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权保护探析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是在传统文化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的交叉领域展开的重要课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关注被投入到古籍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上。
古籍点校成果作为古代文化遗产的珍贵成果,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价值,对于研究古代文明、传统思想、语言文字等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在数字化时代,古籍点校成果被广泛传播和利用,但同时也面临着版权保护的问题。
在知识产权法体系中,对于古籍点校成果的著作权边界模糊、法律规定不明确、保护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对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进行深入研究,不仅有助于明确其法律地位和保护范围,还能为古籍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研究背景】的阐述将为后续文章内容的展开提供重要的参考与引导。
1.2 研究意义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研究意义在于探讨古籍点校成果在著作权领域的地位与作用,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提供理论依据。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确立与保护,有利于保护点校者的合法权益,激励更多学者投入到古籍的点校工作中,推动古籍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对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进行深入研究,可以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古籍研究领域的跨学科发展。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研究还有助于完善我国著作权体系,提高文化产权的保护水平,促进古籍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共享,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创新。
深入研究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意义重大,对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 正文2.1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定义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定义是指对古籍进行研究、整理、点校、校勘、编辑等活动所形成的著作权。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具有独创性、独特性和复杂性,包括对古籍的文本整理、文字校对、注释、补遗、选本等内容的加工和创作。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不仅包括对古籍文字的复制、整理和传播,还包括对古籍内容的重新诠释、解读和发展。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范围广泛,涵盖了各种古代文献、经典著作、史书典籍等。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摘要】本文针对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进行了深入研究。
在分析了古籍点校成果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在首先阐述了古籍点校成果的概念,接着对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其保护措施和价值。
结合实践案例,从实践角度分析了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具体情况。
在总结了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的启示,并展望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重要性和发展趋势,为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信息。
【关键词】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概念、现状分析、保护措施、价值探究、实践案例分析、启示、展望。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是在传统古籍文献研究领域中的一个新兴课题,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和古籍资源的数字化整理工作的逐渐深入,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问题逐渐受到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古籍点校成果是指经过学者对古籍文献进行细致整理、编辑、点校之后产生的学术成果,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学术意义。
在现代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下,如何对古籍点校成果的著作权进行保护,以及如何合理化利用这些成果,都是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
目前,我国在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领域尚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和规范性的法律制度,导致对于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惑。
有必要对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概念、现状、保护措施、价值探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以便更好地推动古籍文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1.2 研究意义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的意义在于深入挖掘古籍资源,促进古籍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通过研究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可以推动古籍资源的数字化整理和利用,提升古籍的传播和传承效率。
