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人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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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项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1、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主要职责】(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T7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6)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7)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9)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10)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2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

岗位任职要求及岗位描述

岗位任职要求及岗位描述

岗位任职要求及岗位描述一、总校长1名任职要求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55岁以下(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2、具有教师资格,中高级职称,在当地有较高的影响力,获得过国家省市级学术方面成果,具有学科带头人或名校长等荣誉称号;3、具有10年以上教育行业工作经历及5年以上大型公办或民办名校管理经验,岗位培训合格。

岗位描述1、认同并深入学习北大培文教育集团的文化和办学理念;2、全面主持学校工作,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德才兼备,综合素质突出,有较高的理论素养;3、掌控能力强,富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过往教学经历突出;4、注意发挥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教学质量;5、善于总结、善于发现、善于创新,促进师生共同全面发展。

二、小学和初中执行校长各1名任职要求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2、具有8年以上教育行业工作经历及3年以上大规模学校管理经验;3、具有教师资格,中高级职称,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方面有一定的造诣,岗位培训合格。

岗位描述1、执行力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配合校长完成招生工作及所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2、制定和优化各项基本规章制度,建立制度化管理体系;3、配合校长研究制定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机制;4、抓好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秩序;5、有大型民办学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生办主任 1名任职要求1、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2、了解本地基础教育环境,5年以上招生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招生主管工作经验,有成功的独立运作培训机构的经验或能力;3、具有较强敏锐的洞察力及管理、策划与组织能力,有说服力、业务拓展、团队协作和人际协调沟通能力。

岗位描述1、认同北大培文教育集团的文化和办学理念;2、负责招生部全面工作,依据学校战略发展目标和规划,完成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适时进行调整;3、研究制定落实招生管理工作计划、总结及预算。

专技岗位条件

专技岗位条件

附件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一、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十三级岗位(非教师系列)(1)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

(2)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或业务实践技能,任期内经考核,能胜任和履行本级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2、十二级岗位(教师系列)(1)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符合相关任职条件。

(2)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任期内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实习、实训工作任务,教学、实践效果评议达到合格以上。

3、十一级岗位(教师系列)(1)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且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且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

(2)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任期内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实习、实训工作任务,教学、实践效果评议达到合格以上。

(4)任期内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或相当班主任工作),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望。

(5)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①任期内在准印证刊物发表论文1篇。

②任期内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含年度考核优秀等级)。

③任期内指导学生参加校际以上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或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效果良好。

④任期内在学校组织的课件制作或教案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

⑤具备相应的双师资格或技能证。

二、教师系列中级讲师岗位1、十级岗位(1)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符合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2)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任期内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实习、实训工作任务,教学、实践效果评议达到良好以上。

2、九级岗位(1)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

(2)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任期内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实习、实训工作任务,教学、实践效果评议达到良好以上。

(4)符合上述三条的同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①任期内在准印证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参编校级及以上教材、教参1本。

管理岗位聘用条件

管理岗位聘用条件

管理岗位聘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和院规院纪,思想政治表现符合高校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基本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资格条件学院首次岗位聘用时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聘任到相应管理岗位等级。

1、由上级任命的市管院级领导干部,即院级正职领导和副职领导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级和五级。

2、现任正处级领导干部和副处级领导干部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和六级;现任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和六级。

3、现任正科级干部和副科级干部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七和八级;现任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七和八级。

4、已聘任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按要求对应管理岗位九级或十级。

(三)业务条件四级管理岗位条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五级管理岗位熟悉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有较强的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业务能力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独立的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能力,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给分管领导起好参谋助手作用,业务水平突出,工作成绩显著;能够承担对某些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的任务。

能制订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工作计划、报告、规章制度等,任现职以来,撰写有较高水平且被学院采纳的工作意见、办法、总结等。

2、六级管理岗位熟悉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有较强的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业务能力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有较好的文字水平,业务水平突出,在本岗位上做出较显著的成绩。

能协助分管领导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承担对下级职务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任务;能协助制订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工作计划、报告、规章制度等,任现职以来,撰写有较高水平且被部、处等处级单位采纳的工作意见、办法、总结等。

3、七级管理岗位熟悉本岗位的工作流程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掌握高教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较好地承担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等任务,能独立起草工作报告、总结等。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八级
任助理研究员九级岗位3年或任助理研究员满6年或具有副研究员资格。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
博士后出站人员未认定副研究员资格者。
九级
任助理研究员十级岗位3年或任助理研究员满3年。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
十级
具有助理研究员资格。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博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五级
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项目;任高级工程师六级岗位5年或任高级工程师满10年。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局百人计划”人选优先。
六级
任高级工程师七级岗位5年或任高级工程师满5年,主持1项(含)以上省部级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局百人计划”人选优先。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十三级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胜任一般性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
大学专科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2.工程技术系列岗位(含实验技术系列)
岗位等级
基本任职条件
一级
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工程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硕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十二级
具所从事专业领域专业知识、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胜任一般性工作。具有相当于专业技术助理工程师的社会任职资格。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十三级

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一、任职条件1. 学历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相关专业优先考虑;•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具备研究生学历及法学硕士学位者可享受加分待遇。

