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监禁者行为能力瑕疵实证——基于心理学、司法制度及司法实践的考察
内外勾结套取补助款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

内外勾结套取补助款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摘要: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内外勾结套取国家补助款的案件涉及的主要问题是非法占有目的和身份对行为定性的影响。
贪污罪的成立不以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为自己非法占有为前提。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他人套取补助款的,以其是否具有最终审批权为标准,分别构成侵占式贪污和骗取式贪污。
在侵占式贪污中,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贪污罪的帮助犯论处。
在骗取式贪污中,非国家工作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的量刑为上限,择贪污罪帮助犯与诈骗罪正犯中量刑较重的处罚路径,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关键词:内外勾结;身份;非法占有目的;贪污罪;罪责刑相适应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0438(2024)03-0036-05(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我国正处于转型经济时期,政府对产业的干预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都能见其踪影[1]。
其中,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社会主体提供补助款是政府传统的扶持政策。
由于在此过程中存在的精英俘获和部门“寻租”[2](P148),相当数量的补助款在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内外勾结下被非法套取。
对该类涉案人员行为进行何种刑事法律评价,理论界与实务界尚未达成统一认识,实务中适用的罪名涉及贪污罪、诈骗罪、受贿罪、行贿罪以及滥用职权罪等[3]。
通常情况下,上述罪名的界限还是较为清晰的,但聚焦于内外勾结套取补助款类的案件中,也会出现难以区分的难题。
笔者认为,当前对于该类案件中规范性评价未形成共识的原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判断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是否“非法占有目的”的标准上存在不同理解;客观上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标准上存有不同的意见;二是因共犯关系的存在,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定罪量刑时,需统筹兼顾其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量刑的均衡问题,但囿于不同维度的价值衡量,该问题也存有一定的分歧。
笔者拟对上述几个问题展开论述,旨在为司法实践对相关行为的定罪处罚提出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案。
受监禁者行为能力瑕疵实证——基于心理学、司法制度及司法实践的考察

第 2 卷 第 2期 6
陈诚 : 受监禁者行为能力瑕疵实证
8 5
心 , 自然 人 心理 状况 紧 密相 关 。这 意 味着 意思 能 力 与 的确认 与心理 科学 技术 的支 持是 密切 关 联 的 , 察 被 考 监禁 者 的心 理状 况 对 于 证 实本 论 具 有 特 别 重 要 的意
决 于其 行 为 时 的意 思 表 达是 否 正 常 , 即是 说 , 法 律 在 意 义上 , 思能 力 与 行 为能 力 应 当发 生 同步 : 思 能 意 意 力之 有无 决定 行为 能力 之有 无 。13 是 目前 关 于行 [35 4-) ( 这 3
为能 力立 法 的主流 原理 。 于该 立法 原理 , 成年 人 、 基 未
非 没有 任何根 据 的杜撰 。 文 即试 图 对该立 论加 以论 本 证, 以期对行 为 能力制 度 之完善 有所 裨益 。
为 的动机 与结 果 , 据 此认 识 决定 其 正常 的意 思之 能 并
力, 有 认 为 是对 自己 的行 为进 行 理解 并 能 预见 其
后果 的精神 能 力 ,1) 有认 为是 对 于 事务 有 正 常识 [3也 2 ( 6
精神 病 、 沾染赌 博 、 吸毒 、 酒 恶 习之人 因其 意 思能 力 酗
二 、 监禁者行为能力 瑕疵 实证 受 以心 理 学 、 司法 制度 学 及
— —
瑕疵而被世界多数国家立法认定为行为能力缺失者。 然仔细琢磨该原理 , 以挖掘出更多潜在的行为 可
司法实践为考察进路
( 受监禁者行为能力瑕疵之心理学实证 一)
行 为能 力 缺 失 主体 。该 立论 之 基 础 在 于 : 监 禁者 无 法 如 正 常 的 自 由状 况 时 一 般 及 时 完 整 地 获 取 做 出真 实 意 思表 示所 受
司法社会工作知到章节答案智慧树2023年甘肃政法大学

司法社会工作知到章节测试答案智慧树2023年最新甘肃政法大学绪论单元测试1.司法社会工作者为犯罪青少年提供社会调查服务。
()参考答案:对第一章测试1.恢复性司法理念下,吸毒者、罪错青少年等群体的主要处遇方式是:()参考答案:支持服务2.以下哪一项正确体现了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的强制性和服务性统一?()。