对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研究有助于探讨古籍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修订,为古籍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的意义还体现在推动学术交流和合作。
通过研究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可以促进国内外学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古籍研究领域的发展。
探讨图书馆的古籍整理和保护工作

探讨图书馆的古籍整理和保护工作作者介绍:【摘要】虽然人们对古籍的保护和整理有了新的认识,但关于古籍整理和保护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如何对待古籍的版权问题?仍然困扰着人们。
古籍的整理方式繁多,整理工作繁重,中国如此多的古籍是由多位整理者的心血和智慧凝聚而成的,古籍整理和保护人员对中国的文化遗产做出了重大贡献,如没有这些细心的整理,人们将难以利用年代久远的古籍。
本文就古籍的整理和保护作进一步的探讨,对其意义、价值、版权的保护等作深入分析。
【关键词】古籍,整理,保护,意义,版权1 中国古籍的整理是一项重要工作,有着深远的意义和价值为了使我国古代的文化遗产能够得到较系统全面的利用,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下完整的古籍,国家已经将古籍的整理和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的工作中了。
古籍的整理工作有很强的学术要求,工程繁重。
因此,培育古籍整理和保护人才、建立古籍整理和保护的研究机构是做好古籍整理和保护工作的基础。
古籍的整理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对编制各种善本数目、专题数目、古籍数目等对编目古籍方面的整理;其二是:对今译、笺注、校点和辑佚等古籍内容方面的整理。
各出版社和图书馆主要的古籍整理工作是对古籍编目方面的整理。
新中国成立以来有三次图书馆古籍整理工作上的高潮,第一次是在1956年,各种专题的古籍书目在全国的图书馆界中开始流行,向科学进军的口号也是在此时被提出;第二次是在1978年,《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在文博、高校、科研、公共等各大系统图书馆的共同努力下编制成功;第三次是在2007年,《中华古籍书目》在全国各大体统图书馆的共同工作下编制成功,这一年,国务院提出了《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
从以上的三次古籍整理工作中可以看出,中央及政府非常重视我国的古籍整理工作,在三次的古籍整理高潮后,我国的图书馆古籍整理有了新的成果。
………………….。
古籍整理的意义和价值:(内容在终稿上)2 图书馆的古籍保护及其意义现在对古籍的保护分为两种:再生性保护和原生性保护。
探析古籍文献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探析古籍文献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古籍文献属于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好古籍文献是图书馆的一项重要职能。
古籍文献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此,切实解决古籍文献在保护与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尤为重要。
标签:图书馆;古籍文献;保护;开发利用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卷帙浩繁的古代文献典籍。
这些古籍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
由于年代久远,许多古籍难以保存,传承至今的珍本孤本,尤显珍贵。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把古籍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作为一项重要的历史任务来完成。
几年来,各地古籍保护收藏单位积极做好古籍普查、名录申报、人才培训、古籍数字化建设等项工作,为古籍保护工作的推进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保护人类文化遗产是图书馆的重要职能之一,如何更好地保护这些古籍文献,同时深入地挖掘它们的研究价值及经济价值,是需要我们探讨的一大课题。
一、保护好古籍文献对其开发和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1.解读古籍古籍,是中国古代书籍的简称。
广义的古籍应该是包括甲骨文、青铜器铭文、简牍帛书、敦煌遗书、唐宋以来雕版印刷品,即1912年以前产生的内容为反映和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文献资料和典籍;狭义的古籍主要指书写或印刷于1912年以前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书籍。
2.我国古籍文献的收藏现状我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文献大国。
据调查统计,目前全国公共图书馆藏有各类古籍文献2717.5万册件,其中善本古籍229.5万册件,全国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献收藏单位等也藏有大量的古籍。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收录的古籍善本有5.75万种。
这些古籍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们虽然在古籍文献的保护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可否认,古籍破损情况仍然十分严重,需要抢救修复的古籍数量十分庞大。
以国家图书馆为例,在馆藏的100万册件的善本中,轻度破损的13万册件,中度破损的26万册件,重度破损的12万册件。
古籍文献点校成果的著作权问题研究

古籍文献点校成果的著作权问题研究孔迪(河南省图书馆,河南郑州450052)[摘要]古籍点校是整理和开发古籍资源的重要方法和基础性工作,古籍点校成果是点校者的智慧性劳动。
然而,对于古籍点校成果是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问题,学术界存在争议,司法实践往往也认识不统一。
古籍点校成果是否能够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需要针对个案认真分析,并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差异性的保护对策。
[关键词]古籍整理古籍点校著作权[分类号]D923.4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
[1]”古籍是传承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阅读和研究古籍是当代人了解、学习、认同中华文明,汲取我国传统文化营养,树立文化自信的基本方式。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将古籍推广置于突出位置予以强调[2]。
