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校仪器校验规程
自校设备校准规程

第七章自校设备校准规程一、自校设备校验步骤(一)水泥细度筛自检操作规程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新的和使用中的水泥细度筛的检定。
2. 技术要求 2.1 新筛应带有铭牌,合格证和说明书。
2.2 筛布应绷紧,不允许有皱褶、松弛、断丝、方孔成菱形等缺陷。
2.3 筛子外观不得有伤痕,脱焊或筛布堵塞等现象。
2.4 筛子修正系数应在0.80—1.20范围内。
3. 检定器具标准粉(国家水泥质检中心专售) 4. 检定周期:3个月5. 检定方法 5.1 试验筛应用已知0.080mm标准筛筛余百分数的粉状标准样品进行标定。
5.2 按照《细度检验操作规程》测定标准样品在筛上的筛余百分数。
重复测定两次,两次测定筛余差值大于0.2%时应测定第三次,取两次筛余差值在0.2%以内的平均值和修正系数. 5.3 计算细度筛的修正系数(准确至0.01):C=Fn/Ft式中:C--------细度筛的修正系数;Fn ------标准样品给定的筛余百分数,%;Ft-------标准样品在细度筛上的筛余百分数,%。
5.4 对细度筛筛余百分数进行修正:FCFC式中:FC-------试样修正后的筛余百分数,%;C--------细度筛的修正系数;F--------试样修正前的筛余百分数,%。
6. 检定结果处理 6.1 技术要求符合“2”中的规定,方可确认被检水泥细度筛合格。
6.2 水泥细度筛检定结果和结论,由检定员签字后生效。
(二)比表面积仪自检操作规程1. 范围适用于新的和使用中的比表面积仪的检定。
2. 技术要求用标准粉按检验方法标准中的规定进行检测,其结果与原仪器采用的标准时间相差不超过2%。
3. 检定用标准器具标准粉、秒表(分度值0.1秒)4. 检定周期:12个月5. 检定方法按比表面积测定的作业指导书对标准粉进行检验,测定标准粉的透气时间,精确至0.1秒,透气试验要重复称取两次标准粉分别进行,当两次透气时间的差超过1.0秒时,要测第3遍,取两遍不超过1.0秒的平均透气时间,与原仪器采用的标准时间进行比较,相差不应超过2%,否则,要重新确定标准时间和对仪器进行重新标定。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自校规程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自校规程1. 引言本规程旨在确保企业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保证产品质量和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该规程适用于所有设备的自校,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和测试设备等。
2. 定义•自校(Self-Calibration):指设备使用者根据一定程序进行的设备校准活动,以验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标准装置(Standard Device):指用于与待校设备进行比较和校准的参考设备,具有已知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校准记录(Calibration Record):为记录设备自校过程中所采集到的校准结果、数据和操作信息的文件。
3. 自校程序3.1 自校频率根据设备类型、使用环境和重要性,确定设备的自校频率。
一般原则如下: - 关键设备:应按照设备制造商要求的频率进行自校。
- 重要设备:每年自校一次或根据使用需求确定自校频率。
- 一般设备:每 2-3 年自校一次或根据使用需求确定自校频率。
- 低重要性设备:每 3-5 年自校一次或根据使用需求确定自校频率。
3.2 自校程序的制定和审核制定自校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 1. 确定自校方法:选择适用的校准方法和标准装置。
2. 制定操作指南:编写自校操作指南,明确校准步骤和注意事项,并确保易于操作和复现。
3. 管理标准装置:建立标准装置管理制度,包括检查、记录和维护。
4. 管理校准记录:建立校准记录管理制度,包括记录的保存、归档和查阅。
自校程序制定后,应由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确保程序合理有效。
3.3 自校执行根据自校程序进行设备自校,包括以下步骤: 1. 准备工作:检查标准装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 自校操作:按照自校程序中的操作指南进行设备自校,注意操作细节和注意事项。
3. 数据记录:记录自校过程中所采集到的数据和校准结果,确保数据的准确和完整。
4. 结果评估:根据校准结果进行评估,判断设备准确性和可靠性是否满足要求。
检测仪器设备自校规程汇编

