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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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技术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技术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完整,真实反映技术人员的工作情况。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准确,符合实际情况。

3. 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密,确保档案安全。

4. 便捷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率,方便查阅。

第二章档案范围第四条医院技术人员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基本信息;2.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3. 工作经历、培训经历、考核评价、奖惩情况等;4. 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等;5. 职称评审、晋升、考核等材料;6. 其他与技术人员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医院综合档案室负责技术人员档案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2. 对技术人员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3. 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档案检索系统;4. 对档案进行保密,确保档案安全;5.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技术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指导、监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2. 收集、整理、归档本部门技术人员档案;3. 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4. 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第四章档案立卷归档第七条档案立卷归档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立卷应以一个技术人员为单位,按照时间顺序排列;2. 档案立卷应包括档案封面、档案目录、档案材料;3. 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类别、内容、时间等顺序排列;4. 档案材料应整齐、清洁、牢固。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2. 档案材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执行。

医院一类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一类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一类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一类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科研项目、药品、检验、护理等领域的档案。

三、档案分类一类技术档案分为以下几类:1. 设备档案:包括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购置档案、维修档案、使用手册等。

2. 科研档案: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全过程档案。

3. 药品档案:包括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档案。

4. 检验档案: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报告、检验设备等档案。

5. 护理档案:包括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护理记录、护理质量监控等档案。

四、档案管理职责1. 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一类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相关科室负责所辖范围内一类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3. 医院各部门、科室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一类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一类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

2. 档案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1)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原始凭证;(2)项目申请、立项、实施、验收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3)相关人员的签字、盖章等。

3. 档案整理应按照分类、时间、编号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原则。

2.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便民的原则。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借阅、复制等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

七、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医院领导批准。

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

八、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规范档案工作,提高档案质量,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管理。

第三条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学习、业绩等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内容全面,无遗漏。

(三)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准确无误,便于查阅。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章档案范围第四条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学历、学位、职称、职务、政治面貌等。

(二)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等。

(三)学习经历: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等。

(四)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等。

(五)奖励与处罚:获得的各种奖励、荣誉、处罚等情况。

(六)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课程、时间、成绩等。

(七)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医院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第八条档案收集:(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档案收集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第九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装订等规范。

(二)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整理后,应编制目录,便于查阅。

第十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存放应遵循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原则。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医院员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员工技术档案管理,确保技术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1. 医院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职称、专业特长等;2. 医院员工参加各类培训、考核、竞赛、学术交流等情况;3. 医院员工参与科研项目、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情况;4. 医院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的荣誉、奖励、处分等情况;5. 医院员工离职、退休等相关信息。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员工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上报;3. 员工本人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技术档案的填写和更新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应收集其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职称等相关材料,建立技术档案;2. 员工参加培训、考核、竞赛、学术交流等活动时,相关科室应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并报人力资源部归档;3. 员工参与科研项目、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活动时,相关科室应收集相关材料,并报人力资源部归档;4. 员工取得荣誉、奖励、处分等情况时,相关科室应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并报人力资源部归档;5. 员工离职、退休时,相关科室应收集其工作总结、评价等相关材料,并报人力资源部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2.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3. 人力资源部应按照规定权限,为医院各部门、科室提供技术档案查询、借阅服务;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涂改、伪造、销毁技术档案。

六、档案保密1. 医院员工技术档案属于保密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2. 人力资源部应加强技术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医院员工技术档案管理水平,为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人才培养提供有力保障。

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质量,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医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管理。

第三条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是指反映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基本情况、学历、职称、培训、业绩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的原则。

2. 档案收集内容包括:(1)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4)各类培训、进修、考核证明材料;(5)各类荣誉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6)其它与专业技术档案相关的材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编号、归档的原则。

2. 档案整理包括:(1)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2)对档案资料进行编目,建立档案目录;(3)对档案进行编号,便于查找;(4)对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捷的原则。