古籍整理在挖掘古籍文献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教育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古籍点校是古籍整理工作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开发利用古籍的前置环节,与古籍整理具有外延上的包容关系[3]。
然而,目前理论界在点校成果是否能够得到著作权法保护问题上的争议和司法实践结果的大相径庭,不仅对古籍点校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更是制约了古籍整理事业的发展。
1古籍点校成果是否能够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思辨1.1创作意图“意图论”由美国学者D a v i d N i m m e r提出,该理论认为,作者的创作意图是判断某成果是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基本标准[4]。
从此角度认识,在“复原本意”和“自我选择”等不同创作意图指导下产生的古籍点校成果就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给予的不同待遇。
有学者指出,点校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复原古籍原意,点校成果从整体上看是还原后的古籍作品,并未改变原作品的表达,也未产生独立于古籍作品的新表达,如果点校产生了新的表达即意味着脱离了古籍原意,与点校的目的价值相悖[5]。
中医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权保护探析

中医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权保护探析作者:雷天锋来源:《出版广角》2013年第08期[摘要]随着人们对中医古籍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对中医古籍进行整理、加工、数字化等作品形式不断出现,其版权问题也随之产生,这需要我们采取相关措施对中医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权进行保护。
[关键词]中医古籍;版权;保护;数字化[作者简介]雷天锋,河南中医学院图书馆。
一、中医古籍整理的价值和意义近年来,随着传统文化、国学热的不断升温,中医古籍逐渐受到各方关注。
中医古籍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是我国珍贵的文化遗产。
由于我国大部分中医古籍没有标点符号以及现代意义上的分段、校勘,因此,对中医古籍图书的开发和利用需要经过全面系统的整理:改正错字、填补遗字、修改注释、加注标点、划分段落、撰写校勘记等。
目前国内已有多家专业古籍出版社对国内丰富的中医古籍文献进行整理出版,中医古籍整理不仅是对中医古籍进行标点、校勘、注释、今译、翻译、数字化等多方面再创作的过程,还应该包含对中医古籍妥善保存、修复、进行数字化、整理出版等。
中医古籍整理利国利民,特别是原创的中医古籍整理工作关乎我们国家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关乎我们民族的血脉。
中医古籍整理和发展社会主义新文化有密切关系,对中医和人文学科研究水平提升有推进作用,对传播、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中医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权问题现实生活中,中医古籍盗版横行,市场上质量低劣的盗版中医古籍随处可见。
在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任何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个人或法人均可以将古籍作品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到网站上,供人随意下载和使用;或未经授权便将其图书录入或扫描成电子版,做成光盘、数据库、数字图书馆等不同形式的数字产品进行公开销售。
中医古籍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已刻不容缓,尤其是在数字技术和新媒体技术快速发展的网络环境下,作品的复制传播变得更加容易和简单,层出不穷的侵权盗版已经严重损害出版者、著者、读者的权益。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一、绪论自古至今,中国古籍一直是人们研究的热门话题。
古籍的点校工作更是受到了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在进行古籍点校工作的过程中,研究者往往会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源,对古籍进行系统整理、校勘和研究,从而为后人提供了宝贵的学术资源和文化遗产。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问题一直备受争议,不同的观点和立场在学术界和法律界都存在。
本文旨在就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期能够为相关学者和从业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二、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理论探讨古籍点校成果是研究者经过对古籍进行大量阅读、比对、整理和研究后所形成的一种新的文本。
这种文本不仅仅是对原始古籍的简单复制或摘录,更多的是经过作者的独创思考和加工处理后的成果。
古籍点校成果具有很强的独创性和创作性,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主体应当是完成点校工作的研究者。
这些研究者通过对古籍的深入研究和整理工作,产生了新的古籍文本,因此应当对其享有相应的著作权。
对于古籍点校成果的保护期限,应当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进行确定。
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终身及50年,对于合作作品或匿名作品,保护期限为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
古籍点校成果的保护期限应当遵循这一规定进行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认定标准一直备受争议。
有些学者认为,对于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认定,应当注重对点校文本的独创性和创作性的评估,而不应仅仅以点校文本和原始古籍的相似程度来作为认定标准。
需要完善相关的认定标准,避免盲目将古籍点校成果视为公共领域的文本,从而侵犯到研究者的合法权益。
2.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转让和许可在实际操作中,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转让和许可问题也备受争议。
一些研究者认为,古籍点校成果具有强烈的学术性和文化性,应当尊重研究者的劳动成果,不得擅自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免损害研究者的合法权益。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摘要】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是当前学术界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首先介绍了古籍点校的概念和历史背景,探讨了古籍点校与著作权之间的关系。