检测仪器设备自校规程汇编一、前言检测仪器设备在工业生产、科研实验以及日常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这些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必须进行定期的自校。
自校是指使用已知标准来验证和调整仪器设备的测量准确性的过程。
本规程汇编旨在为各类检测仪器设备的自校提供统一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自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检测仪器设备的自校,包括但不限于温度计、压力表、电子秤、PH计、测量仪器等。
三、自校标准1. 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定自校所需的标准器具和标准物质。
2. 确保标准器具和标准物质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 确定自校的频率和程序,包括自校的时间间隔、自校的方法和步骤等。
4. 确定自校结果的评定标准,包括自校合格的标准和不合格的标准。
四、自校程序1. 准备工作(1)确定自校所需的标准器具和标准物质。
(2)检查标准器具和标准物质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准备自校记录表和自校报告表。
2. 自校前检查(1)检查仪器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损坏或污染。
(2)检查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是否需要进行预热或预冲洗等准备工作。
3. 自校操作(1)按照标准程序使用标准器具和标准物质对仪器设备进行自校。
(2)记录自校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观察结果。
4. 自校结果评定(1)根据自校结果评定标准对自校结果进行评定。
(2)如自校结果合格,填写自校记录表和自校报告表,并加盖自校合格章。
(3)如自校结果不合格,需进行调整或修正,并重新进行自校。
5. 自校后处理(1)将自校记录表和自校报告表归档保存,确保自校结果可追溯。
(2)对自校后的仪器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自校记录和报告1. 自校记录表应包括自校的时间、地点、自校人员、自校仪器设备的名称和型号、自校所使用的标准器具和标准物质、自校的方法和步骤、自校的结果等内容。
2. 自校报告表应包括自校的目的、依据的标准、自校的程序和结果、自校后的处理等内容。
计量器具自校规程

附录A
计量器具自校规程
按照ISO9001:2008质量体系要求,确保在用计量设备的准确,特制定此规程。
我公司自校计量器具主要有:量筒,滴定管,吸管等。
一.校准方法:
1.将待校准的玻璃仪器及带盖的玻璃容器彻底洗刷干净,在烘箱中干燥并冷却后,将玻璃容器在万分之一天平上秤重,记下秤重数值(容器重)。
2.将待校准的玻璃仪器装满蒸馏水,准确至刻线,然后移入玻璃容器内,盖好盖子,在万分之一天平上秤重,记下秤重数。
(总重)
3.测量蒸馏水的温度,查出相对温度下的比重。
3.计算:
总重-容器重
容量=
蒸馏水的比重
如果计算的数值与标准值相同,则此仪器为准确。
如果计算的数值与标准值不相同,则此仪器为不准确,须重新标定后方可使用。
以上计量器具的校验周期为每3年一次。
新增加的仪器须经过校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计量器具自校验规范

计量器具自校验规范一、计量设备自校规程1、目的对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校验,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2、范围本程序规定了检测设备内校的控制原则、内容和方法,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服务过程中与质量有影响的所有检测设备的校准。
3、职责权限技术质量部负责计量设备的定期校准。
4. 工作程序4.1技术质量部根据每台计量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校准/检定周期,由技术质量部按时校准/检定,超过校准/检定周期的计量设备不能作为合格计量设备使用。
4.2在检测周期内发现计量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使用人员通知上级处理,对修理后的性能重新检定和校准。
4.3技术质量部统一管理每台计量设备的原始资料,包括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单、历次送检情况记录、检定记录或检测报告等,长期保存。
4.5检测设备上都应在明显部位有明确标识,包括“合格”、“准用”、“不合格”。
