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药品广告代言法律制度的完善
我国的药品广告管理制度

我国的药品广告管理制度引言随着我国医疗健康事业的不断发展,药品广告管理制度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药品广告的宣传力度对于增加药品销售、推广医疗知识、提升患者意识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一些不良的药品广告影响了患者的正常用药心理,也对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管理,规范药品广告宣传行为,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已成为我国医疗卫生管理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药品广告的定义药品广告是指为了促进药品销售而发布的宣传信息,一般包括言辞、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
它是药品企业与患者之间沟通的桥梁,也是患者获取药品信息的重要途径。
然而,由于药品广告的特殊性质,一旦出现不正当宣传,就有可能对公众的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
二、我国药品广告管理的现状1.监管部门的角色我国的药品广告管理主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审批、监管和追踪药品广告。
此外,各省市的药品监管部门也应该配合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对药品广告进行监督检查。
2.现行法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是我国目前的主要药品广告管理法规,对药品广告的发布、审核、审批机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此外,也有一些其他相关法规对药品广告的内容和发布进行了制定。
3.广告行业的自律广告行业自身也建立了药品广告的自律机制,以规范市场宣传。
例如,中国广告协会成立了药品广告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对行业内的药品广告进行监督。
三、我国药品广告管理存在的问题1.不合规的药品广告层出不穷一些企业为了增加产品销售,不择手段地发布不合规的药品广告,甚至存在夸大疗效、隐瞒不良反应等恶劣倾向。
2.药品广告监督不力一些地方的药品监管机构对药品广告的监督不足,导致了一些违规广告屡禁不止。
3.法律法规的完善性有待加强尽管我国有一套完备的药品广告管理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四、我国药品广告管理的发展与趋势1.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在未来,我国会不断完善药品广告的管理法规,从而更好地规范药品广告的宣传行为。
药品广告宣传法规严格实施

药品广告宣传法规严格实施一、药品广告宣传法规概述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广告宣传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各国政府对药品广告宣传的监管都非常严格。
本文将探讨药品广告宣传法规的实施,分析其重要性、挑战以及实现途径。
1.1 药品广告宣传法规的核心要求药品广告宣传法规的核心要求主要包括真实性、科学性、合法性三个方面。
真实性要求药品广告内容必须基于事实,不得夸大或误导消费者。
科学性要求广告内容必须有科学依据,不得宣传未经验证的医疗效果。
合法性要求广告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1.2 药品广告宣传法规的适用范围药品广告宣传法规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无论是需要医生处方的处方药,还是消费者可以直接购买的非处方药,其广告宣传都必须遵守相关法规。
- 药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无论是药品的生产还是销售,都必须遵守药品广告宣传法规。
- 广告媒介:无论是电视、广播、报纸、杂志,还是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兴媒介,都必须遵守药品广告宣传法规。
二、药品广告宣传法规的制定与实施药品广告宣传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需要政府、药品企业、广告公司等多方的共同努力。
2.1 药品广告宣传法规的制定机构药品广告宣传法规的制定机构通常是各国的卫生部门或药品监管部门。
这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订药品广告宣传的法律法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和市场需求。
2.2 药品广告宣传法规的关键要素药品广告宣传法规的关键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广告内容的审核:所有药品广告在发布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确保其内容符合法规要求。
- 广告发布者的资质:药品广告的发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如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 违规广告的处罚:对于违反药品广告宣传法规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处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2.3 药品广告宣传法规的实施过程药品广告宣传法规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法规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药品广告宣传法规,提高公众和企业的法律意识。
医药广告管理制度

医药广告管理制度在现代医疗领域,医药广告是传播医疗信息、宣传药品和医疗服务的重要途径。
然而,由于医药广告涉及到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需要特别严格的管理制度来保障广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避免对公众造成误导和伤害。
本文将探讨医药广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相关法规和规定、管理机构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一、医药广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医药广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对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不准确的医药广告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解药品的功效、副作用和禁忌等信息,从而造成不良的药品使用行为,危害患者的健康。
因此,建立严格的医药广告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另外,医药广告管理制度也对药品市场的秩序和竞争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
不合规的医药广告可能导致市场混乱,扭曲竞争环境,影响行业的正常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的医药广告管理制度对于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二、医药广告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在我国,医药广告管理主要依据《广告法》、《医疗广告发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
其中,《医疗广告发布管理办法》对医药广告的发布审查、内容要求、发布范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医药广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根据《医疗广告发布管理办法》,医药广告发布应符合以下几项要求:一是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宣传;二是不得夸大疗效,不得误导消费者;三是不得利用名人效应或专家推荐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四是不得通过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合作进行医药广告宣传;五是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医药广告;六是不得发布未经国家批准上市的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广告。
此外,《医疗广告发布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医药广告审查的程序和标准,对广告内容、表现形式、发布范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医药广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三、医药广告管理的管理机构根据《医疗广告发布管理办法》,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医药广告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医药广告的审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药品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解读