2. 工作经验要求•至少具有三年及以上企业法务相关工作经验;•在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具备跨国公司或外资企业法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能力要求•具备独立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熟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与各部门有效协作;•具备较强的法律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能进行合理的法律风险评估;•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快速学习能力,能适应快节奏工作环境。

二、岗位职责1. 法律事务管理•负责拟定、审核、修改企业法律文件、合同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合作协议、销售合同等;•负责企业法务及法律风险管理,提出并执行相应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方案;•熟悉国家法律法规,跟踪并研究相关法律政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规解读。

2. 合规管理•主导企业合规管理制度的建设、实施和监督,确保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定期开展合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跟踪监测合规风险,及时采取和推动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3. 司法诉讼事务处理•负责组织和协调企业内部和对外律师团队处理涉及企业的各类纠纷和诉讼事务;•协助律师起草和答辩相关法律文件和诉辩材料;•跟踪和协助处理诉讼案件的全过程,提供法律意见和风险评估。

4. 合同管理•负责企业合同管理,审核和归档各类合同,保证合同的履行和执行;•协调各部门合同事宜,及时处理合同纠纷;•参与重要合同谈判和草拟,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风险预警。

三、管理标准1.岗位职责明确,具体指导岗位职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2.责任制落实,每个岗位职员应清楚自己的职责,对岗位内的事务负责;3.工作流程规范,明确各类工作的处理流程和程序;4.沟通协作顺畅,与其他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和合作,共同解决问题;5.法律与制度遵守,本岗位职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6.保密意识强,对企业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具有高度保密意识;7.学习进取,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更新变化,提升专业素养。

《各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各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各岗位任职基本条件》(1)总经理任职基本条件:1.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进步;1.2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1.3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1.4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公司开展的业务工作需求;1.5加强学习,熟悉本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与之相关的规定、要求。

(2)技术负责人任职基本条件:2.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进步;2.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3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2.5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专业知识丰富;2.6具有相关主管部门培训资质证书;2.7加强学习,熟悉本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与之相关的规定、要求。

(3)质量负责人任职基本条件:3.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进步;3.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3具有高级技术职称;3.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3.5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主管部门培训资质证书,熟悉质量管理有关知识;3.6加强学习,熟悉本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与之相关的规定、要求。

(4)公共卫生技术部部长任职基本条件4.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进步;4.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4.3掌握公共卫生评价相关标准、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评价业务知识,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4加强学习,熟悉本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与之相关的规定、要求。

(5)评价组组长任职基本条件5.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进步;5.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5.3掌握公共卫生评价相关标准、规范和评价业务知识,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主管部门培训资质证书;5.4加强学习,熟悉本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与之相关的规定、要求。

(6)检测组组长任职基本条件:6.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进步;6.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6.3掌握公共卫生危害因素检测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验室认可标准,具有二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经验及主管部门培训资质证书;6.4加强学习,熟悉本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与之相关的规定、要求。

(7)检测技术负责人任职基本条件:7.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进步;7.2具有五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经验及主管部门培训资质证书;7.3掌握公共卫生危害因素检测技术及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验室认可标准;7.4熟悉本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与之相关的规定、要求。

任职资格盘点

任职资格盘点

任职资格盘点
任职资格是指一个人担任某个职位的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不同的职位有不同的任职资格要求,以下是常见的几种任职资格:
1. 学历要求:许多职位对学历有一定要求,如大学本科、研究生等。

具体要求根据不同职位的性质而定。

2. 工作经验:许多职位对应聘者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要求,特别是高级职位或需要专业知识的职位,通常要求应聘者具备一定年数的相关工作经验。

3. 专业知识和技能:许多职位要求应聘者具备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会计、法律、技术等。

通常需要相应的专业学习背景和相关证书。

4. 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很多职位都需要应聘者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包括口头和书面沟通的能力,以及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的能力。

5. 强大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许多职位要求应聘者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快速识别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6. 自我管理和时间管理能力:一些职位需要应聘者具备自我管理和时间管理的能力,能够有效地安排任务和优先级,并按时完成任务。

7. 英语能力:许多公司和职位要求应聘者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尤其是与国际业务相关的职位。

8. 技术能力: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许多职位要求应聘者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如电脑操作、编程、数据分析等。

总的来说,不同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因行业、公司、职位等各种因素而异。

应聘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和目标职位的要求来衡量是否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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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人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前言
1.目的
为了使从事对行业要求符合性有影响的人员能够胜任本岗位的工作,确保公司运营通畅,特制定本规定。

2.围
本规定确定了从事行业要求领导干部、一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18个岗位和综合人员6个职务的任职资格条件。

3.引用文件
4.定义
5.职责
5.1综合管理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和执行;
5.2各有关部门协助执行本规定;
6.控制要求
6.1各类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6.2各有关部门协助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使相关人员满足本规定要求。

目录
一、岗位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监督负责人
技术管理部部长
质量业务部部长
综合管理部部长
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检测部部长
检测部副部长
财务人员
审员
监督员
专业技术人员
审核及校核员
标准物质管理员
档案管理员
样品和检测任务管理员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和计量管理员
药品管理员
总经理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副总经理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技术负责人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质量负责人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安全负责人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监督负责人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技术管理部部长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质量业务部部长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综合管理部部长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检测部部长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检测部副部长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财务人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审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监督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试验检测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审核及校核人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标准物质管理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档案管理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样品管理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和计量管理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药品管理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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