参考答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须进行为期三年的社区康复3.以下俗语、成语不符合法律上“正义”内涵的是:()参考答案:正义必无温情4.关于司法社会工作的定位中错误的是:()参考答案:它与政法工作无关5.司法社会工作产生的背景与条件包括:()参考答案:公平正义理念的演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6.就司法而言,传统的社会公平与正义观是以报应性为核心,个体触犯法律,只有严厉处罚罪错者,才是对受害人及社会的最好交待。
()参考答案:对7.司法社会工作产生的特征不包括服务上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
()参考答案:错8.司法社会工作者在身份上是占主导地位的。
()参考答案:错第二章测试1.不属于理性选择犯罪学理论基本假设的是:()参考答案:犯罪的无目的性2.“从他的长相就感觉他有犯罪的基因”,这种说法符合哪种犯罪原因理论:()参考答案:“天生犯罪”论3.司法社会工作如何助力司法公正?()参考答案:从公力救济走向公力救助4.司法社会工作中常用的社会学理论大类有哪些:()参考答案:社会结构理论;社会过程理论;社会冲突理论5.将实证主义方法引入犯罪学研究而形成了“犯罪多因素论”()参考答案:错6.优势视角理论很难运用于司法社会工作实务,因为很难找到犯罪人的优势。
()参考答案:错7.司法社会工作具有助推社会公平的功能。
()参考答案:对第三章测试1.司法社会工作的价值渊源不包括:()参考答案:实用主义2.对司法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人在情境中”的“情境”理解有偏差的是:()参考答案:言语对话3.使能是社会工作者应该拥有的一种核心能力,下列做法中,体现该能力的是()参考答案:协助服务对象激发自身潜质4.司法社会工作伦理规范中对服务对象的伦理责任包括:()参考答案:建立专业关系的伦理责任;服务过程中的伦理责任;维护其利益至上的伦理责任;专业能力的伦理责任5.增权理论模式下倡导的主要形式是:()参考答案:保护脆弱人群;创造可以增强功能的支持;保护并提出主张或诉求;培育认同与控制6.案主自决是要绝对的自我决定,任何人都不能给出建议或意见。
赵秉志:法律学人要关注现实

赵秉志:法律学人要关注现实■人物名片赵秉志教授系我国著名中年刑法学家,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等社会职务。
他是新中国培养的首届第一位刑法学博士,在老一辈刑法学家的培养和关怀下,近年来迅速成长为我国新一代刑法学界的领军人物。
赵秉志教授1987年至200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期间曾长期担任法律系副主任和法学院副院长,并先后协助和主持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国家重点学科刑法学科点的工作,尤其是于1999年创建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并自1999年至2005年连续两届担任该基地主任。
2005年8月,为谋求学术事业更大的发展平台和空间以及促进中国刑事法学走向世界,赵秉志教授与数位同事一起到百年名校北京师范大学创建了我国首家独立的、实体性、综合性的刑事法学研究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并担任院长。
2006年4月,担任法学院院长。
作为一名刑法学学者,赵秉志教授长期耕耘在刑法学教学研究第一线,其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中国区际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并兼及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刑事政策学等领域。
从事刑法学教学研究二十多年来,他曾出版个人专著和文集17部,主编刑法学教材十余部,主编、合著专业书籍三百余本,合译专业书籍8本,在国内外报刊上发表论文、文章五百余篇,可谓成果丰硕,而且其中不少论著产生了广泛而重要的影响。
■是否关注重大现实法治问题,乃是衡量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学术良知的重要标志;关于重大现实法治问题的研究,尤其应当注意提倡集体攻关,营造社会氛围■民意要适当考虑,但绝不能盲从,更不能以民意公投来决定是否废止死刑。
以死刑“平民愤”不啻是对民众原始报复本能的放纵■有必要强调指出的是,即使被告人被鉴定有精神病,如果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同样应当负刑事责任,只不过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随州案”谈司法精神鉴定记者:熊振林,湖北随州的一个普通农民。
狱政管理:狱政管理测试题

狱政管理:狱政管理测试题1、单选对刑释出狱人的社会帮教的性质是()。
A.正规教育B.辅助教育C.强制教育D.社区教育正确答案:D2、多选监狱刑罚执行的对象是被判处()的罪犯。
A、管制刑B、有期(江南博哥)徒刑C、无期徒刑D、死刑缓期二年执行E、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正确答案:B, C, D3、单选重刑犯监狱和押犯在3000人以上的大型监狱还应设立()。
A、刑罚执行科B、政治处C、狱内侦查科D、教育改造科正确答案:C4、多选罪犯在新的社会存在条件下,在劳动实践教育、劳动观念的培养等综合作用下,得以()。
A.思想改造B.行为矫治C.恢复良知D.提高素质E.磨练意志正确答案:A, B5、名词解释狱政管理的执法监督正确答案:是指由法律授权的机关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对监狱人民警察执行狱政管理活动是否合法,以及监狱人民警察所在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和遵规守纪情况所进行的监察、督促、检查和纠正的行为。