药品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解读药品广告是指企业为了宣传和推销药品而进行的各种宣传活动。
然而,由于药品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健康,药品广告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的监管,以确保广告的真实、准确和合法性。
下面,我们将对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中国药品广告的主要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药品广告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真实性原则:药品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药品的性能、功能、疗效和安全性。
2. 合法性原则:药品广告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不得引诱、欺骗、误导消费者。
3. 科学性原则: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基于科学、严谨的实验证据,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的宣传。
4. 安全性原则:药品广告必须注重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不得含有对身体健康有直接威胁的内容。
5. 社会责任原则:药品广告必须尊重社会公共利益,不得煽动、鼓励违法行为。
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药品广告,国家药监局制定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该办法规定了药品广告的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
其中,以下几点值得关注:1. 广告主体资质要求:广告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法律要求进行注册备案。
2. 审查程序:药品广告必须在发布之前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核准。
广告主体需要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交广告计划,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药品信息和资料。
3. 严禁虚假夸大宣传:《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明确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的内容。
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药品的真实性能和功能。
4. 禁止涉及特殊人群推广:药品广告不得针对儿童、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进行宣传。
5. 禁止药品广告销售药品外包装:药品广告不得直接销售药品,只能推广药品,不得包含购买、推销等行为。
三、《广告失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针对违法违规的广告行为,国家广告监管机构制定了《广告失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其中包括了对药品广告失信行为的管理。
药品广告法制化管理制度

药品广告法制化管理制度随着医药科技的不断进步,药品广告在当今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药品广告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广告,其涉及的是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因此需要有一套严格的法制化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药品广告法制化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现阶段的药品广告法规制度、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药品广告法制化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1 保护公众健康药品广告直接涉及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不良的药品广告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导致不良反应和药品滥用等问题,严重危害公众健康。
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药品广告法规制度,以保护公众的健康和权益。
1.2 规范市场秩序药品广告作为一种特殊的广告形式,其需要更多的监管和规范。
建立药品广告法制化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市场秩序,防止药品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虚假宣传,抢占市场份额,导致市场混乱和消费者误导。
1.3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药品广告法制化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保护合法药品企业的利益,防止不法企业借助虚假广告造成市场失序,损害合法企业的利益。
1.4 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建立严格的药品广告法规制度,可以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通过对药品广告的管理,可以鼓励企业不断创新、改进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药品。
二、现阶段的药品广告法规制度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国目前药品广告的管理主要涉及《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
其中,《广告法》规定了关于广告内容、发布者的主体责任等方面的要求;《药品管理法》则明确了对药品广告的监管责任和具体要求。
2.2 药品广告审查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对商业广告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审查,以保证药品广告的真实、准确和不误导性。
同时,药品广告还要求在广告投放前提前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确保广告内容合法合规。
2.3 行业自律组织在我国,药品广告的管理还得到了行业自律组织的支持。
比如中国药械医疗器械工业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等组织,都对企业的广告行为进行督促和指导,以维护整个行业的良好形象和信誉。
药品广告法律监管的几点思考

1 胡天佑编著. 药品广告文案创意策划. 北京 :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 社 , 2001 :1
2 褚霓霓编著. 广告实例说. 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2000 ;1 3 莫 童著. 加入世贸意味什么 ? 影响中国经济与百姓生活的 22 个
方面. 中国城市出版社 , 1999 ;9 4 仲 华发表中国经营报. 全球药商抢滩中国 , 2001 ;1
广告费用是广告经营者为他人提供设计 、制作 、代理服务 时所收取的服务费 ,以及广告发布者为他人提供广告发布服 务收取的广告费 。根据国家规定 ,广告主的广告费用可以纳 入企业成本核算 ,所以广告费用对企业的广告活动有着至关 重要的影响 ,也决定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秦池集 团在 1996 、1997 两年都以亿元以上的费用夺得了中央电视台 黄金时段的标王 ,但是 ,好景不长 ,出现资不抵债的局面 。所 以 ,制定合理的企业广告费用标准是很重要的 。2000 年 ,国 家税务总局下文规定 :药品企业的年广告费用不得超过其销 售额的 8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 ,其价格对人们生活和国家 稳定都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近几年 ,药品价格已经是大众瞩目
2 两种制法成品留样观察比较 在相同的条件下 ,于室温暗处留样观察 1 年 ,观察结果见
表 1。
表 1 两种制法留样观察结果
制法
Ⅰ Ⅱ
存放时间
0 1 个月 2 个月 3 个月 6 个月 12 个月
◇医院制剂 ◇
的焦点问题 ,药品价格居高不下 ,公众难以承负 ,这与企业的 高额广告费用密切相关 。无限制的广告费用 ,不但会将企业 激烈竞争的风险和重负最终转嫁到患者头上 ,损害患者的利 益 ,也会使生产企业忽视产品技术革新 ,过分地依赖广告 ,妨 碍公平竞争 ,扰乱药品广告秩序 。所以采取法律措施将药品 企业的广告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对药品广告的监管意义 重大 。药品广告的监管制度在很多方面都比普通广告要更为 严格 ,因此 ,应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 。美国等许多国家都不允 许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作广告 ,我国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 管理办法》也已明确了处方药只能在专业的医药报刊上进行 广告宣传 。2001 年 1 月 《, 关于加强处方药广告审查管理工 作的通知》正式公布了第一批停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处 方药 ,处方药将“告别”大众媒体 。加强对药品企业广告费用 的监控是约束其广告活动的直接有效的方法 ,可以由国家税 务部门在调研药品企业成本的基础上 ,规定受药品企业成本 及销售额双重限制的广告费用比例 ,而且其比例应以低于普 通行业的标准为宜 ,以促进药品企业合法节制地进行药品宣 传 ,提高药品广告质量 ,维护药品企业的正常经济竞争秩序 , 规范药品广告行为 。
药品广告监管的法律思考

