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确权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_朱北仲
新形势下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新形势下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土地确权成为一项重要的议题。
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使用权、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统一登记、颁证。
这一举措的目的是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对土地确权的顺利进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我们有必要对新形势下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对策。
一、问题分析1.土地权属不清晰在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因为历史原因或地方政府管理混乱等因素,导致土地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比较普遍。
一些农村土地的流转、继承、质押等行为会因为土地权属不清晰而受到阻碍。
这种情况下,土地确权的程序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一些农民的土地权益也可能会受到侵害。
2.制度缺陷在我国的土地确权制度中,存在着一些制度上的缺陷。
在土地确权过程中,法律、政策的执行不够到位,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出现了一些漏洞。
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存在差异,导致土地确权工作的进展不够平稳。
3.信息不对称二、对策建议1.加强土地权属的调查和整理工作针对土地权属不清晰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对土地权属的调查和整理工作。
这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完善土地调查的手段和方法,确保对土地权属进行全面、准确的调查,消除土地权属不清晰的现象。
2.完善土地确权的制度我们需要逐步完善土地确权的制度。
在法律和政策层面上,我们可以加大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度。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确权的程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漏洞。
3.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对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宣传土地确权的政策和程序,帮助农民了解自己的土地权益,并告诉他们可以怎样利用土地确权政策来提高自己的土地收益。
4.建立信息公开的制度我们还可以建立信息公开的制度,加强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信息公开。
试析农村土地确权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对策

试析农村土地确权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对策【摘要】农村土地确权是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常见问题:土地权属不清、农民权益保障不足、确权流程繁琐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建立土地权属登记制度、加强农民权益保护、简化确权流程等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仍面临挑战,但通过不懈努力和改革,可以逐步解决问题,推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落实和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确权、问题分析、解决对策、挑战、改革、农民权益、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确权流程、效率提升、落实落地。
1. 引言1.1 农村土地确权的背景农村土地确权的背景始于我国农村改革开放的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了重要支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土地确权问题逐渐引起广泛关注。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土地权属、权益和利用方式进行认定和登记确权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主要是为了明确土地权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随着土地使用权流转、承包期限到期等问题的出现,加上土地权属不清、确权流程繁琐等原因,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土地权属登记制度建设,完善农民权益保护措施,简化确权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只有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和改革,才能逐步解决农村土地确权中的各类问题,推动确权工作更好地落实落地,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 土地确权的重要性土地确权的重要性在于其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确权可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经济效益。
通过确权,农民可以明确自己的土地权属,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土地确权可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经营,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我国农村土地确权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我国农村土地确权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作者:李剑勇来源:《农民致富之友》2017年第22期我国是农业大国,近些年来农业经济发展较快,国家及社会更加重视三农问题,目前需要着重解决农村地区集体土地产权管理的明确性。
新时期我国在不断加快农村地区土地确权的改革发展,这对于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现阶段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较为复杂,相关部门根据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采取解决措施,更好的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1 当前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概述土地确权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的规范化要求,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整合分析,公平公正的对土地使用归属权进行划分。
在当前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需要充分遵循相关原则,从农民实际发展情况出发,各项工作开展需遵循广大农民的共同意愿,从农业发展的历史以及未来农业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考虑,使得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质量全面提升,更好的推动农村土地工作的有效开展。
