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1)
国际食品标准及与我国食品标准的差异

国际食品标准及与我国食品标准的差异一、国际食品标准概况国际食品标准通常是由国际公认组织或机构制定的标准,按照WTO 的SPS 协定和TBT 协定,关于食品的国际标准是指由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标准,WTO 的SPS 协定和TBT 协定强调了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作为国际标准的唯一性和权威性。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组建于1961 年,该组织是政府间国际组织,我国于1986 年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国。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食品标准内容广泛,涉及了食品及其卫生安全的各个方面。
本课题主要研究和讨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与食品标签、食品添加剂限量等方面的相关的标准及其他文件。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作为SPS 协定指定的国际标准,与食品的国际贸易有着非常重要的两项意义。
一是SPS 协定认为,如WTO 成员制定的政府标准与CAC 标准不一致,而且又不能供足够的科学依据时,该政府标准很可能对食品的国际贸易产生限制,就可能被WTO 及其相关各方指斥为贸易限制措施或贸易技术壁垒,而引发争端;另一项意义则是,当发生贸易纠纷而贸易双方的标准各不相同时,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将作为仲裁标准。
所以,了解和讨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有助于我们掌握整个食品标准的国际动态,更有助于我们认识和理解各国的食品标准,当出现贸易纠纷时,也有助于解决问题。
1、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法规标准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公平的食品贸易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消费者通过食品标签认识食品的属性,生产者通过食品标签宣传产品,而食品的管理部门则制定相应的法规标准,规范相关行为,维护公平的食品贸易。
CAC 有关食品标签的工作是由其下属的食品标签法典委员会(简称CCFL)负责执行。
其职责是起草、审议并修改各种有关食品标签、产品声称的使用规定,并且研究CAC 提出的具体标签及广告宣传等问题。
目前CCFL 的主持国是加拿大,每年来自世界各地的国家代表都会汇聚一堂,出一些有关食品标签规定的制修订议案,截止2016 年2 月,CCFL 已召开了42 次会议,其工作为世界各国所瞩目。
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标准[详]
![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标准[详]](https://img.taocdn.com/s3/m/1c5764450722192e4536f6a6.png)
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Certifiers目录前言 (5)1 范围 (6)2 引用标准 (7)3 定义 (8)4 有机生产和加工的主要目标 (11)5 有机生产和加工管理体系的要求 (12)5.1 总要求 (12)5.2 文件要求 (12)5.3 资源管理 (15)5.4 采购和追踪体系 (15)5.5 内部检查 (15)5.6 改进 (16)6 作物生产 (17)6.1 农场范围 (17)6.2 平行生产 (17)6.3 转换期 (17)6.4 缓冲带 (17)6.5 作物品种的选择 (17)6.6 作物栽培 (18)6.7 病虫草害防治 (18)6.8 污染控制 (19)6.9 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20)7 畜禽养殖 (21)7.1 转换期 (21)7.2 畜禽的引入 (21)7.3 饲料 (21)7.4 饲料添加剂 (22)7.5 配合饲料 (23)7.6 饲养条件 (23)7.7 疾病防治 (24)7.8 非治疗性手术 (24)7.9 繁殖 (25)7.10 运输和屠宰 (25)7.11 奶制品 (26)7.12 禽蛋生产 (26)8 蜜蜂饲养和蜂产品加工 (27)8.1 转换期 (27)8.2 采蜜区 (27)8.3 蜜蜂的饲喂 (27)8.4 疾病防治 (27)8.5 蜂蜡和蜂箱 (28)8.6 蜂蜜收获处理 (28)8.7 蜂蜜、蜂蜡、养蜂架和蜂箱的贮存 (29)8.8 蜂王和蜂群的饲养 (29)9 特定作物 (30)9.1 食用菌 (30)9.2 茶叶 (30)10 野生植物 (33)11 水产养殖 (34)11.1 转换期 (34)11.2 养殖 (34)11.3 开放水域捕捞区 (35)11.4 捕捞 (36)11.5 鲜活水产品的运输 (36)11.6 环境影响 (36)12 纺织品 (37)12.1 原料生产 (37)12.2 加工 (37)13 食品加工和贸易 (40)13.1 配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40)13.2 加工 (40)13.3 有害生物防治 (41)14 贮藏和运输 (42)14.1 贮藏 (42)14.2 运输 (42)15 包装和标识 (43)15.1 包装 (43)15.2 标识 (43)附录A 允许和限制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 (44)附录B 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允许和限制使用的物质/方法 (45)附录C 评估有机生产中使用其它物质的程序 (46)附录D 允许和限制使用的畜禽饲料添加剂 (50)附录E 允许在畜禽饲养场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 (51)附录F 食品加工中允许使用的非农业源配料 (52)附录G 食品加工中允许使用的加工助剂 (54)附录H 评估有机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准则 (55)前言以生态友好和环境友好技术为主要特征的有机农业,已经被很多国家作为解决食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进行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问题的一条可实践途径。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一、工作目标: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为重点,以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标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抓手,紧紧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制度。
