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种检查治疗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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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1)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1)
序号 项目编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000000000000 1000000000000001 1000000000000002 1000000000000003 1000000000000004 2000000000000001 2000000000000002 2000000000000003 2000000000000004 311503026 3402 7000000000000001 777777777777 8000000000000003 8000000000000004 cg331500237g cg331500237h cg331500237j cl110300010g cl110300010h cl110300010j cl110300010x cl110300021g cl110300021h cl110300021j cl110300021x cl110300026g cl110300026h cl110300026j cl110300026x cl110300027g cl110300027h cl110300027j cl110300027x cl110300028g cl110300028h cl110300028j cl110300028x cl110300029g cl110300029h cl110300029j cl110300029x cl110300030g cl110300030h cl110300030j cl110300030x cl110300307g cl110300307h cl110300307j cl110300307x cl110300932g cl110300932h cl110300932j cl110300932x cl110400007g cl110400007h cl110400007j cl110400007x

平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备案表

平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备案表

平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备案表平湖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备案表
注:病种及申请所需资料:
1.各类恶性肿瘤摆、化疗:病理确诊报告(免疫系统非政府分型)、白血病须提供更多骨穿着报告单、
出院小结(手术时或放化疗时)、相关检查及化验报告单;
2.器官移植抗炎排异:出院小结(移殖时);
3.再生障碍性贫血:骨穿报告单、血常规报告单、出院小结;
4.系统性红斑狼疮:确诊标准11项中的4项以上、各类化验报告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
5.重度精神病:需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新埭)或嘉兴康慈医院(桐乡环城北路3118号)提出的结论、门诊病历、历、出院小结;
6.血友病:凝血因子报告单、出院小结;
7.肾透析:血常规、肾功能报告单、出院小结(血透时);
8.肺结核的辅助化疗:两次痰标本涂片镜检抗酸杆菌阳性或拆分培育分枝杆菌阳性、胸部x
线摄片显示肺结核征象、病历卡(出院小结);
9.艾滋病机会性病毒感染:病毒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有关化验报告、病历卡、出院小结、其他传染病病毒感染有关确诊报告;
10.经批准确认的特殊病种患者,从申请受理之日起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
11.随身携带患者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以上资料有原件的提供原件,原件自己需要的,由我处审查后,留下复印件。

杭州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流程

杭州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流程

杭州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流程
一、申请阶段
1.准备材料
(1)就诊医院病历
(2)身份证明
(3)健康保险卡
2.填写申请表
(1)下载并填写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表
(2)确认信息准确无误
3.递交申请
(1)将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递交给杭州市医保局(2)缴纳备案费用
二、审批阶段
1.材料审核
(1)医保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如果资料不全,要求补充
2.医院确认
(1)医保局联系就诊医院确认病情和费用
(2)医院提供相关医疗资料
三、备案核准
1.审批通过
(1)医保局核准备案
(2)生成异地就医备案通知单
2.通知申请人
(1)通知申请人备案已核准
(2)提供备案通知单及相关信息
四、医疗就诊
1.就诊医院确认
(1)持备案通知单到指定医院确认就诊(2)医院核对备案信息
2.就诊结算
(1)医院进行医疗治疗并结算费用(2)医保局根据备案信息进行费用报销
五、后续管理
1.档案管理
(1)医保局建立档案管理系统
(2)保留备案信息和资料
2.定期复核
(1)定期复核备案信息和费用报销情况(2)确保备案流程规范和准确性。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住外地就医备案表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住外地就医备案表

填表说明:
1.登记类别填写代码:①新增、②撤销、③变更。

2.本表适用于长住外地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

个人办理时由本人或代办人签字。

单位在职人员办理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办理5人以上登记手续时,
可选择通过电脑导盘,格式由市医保局提供。

3.已办理长住外地备案人员在省、市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及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长住地跨省异地定点医院机构住院治疗的,均可持本
人社会保障卡刷卡就医并按规定结算费用。

4.长住外地期间在长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自费医疗费用可至市区各医保经办机构按杭州医保规定报销。

申请医疗费报销时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
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有效医疗费发票原件,报销门诊费用的,需提供当时就诊记载的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报销住院费用的,需提供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或复印件;报销外伤医疗费的,还需提供外伤经过情况说明,涉及责任认定或商业保险赔付的,需同时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法院执行说明、调解协议书或保险理赔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委托办理的还需同时携带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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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服务指南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服务指南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适用对象:个人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审批依据1、《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浙劳社医〔2005〕172号);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215号);3、《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区实施细则》(杭政办〔2017〕6号)第八十六条参保人员因病确需使用有疗程和品种数量规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时,应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后,相关费用方可纳入医保开支范围。

四、受理机构杭州市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决定机构杭州市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进行特殊治疗、使用有关限制适用范围的药品。

八、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服务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Q1-Q4窗口十一、办理基本流程1、收件,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接收,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2、受理,初步审核、作出受理决定,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完成备案登记,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3、办结,根据审核意见,办结归档。

4、送达,由窗口送达《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回执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康复治疗备案单》。

十二、办理方式十三、办结时限法定时限:即办承诺期限:即办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杭州市医疗保险特殊用药备案单》、《杭州市医疗保险特种治疗备案单》、《杭州市医疗康复申请表》或《杭州市延长医疗康复治疗建议书》十六、结果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日内送达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一)申请人有依法申请备案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中共杭州市委•【公布日期】2008.02.22•【字号】市委办[2008]4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办[2008]4号)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医疗保障运行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纳入参保范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二)符合参保条件但未缴费不超过3个月(含)的,可按照应保未保期间的不同身份补缴医疗保险费,并从办理补缴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三)因工致残职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后,以定期伤残抚恤金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办法》实施后,按规定延期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继续缴费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此期间享受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待遇。

《办法》实施前已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办法》实施后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延期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五)参保人员在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3个月内,按规定缴纳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启动资金的,从缴纳的次月起享受门诊医保待遇。

(六)参保人员缴纳的门诊统筹启动资金并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住外地就医备案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住外地就医备案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

表单号:0800253-S6
填表说明:
1.登记类别填写代码:①异地安置新增、②异地安置撤销、③异地安置变更、④异地居住新增、⑤异地居住撤销、⑥异地居住变更。

2.异地就诊医院须为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3.办理异地安置新增户口在异地的需提供异地户口簿原件;户口未迁往异地的,但本人(配偶)在异地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结婚证原件。

4.办理异地居住新增需提供本人异地居住证的原件。

5.从新增办理异地安置(居住)当日起,一年内不予撤销,一年内允许变更一次定点医院。

6.办理异地安置(居住)手续后享受异地安置(居住)待遇,办理前不享受异地安置(居住)待遇。

7.单位统一办理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办理时由本人或代办人签字。

表单号:0800253-S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备案编号:。

2024年杭州慢性的病申报流程

2024年杭州慢性的病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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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特种检查、治疗备案表
填表须知:
1、须填列此单备案的项目按杭州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此单送交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备案打印单作为医院管理凭据。

3、医院凭备案意见进行检查、治疗,如遇病情危急可先行检查、治疗,但必须在三天内
(节假日顺延)补办备案手续。

4、表中各栏必须详细填写。

5、备案地点:
⑴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地点:中河中路248号)
⑵杭州市上城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地点:中河中路102号)
⑶下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办(地点:朝晖一区河东路58号)
⑷杭州市西湖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地点:外东山弄32号北二楼)
⑸杭州市江干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地点:庆春东路1号二楼西大厅)
⑹杭州市拱墅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地点:沈半路268号)
⑺杭州市滨江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地点:滨江区中兴路区政府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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