6、单选处遇设计的原则不包括()。
A、处遇内容丰富性原则B、处遇设计合法化原则C、处遇级差均等性原则D、处遇形态多样化原则正确答案:C7、单选监狱人民警察在社会角色上具有()。
A、威严性B、多重性C、严格性D、单一性正确答案:B8、单选现场管理责任警察不少参加劳动罪犯人数的()。
A、7%B、5%C、3%D、1%正确答案:C9、单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负刑事责任。
A、故意杀人B、偷盗C、打架斗殴D、诈骗正确答案:A10、单选16岁以下未成年犯()学习。
A、半天B、全天C、周末D、节假日正确答案:B11、单选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中的最高层次需要是()。
A、自我实现的需要B、尊重的需要C、友爱的需要D、安全的需要正确答案:A12、多选社会主义国家监狱()。
A、具有强烈阶级性B、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意志C、实现了社会正义的要求D、反映历史发展进步文明正确答案:A, B, C, D13、单选不属于以监管警戒为目的所设置的机构是()。
论刑事正当防卫和民事正当防卫的同一关系

交大法学SJTULawReviewNo.3(2024)论刑事正当防卫和民事正当防卫的同一关系徐万龙目次 一、引言二、刑民正当防卫区分论的否定三、刑民正当防卫同一论的证立四、实定法障碍的消除五、结论摘要 刑事正当防卫和民事正当防卫之关系,是正当防卫教义学中的重要问题。
关于此,有区分论和同一论两种见解。
区分论难以成立,“立法修订情况不同”“刑法和民法的属性差异”“刑民正当防卫的任务有别”皆非区分刑事正当防卫和民事正当防卫的理由。
与此不同,同一论既和法秩序统一原则和正当防卫法理基础相适契,又具有明晰正当防卫图像、便利正当防卫行使的刑事政策效果,是刑民正当防卫关系的妥当解。
《刑法》第20条和《民法典》第181条关于防卫限度的不同规定并非反对同一论的理由:“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和“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所确立的防卫限度是相同的,皆为“超过必要限度”,两条款的不同点,即“明显”和“重大”,则是由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差别所致。
总之,刑事正当防卫和民事正当防卫是同一关系,两者的法理基础和构成要件皆相同。
关键词 刑事正当防卫 民事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法秩序统一原则 法理基础一、引 言近些年来,正当防卫“爆发出巨大的学术能量”,〔1〕成为我国刑法学界最炙手可热的话题。
宏大如正当防卫的法理基础,精微如正当防卫的具体适用要件,都引起了广泛关注。
热度如此之高,有其现实背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司法实践根据正当防卫出罪的案件较为少见,在“于欢故意伤害案”“于海明正当防卫案”等全国瞩目案件的推动下,激活正当防卫条款、重塑正当防卫·56· 〔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助理教授、交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
本文系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正当防卫的法理基础研究”(项目编号:23FFXB061)的阶段性成果。
陈兴良:《正当防卫教义学的评析与展开》,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21年第2期,第3页。
女犯更具某些功能失调人格td-12的效度研究

>才智/259政法精英The Elite of Political and Law女犯更具某些功能失调人格TD-12的效度研究徐欣颖 上海师范大学王为民 善择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摘要:本研究对中国犯人进行了TD-12行为风险问卷的施测,发现中国某监狱84名女犯整体上与中国常模人群相比,更容易有冲动违规、消极抵制、警觉多疑和内向疏远的风险人格特质。
关键词:TD-12;行为风险;罪犯1.国内罪犯人格及心理健康研究的文献综述1.1 来自对照研究的证据罪犯大多为外向、情绪不稳定、有精神质个性。
个性类型分布表明,暴力犯外向不稳定明显高于其他人群,这是这类人群容易产生脾气暴躁、激动、过激进攻行为,最终导致罪犯走上暴力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在监狱条件下,服刑人员由于受羁押环境的刺激,加上内心的压力和对前途、社会、家庭等问题的忧虑,形成了较特殊复杂的心理,会增加精神异常发生的潜在风险(王进义等,2010)。
国内对罪犯心理的研究多聚焦于人格与心理健康两方面。
结果发现,男性服刑人员心理健康存在明显异常,服刑时间对心理健康问题有影响(王义学和张春菊,2008);男性罪犯冲动水平显著高于一般对照组,评估罪犯的冲动行为有利于了解罪犯的人格特征及心理活动状态(吴岩峰,张建秋,谭钊安,杨建伟,李树明,2009);男性抢劫罪犯的精神质与神经质均高于对照组(李谨和符娟,2002)。
1.2 不同犯罪类型罪犯的人格特征研究男性罪犯在人格和抑郁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关系;混合型罪犯在人格因子“同情”上的得分显著低于暴力型罪犯,在“暴力倾向”上的得分显著高于财产型罪犯,在“变态心理”和抑郁上的得分显著高于财产型和暴力型罪犯;有前科罪犯的抑郁分数显著高于无前科罪犯;“焦虑”、“聪敏”、“波动”、“同情”四个人格因子对罪犯的抑郁情绪有显著预测力(范海鹰 等, 2011)。
男性在反社会型因子上得分显著高于女性,女性在偏执型、分裂样、回避型因子上得分均显著高于男性。