二、工作指导原则:“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工作指导原则,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全程监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将质量安全理念贯穿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
三、蔬菜质量可追溯制度1、实行农业投入品档案管理,加强用药安全管理,实行农药专人负责保管制度,建立了农药统一购买、发放、使用登记制度和剩余农药回收等制度,确保农药安全使用。
2、建立田间档案,推行良好农业规范标准。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积极推行建立田间档案。
档案上详细记载了从食用农产品栽培管理到产品收获、加工全程的所有活动,一旦食用农产品生产出现质量问题,就能很快从档案上查到出问题的环节。
种植前对生产基地产地环境的土壤、灌溉水、大气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保种植环境安全达标,种植过程对种子、肥料、农药实行动态监督,建立详细的出入库制度和使用档案,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间隔期,保证了生产全过程每个环节都有详细记录,并且关注了人员健康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3、实行包装标识,树立品牌。
在质量管理中强化产品认证和包装标识,搞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GAP认证及地理标志登记,加大产品品牌建设。
4、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
加强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在产地实行产品质量检测,产品检测合格证后方能流出产地。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1、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
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而没有主动召回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2、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有机食品的概念与标准

有机食品的概念与标准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健康意识的增强,有机食品成为了当今食品市场的热门产品。
有机食品以其无化学合成农药、无化学肥料、无基因改造、无激素添加等特点备受消费者青睐。
本文将对有机食品的概念及其标准进行分析和介绍。
一、有机食品的概念有机食品是指在其生产过程中,严格禁止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学肥料和基因改造技术等非自然因素对食品进行生产的食品。
有机食品推崇自然农法,倡导生态农业,强调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
有机食品的概念基于保护环境和提供健康食品的理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 禁用农药和化肥:在有机食品的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和化学肥料。
有机农业采用自然的肥料和自然的防治方法,如利用有益昆虫控制害虫,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2. 无基因改造:有机食品不使用基因改造技术,保持食物的自然属性。
这样可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潜在风险。
3. 无激素添加:有机食品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激素。
激素在畜牧业中常被用于促进生长和增加产量,然而其存在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有机食品的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激素,保障了食品的纯净性。
二、有机食品的标准为了统一有机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有机食品标准。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有机食品认证和标准:1. 有机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是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的。
认证的标准包括农业领域、畜牧业领域和加工食品领域。
通过认证的食品可以获得有机食品的认证标签,以向消费者传递产品的有机属性。
2. USDA有机标志:美国农业部(USDA)的有机标志是美国境内最常见的有机食品标志。
获得这个标志的食品必须符合USDA的有机食品标准,且生产过程中没有使用化学农药和化肥。
3. 欧盟有机标志:欧盟建立了有机食品生产的统一标准。
欧盟的有机标志代表了符合欧盟生态标准的产品。
