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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管线打开安全

37、管线打开安全

管线打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管线打开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河北销售公司所属各单位(含股权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在生产、作业区域内任何可能存有介质的封闭管线(设备)的打开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标准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SY/T6554 在用设备的焊接或热分接程序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管线打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河北销售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管线打开管线打开是指采取下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封闭管线或设备及其附件完整性: ——解开法兰;——从法兰上去掉一个及以上螺栓; ——打开阀盖或拆除阀门; ——调换8字盲板; ——打开管线连接件;——去掉盲板、盲法兰、堵头和管帽; ——断开仪表、润滑、控制系统管线; ——用机械方法或其它方法穿透管线; ——开启检查孔;——微小调整(如更换阀门填料); ——其他。

3.2 热分接发行版本: 2013修 改 码: 0文件编码: HBXS/HSE-37-2013用机制的或焊接的方法将支线管件连接到在用的管线或设备上,并通过钻或切割在该管线或设备上产生开口的一项技术。

3.3管线打开作业人管线打开的具体操作者。

3.4管线打开作业申请人填写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作业负责人。

3.5作业批准人负责审批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管理人员。

3.6作业监护人对管线打开作业的人员及现场安全状况实施检查监督的人。

一般由负责审批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别指定,共同监督。

4 职责4.1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管线设备打开管理规定

管线设备打开管理规定
40
管理要求
作业许可
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的期限不得超 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不 能超过24小时。 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分发、 延期、取消、关闭具体执行《作业许 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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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1
目的
2
名词解释
3
管理要求
4
打开实例实例
上锁、隔离 物料残留
47
打开实例
物料残留
例1:存在凹陷处、塌腰等
48
打开实例
物料残留
例2:倾斜、死角、盲端等
49
打开实例
物料残留
例3:管道、阀门或排污口等堵塞
50
打开实例
物料残留
例4:回流(换热器、套管等)
51
主要内容
1
目的
2
名词解释
3
管理要求
4
打开实例
5
违章图例
52
违章图例
大量丙烯外泄
53
违章图例
合格后方可使用。 个人防护装备的保障:
建立防护装备清单,确保现场人员 能够及时获取。
32
管理要求
个人防护
对含有剧毒物料的管线/设备打开作业, 应 遵守以下要求: 受管线/设备打开影响区域内的所有人员 都须穿戴所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应 急、救援、监护人员。 受管线/设备打开影响区域外的人员,可 不穿戴个人防护装备,但必须确保能及时 获取个人防护装备。
19
管理要求
作业前要求
管线/设备打开前应进行风险评估, 采取安全措施,必要时制订安全工作 方案和应急预案。
凡是没有办理作业许可证,没有按要 求编制安全工作方案,没有落实安全 措施,禁止管线/设备打开作业。

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

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

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管线设备在操作和维护过程中的安全性,以防止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
1. 安全培训:所有操作和维护管线设备的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 设备检查:在操作或维护设备之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没有破损或故障。

3. 防护装备: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等,以保护自身免受伤害。

4. 通风和排气:在打开管线设备时,应确保良好的通风和排气系统,以防止有害气体或蒸气积聚。

5. 标识和警示:管线设备在打开维护期间必须事先做好标识和警示,以提醒其他人员注意并避免误操作。

6. 断电和断气:在打开管线设备之前,必须先切断相应的电源和气源,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7. 封闭和隔离:在打开设备之前,必须封闭和隔离相关的管线和阀门,以避免液体或气体泄漏。

8. 通知和协作:在打开管线设备之前,必须及时通知相关的人员,并确保协作和指导的安排。

9. 监控和报告:在操作和维护管线设备期间,必须定期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及时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10. 急救准备:所有操作和维护管线设备的人员都必须接受急救培训,并且在必要时能够提供适当的急救措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同时,需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管线设备的安全运行。

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是一项事关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管线设备打开操作,下面就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旨在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操作规范性、防止事故发生。

一、管线设备打开前的准备工作1. 管理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科学、合理的管线设备打开方案,并全面调查管线设备的基本情况,确定设备的主要参数及性能。

2. 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打开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消除可能存在的火源、电源和其他危险因素。

3.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操作要求、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 设备打开前,要核实管道内是否存在可燃、有毒、易燃等物质,进行严密检查,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打开操作。

同时,还要检查管线设备是否连接牢固,避免漏气、漏水或其他泄漏现象。

二、管线设备打开操作的安全措施1. 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严禁穿拖鞋等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服饰。

2. 在操作过程中,明确指定负责人,确保指挥有序,并随时与控制中心保持联系,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3. 在操作开始前,要向相关人员发出警示信号,确保周围人员远离危险区域,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如设置警示牌、围挡等,防止他人误入危险区域。

4. 操作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和擅自修改设备参数。

5. 在打开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保持警觉,随时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上级。