药品广告监管的法律思考一、药品广告的定义及特点药品广告是指引导消费者使用医药产品的宣传活动。
药品广告有三个特点:第一,目标受众局限性较高;第二,涉及人体健康,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性;第三,药品广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
二、我国药品广告监管的立法基础和现状我国药品广告监管的立法基础主要有《广告法》、《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广告审查发布制度》等。
药品广告的监管由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和国家广告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目前,我国的药品广告监管存在一些问题,如药品广告虚假夸大宣传、违规宣传医疗作用等情况时有发生。
三、药品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加强监管的建议1.虚假宣传问题药品广告虚假夸大宣传问题较为常见,消费者往往因为虚假的广告信息误信误用药品,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建议增加药品广告宣传中应具备的必要条款,明确规定药品广告中不得出现虚假宣传的内容。
2.医疗作用问题药品广告违规宣传医疗作用的情况比较普遍,一些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制作广告时会涉及医疗诊断和治疗,甚至有些通俗化的广告语在实际治疗中没有任何作用。
因此,加强监管,规范药品广告宣传中药品的使用范围,建议广告里不要使用和医疗相关的词汇。
3.监管体制问题我国的药品广告监管体制较为分散,容易出现任务交替不明、职能重复、监管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为此,建议完善药品广告审查和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监管路径。
4.广告审查问题药品广告审查不严格,导致一些不规范、不健康甚至涉及医疗投诉的广告能够顺利通过审查。
为此,建议加强广告审查,对广告审查人员实施考试和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审查人员的专业水平。
5.投诉处理问题我国投诉药品广告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机制不够完善,对广告投诉的处理时间过长、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建议完善投诉处理系统,加速投诉处理的速度,并且对于多次发布虚假广告和拒绝改正的企业应该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
四、结论药品广告监管是保障国民健康的重要措施,药品广告的管理也必须与时俱进。
探讨我国药品广告的整治