随后,分析了古籍点校成果的保护和管理方式,以及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法律规定和争议。
在提出了对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建议,探讨了未来研究方向,并对全文进行了总结。
通过对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推动古籍保护与利用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古籍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关键词】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研究、保护、管理、法律规定、争议、建议、未来方向、总结。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这一背景下,古籍点校成果的著作权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传统上,古籍点校成果并未受到很好的法律保护,这导致了一些争议和困惑。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人们开始思考如何更好地保护古籍点校成果的著作权,以激励更多人投入到这一重要的文化传承工作中,并确保其得到应有的尊重与保护。
深入研究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法律规定、争议与保护措施,对于促进古籍传承、文化保护和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相关问题的深入分析和探讨,可以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古籍点校著作权保护政策提供重要参考和借鉴。
的清晰界定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深入探讨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相关问题。
1.2 研究意义研究意义意在探讨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古籍点校是对传世文献进行整理、校勘、研究等工作,是中华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环节。
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作为对点校成果的保护与管理,关乎着点校者的劳动成果和利益,也涉及到古籍传承的长远发展。
通过深入研究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的相关问题,能够更好地解决在数字化时代古籍保护和利用中面临的挑战,促进古籍研究的深入发展。
探讨古籍点校与著作权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点校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古籍研究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对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进行系统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有助于促进古籍研究的持续深入和古籍文化的传承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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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权保护探析
作者:雷天锋
来源:《出版广角》2013年第08期
[摘要]随着人们对中医古籍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对中医古籍进行整理、加工、数字化等作品形式不断出现,其版权问题也随之产生,这需要我们采取相关措施对中医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权进行保护。
[关键词]中医古籍;版权;保护;数字化
[作者简介]雷天锋,河南中医学院图书馆。
一、中医古籍整理的价值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传统文化、国学热的不断升温,中医古籍逐渐受到各方关注。
中医古籍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是我国珍贵的文化遗产。
由于我国大部分中医古籍没有标点符号以及现代意义上的分段、校勘,因此,对中医古籍图书的开发和利用需要经过全面系统的整理:改正错字、填补遗字、修改注释、加注标点、划分段落、撰写校勘记等。
目前国内已有多家专业古籍出版社对国内丰富的中医古籍文献进行整理出版,中医古籍整理不仅是对中医古籍进行标点、校勘、注释、今译、翻译、数字化等多方面再创作的过程,还应该包含对中医古籍妥善保存、修复、进行数字化、整理出版等。
中医古籍整理利国利民,特别是原创的中医古籍整理工作关乎我们国家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关乎我们民族的血脉。
中医古籍整理和发展社会主义新文化有密切关系,对中医和人文学科研究水平提升有推进作用,对传播、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中医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权问题
现实生活中,中医古籍盗版横行,市场上质量低劣的盗版中医古籍随处可见。
在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任何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个人或法人均可以将古籍作品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到网站上,供人随意下载和使用;或未经授权便将其图书录入或扫描成电子版,做成光盘、数据库、数字图书馆等不同形式的数字产品进行公开销售。
中医古籍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已刻不容缓,尤其是在数字技术和新媒体技术快速发展的网络环境下,作品的复制传播变得更加容易和简单,层出不穷的侵权盗版已经严重损害出版者、著者、读者的权益。
一些中医古籍整理作品未经授权,刚刚问世就被他人数字化流通,对著作权人和出版者的权益构成严重损害,中医古籍整理作品被盗版、侵权现象已经威胁到中医古籍整理事业的生存。
一部高质量的中医古籍整理作品的问世,中医古籍整理者付出了很多的心血,然而他们的劳动却得不到充分尊重,这已经成为中医古籍整理者日益担忧的问题。
中医古
籍是中华文化的一个标志,如果中医古籍整理工作者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项工作的持续性是让人怀疑的,进而中华文化的传承是让人担忧的。
还有一种比较流行的看法即“古籍无版权”。
那么,古籍究竟有无版权?首先,必须明确古籍的界定,即哪些作品属于古籍?对于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唯有依据学术界的约定约定俗成,即1911年以前的作品属于古籍。