合格:适用于有计量检定规程的,经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用绿色标签。
准用:适用于没有计量检定规程,而按校准规范校准的测量设备也用绿色标签。
不合格:适用于不合格的测量设备,用红色标签,标示禁止使用。
二、游标卡尺内部校准规程1、目的对游标卡尺进行内部校验,确保其准确性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的游标卡尺的内部校准。
3、校准用基准物质一把经外部具有检验资质单位检定合格的卡尺作为参照对比(简称封样卡尺),一块测试量块。
4、环境条件20℃--25℃5、校准步骤5.1 检查卡尺测量接触面,干净、无污渍、锈迹,指针式卡尺表头的指针是否完好,有无松动,刻度是否清晰,推动表头是否平稳、平滑。
5.2调校零位,或使指针对准零点。
5.3先用封样卡尺测量量块外径,量块被测量面要干净、平整,连续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记录在《计量器具自效验/检定计录》相应栏目内,然后用被检定卡尺测量同一量块同一部位,连续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记录在《计量器具自效验/检定计录》相应栏目内,然后和封样卡尺所测数据相比较,误差小于±0.02mm为合格。
仪器设备自校规程

仪器设备自校规程
(YJ2010-01)
生效日期:2010年5月20日
批准人:编制人:
日期:2010年 5 月20日日期:2010年5月20 日
嘉兴元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前言
对无检定规程、标准、相关技术资料或无法溯源到国家基准或国内
法定计量自校机构无法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根据以下自校规定进行,具
体规定如下:
1.各类无自校规程、标准、相关技术资料或无法溯源到国家基准或国内法定计量自校机构无法自校的仪器设备应依据《设备仪器自校规程》进行。
2.自校设备仪器必须由上一级精度的计量器具进行量值传递,并且
上一级精度的计量仪器必须按照规定通过法定计量自校,以保证量值传
递的次序性,准确性。
3.自校周期一般按C类标准执行,对于常用易损设备仪器应在每次使用前进行常规自校。
4.自校设备仪器必须做好自校记录。
并按自校规程做好标记。
附:本规程编制组成员有徐军强、叶临伟、张梦菁等。
「全套试验仪器自校规程和记录」

「全套试验仪器自校规程和记录」全套试验仪器的自校规程和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全套试验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套试验仪器的校准工作。
第三条:全套试验仪器分为XX部分,包括仪表A、仪表B、仪表C等(具体仪器根据实际情况列举,包括仪器的名称和型号)。
第四条:全套试验仪器的自校周期为XX,自校内容包括仪表的基本参数校准和功能性能验证。
第二章自校工作流程第五条:自校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自校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仪器验收→自校准备→自校方案制定→自校实施→自校记录第七条:仪器验收时,应检查仪器的完整性,配件是否齐全,确认仪器是否符合规格要求。
第八条:自校准备时,应确保所有的校准装置、校正仪表和参考值等准备就绪。
第九条:自校方案制定时,应制定详细的自校方案,包括校准装置的选择、校准方法和依据等。
第十条:自校实施时,按照自校方案进行操作,记录相关数据,并留取校准原始记录。
第十一条:自校记录应使用规定的自校记录表格,并记录自校的日期、仪器名称、型号、校准参数、误差值等信息。
第三章自校标准与参考值第十二条:自校标准和参考值应具备以下条件:准确性高、稳定性好、追溯性强。
第十三条:自校标准和参考值应通过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资质机构获得或检定。
第十四条:自校标准和参考值的有效性应定期验证,超过验证期限的应重新校准或更换。
第十五条:自校标准和参考值的使用应有记录,并保存在规定的记录表格中。
第四章校准装置的选择与管理第十六条:校准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仪器校准要求,确保校准装置的精确度。
第十七条:校准装置应定期维护、检修,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校准装置的精度检验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校准装置的外观和使用情况应定期检查,记录并进行管理。
第五章自校结果的处理与评估第二十条:自校结果应按照自校方案进行误差计算和分析,确保校准结果准确。