通过开展高质量的农村土地确权活动,能够充分解决目前土地突出问题与农民群体之间的矛盾关系,维护广大农民的基本权益和权利,更好的突出土地资源的利用价值,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2 农村土地确权中的问题分析2.1 对农村土地确权缺乏足够认识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县**镇由于作为全县工业集中区,大量农户土地被征用,全镇耕地面积从原来的1.8万亩下降到8700多亩,大部分农户已经是无地可确或是所余不多,参与土地确权的意愿不高,而土地还较多的5个村(全镇14个行政村),其中3个较为偏远(合计600余农户、3000多人),认为很快就会被征用,不必现在又麻烦,到时丈量就是。
农民对于土地产权确权认识不够,更重视的是利益分配,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土地确权工作难度。
由于缺乏土地确权相关工作的认识,广大农民未能充分明确此项工作的重要作用,从而在各项工作中不能予以积极配合,使得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确权的工作质量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当前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促进农村现代化、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一些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制约了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问题的角度出发,分析当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土地权属问题显现。
农村土地确权前,由于历史原因,土地权属不清晰、不明确,不同地区、不同农户之间存在着诸多土地权属纠纷和争议,成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一大难题。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困难。
在土地确权后,部分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或流转给他人,希望通过流转土地来实现规模经营、增加收入。
由于地方政策限制、流转手续繁琐等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到制约,无法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效益。
3.农村土地权益保护不到位。
在土地确权后,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法律保护,但由于地方执法不严、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一些地方存在着农村土地违法占用、乱种乱建等现象,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
4.土地确权工作程序繁杂。
当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程序复杂,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还需要各级政府重大的资金投入,这对于农村基层财政而言无疑是一大负担。
5.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存疑。
由于工作流程、数据采集等环节的问题,农村土地确权的数据可能存在不准确、不全面的情况,这对于土地资源管理和政策制定都会带来很大的隐患。
二、解决对策1.加强土地权属调查和登记。
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权属的调查和登记,在确权前对土地进行充分的调查和摸底,弄清土地权属和使用情况,为土地确权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简化土地流转手续。
应该出台更加便民利民的政策,简化土地流转的手续,减少流转环节,便于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并制定相应的流转指导意见和法律规定,为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便捷的途径。
3.加强农村土地执法。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执法力度,尤其是对于农村土地违法占用、乱种乱建等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农民个人的土地进行权属确认和登记,为农民提供土地经营和流转的法律依据。
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对于加强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本文主要讨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问题一:土地权属不清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模糊,存在不少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权、经营权等方面的纠纷。
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块存在多头登记、多份证书等情况,导致土地权属不清晰,难以明确归属。
对策一:建立完善的土地登记制度制定完善的土地登记制度,建立统一的土地登记档案,明确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权、经营权等,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同时加强土地登记的审核和监督,确保登记工作的真实、准确。
问题二:缺乏土地权属证明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不少土地权属证明不完备的情况。
一些地区的农民可能无法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材料,也无法证明土地的确切归属。
对策二:建立土地权属调查机制建立土地权属调查机制,对农村土地进行全面的权属调查,明确土地的归属情况。
同时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协助农民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确保土地权属的确定。
问题三: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不足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农民的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存在着流转难、流转成本高等问题。
一些地区的农民由于土地权属不明确,无法进行土地流转和经营,影响了土地的利用和流转。
对策三: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流转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降低土地流转的门槛和成本,鼓励农民通过流转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同时建立土地流转的监督机制,确保流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问题四:土地确权工作程序繁琐在一些地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程序繁琐,需要农民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和资料,审批流程繁冗,影响了工作的顺利推进。
问题五:缺乏土地确权工作专业人才一些地区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人员技术水平不高,缺乏专业人才和经验,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