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研究生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2024年)

2024年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自测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A、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B、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C、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D、决定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2、关于法律的正式渊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习惯法是所有国家的法律正式渊源B、成文法和不成文法都是法律的正式渊源C、国际条约不是所有国家的法律正式渊源D、宗教法是法律的非正式渊源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A. 欺诈B. 胁迫C. 意思表示不真实D. 意思表示真实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情形下,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甲在公园里大声唱歌,影响了他人的休息。
B、乙在自家阳台上晾衣服,不慎掉落衣服夹,导致楼下行人受伤。
C、丙在网上发表言论,批评某明星演技不佳。
D、丁未经允许,在自己的博客上转载了一篇文章。
5、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言论自由B、宗教信仰自由C、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劳动权6、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A. 配偶B. 父母C. 子女D. 远房表亲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A、修改宪法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C、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D、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8、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C、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D、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哪项属于无权代理?A. 经代理人同意的代理行为B. 经被代理人追认的代理行为C. 明知被代理人无权代理而进行的代理行为D.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的代理行为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物权变动的原因?A、买卖合同B、赠与合同C、租赁合同D、遗赠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A.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D. 必须经过公证12、下列关于法律关系要素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B. 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C. 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物质财富D. 法律关系的要素不包括法律关系的事实状态1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A.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B. 行为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C. 违背公序良俗的D.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项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A.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B.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C. 民事法律行为中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但行为人知道真实情况D. 以欺诈、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但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胁迫手段15、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正,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B. 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C. 