仪 器 自 校 规 程

仪器自校规程JYHYB-ZW-B/0-151.目的通过实施本规程,对于非强检和自制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装置的测量精度和准确度,满足使用要求。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总工室、项目经理部对自有或非自有的非强检和自制监视、测量装置的控制。
3.职责3.1总工室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应对本规程实施情况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3.2总工室、项目经理部都应做好本系统非强检和自制监视、测量装置的定期检定和维修保养,配合总工室贯彻国家计量法规。
3.3各项目经理部对现场使用的非强检及自制监视、测量装置负责核验,防止不良设备在现场出现。
3.4对自校合格的监视、测量装置进行标识,并建立台帐。
4、自校方法4.1试模自校方法4.1.1本方法适用于新购置及使用中的灰土(混凝土)试模检验。
4.1.2检定周期:12个月(根据使用频率延长或缩短检定周期)。
4.1.3检定项目和技术要求:a.外观要求:模型内应无残损、砂眼、生锈等缺陷。
隔板与底板接触无间隙。
b.试模尺寸,允许误差:圆模:直径±1mm 高±1mm。
方模:长±1mm 宽±1mm 高±1mm。
4.1.4检验用计量器具:钢直尺(在检定有效期内)4.1.5检验方法:a.外观:用肉眼检查模内应无残损、砂眼、生锈等缺陷,隔板与底板接触无间隙。
b.用钢直尺测量试模直径、高(圆模),长、宽、高(方模)各测两点。
4.1.6检查结果评定:a.外观符合第4.1.3.a项要求。
b.试模尺寸符合第4.1.3.b项要求即认为合格。
c.合格后贴合格标识,不合格不准使用。
4.1.7附录:《监视和测量装置自检记录》4.2盒尺自校方法4.2.1本方法适用于新购置及使用中的盒尺检验。
4.2.2检定周期:12个月(根据使用频率延长或缩短检定周期)。
4.2.3检定项目和技术要求:a.外观要求:刻度清晰、无生锈、变形等现象。
b.尺寸要求:5000±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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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校仪器校验规程一、塌落度筒及捣棒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塌落度筒及捣棒系用于按GBJ80—85检验普通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试验中塌落度法的专用设备,它的制造,应符合GBJ8080—85K TX 3.1.2的要求.本规程适用于新制的,使用中的以及检修后的塌落度筒及捣棒的检验。
检验周期6个月.2.技术要求:2.1塌落度筒外表面平整光洁,内壁应光滑,无凹凸部位.2.2筒的内部尺寸:底部直径:200±2㎜顶部直径:100±2㎜高度:300±2㎜筒壁厚度:不小于1.5㎜2.3筒底面与顶面应互助平引.2.4捣棒直径为∮16±0.2㎜,长度为600±5㎜.2.5捣棒端部应呈圆形.3.检验用标准器具:3.1分度值为0.5㎜的钢板尺,量程大于300㎜.3.2直角尺,量程大于300㎜3.3分度值为0.02㎜的游标尺,量程为300㎜.4.检验方法:4.1外观检验:用感官来检验塌落度筒内外表面是否平整光洁,有无凹凸部位.捣棒外表面是否光洁,端头是否呈圆形.4.2技术参数的检验:○1按图一所示,分别用长尺测定顶部与底部园的三个直径D1、D2、D3及d1、d2、d3.○2按图一所示,钢板尺放在按11条所测D1、D2、D3的位置上,用直角尺测量筒的高度h1h2h3h4h5h6.○3在筒壁上任意取3个点,用卡尺测其筒壁厚度f.○4用钢板尺测量捣棒长度L.○5在捣棒上均匀地取3个点,用卡尺测量其直径d.5.检验结果评定:5.1新的或使用中的塌落度筒与捣棒,必须全部符合技术要求.二、水泥试模(160×40×40㎜)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水泥试模及下料漏斗系用于按GB177成形水泥强度专用制造质量应符合GB3350.55—S2的规定,本规程适用于新制或使用中的水泥试模的检验.检验周期为12个月.2.技术要求:2.1试模与可装卸的三联由隔板,端板,底座组成,隔板和端板应有编号,组装后内壁各接面应互助垂直,其有效尺寸:试模尺寸制造尺寸(㎜) 使用后允许尺寸(㎜)长160宽40-0.1 40+0.2高40+0.1 40+0.22.2下料漏斗,由漏斗和模套组成,漏斗用0.5㎜的铁皮制作,下料口宽度一般为4~5㎜,模套高度为25㎜用金属材料制成.试模和下料漏总重量为8.5±0.5㎏.2.3模壁内应无残损、砂眼、生锈等缺陷.3.检验器具:3.1游标卡尺:量程400㎜分度值0.02㎜3.2天平:10㎏,精度:0.05㎏3.3直角尺.4.