通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可以有效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土地流转和经营权抵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实际工作中,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及时加以解决和改进。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来分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一)地籍调查不全面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需要进行地籍调查,以便了解土地使用情况和土地权属情况,但在实际工作中,地籍调查往往存在不全面的情况。
有的地方由于经费不足、人力不足等原因,只对部分地块进行地籍调查,甚至存在虚报假报等情况,导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受到影响。
(二)权属关系不清晰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存在一些土地权属关系不清晰的情况。
有的农民由于历史原因导致土地权属关系模糊不清,甚至存在多人共有、多人共同承包等情况,这就给确权登记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一些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关系也比较复杂,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所有土地,甚至还有农民个人所有土地等,这就需要对土地权属进行细致的梳理和核实。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需要依托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但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
有的法律法规存在不足,比如对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程序、标准、原则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空白和模糊之处,这就给确权登记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农村土地权属和流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分散,存在一些冲突和不协调之处,需要加强统一和完善。
(四)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的情况。
有的工作人员对土地政策法规不够了解和熟悉,对地籍调查和土地权属核实等工作技术水平不够,这就给确权登记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和风险。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一环,旨在明确农民的土地权益、提高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流转权的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从问题的角度出发,分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土地确权程序繁琐农村土地确权程序繁琐,需要涉及到农户的身份、土地所有权、土地流转等方面的资料,办理过程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由于农民的信息不对称和土地权属的不清晰,使得土地确权程序难以顺利进行。
2.缺乏专业人才支持农村土地确权涉及到土地法律、土地管理等方面的知识,需要专业人才的支持。
但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缺乏相关专业人才,缺乏有效的支持和引导,导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3.缺乏统一的政策法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涉及多种利益主体,存在着多元化的利益诉求。
由于缺乏统一的政策法规和法律体系,导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面临着重重困难。
4.农民对土地权益的认知不足农民对土地权益的认知不足,缺乏相关法律知识,使得他们在土地确权过程中无法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
5.流转市场不发达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发达,很多农村土地资源闲置,无法被有效流转和利用。
这不仅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也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解决对策1.简化确权程序为了解决土地确权程序繁琐的问题,可以通过简化流程、整合信息等方式,简化农村土地确权的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人才培训加强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专业人才培训,提高农村地区的法律知识和土地管理能力,为土地确权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3.建立统一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农村土地确权的政策法规体系,明确土地所有权、流转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为土地确权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4.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土地权益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因土地确权工作而受到侵害。
新形势下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新形势下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城乡发展日益加快,农村土地确权问题逐渐成为一个关注的焦点。
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耕地、宅基地等土地资源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确认和登记的过程。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及时加以解决。
本文将从新形势下农村土地确权所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对策进行分析讨论。
一、问题分析1. 土地确权程序复杂目前,我国对农村土地确权的程序和流程比较复杂,涉及到多方面的工作和程序。
需要农村干部进行逐户走访、调查、核查土地权属、土地面积等信息,然后进行测绘和登记等步骤。
这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程序繁琐,工作周期长,导致确权工作难以及时顺利进行。
2. 信息不够透明在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信息披露不够透明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农户对自己的土地权属、面积等信息掌握程度不够,不了解确权程序的具体步骤,容易产生误解和疑虑。
由于信息不透明,也容易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机会,进行各种欺诈和骗取土地的行为。
3. 土地确权标准不统一土地确权标准的不统一也是农村土地确权中的一个问题。