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D. 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不包括以下哪项?A. 制定和修改宪法B. 监督宪法的实施C.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D. 选举和决定国家主席的任免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无因管理行为?A. 张三为防止邻居李四的房屋倒塌,主动为其修缮房屋B. 王五捡到一只走失的狗,并将其送回原主人处C. 赵六因故无法参加朋友婚礼,委托同事代为出席D. 孙七在街头看到有人摔倒,主动将其扶起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订立阶段?()A. 要约B. 承诺C. 合同成立D. 合同生效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A. 制定和修改宪法B.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C. 审议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D. 制定和修改刑法20、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哪项职权?A. 制定和修改法律B. 选举和决定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员C. 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D.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1、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善意取得不适用?A. 出卖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买受人知情B. 出卖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买受人不知情D. 出卖人有权处分他人财产,但买受人未支付合理对价2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哪项职权?A.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B.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C.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D.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种情况下,合同无效?A.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C. 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已经达到法定年龄D. 当事人之间有争议24、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以下哪项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C. 宗教信仰自由D. 劳动权、受教育权、财产权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签订劳动合同B. 买卖汽车C. 选举人大代表D. 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种合同属于可变更合同?()A.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合同B.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D. 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项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B.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C.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D.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28、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即具有法律效力B. 民事法律行为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瑕疵,则无效C. 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后,未达到法定形式的,无效D. 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无效29、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属于无因管理?A. 张三见邻居李四的房屋着火,立即组织人员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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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 关键 词 : 受监 禁 者 ;行 为能 力 :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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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
