镇段。
(4)姚渡镇毗河场镇段。
(5)龙王西江河场镇段。
2.3 重点水利工程防洪全区取水、蓄水枢纽工程主要有:(1)清白江大河马棚堰取水枢纽工程。
(2)毗河姚渡石龙堰取水枢纽工程。
(3)毗河祥福李家堰取水枢纽工程。
(4)毗河祥福粉后堰取水枢纽工程。
(5)姚渡战备水库、胜利水库。
(6)龙王五七八水库。
2.4 重点堤防工程防洪(1)清白江大河:弥牟镇挺进村朱家湾、郑家河坝堤防工程。
(2)毗河:祥福的李家堰段、甘泉村段、黄家滩(上元村)段、.林家碾段、福农村段、马坪村段、东方村段、华家村段、康家渡段、场镇学校段,姚渡的永和村段、城厢的川祖庙段、龙潭村段、白贯村段、板棚子、筒渡村、十五里村等重点堤岸。
第三章防汛抢险组织体系及职责3.1 青白江区防汛指挥部3.1.1依据《防洪法》的规定,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
3.1.2区防指组织机构区防指由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政府办主任、区水务局局长、区人武部部长任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城乡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和林业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应急办、区工管委、区港管委、区房产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国网青白江供电分公司、电信青白江分公司、移动青白江分公司、区水业公司、川化股份公司、攀成钢公司、人民渠管理一处青白江管理站、东风渠管理处新都管理站等部门为区指挥部.成员单位。
3.2 区防指的职责(1)执行国家防总、省、市防汛指挥部的决定,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开展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研究确定应对全区防汛突发事件的重要决策和指导意见;(3)负责全区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区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4)负责在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进行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5)督促检查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及驻区大型企业按照职责启动防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6)当防汛突发事件超出本指挥部处置能力时,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报告并求援;(7)负责全区防汛应急演练和培训,制定应对全区防汛突发事件宣传教育计划;(8)负责全区防汛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9)承担上一级防汛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应急任务。
3.3 区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职责3.3.1指挥长职责.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指挥全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在汛期紧急情况下履行下列职权和职责:(1)发布抗洪抢险命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2)在紧急防汛期内,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码头、船只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3)在紧急防汛期内,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抢险人员;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4)在紧急汛期内,发布交通管制命令;(5)发布防汛抗洪《通告》。
3.3.2副指挥长职责按照指挥部领导工作分工,全力协助指挥长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指挥工作;常务副指挥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4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职责3.4.1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政府办:负责全区防汛抢险重大事件协调。
区人武部:负责拟制、修订民兵参加抗洪抢险的预案;负责组织和协调包括部队、武警中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的工作,落实民兵抗洪抢险突击队的组建方案,做到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及时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参与抢险活动。
组建一支人员精干、装备到位、训练有素、反应迅速的机动抢险救援分队,随时准备执行区防汛指挥部下达的抗洪抢险救援任务。
.区港管委:负责区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成都市青白江现代物流与商贸园区)、现代粮食物流加工产业园区的防汛工作和园区内各企业的防汛管理。
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驻区企业的防汛排涝、抢险救援工作。
区工管委:负责区工业区(成都北新经济开发区)的防洪工作及园区内企业防洪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防洪工程建设、抢险救灾、汛前加固等项目的立项和审批等工作;负责从计划安排上为城市防洪规划和江河整治规划的实施创造条件;负责全区抗洪抢险救灾的粮食供应工作。
区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系统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
特别要做好大、中型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协调全区工业企业的防汛工作,保障企业安全供气、供电正常。
负责企业的洪涝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配合、协助安监局加强对汛期生产、存放危险物品的企业的安全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防汛抢险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防汛排涝工作和防汛安全教育。
区公安分局:负责抗洪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指挥和重要设施、关键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抗洪抢险,维持社会稳定和交通通畅。
区公安分局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名警力的抗洪抢险突击队,并指导武警、消防中队各组成一支防汛机动抢险队,并配备车辆工具,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