6. 打开完成后,要进行设备状态检查,确保设备和管道内没有残留、泄露等安全隐患。

同时,及时关闭相关设备、管阀,并做好设备保养和维护工作。

三、管线设备打开后的安全管理1. 打开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清除及处理相关废料和杂物,保持环境整洁。

2. 对于设备打开中所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记录并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管线打开作业管理规定

管线打开作业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涉及到热分接的管线打开,其作业具体步骤和方法执行SY/T6554《在用设备的焊接或热分接程序》、《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九章 工作交接
第三十六条管线打开工作交接的双方共同确认安全措施或HSE作业计划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方面的影响;
(二)隔离位置、已做的清理和确认清理合格的方法;
(一)系统温度介于-10℃~60℃之间;
(二)已达到大气压力;
(三)与气体、蒸汽、雾沫、粉尘的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有关的风险已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第二十四条管线打开前并不能完全确认已无危险,在管线首次打开之后,仍然可能发生事故,因此在管线打开之前应做以下准备:
(一)确认管线清理合格。采用凝固(固化)工艺介质的方法进行隔离时应充分考虑介质可能重新流动;
(一)管线打开作业内容说明;
(二)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
(三)风险评估结果(如工作前安全分析);
(四)安全措施或HSE作业计划书;
(五)个人防护装备;
(六)相关安全培训或会议记录;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十三条管线打开作业许可票由作业单位申请。
(一)对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介质的管线打开作业,由生产单位业务主管负责人组织生产、维修、工艺设备、安全等相关人员对工作计划进行审查和会签,经现场检查确认后由生产单位属地主管负责人批准。
(六)描述管线打开影响的区域,并控制人员进入。
第十九条作业前HSE作业计划书应与所有相关人员沟通,必要时应专门进行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熟悉HSE作业计划书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条管线打开前,必须根据管线打开工作计划确认系统已经置换、清洗、吹扫并经气体检测合格(检测记录见附录B)。

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定

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定

xxx公司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为规范公司管线打开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过程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根据Q/SY1243-2009《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定。

2.范围2.1.1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油气容器、管线、装置及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上动火或维修时,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介质的封闭管线(设备)的打开作业,以下简称作业。

2.1.2管线打开是指采取下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封闭管线或设备及其附件的完整性:⑴解开法兰;⑵从法兰上去掉一个或多个螺栓;⑶打开阀盖或拆除阀门;⑷调换8字盲板;⑸打开管线连接件;⑹去掉盲板、盲法兰、堵头和管帽;⑺断开仪表、润滑、控制系统管线,如引压管、润滑油管等;⑻断开加料和卸料临时管线(包括任何连接方式的软管);⑼用机械方法或其他方法穿透管线;⑽开启检查孔;⑾微小调整(如更换阀门填料);⑿其他。

3.职责3.1 安全质量部负责制、修订作业制度,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2工程部负责作业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3.3作业区域所在单位---甲方属地管理单位职责3.3.1向作业单位明确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协助作业单位开展危害识别、制定安全措施;3.3.2为作业单位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3.3.3审查作业单位《项目HSE计划方案》中有关作业安全措施;3.3.4监督现场作业安全,发现违章作业有权撤销作业许可证。

3.4作业单位---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对所辖区域内的作业安全管理负责,为作业提供人员、技术、设备、设施保障。

3.5作业许可批准人---甲方属地管理单位现场负责人职责3.5.1是作业区域所在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和作业的批准人。

其委托授权人书面授权后仍承担作业安全的最终责任。

3.5.2负责向作业方沟通工作区域危害和基本安全要求,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批作业许可证。

3.6作业单位—分公司、项目部3.6.1是作业组织者,督促、检查监护人和作业等人员履行安全责任,对作业安全负责;3.6.2组织进行风险、危害辨识与评估或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甲方的现场交底,编制《项目HSE计划方案》时编制管线打开作业安全措施,作业安全措施主要内容:(1)清理计划,体描述关闭的阀门、排空点和上锁点等,必要时应提供示意图;(2)安全措施,包括管线打开过程中的冷却、充氮措施和个人防护装备的要求;(3)应急、救援、监护等预备人员的要求和职责;(4)应急预案;(5)描述管线打开影响的区域,并控制人员进入。

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4篇)

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4篇)

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管线设备打开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管线设备打开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工程师、维修人员等。

第三条管线设备打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避本规定。

第四条管线设备打开工作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参与管线设备打开工作之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所有从事管线设备打开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七条在进行管线设备打开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作业前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了解管线设备的相关信息,包括设备位置、规格、使用年限等;(二)了解管线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故障等;(三)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方案,分析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四)组织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参与作业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五)准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六)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协同工作。