4. 中国有机食品标准:中国国家有机食品认证是中国有机农产品、畜禽产品和加工食品的统一认证标准。
获得中国有机食品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中国国家有机食品认证标志。
有机法律法规清单

有机法律法规清单有机法律法规清单1. 有机农业认证法有机农业认证法是针对有机农业管理和认证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标准和程序,保证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真实性和质量有所保障。
此外,该法律法规还对违规行为进行了惩罚,以保护有机农产品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2. 有机食品安全法有机食品安全法是针对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要求,包括使用有机种植方法、禁止使用农药和化肥等。
此外,该法律法规还对有机食品的标签和包装进行了规定,确保消费者对有机食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有所了解。
3. 有机农产品标准化法有机农产品标准化法是为了制定和管理有机农产品标准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有机农产品的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评价标准,确保有机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此外,该法律法规还对有机农产品标准的制定程序和监督机制进行了规定,保证有机农产品市场的公正和透明。
4. 有机农业环境保护法有机农业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有机农业生产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有机农业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和环境污染物,以保护土壤、水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健康。
此外,该法律法规还对有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和治理进行了规定,保证有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5. 有机农产品市场管理法有机农产品市场管理法是为了规范有机农产品市场秩序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有机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监管要求,包括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登记和许可、有机农产品进出口的监管等。
此外,该法律法规还对有机农产品市场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保护有机农产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6. 有机农产品质量监督法有机农产品质量监督法是为了加强对有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对有机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的机构和方法,并对检验结果的处理和公示进行了规定。
此外,该法律法规还对违反有机农产品质量标准的行为进行了罚款等处理,保证有机农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有机食品标准文件

转换期的开始时间从提交认证申请之日算起。一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24个月转换期,多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36个月。
新开荒的、长期撂荒的、长期按传统农业方式耕种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多年未使用禁用物质的农田,也应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
转换期内必须完全按照有机农业的要求进行管理。
限制使用人粪尿,必须使用时,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腐熟和无害化处理,并不得与作物食用部分接触。禁止在叶菜类、块茎类和块根类作物上施用。
天然矿物肥料和生物肥料不得作为系统中营养循环的替代物,矿物肥料只能作为长效肥料并保持其天然组分,禁止采用化学处理提高其溶解性。
有机肥堆制过程中允许添加来自于自然界的微生物,但禁止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
7.1.3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外包装上应当贴有清晰的有机认证标志及有关说明。
7.1.4运输和装卸过程应当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并保留相应的票据,保持有机生产的完整性。
7.2 贮藏
仓库应清洁卫生、无有害生物,无有害物质残留,7d内未经任何禁用物质处理过。
允许使用常温贮藏、气调、温度控制、干燥和湿度调节等储藏方法。
5.2 菌种
应尽可能采用经认证的有机菌种,并可以清楚的追溯菌种的来源。
5.3 栽培
应采用有机生产或天然材料的基质。
覆土栽培食用菌生产中所使用的土壤,其要求与作物生产的土壤要求相同。
木料和接种位使用的涂料应是食用级的产品,禁止使用石油炼制的涂料、乳胶漆和油漆等。
5.4 害虫和杂菌
5.4.1应采用预防性的管理措施,保持清洁卫生,进行适当的空气交换,去除受感染的菌簇。
3.12
限制使用restricted
本部分允许有条件地使用的物质或方法。
3.13
有机食品认证标准

有机食品认证标准有机食品认证标准是指对有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有机农业生产技术进行认证的一种制度。
有机食品认证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动有机农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有机食品认证标准要求严格。