2. 档案保管包括:(1)建立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2)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保养;(3)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防止火灾、水灾、虫蛀等灾害;(4)确保档案的保密性,防止档案泄露。

第七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有序的原则。

2. 档案利用包括:(1)查阅、复制、借阅档案;(2)为医院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考核等提供档案资料;(3)为科研项目、论文撰写等提供参考。

第四章档案管理与监督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管理法规和业务流程。

第九条档案管理应定期进行自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医学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所有与档案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档案的管理原则为公开、规范、便捷、安全、完整。

第四条医院档案按照文件属性和保存期限分为:中心档案、科室档案、特殊档案。

第五条医院档案管理机构是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由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医院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制度。

第二章中心档案管理第六条中心档案包括医院全院性的文件、文件案卷、职工档案等。

中心档案由医院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第七条中心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二者都需要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归档和维护。

第八条中心档案的归档采取立卷立卡制度,每一个文件案卷均需编制卷内目录,明确文件的内容和保存期限。

第九条中心档案的存放要求:纸质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电子档案应存放在服务器和备份服务器中。

第十条中心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

第十一条中心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并签字同意,同时制定销毁计划和销毁手续。

第十二条中心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科室档案管理第十三条科室档案包括科室的文件、病历、检验报告等。

科室档案由各个科室的档案管理员负责。

第十四条科室档案的归档要求:文件以文件分类号进行归档,每个文件需编制卷内目录,明确文件的内容和保存期限。

第十五条科室档案的存放要求:纸质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电子档案应存放在科室电脑和备份服务器中。

第十六条科室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上级科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

第十七条科室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并签字同意,同时制定销毁计划和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科室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2023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篇1】为了规范医院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质量,保证档案完整安全,拓展档案的开发利用。

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1、档案工作人员设置1.1档案室归院办管理,设专职档案员(2~3)名,负责指导各科档案员工作,以及医院全部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及向档案局移交等工作。

1.2各职能科室设立兼职档案员1名,负责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档案归档2.1凡反映医院各项工作活动,具有查找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应按要求归档。

2.2立卷归档时,要遵循档案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区别不同的保管期限,做到分类清楚,组卷合理。

卷内文件的排列要有秩序,使案卷能够正确地反映医院活动的全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2.3归档案卷题名、卷内文件目录及立卷人、立卷时间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准确,装订要齐整、牢固。

2.4科技、科研档案要填写案卷全引目录和备考表。

2.5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4月底前根据《房山区第一医院保管期限表》的内容,将本科室上一年度的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室,实物档案要随时归档,特殊情况按要求时间归档。

2.6根据医院院志续编工作的要求,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的4月底前将本科室上年度的科志上报到综合档案室。

3、档案保管3.1档案库房内的档案材料,要按门类和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柜架要排列有序。

3.2调阅搬运档案资料要轻拿轻放,严防揉搓、挤塞或撕裂档案资料,尽量减少档案的机械磨损。

3.3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并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登记统计工作。

3.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

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

档案管理制度医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医院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医院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便捷和合法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便民利用、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第三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所指的档案,是指医院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业务档案、病历档案以及其他与医院活动相关的所有书面、磁盘或电子载体的文书资料。

第四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具体管理,医院领导层应给予足够的支持和重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院档案的保存、整理、传输和利用的安全有序,并为医院相关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档案服务。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六条医院档案应根据内容和形式划分为临床、行政、科研等多个类别,临床档案应按病种或科室进行分类。

第七条医院档案应按照《医疗文书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门别类、顺序排列、定期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医院档案应根据档案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定,进行严格的归档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捷利用。

第九条医院档案应遵守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规定的期限和规范进行归档,归档时应编制档案目录,并做好编号和注释工作。

第十条医院档案应根据保密等级进行分类和处理,重要机密档案应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和借阅第十一条医院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保留期满后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移交。