检验方法:4.1外观:用肉眼检查模内应无残损,砂眼,生锈等缺陷.隔板和端板应对号组装,隔板与底板接触应无间隙.4.2模每条隔板和端板用直尺测量两端处是否垂直.4.3每条模长、宽、高用游标卡尺测量,每条各测2个夹.4.4试模和下料漏斗用天平称重.5.自校、检查结果评定:自校证书及三色标尺,新的或使用中的水泥试模必须全部符合技术要求.三、混凝土试模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混凝土试模系用于按GBJ81-85测试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和GBJ82-85测试长期性及耐久性试验制作试件用模具.本规程适用于新制的或使用中的混凝土试模的检验.检验周期为12个月.2.技术要求:2.1混凝土试模应由铸铁或钢制成,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平整光滑,并不应有任何砂眼或缺陷.2.2试模尺寸:100×100×100 试模每边100±0.2㎜150×150×150 150±0.2㎜200×200×200 200±0.4㎜100×100×300 100±0.2㎜300±0.4㎜100×100×400 100±0.2㎜400±0.4㎜100×100×515 100±0.2㎜515±0.4㎜∮150×150 试模∮150±0.2㎜150±0.2㎜2.3试模5个内表面的不平度,每100㎜不超过0.05㎜.2.4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度.3.检验用标准器具:3.1标准钢板直尺量程300㎜.3.2角度规:量程180°,分度值0.05㎜.3.3游标卡尺,量程300㎜,分度值0.02㎜.3.4塞尺:150㎜.4.检验方法:4.1用感观检查,要符合第2.1条要求.4.2用游标卡尺,测量每边长度及直径,其值应符合2.2技术要求.4.3用钢板直尺与塞尺,测量试模各内表面的不平度,其值应符合2.3技术要求.4.4用角度规,测量各相邻面的角度.5.自校、检测结果评定:自校证书及三色标识.另外符合技术要求.四、砂桨试模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砂桨试模系用于按国家标准测试长期性及耐久性试验制作试件用模具.本规程适用于新制的或使用中的砂桨试模的检验.检验周期为12个月.2.技术要求:2.1砂桨试验应由铸铁或钢制成,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平整光滑,并不应有任何砂眼或缺陷.2.2试模尺寸:70.7×70.7×70.7㎜(长、宽、高)使用后允许尺寸为±0.2㎜.2.3试模4个内表面的不平度,每70.7㎜不超过0.05㎜.2.4组装后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度.3.检验用标准器具:3.1标准钢板直尺量程300㎜.3.2角度规:量程180°,分度值0.05㎜.3.3游标卡尺,量程300㎜,分度值0.02㎜.3.4塞尺:150㎜.4.检验方法:4.1用感观检查,要符合第2.1条要求.4.2用游标卡尺,测量每边的长度,其值应符合2.2技术要求.4.3用钢板直尺与塞尺,测量试模各内表面的不平度,其值应符合2.3技术要求.4.4用角度规,测量各相邻面的角度.5.自校、检测结果评定:自校证书及三色标识.另外符合技术要求.五、容重筒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容重筒系用于按JBJ52-79和JBJ53-79标准测试建筑用砂、石和各种轻骨料松散容重用专门仪器.本规程适用于新的或使用中的容重筒的检验.检验周期12个月.2.技术要求:2.1除砂子和轻细骨料的容重筒的容积为1升外,石子和轻粗骨料的容重筒的容积随骨料最大粒径而定,计有5升,10升,20升,30升共四种,它们的公称尺寸及允许误差见下表:3.检验用标准器具:3.1游标卡尺:量程400㎜.分度值0.02㎜.3.2台称.4.检验方法:4.1用卡尺量取容重筒的内径和净高.4.2容重筒容积的校正:石子容重筒的校正------1120±5℃的饮用水装重量为g1的容重筒,擦干筒外壁水分后称重(g2),容重筒的容积:V=(g2-g1)·C 式中C为水的比容,设为11/㎏砂子容重筒的校正------1120±5℃的饮用水装重量为g1的容重筒,用玻璃板案贴筒口滑移,如有水泡,则向筒内添水排除之,擦干筒外壁水分后称重(g2),容重筒的容积:V=(g2-g1)·C5.自校、检验结果评定:5.1新的或使用中的容重筒,其各项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技术要求5.2自校证书,三色标识.六、砂试验筛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建筑用砂试验筛系用于按JGJ52-79测试建筑用砂粒的专用设备.本规程适用于新的或使用中的建筑用砂试验筛的检验.检验周期12个月.2.