有机食品的生产必须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和规定,包括土壤和水的质量、种子的来源、农作物的种植和管理、动物的饲养和管理、农产品的采收、加工、运输等环节。
只有在严格符合这些标准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有机食品的认证资格。
其次,有机食品认证标准要求全程可追溯。
在有机食品的生产过程中,必须能够对生产环节进行全程追溯,包括种子的来源、施肥的情况、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情况、农产品的加工和运输等。
这样一来,消费者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有机食品的生产过程,增强了对有机食品的信任度。
此外,有机食品认证标准要求无污染。
有机食品的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禁止使用转基因技术。
同时,对于农作物的保护和病虫害的防治,必须采用有机农业技术和方法,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有机食品认证标准要求定期审核和监督。
有机食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接受第三方机构的定期审核和监督,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有机食品认证标准的要求。
只有在经过审核合格后,才能继续生产和销售有机食品。
总之,有机食品认证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有机农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有机食品认证标准的严格要求和全程可追溯,保证了有机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也增强了消费者对有机食品的信任度,促进了有机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有机食品认证标准的定期审核和监督,也为有机食品的生产提供了保障,确保了有机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有机食品认证标准能够得到更加严格的执行,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有机食品。
什么是有机食品

有机食品1.什么是有机食品?有机食品是从英文Organic Food直译过来的,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
2.有机食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答:1.原料必须来自于已建立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有机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2.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的加工、包装、储藏、运输标准;3.生产者在有机食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纪录档案;4.必须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
因此,有机食品是一类真正源于自然、富营养、高品质的环保型安全食品。
3.有机食品与其他食品的主要区别有哪些?答:1.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并且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其他食品则允许有限使用这些物质,并且不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
2.有机食品在土地生产转型方面有严格规定。
考虑到某些物质在环境中会残留相当一段时间,土地从生产其他食品到生产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需要两到三年的转换期,而生产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则没有转换期的要求;3.生产食品在数量上进行严格控制,要求定地块、定产量,生产其他食品没有如此严格的要求。
4..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什么区别?答:①发源地不同。
有机食品和有机农业的发源地是欧洲,绿色食品起源于中国,无公害食品主要起源于中国,“无公害”一词从国外引入。
②标识不同。
有机食品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认证机构其标识不相同。
绿色食品标识是唯一的。
无公害食品的标识在不同的认证机构有不同的标识。
③认证机构不同。
绿色食品的认证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的统一认证和最终认证审批,各省、市、区绿色食品办公室协助认证。
有机食品的认证一是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进行综合认证;二是由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有机茶研究与发展中心认证有机茶;三是一些国外有机食品的认证机构在中国开展有机食品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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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依赖于当地有机化的农业系统内的可再生资源; f) 推广土壤、水与空气有益的利用方式,最大限度
地减少因农业生产活动导致的任何形式的污染;
g) 采用精细的加工方法处理农产品,以使产品在各 个阶段均能保持其有机完整性及关键品质;
h) 经过一段时间的转化,在各种现存农场建立有机 农业。转化的时间长短取决于当地特定的因素,如 土地利用历史、所生产的动、植物的类型。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