由于各地的政策和标准有所不同,导致农户在进行确权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导致产生矛盾和争议。
这不仅增加了农村干部的工作难度,也增加了农户的负担和矛盾。
4. 整体规划不足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的整体规划不足也是一个问题。
在确权工作中,需要考虑到耕地保护、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等问题,需要有一个全局性的规划和战略,但目前缺乏这方面的规划和指导,导致工作难以保证质量和效率。
二、对策建议1. 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了解决土地确权程序复杂的问题,可以通过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来改善。
可以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如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快速获取土地信息,简化测绘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可以加强农村干部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保证工作质量。
2. 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公开透明的机制为了解决信息不够透明的问题,可以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公开透明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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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原经济区农户劳动力配置的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研究”(编号:U1304707)的成果。
摘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促进我国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体系的建立,是当前我国农村工作的一个主要内容。
调查发现,当前我国土地确权中存在对土地权证的作用认识不足、一些已私自开垦的“四荒”土地确权难以落实、在耕地上建成的私人住宅阻碍了土地确权、技术和费用问题影响土地确权的精准度、土地权证的登记发放耗时耗力等问题。
应完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相关政策法规,鼓励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开发利用“四荒”土地,注重土地确权中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严格执行土地权证的登记发放程序,同时为土地确权并流转后的农民顺利实现市民化提供必要保障。
关键词: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权证;四荒土地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685(2015)05-0044-04通过农村产权关系的不断改革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业领域的重点工作,也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前提。
因此,有必要对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确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探寻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土地确权的途径。
一、农村土地确权的意义(一)农村土地确权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长期以来,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没有得到明确规定和有效保障。
因此,更好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各项权利及其关系予以确认。
不仅如此,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也是一个摸清土地利用状况、更好推动农村土地管理的过程。
[1]在过去土地权责不清的情况下,当农民外出务工后,大多会选择将土地流转出去,以此获得一些稳定收入。
但一些非农就业较稳定、已经不打算再从事农业生产的外出务工农民,为了获取更高的流转收益,会将土地流转用于非农用途,致使农业用地遭到破坏。
还有一些地区土地流转收益相对较低,或大部分青壮劳动力都选择外出务工导致土地流转困难,则由于土地未能确权而导致抛荒问题严重。
因此,通过土地确权,就能明确土地各类权责关系,进而及时有效管理和控制农村的土地抛荒和占用土地进行非法建设等问题。
(二)农村土地确权并流转有利于提高农民收益和土地产出效益土地确权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基础,而土地流转后农民就可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为从事其他行业、获得更高收入创造了条件。
[2]农民收入的增加不仅意味着生活条件的改善,而且有利于进一步拉动内需。
此外,土地确权也有利于解决农村抵押品不足等融资障碍,农民可以通过土地经营权抵押等方式从正规金融系统获得急需的生产性资金或消费资金,从而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及农村消费市场的扩张。
此外,不仅耕地的确权有利于土地流转,进而为农民实现市民化提供一经济纵横·2015年第5期定的资金保障、更好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而且在农民“流出”和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共同作用下,也会促使农村宅基地大规模进入流通领域,这不仅有利于一定程度上解决城市土地紧张的现状,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农民市民化的“底气”。
总体估算,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如果能够推动耕地和宅基地的大规模流转,进而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由此产生的联动效应将使我国的市场规模在已有基础上扩张2 3倍。
(三)农村土地确权有助于政府简政放权长期来,中央不断提出小政府、大社会、大部制及下放、裁减审批权等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思路,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
在农村经济管理方面,由于没有建立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体系,导致政府对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的权责不明晰,政府无所不管、职能重叠,从而造成机构臃肿、冗员较多、效率低下、社会经济资源严重浪费等诸多问题。
农村土地确权有利于明确农业经营各主体的利益关系,以及构建产权清晰、权责到位、自主决策、自我管理、自负盈亏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农业经营主体利益关系的明确,同样意味着相关管理部门权责问题的明确,从而有利于原有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及时转换职能或撤销、合并,既能提高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进一步缩减行政事业性开支和行政管理费用的摊派,减轻农村居民的经济负担,也能解决政府机关人员冗余问题,并由此推动政府机构的简政放权。