第八条在进行管线设备打开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一)检查工作场所的环境和设备,确保符合安全要求;(二)检查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确保完好无损;(三)检查工作现场的通风和排水情况,确保无安全隐患;(四)检查工作现场的周边环境,确保不存在其他危险因素;(五)检查工作现场的消防设备和应急设施,确保可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第九条在进行管线设备打开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包括但不限于:(一)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内容和要求,明确责任和权限;(二)向作业人员交代使用工具和设备的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三)向作业人员交代应急处理措施和应急联系方式;(四)向作业人员交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作业人员熟知并遵守。

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

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

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做好管线-设备打开工作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管线-设备打开作业的人员,包括操作人员、监管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3条管线-设备打开作业是指对管线和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拆卸或更换的一系列操作。

第4条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禁止擅自打开或关闭管线和设备。

第5条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和操作培训,确保人员对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的理解和掌握。

第2章安全管理措施第6条在进行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和安全评估,确定打开作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7条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禁止无资质人员参与作业。

第8条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作业程序和方式。

第9条在进行管线-设备打开作业时,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耐酸碱手套等。

第10条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发生事故时能及时进行急救措施。

第3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11条在进行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前,必须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作业的协调和安全。

第12条在进行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临时封闭,确保安全作业环境。

第13条在进行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4章作业中的安全控制第14条在进行管线-设备打开作业时,必须将相关设备和管线停止运行,并进行有效的锁定、标示。

第15条在进行管线-设备打开作业期间,必须保持通畅的逃生通道,确保人员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撤离。

第16条在进行管线-设备打开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操作和恶意破坏设备。

第17条在进行管线-设备打开作业时,必须遵循消防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爆措施,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第5章事故处理和事故预防第18条发生设备故障或人员受伤的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和调查,防止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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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管线/设备打开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国**天然股份有限公司炼**与化工分公司《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呼和浩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作业区域内任何可能存有介质或能量的封闭管线/设备打开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管线/设备打开:是指采取任何方式改变了封闭管线或设备及其附件完整性的作业。

(二)热分接:是指用机制或焊接的方法将支线管件连接到在用的管线或设备上,并通过钻或切割在该管线或设备上产生开口的一项技术。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机动设备处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

第六条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按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八条管线/设备打开主要指两类情况:第一类是在运管线/设备打开;第二类是装置停车大检修,工艺处理合格后,独立单元首次管线/设备打开。

第九条管线/设备打开采取下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解开法兰。

(二)从法兰上去掉一个或多个螺栓。

(三)打开阀盖或拆除阀门。

(四)调换8字盲板。

(五)打开管线连接件。

(六)去掉盲板、盲法兰、堵头和管帽。

(七)断开仪表、润滑、控制系统管线,如引压管、润滑**管等。

(八)断开加料和卸料临时管线(包括任何连接方式的软管)。

(九)用机械方法或其他方法穿透管线。

(十)开启检查孔。

(十一)微小调整(如更换阀门填料)。

(十二)其他。

第十条管线/设备打开实行作业许可,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如涉及含有剧毒、高毒、易燃易爆、高压、高温等介质的管线/设备打开(具体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及《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公司各单位应根据作业风险的大小,同时办理“管线/设备打开许可证”。

第十一条当管线/设备打开作业涉及高处作业、动火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第十二条凡是没有办理作业许可证,没有按要求编制安全工作方案,没有落实安全措施,禁止管线/设备打开作业。

第十三条项目设计阶段的要求。

(一)在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应共同考虑消除或降低因管线/设备打开产生的风险,并确保设计在符合工程标准的基础上,满足本规定要求。

(二)在项目设计的各个阶段,应考虑隔离和清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为清理管线/设备增加连接点,同时应考虑由此可能产生泄漏的风险;
2. 能够隔离第二能源,如伴热管线、电伴热以及热交换介质等。

(三)有经验的现场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应参与设计或设计审查。

(四)设计阶段应优先考虑双重隔离,双重隔离是指符合下列之一的情况:
1. 双阀一导淋(双截止阀关闭、双阀之间的导淋常开);
2.截止阀加盲板或盲法兰。

(五)如果双重隔离不可行,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隔离的优先顺序如下:
1.双截止阀;
2.单截止阀;
3.凝固(固化)工艺介质;
4.其他。

第十四条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前要求
(一)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前,属地单位应会同作业单位共同确认工作内容并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并确定是否要求作业单位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安全工作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清理计划,应具体描述关闭的阀门、排空点、上锁点及盲板等的位置,必要时应提供示意图;
2.安全措施,包括管线/设备打开过程中的冷却、充氮措施、个人防护装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等;
3.描述管线/设备打开影响的区域,并控制人员进入;
4. 其他相关内容。