第十二条医院档案的借阅应符合规定,经过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登记,借阅者应如实填写借阅登记表,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医院档案应在保密控制下进行借阅,借阅档案不得擅自复制、篡改或外传,借阅期限应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四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服务,协助相关人员进行档案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和更新第十五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定期的档案整理计划,对存储的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更新,确保档案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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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建立员工专业技术档案,明确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要求,真实全面地记载员工综合素质、工作表现、业务水平及成长历程,为医院员工资质和教育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2.范围:全院员工。

3.定义:员工专业技术档案是全面反映员工资质、岗位职责、教育成长、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的综合档案,是聘用员工、指派授权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和凭证。

4.权责
4.1人力资源部:统一全院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标准格式和管理要求;指导各科室员工专业技术档案建立和日常管理;及时备份原始核心档案。

4.2科室主管:本科室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或指定档案专员负责本科室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建立、更新、保管、使用;员工调科时,与对方科室主管或档案专员做好档案交接;员工离院时,与人力资源部做好档案交接。

4.3业务主管部门:协助、督促所辖业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档案建立与更新。

4.4员工:负责按上级要求及时、主动地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归档资料。

5.制度内容
5.1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内容
5.1.1基本资料
5.1.1.1员工信息首页。

5.1.1.2员工十不准行为告知书。

5.1.2相关证书。

5.1.2.1学历(毕业)证书及查验结果。

5.1.2.2专业证照(上岗资格证、职称资格证)。

5.1.2.3执业证书及查验结果。

5.1.3岗位职责。

5.1.3.1岗位说明书。

5.1.3.2医师临床授权资料。

5.1.4考核评价。

5.1.4.1试用期考核。

5.1.4.2年度考核等。

5.1.5教育培训
5.1.5.1岗前培训。

5.1.5.1.1新入院院级岗前培训记录。

5.1.5.1.2新入院部门级.科级岗前培训记录。

5.1.5.1.3在职转/复岗岗前培训记录。

5.1.5.2在职培训
5.1.5.2.1全院综合(通识)课程培训记录。

5.1.5.2.2院内(部门级)继教记录。

5.1.5.2.3科室培训记录。

5.1.5.2.4院外培训记录。

5.1.5.2.5培训合格证(如心肺复苏培训)。

5.1.6其他事项(如教师上岗资格证、教学职称资格证)。

5.2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建立:员工入职后,资质经过医院审核即可以建档,所在科室负责首次建档和存放,人力资源部负责备份原始核心档案。

5.3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更新
5.3.1科室主管或档案专员及时追加员工专业技术档案,保持最新。

5.3.2人力资源部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新生档案材料的必要审核、转交与备份。

5.3.3员工应按要求积极提供最新的应归档材料。

5.3.4员工专业技术档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集中回顾与更新。

5.4员工专业技术档案查阅权限
5.4.1员工:可以在科室主管或档案专员陪同下查阅自己的档案。

5.4.2科室主管或档案专员:可以查阅本科室人员的档案。

5.4.3业务主管部门:可以在科室主管或档案专员陪同下查阅管辖业务人员的档案。

5.4.4人力资源部:可以在科室主管或档案专员陪同下查阅员工档案。

5.5员工专业技术档案存储要求
5.5.1设置专柜保管员工专业技术档案,密封上锁管理。

5.5.2存储档案应采取防蛀、防鼠、防火、防盗、防晒、防潮等措施,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5.5.3员工未经上级主管授权,不得随意复制档案材料。

5.5.4档案材料不得私自涂改、添注、勾画,抽取。

5.5.5档案经手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涉密或隐私信息不得泄露。

5.6科室档案管理专员
5.6.1各科室主管负责或指定1名档案转员负责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

5.6.2档案管理专员的要求:一般为科室固定员工,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

5.6.3档案管理专员的任期:原则以三年为一周期,如需中途更换由科室向人力资源部申报与备案。

5.6.4档案管理专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流程和规范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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