对于古籍的保护可以参考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法律条文,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即作者的人身权没有时间限制。
作者和作品之间带有人格利益的联系,反映了一种客观事实。
只要作品存在一天,作者与该作品与生俱来的联系事实就不会改变。
因此,反映著作人身权中那些具有不可更改的历史痕迹的作者与作品之间的联系方式,如署名方式等,应受到永久的尊重。
比如,《伤寒杂病论》再过一万年也要维护张仲景的作者署名。
《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至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至最后去世后的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至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但是,作品自创作完成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提供保护。
人们所说的古籍无版权其实是一种误解,或者说是一种片面的理解,也可以说是为侵权者找出的一种理由。
古籍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仅仅是发表权和财产权部分。
那么古籍整理作品作者是否享有版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2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34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作者对中医古籍进行翻译、注释、改编、整理而产生的作品享有的是演绎著作权,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作者对翻译、注释、改编、整理等部分享有完整的版权,即仅限于其自己创作的部分,不包括中医古籍部分。
国内学术界对古籍整理是否具有版权还没有统一认识。
1991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对“整理”的解释为:“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的已有文字作品或者材料进行条理化、系统化的加工,如中医古籍的校点、补遗等”。
但2002年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该条被完整地删除。
对于古籍整理作品是否受到版权保护更让人扑朔迷离,鉴于人的阅历、认识、知识不一样,就可能得出不一样的结果。
不过,我们有幸看到下面一个案例,算是古籍整理作品的一道曙光。
2007年,中华书局将东方音像电子出版社、北京锦绣红旗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因对方未经许可,擅自在其复制发行的电子图书中收录了中华书局享有著作权的点校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中华书局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6万元。
法院认为,点校之后“二十四史”和《清史稿》凝聚了中华书局的创造性劳动,构成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遂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6万元。
三、加强对中医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权保护
1. 对中医古籍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版权保护。
中医古籍整理是一项学术性工作,它需要校勘、标点,需要中医、历史、语言、音乐及天文地理等方面的知识,任何一部中医古籍整理作品都是有差异性的,即使标点、分段这么小的地方也会有差异。
即使是同一部中医古籍,只要是不同的人、不同的时代,在资料的使用、判断与取舍上就会有不同,整理出来的作品就一定有差异,包括风格上的差异,甚至是错误的差异。
因此,我们可从这些方面判断其独创性。
只有理解和承认中医古籍整理作品的独创性,才能进一步判断作品之间是否构成侵权。
判断中医古籍整理是否侵权,首先要判断它是否整体侵权,然后再对局部内容进行比较,就是差异性在局部和整体当中有不同的表现,整体雷同而仅局部差异即可认定为抄袭。
2. 中医古籍作品数字化的版权保护。
在20世纪70年代,古籍数字出版开始在美国出现,我国从90年代开始中医古籍数字化。
一方面,数字时代的发展和“国学热”的兴起,让中医古籍数字化需求日益旺盛;另一方面,出版社对中医古籍数字化出版谨小慎微。
这项工作一直发展缓慢,其最大的障碍就是版权。
对中医古籍整理作品进行数字化加工不是对中医古籍的整理,没有产生一种新的作品,其只不过是利用技术手段和技术设备产生的一种新的作品形式,因此古籍整理数字化本身不存在版权问题。
版权存在于数字化前的古籍整理作品,国家需要将大量高质量的中医古籍整理作品以数字化的方式整理出来以满足读者需求,但中医古籍数字化如果没有法律保护,一定会使中医古籍数字化这个被称之为朝阳产业的行业,在很短的时间内穷途末路。
但是在古籍整理作品数字化运作当中面临的一个大问题,就是一个一个地向作者征集版权的成本非常大。
找出版社,只能解决出版那一部分权利;找作者,只能解决作者的权利。
我们必须想办法将相关的权益集中化管理,不然随着数字化进一步的发展,中医古籍整理作品被侵权的事情会越来越多。
四、中医古籍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1. 提高中医古籍整理者的门槛。
提高中医古籍整理者自身的素质,应从提升中医古籍整理出版的门槛入手,出版中医古籍整理作品要有资质。
整理者也需要提高版权保护意识,想办法提高中医古籍整理作品的学术含量,尽可能具有独创性。
2. 完善中医古籍整理法规。
中医古籍整理作品盗版普遍,但判断盗版者是否侵权却具有难度。
我们可以一方面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国家版权局等立法部门争取在法规条例中凸显对中医古籍整理者的保护;另一方面通过加强行政管理的手段防患于未然。
此外,可以细化保护细则,通过制定法律解释等细则,对中医古籍整理作品中出现的著作权纠纷问题进行澄清。
这既能在法律层面上对中医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权保护予以确认,又方便在版权保护中进行实际操作。
3. 版权集体管理。
把版权集体管理和相关权利集中化,将所有作者的版权实现集体代理,既有利于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又方便信息的传播。
尤其是当著作权涉及多个作者时,作者之间通过版税的分成来确保相互利益,保证作者权利不被滥用。
此外,中医古籍数字化的版权问题可以参考我国香港地区的做法,出版未整理的中医古籍版本,以避免出现版权纠纷。
其实现有很多中医古籍根本不需要再整理,原有的中医古籍水平已经相当高,再整理等于浪费,况且拥有古籍整理这个实力的人员和机构也相当少。
[1]陈传夫.馆藏文献数字化的知识产权风险与对策研究[J].图书情报知识,2003(10).
[2]蔡福瑞,杨桂荣.关于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若干问题的研究[J].图书情报知识,2002(6).
[3]符永驰,刘国正,李斌.中医古籍数字化研究[J].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 2004(11).
[4]王发社.古籍数字化的几点思考[J].图书馆论坛, 200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