售的准则CAC/GL 32-1999
• 3. 本准则目前尚处于对有机产品要求的正式国际协 调的第一阶段,对有机产品的要求包括生产和销售 标准、检验方法以及标签要求。在有机产品领域, 制定及实施此类要求的经验仍十分有限。有机生产 方法须遵循繁琐但十分重要的规定,而世界各国消 费者对有机生产方法的理解却因地区而异。因此在 本阶段承认如下事实: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
售的准则CAC/GL 32-1999
• 5. 有机农业是诸多有益于环境的农业生产方法之一。 有机生产体系是以特定的、精确的生产标准为基础, 这些标准目的在于建立社会、生态及经济可持续发 展的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了更为清楚地描述有机 系统,也使用了"生物的"、"生态的"之类的术语。 对有机方式生产的食品的要求不同于其它农产品, 其生产程序是产品认证、产品标签及说明的最本质 的部分。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 售的准则CAC/GL 32-1999
• 7. 有机农业是完整的生产管理系统,该系统能够 促进并加强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循环、土壤生 物活性在内的农业生态系统的健康。有机农业考 虑的是因地制宜地建立一个符合区域性条件的系 统,强调发挥管理行为的作用,而不是利用非农 业投入。即在可能的情况下,在系统内利用耕作、 生物和机械的方法而不是使用合成物质,实现任 何特定的目的。有机生产系统的建立是为了:
售的准则CAC/GL 32-1999
·确保生产、制作、储存、运输、销售各个阶段均处在检 查监督之下并完全符合本准则的规定;
·协调有关有机方式生产的农产品的生产、认证、鉴定与 标识的各项规定;
·为有机食品管理体系提供国际准则,以便在进口时对国 家管理体系的对等承认;
·维持并加强各国的有机农业体系,促进当地及全球性保 护。
前言 • 1. 为了提供一个各方同意的、满足有机食品的生产、标
识及产品说明的要求的方法,特制定本准则。 • 2. 本准则旨在: ·保护消费者免受商业欺骗、市场假货及毫无根据的产品
说明的为害; ·保护有机农产品生产者免受其它农产品假冒有机农产品
行为的影响;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
售的准则CAC/GL 32-1999
·本准则是协助各国制定国家规范有机食品生产、销 售、标识的制度有益工具;
·本准则需要定期完善和更新,以反映技术的进步及 本准则实施过程产生的经验。
·本准则不妨碍成员国实施更严格的规定,成员国此 举的目的是为了维持消费者信任和避免欺诈行为, 以及基于对等的原则,针对具有更为严格规定的其 他国家的产品实施同样规定。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
售的准则CAC/GL 32-1999
• 8. 生产者与消费者紧密联系的概念是一 个由来已久的准则。市场需求的扩大、 生产经济效益的日益增长以及消费者与 生产者的距离日益加大均刺激了外部控 制与认证程序的建立与发展。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
售的准则CAC/GL 32-1999
• 9. 认证的综合内容是对有机管理系统的检验。对 经营者的认证程序主要以经营者与检验部门合作 编写的农业企业年度说明为基础。同样,在操作 水平上,标准的制定也是针对可以检验和核实的 加工操作与工厂条件而进行的。若由认证机构或 部门承担检验职责时,必须将其检验与颁发证书 的职能区分开。为维护其廉正性,认证机构或当 局的经济利益应独立于对经营者进行验证的过程。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
与销售的准则
CAC/GL 32-1999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
售的准则 CAC/GL 32-1999
• 前言 • 第1节 范围 • 第2节 描述与定义 • 第3节 标签与产品说明 • 第4节 生产与制作规则 • 第5节 列入附件2的物质的要求 • 第6节 检验与认证制度 • 第7节 进口 • 第8节 准则的动态审核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
售的准则CAC/GL 32-19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9
a) 在整个系统内加强生物多样性; b) 增强土壤生物活性; c) 保持长久的土壤肥力; d) 循环利用植物与动物废弃物补充土壤养
分,因此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可再生资源的 利用量;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 售的准则CAC/GL 32-1999
• 4. 本准则就农场的有机生产、食品的制作、 储存、运输、标识与销售阶段制定了原则, 并为土壤的施肥及调节、植物病虫害的防治、 食品添加剂与加工辅助剂使用提供了可接受 的、准用的用量指标。关于产品标签,应在 认证机构或部门的监督下,有限制地在经营 者的产品上使用有关词语,这些词语可表明 该产品采用了有机生产的方法。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
售的准则CAC/GL 32-1999
• 附录1: 有机生产的原则 植物与植物产品 加工、包装、处理、储存与运输
• 附录2: 有机食品生产准用物质 • 附录3: 检验制度下的最低检验要求与预
防性措施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
售的准则CAC/GL 32-1999
第4.6部分 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
售的准则CAC/GL 32-1999
• 6. "有机的"是一个标签用语,用于表示产品是按照有机 生产标准生产并经过正式授权的认证机构或当局鉴定。 有机农业以最低限度的使用外部投入为基础,避免使用 合成肥料与农药。鉴于环境污染的普遍存在,有机农业 生产方式不能够确保产品毫无残留,但采用了最大限度 降低空气、土壤与水污染的生产方法。有机食品生产者、 加工者及零售商均应遵守标准,以保持有机农产品的完 整性。有机农业的主要目标是优化土壤生物、植物、动 物与人类相互依存群体的健康状况和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