二 。 躲I 。I 年 l 甭
受 监 禁 者 行 为 能 力 瑕 疵 实 证
一
基 于心 理 学 、 司法 制度 及 司法 实 践 的考 察
陈 诚
( 江 大学 光 华 法 学院 ,浙 江 杭 州 为能力的基础, 意思能力之有无决定行 为能力之 有无 。基于该原理 , 受监禁者 亦应
基 础
关 于 自然 人 的 意 思 能 力 , 认 为 是 自然 人 有 认 识 自 己行 为 的 动 机 与 结 果 , 据 此 认 识 决 定 并 其 正 常 的 意 思 之 能 力 ,】有 认 为 是 对 自 己 的 行 为 进 行 理 解 并 能 预 见 其 后 果 的 精 神 能 力 , _也 2 有 认 为 是 对 于 事 务 有 正 常 识 别 及 能 预 见 其 行 为 可 能 发 生 如 何 效 果 的 能 力 ,]等 等 。 虽 然 表 述 上 有 所 差 异 , 均 体 现 了 理 解 、 断 与 认 知 的 要 但 判 素 。 包 含 这 些 要 素 的 意 思 能 力 是 自然 人 行 为 能 力 的 基 础 , 然 人 的 行 为 是 否 产 生 法 律 上 之 效 自 力 , 决 于 其 行 为 时 的 意 思 表 达 是 否 正 常 , 是 取 即 说 , 法 律 意 义 上 , 思 能 力 与 行 为 能 力 应 当 发 在 意 生 同 步 : 思 能 力 之 有 无 决 定 行 为 能 力 之 有 意 无 。 这 是 目前 关 于 行 为 能 力 立 法 的 主 流 原 理 。 基 于该立 法原 理 , 成 年 人 、 神 病 人 、 染赌 未 精 沾 博 、 毒 、 酒 恶 习之 人 因其 意 思 能 力 瑕 疵 而 被 吸 酗 世 界 多 数 国家 立 法 认 定 为 行 为 能 力 缺 失 者 。 然仔 细 琢 磨 该原 理 , 以挖 掘 出其 他 潜在 可 的行 为 能 力 缺 失 的 特 殊 群 体 , 监 禁 者 即 可 能 受 成为 其 中之一 。此假 设 之 立 论 基 础 在 于 : 监 受
认 知 能 力严 重 受 损 , 以如 常 态 一般 做 出合 乎 常人 经 验 与 理 性 的判 断 , 难 因此 其 行 为能 力将 产 生瑕 疵 。 以 心理学、 司法 制度 学 的相 关调 查研 究及 司法 实践 中的 具 体 情 形 为进 路 所 进 行 的考 察 , 为 本 论 提 供 有 力 可
禁 者 无 法 像 正 常 的 自由 状 况 时 那 样 获 取 做 出真 实 正 确 意 思 表 示 所 需 要 的 各 种 相 关 信 息 , 时 同
封 闭的监禁 场所 对被 监禁者 的心 理可 能造 成严 重 影 响 , 致 其 对 自己 行 为 及 后 果 的 理 解 和 预 导 见 能 力 将 大 打 折 扣 乃 至 严 重 受 损 , 以 如 常 态 难 般 对人事 做 出合乎 常 人 经 验 与理 性 的判 断 , 因 此 其 行 为 能 力 将 产 生 瑕 疵 。本 文 试 图 对 该 立
一
论 加 以论 证 , 期 对 行 为 能 力 制 度 之 完 善 有 所 以
裨益 。
二 、 监禁 者 行 为 能 力 瑕 疵 实 证 受
时 间后 , 耐 和 承 受 能 力 会 开 始 下 降 , 理 及 精 忍 心 神状 况 继 而 出现 问 题 , 重 的甚 至最 终 崩 溃 。 严 中央 电 视 台 体 育 频 道 《 安 中 国 》 目 曾 推 出 早 栏 个 “ 强 心 理 承 受 力 极 限 大 挑 战 ” 目 , 全 超 节 从 国2 到 3 0 0岁 之 间 、 过 良好 教 育 、 体 和 心 理 受 身 健 康 状 况 良好 的 年 轻 人 中选 出 挑 战 者 , 其 独 使 自在 一 间 全 封 闭 的 房 间 里 生 活 , 接 受 全 方 位 并 的 监 控 , 而 测 试 其 在 此 种 封 闭 环 境 中 的 最 长 从 耐 受 时 间 。在 这 个 特 定 环 境 中 , 不 见 外 面 的 看 光线 , 没有 任 何 信 息来 源 , 有 时 间 概 念 , 也 没 更 无 法 与 别 人 交 流 , 战 者 将 要 承 受 完 全 的 孤 独 挑 与 寂 寞 。 在 其 中 一 轮 挑 战 中 , 选 手 创 造 了 一 2 7个 小 时 的 成 绩 。5另 据 美 国 普 林 斯 顿 大 学 2 l 的一个 实验 , 将 5 即 5名 自愿 被 试 者 分 别 孤 单 一 人 地关 闭在几 乎隔音 的 暗室里 。为 了尽量 剥夺 感 觉 , 试 者 的 手 上 套 上 至 肘 部 的 棉 手 套 , 上 受 蒙 眼 罩 。他 们 的 头 套 在 一 个 u 形 枕 头 里 以 降 低 听觉刺激 , 时空气调 节器 发 出单调 的声 音 , 同 以 限 制 听 觉 。这 些 被 试 者 或 者 百 般 无 聊 地 昏 睡 , 或 者 胡 思 乱 想 , 有 的 人 都 感 觉 到 难 以 忍 受 的 所
被 确 认 为行 为能 力缺 失 主体 。该 立 论 之基 础在 于 , 受监 禁 者 无 法如 正 常 的 自由状 况 时一般 及 时 完整 地 获
取 做 出真 实 意思 表 示 所 需要 的 各 种 相 关信 息 , 时一 定 时 间 的监 禁 对其 心理 可 能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 致 其 同 导
作者简介 : 陈诚 (9 4一) 男, 18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 究生, 主要从事 宪法学与法理学研 究。
一
、
受 监 禁 者 行 为 能 力 瑕 疵 之 立 论
证
( ) 监 禁 者 行 为 能 力 瑕 疵 之 心 理 学 实 一 受 欲 证 明 行 为 能 力 瑕 疵 , 明 意 思 能 力 瑕 疵 证 当 为 捷 径 。 意 思 能 力 是 一 种 判 断 与 认 知 的 能 力 , 直 接 根 源 于 内 心 , 自然 人 心 理 状 况 紧 密 其 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