二、我国农村土地确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自2012年,我国就已全面推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确权工作最迟要在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按照三部委的要求,各地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依照有关时间节点向前推进。
据统计,陕西、江西、四川、安徽、湖南、海南、广东,河北等省的多数县镇已完成确权登记发证近半数以上,其他大部分省市也都确定在2015 2016年期间完成此项工作。
土地确权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但其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一)对土地权证的作用认识不足近些年,通过进城务工、求学等途径,大量人口流出农村地区,很多地区的农村留守人员均是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老人和未成年人。
对于留守人员,更关注的是土地流转金额的限制、土地占用的补偿规定等直接利益问题,而对附着于土地的诸多权利关系这些基础性问题并不关心。
如果土地继续由自家耕种,其所关心的也只是收成问题。
这导致很多地区由于农民对于土地权证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参与土地确权的积极性不高,不仅阻碍了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民收益的有效保障,而且导致土地非农化使用问题的出现。
即使一些地方把土地权属证书发给了民,也不懂得如何使用。
此外,由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并不能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反而意味着很多繁琐的解释和开导工作,实践中一些地方乡镇政府推动土地确权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二)一些已私自开垦的“四荒”土地确权难以落实我国许多农村地区有着大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简称“四荒”),当地一些农户在没有事先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况下,会相应的耕作。
这虽然有利于耕种面积的扩大与“四荒”土地的开发,但在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情况下,这一部分原本无人问津的“四荒”土地的权利归属便成为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对一部分村民私自开垦且没有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的土地,如果以“先占为先”原则进行确权发证,显然有失确权的公平性,不利于土地确权及其他工作的展开。
如果不下发相应的土地权证,则直接影响一些有能力、有意愿的农户或者企业参与“四荒”土地开发的积极性,从而造成“四荒”土地的重新闲置和无人问津。
(三)在耕地上建成的私人住宅阻碍了土地确权实践中,私自占用耕地、滥用建设用地等现象也阻碍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尽管取消农业税以后,土地对于农民重要性有所提升,但由于工农业与城乡间收入水平的显著差异,导致很多外出务工农民对于土地的重视主要放在流转和补偿收益,而不再是农业耕种收益。
由于宅基地审批手经济纵横·2015年第5期续严格,一些返乡农民工就会直接选择在承包地内盖新房,加之基层政府管理缺位,导致一家如此家家效仿。
这就不仅给农村土地的利用类型、数量、分布及权属、界址等确权工作带来诸多困难,而且是对可用耕地的严重浪费。
(四)技术和费用问题影响土地确权的精准度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执行需要先进的勘察和测绘技术,[3]但是较之农村需要确权的土地面积,我国相关技术人员缺口非常大。
因此,为了能够尽快完成土地确权的工作任务,一些地区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当地行政部门人员辅助有限数量的技术人员进行勘察和测绘工作。
而在一些较为落后地区,甚至根本没有相关技术人员。
此外,土地勘察和测绘工作的展开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但各地区财政情况参差不齐,一些财政资金并不充裕的地方政府或者不愿意拿出资金用于勘察测绘,或者根本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勘察测绘。
由于勘察测绘是土地确权的重要先期工作,在人力、财力均不足的情况下,其技术分析结果准确度有限,必然影响土地确权的精准度,这已成为土地确权工作中一个亟待解决重要的现实问题。
(五)土地权证的登记发放耗时耗力土地权证登记与发放是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环节。
土地权证是证明土地权属的一个正式文件,农民只有握有相应的土地权证,才能明确自己对土地的权属关系,减少土地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但在发证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土地确权工作的效果和进度。
一是工作量大。
据估计,全国农村土地权证的登记发放工作涉及约1.6亿家农户,但主要集中在一些农业大省,导致这些地区面临庞大的登记方法工作量。
以中部地区农业大省河南省为例,其土地权证处理数量约占全国总数的1/3。
二是矛盾多。
土地确权过程也是对土地相关关系的梳理过程,而农户间长期未能解决的土地矛盾问题,大多集中在土地权证登记和发放期间进行调解,这也给土地权证的登记发放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三是存在政策空白。
由于我国农村土地情况复杂,如“四荒”土地等在国家政策上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土地权证登记工作推进困难。
三、有效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的对策(一)完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关于农村土地确权,国家已出台一系列政策。
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急需一定的政策法规作为依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比较公平地将土地和自然资源分配到农民个人或农户手中,一是尽管当时农村的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存、生产资料,但土地主要突出的是使用价值属性,面积上的微小差异所导致的产量差异可以忽略不计,土地还不具备市场流通能力,并不能转化为货币。
二是广大农民和农村干部具有较高的觉悟和积极性。
基于这两点,许多农村地区的土地分配工作完成很快。
即使在个别地区对已分配土地存在一些矛盾,也可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在集体组织内部加以调整解决。
但现阶段由于土地具备了更强的资本属性,土地确权实际上成为对土地资本的再分配与再确认过程,这就涉及地方政府、乡镇和村干部、农民等多方面利益,因此,土地确权必须避免各方利益冲突导致的矛盾激化问题。
对此,一是制定相对具体、完善的农村土地确权相关政策法规,并在农村普及相关知识,使之成为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依据。
[4]二是集体土地中除用于环保和公共设施的土地外,要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出台相关解释,明确划定资源属性、处理办法和分配原则,避免以权谋私、违规建房等问题的发生。
(二)鼓励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开发利用“四荒”土地“四荒”土地既是土地确权工作中的难点,也是有待开发利用的巨大资源。
我国农村有着大量的“四荒”土地,其中可发展农业或林业的荒地约19.3亿亩,涝洼土地、盐碱土地、水土流失地、红壤低产土地等其他各类低产地约5.4亿亩。
有效利用“四荒”土地,加大对“四荒”土地的开发力度,不仅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土地资源稀缺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