技术要求:2.1仪器应有铭牌,包括制造厂,规格.2.2筛框平整光滑,无变形及折痕.2.3筛面封接处应能防止被物料堵塞.:2.6方孔筛筛孔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2.7单个筛孔尺寸不能大于基本尺寸W+最大允许偏差X.2.8筛孔平均尺寸不能大于基本尺寸W+平均偏差Y,并不得小于W-Y.3.检验用标准器具:3.1刻度放大镜.4.检验方法:4.1自测或手感应符合2.1,2.2,2.3技术要求.4.2用刻度放大镜按2.4-2.9的技术要求.4.3筛板上沿夹角为准90°或60°的边直线方向进行测量,每一直线的长度在100毫米以上,且至少含有5个孔.5.自校、检验结果评定:5.1试验筛必须满足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5.2自校测试证书,三色标识.七、石子试验筛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建筑用石子试验筛系用于按JGJ53-79;测试建筑用石子粒经的专用设备.本规程适用于新的及使用中的建筑用石子试验筛的检验.检验周期12个月.2.技术要求:2.1仪器应有铭牌,其中包括制造厂,规格.2.2筛板平整无毛刺,安装时冲孔面朝上.2.3一套试验筛为孔径∮2.5-100㎜的13个筛(如表1)及筛底、筛盖组成,筛框内径250㎜.3.检验用标准器具:游标卡尺,量程300㎜,分度值0.02㎜.4.检验方法:4.1目测检查筛板总的状况,如没有发现孔形不规则,孔距不一等明显缺陷,应按下条方法检验.(表2)4.2圆孔直径的测量:筛板上圆孔数等于20个时,沿夹角为90°或60°的角两边直线方向测量,每一直线的长度在100㎜以上,且至少含有5个孔.用卡尺检验.5.自校、检验结果评定:5.1试验筛必须满足技术要求.5.2自校、测试证书及三色标识.八、水泥试验筛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水泥标准筛是用于按GB1345规定测定水泥的细度,分干筛和水筛两种,均按GB3350.7-82规定制造.本规程适用于新的和使用中的水泥标准筛检验.检验周期12个月.2.技术要求:2.1外观:应有铭牌,制造厂,筛布规格,筛子规格.2.2没有伤痕,脱焊,筛布后皱折,松弛,断径,斜拉或粘有其它杂物等现象.筛布与筛框接缝要封死不留间隙,接缝部分宽约3-4㎜.2.3水筛座运转平稳灵活,喷头直径55㎜其中均匀分布90个孔,孔径0.5-0.7㎜.2.4筛布方孔:透光边长平均新筛0.08±0.004㎜≥0.11㎜的孔数为零0.097-0.110㎜的孔数小于总孔数的6%2.5筛框:有效直径:水筛125㎜;干筛150㎜;高度:水筛80㎜:干筛50㎜.注:只有筛布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为废品.3.自校检测用标准器具:3.1分度值0.05㎜的游标卡尺.3.2细度标准粉(二级).3.3投影仪(显微测量仪)或分度值为0.001㎜放大35-100倍显微镜.4.检验方法:4.1外观:均符合2.1、2.2、2.3技术要求.4.2在筛布的二个垂直方向分别选择3个检测区,每个方向检测区的连线应不与经纬线平行,每个检测区的长度为5㎜,用读数显微镜测量每个检测区中每个孔的一相对边中点间距离,然后分别计算.⑴筛孔平均尺寸W=∑Wi/n式中W—筛孔平均尺寸,㎜;Wi—某一个孔的相对边中点间距离,㎜;N—所测筛孔总数.⑵0.097~0.110㎜孔所占百分比:E=n0.97—0.110/nN0.97~0.110——网孔尺寸在0.97~0.110㎜的孔数.⑶找出所测筛孔中尺寸大于0.110㎜的孔数也可用标准粉重复测定二次细度来检验筛子,当平均筛余百分数与标准粉的给定细度相差±8.0%以内时即认为该筛孔在0.080±0.004㎜范围以内,可以认定合格,但不能给出筛布的具体尺寸.4.3使用中筛子也可用10的方法进行检测,用标准粉检定时,测定值与标准粉给定值相差±15%以内时既认为筛孔在0.080±0.010㎜以内.4.4用卡尺测量.5.自校检验结果评定:5.1新筛和使用筛必须全部符合全部符合技术要求.5.2自校检验证书,三色标识.九、水准仪根据水准测量原理,水准仪必须提供一条水平视线,才能正确测出某点的高差.1.水准仪应满足的条件1.1圆水准器轴应平行于仪器的竖轴.1.2水准管轴应平行于视准轴.1.3十字丝的横丝应垂直于仪器的坚轴.2.圆水准器轴应平行于仪器的竖轴的检验.2.1检验安置仪器,用脚螺旋整平,使圆水准气泡居中,将望远镜转180°,如气泡仍然居中、圆水准器平行于仪器的坚轴,否则应予认校正.2.2校正调节脚螺旋,使气泡退回偏离的一半,用仪器箱内的校正针,插入圆水准器校正螺丝的小孔内,按脚螺旋调平仪器的方法,将气泡调回中心圆圈内,重复检验校正可使两轴线平行.3.十字丝的横丝应垂直于仪器的竖轴.3.1检验仪器精确整平后,用十字丝横丝一端对准远处约50米处一点,拧紧固定螺丝,用制动螺旋慢慢转动镜管,如果目标不偏离横丝,则横丝垂直于仪器的竖轴,否则应予以校正.3.2校正打开十字丝环固定螺丝的护罩,松开固定螺丝,略微转动十字丝环即可校正,再次检验至符合要求后,拧紧固定螺丝,装回护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