探讨我国药品广告的整治(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摘要:本文从分析违法广告的本质动因和存在的客观诱导因素入手,探讨规范我国药品广告的对策。
关键词:药品广告;违法;监管Abstract:The problem of medicine advertisement is always a hotspot in the society. According to the practical situation in our county, this paper aims at finding the way to regulate the medicine advertisement by analyzing the substantial motivity and objective conditions of the illegal medicine advertisement.Key words:medicine advertisement; illegal; supervision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它具有一般商品的流通属性。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药品广告作为药品营销的重要手段,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促进药品销售,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药品是作用于人体且存在一定风险的特殊商品,必须如实、合法地进行宣传,科学指导消费者使用,才能起到促进医药经济发展的良性作用。
但目前的现实是,人们在享受药品广告带来方便的同时,要承受大量违法药品广告的伤害。
药品广告监测显示:2006年1~7月全国45个频道或电视台播放的3万多次广告,违法率高达62%;6~7月全国98份报纸刊登的7 315次药品广告,违法率高达95%。
甚至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发表的药品广告也存在违法现象,药监部门2005年对全国部分医学刊物广告的检查结果显示,不合格率高达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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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药品广告代言法律制度的完善
针对药品广告代言中存在的虚假代言、误导代言等种种乱象,新《广告法》第十六条对药品广告代言作出禁止性规定,明确要求不得含有“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内容。
新《广告法》施行在即,正确理解有关药品广告代言的禁止性规定,将原则性规定落实到具体执法实践中去,是药品广告监管部门的当务之急。
一、药品广告代言现状
1.广告、广告代言人和药品广告代言人的定义
根据新《广告法》第二条的规定,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由此可以推导出,药品广告代言人,也就是除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药品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广告代言人的分类
广告代言人通常可以分为4类。
第一类是名人,指社会公众所熟知的人物,多来自娱乐界、体育界,其说服力来源于名人自身的吸引力。
第二类是专家,通常是所代言产品领域的权威人士,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其说服力来源于专业性。
第三类是典型消费者,其说服力来源于消费相似性与可靠度。
第四类是公司总裁或CEO,有些公司的高层管理者会亲自代言。
前三类代言人,即名人、专家、典型消费者属于新《广告法》规定的以自然人身份出现的广告代言人。
第四类代言人公司总裁或CEO,是广告主,不属于新《广告法》规定的广告代言人。
新《广告法》中的广告代言人除了以自然人身份出现以外,还包括法人或社会组织。
在消费者广为熟知的“全国牙防组重点向您推荐”这句广告语中,“全国牙防组”就是社会组织。
法人或社会组织以自己身份代言药品广告极为少见。
一些虚假广告中出现的学术机构或其他组织,未经过该机构或组织同意,不属于广告代言人的范畴。
3.药品广告代言现状
在药品广告代言中,最常见的是名人代言。
1988年我国著名电影演员李默然为南方制药厂代言三九胃药,成为改革开放后代言产品的第一位名人。
从此,名人大量出现在广告中。
近年来,名人代言药品广告的现状不容乐观。
2009年11月,中国广告协会对演员侯耀华代言的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10起广告进行公开点评,表示全部违法,这些广告刊播前未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并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同时含有其他违法内容,被多地工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查处。
另外,主持人赵忠祥、相声演员唐杰忠等多位名人也曾涉入虚假药品广告代言中。
对此,社会舆论反应强烈,谴责名人误导消费者,其自身形象也因此受损。
除了名人代言外,一些普通人频频“现身说法”,讲述自己服用某一药品后效果神奇。
这类典型消费者的说服力也比较强,导致缺乏专业知识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二、药品广告代言的法律责任
鉴于当前药品广告代言的种种乱象,新《广告法》禁止在广告中利用广告代言人对药品作推荐、证明。
1.行政责任
指因药品广告代言人违反广告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在药品广告中开展违法代言的广告代言人,根据新《广告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代言人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
指药品广告代言人的代言行为违反民事法律或者由于民事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新《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药品广告中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3.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虚假广告代言人的刑事责任。
笔者认为,广告代言人明知是虚假广告仍进行代言,对消费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当追究广告代言人的刑事责任。
三、药品广告代言制度的完善
新《广告法》对药品广告代言人的推荐、证明行为予以禁止,但在具体操作层面还需出台细则或解释,进一步完善药品广告代言制度,让药品广告的事前审批、事中监测、事后惩处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明确广告中非代言行为、被代言行为的概念
非代言行为,指在广告中扮演广告演员或者作为赞助单位,但未表达自己的见解,未对商品或服务作推荐、证明,仅在广告中起背景、美化作用。
在这类广告中,认定广告代言人应考查两个关键点:一个是自然人或组织是否带有推荐或证明的意向,是否表达了自己的见解;另一个是普通消费者能否辨别出演员角色背后的个人或身份信息。
对此,应进一步出台细则,制定统一标准,明确哪类行为为非代言行为,便于各级监管机关掌握和判断。
被代言行为,指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未经相关社会组织或人员许可,擅自以其名义或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
不少药品广告中屡屡出现“世界卫生组织”“中科院”等国内外知名机构,还有不少专家学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在企业广告中,如钟南山院士曾被代言咳喘药,吴孟超院士被代言肝病药。
这种以虚假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实际上构成了虚假广告。
对于这类广告,相关部门应联合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司法部门移交。
2.界定广告中作证明、推荐的广告主的范围
根据新《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广告主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生产企业的同意。
从以上规定可以得知,在药品广告中,广告主是企业身份,属于社会组织。
那么,除企业负责人外,占有企业股份的社会名人、企业内部科研人员或普通员工,是否属于广告主?是否可以代言药品广告?笔者认为,应在相关配套法规中将该类广告主代言的范围限定为社
会组织负责人,并在药品广告中注明其担任的职务。
3.界定企业品牌代言人与药品广告代言人的区别
在实践中,一些药品生产企业借助代言人,向社会公众宣传企业精神和企业产品、树立企业形象,以获得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认同与信赖。
笔者认为,对药品企业开展的此类代言行为不能全部予以否定,只要广告内容不涉及药品推荐和证明,不应认定为违法。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袁飞
上海代办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