(二)作业前所有相关人员应了解、熟悉安全工作方案,确保所有相关人员掌握相应的HSE要求,必要时进行专项培训。

(三)清理
1.需要打开的管线或设备必须与系统隔离,其中的物料应采用排尽、冲洗、置换、吹扫等方法除尽。

清理合格应符合以下要求:
(1)系统温度介于-10℃~60℃之间;
(2)已达到大**压力;
(3)与**体、蒸汽、雾沫、粉尘的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有关的风险已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2.管线/设备打开前不能完全确认已无危险,应在管线/设备打开之前做好以下准备:
(1)确认管线/设备清理合格。

采用凝固(固化)工艺介质的方法进行隔离应充分考虑介质可能重新流动;
(2)如果不能确保管线/设备清理合格,如残存压力或介质在死角截留、未隔离所有压力或介质的来源、未在低点排凝和高点
排空等,应停止工作,重新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控制措施,消除或控制风险。

(四)隔离
1.隔离应满足以下要求:
(1)属地单位提供显示阀门开关状态、盲板、盲法兰位置的图表,如上锁点清单、盲板图、现场示意图、工艺流程图和仪表控制图等;
(2)所有盲板、盲法兰应挂牌;
(3)隔离系统内的所有阀门必须保持开启,并对管线进行清理,防止管线/设备内留存介质;
(4)对于存在第二能源的管线/设备,在隔离时应考虑隔离的次序和步骤。

对于采用凝固(固化)工艺进行隔离以及存在加热后介质可能蒸发的情况应重点考虑。

2.隔离方法的选择取决于隔离物料的危险性、管线系统的结构、管线打开的频率、因隔离(如吹扫、清洗等)产生可能泄漏的风险等。

隔离方法和优先顺序见第十三条第(五)款;
3.如果双重隔离不可行而采用单截止阀进行隔离时,应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4.应考虑使用手动阀门进行隔离,手动阀门可以是闸阀、旋塞阀或球阀。

控制阀不能单独作为物料隔离装置;
5.应对所有隔离点进行有效隔断,并进行标识。

第十五条打开管线/设备要求
(一)明确管线/设备打开位置。

(二)在受管线/设备打开影响的区域内设置警戒线,控制人员进入。

(三)管线/设备打开过程中发现现场工作条件与安全工作方
案不一致时(如导淋阀堵塞或管线/设备清理不合格),应停止作业,进行再评估,重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并有效落实后,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四)涉及到热分接的管线/设备打开,其作业步骤和方法应符合《在用设备的焊接和热分接程序》(SY/T 6654)。

第十六条工作交接
(一)管线/设备打开工作交接的相关方共同确认工作内容、安全工作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方面的影响;
2.隔离位置、清理和确认清理合格的方法;
3.管线/设备状况;
4.管线/设备中残留的物料及危害等。

(二)属地单位、作业单位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交接时应进行充分沟通。

(三)当管线/设备打开超过一个班次才能完成时应进行交接班,并在交班记录中予以明确,确保班组间的充分沟通。

第十七条个人防护装备要求
(一)管线/设备打开作业时,安全专业人员和使用人员应参与选择确定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

(二)个人防护装备在使用前,使用人员应进行现场检查或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应按防护要求建立个人防护装备清单,清单包括使用的防护装备种类、使用时间及有效使用范围等内容。

应确保现场人员能够及时获取个人防护装备。

(四)对含有剧毒、高毒物料等可能立刻对生命和健康产生危害的管线/设备打开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1.所有进入受管线/设备打开影响区域内的人员、预备人员等应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2.对于受管线/设备打开影响区域外(位于路障或警戒线之外但能够看见工作区域)的人员,可不穿戴个人防护装备,但必须确保能及时获取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八条管线/设备打开许可证管理要求
(一)由管线/设备打开作业现场负责人申请办理管线/设备打开许可证,属地单位配合提供如下相关资料和设施:1.管线/设备打开作业内容说明;
2.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
3.风险评估结果(如工作前安全分析);
4.安全工作方案;
5. 应急预案;
6.个人防护装备;
7.相关安全培训或会议记录;
8.其他相关资料。

(二)属地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组织工艺、设备、安全负责人、当班负责人及作业单位相关人员,对管线/设备打开分别进行工艺及作业风险识别并制定风险削减措施加以落实。

属地单位工艺技术员或项目负责人填写管线/设备打开许可证中危害识别、风险削减措施及个人防护装备栏。

(三)属地单位安全专业人员对上述活动进行审查,与工艺、设备人员共同确认符合要求后进行会签。

所有作业、监护人员、申请人及相关人员分别对相应措施的落实情况核查,确认合格,在相应栏内签字属地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管线/设备打开许可证的期限不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24小时。

分发、取消、关闭的要求参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第十九条公司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的偏离,应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公司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公司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所引用的标准、规范发生变化时,执行新的标准、规范。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机动设备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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