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国外有机食品标准
食品国际标准及采用标准

建立良好的法规框架 促进科学原则与风险分析获得最广泛一致的应用 促进食品法典和多边法规基本原则及公约的衔接 促进CAC标准在国家和国际间获得最广泛应用
CAC的主要职能
保护消费者健康,确保公正的食品贸易 促进国际组织、政府与非政府机构在制定食品标 准方面的协调一致 通过或与适宜的组织一起决定、发起和指导食品 标准的制定工作 将其他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纳入CAC标准体系 修订已出版的标准
IFOAM《基本标准》
是IFOAM指导和规范全球有机农业运动的基础 和 指南,极具影响力,许多国家都将《基本标 准》 作为制定本国有机食品标准的框架或基础, 食品 法典委员会(CAC)也专门邀请了IFOAM 参与制定 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标准。
CAC法典标准制定
CAC法典标准制定原则
保护消费者健康
促进公正的国际食品贸易
以科学危险性评价为基础 考虑经济、区域和国家等合理因素
标准制定程序
一般程序 快速程序
法典目标
加强对消费者保护
CAC通过制定一套系统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法规,指导各国 建立科学有效的食品管理体系 CAC标准制定由多学科专家、消费者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 品管理部门完成 CAC标准制作过程中,出版了众多权威科学文章,召开各领域 专家咨询会和食品领域精英人士参与的国际会议
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为实施全面的科学管理奠定基础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ISO14000的特点
一套完整的科学的环境管理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但对环境行为不作具体规定
要求对组织的活动进行全过程控 制 广泛适用于各类组织
国际食品标准及与我国食品标准的差异

国际食品标准及与我国食品标准的差异一、国际食品标准概况国际食品标准通常是由国际公认组织或机构制定的标准,按照WTO 的SPS 协定和TBT 协定,关于食品的国际标准是指由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标准,WTO 的SPS 协定和TBT 协定强调了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作为国际标准的唯一性和权威性。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组建于1961 年,该组织是政府间国际组织,我国于1986 年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国。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食品标准内容广泛,涉及了食品及其卫生安全的各个方面。
本课题主要研究和讨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与食品标签、食品添加剂限量等方面的相关的标准及其他文件。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作为SPS 协定指定的国际标准,与食品的国际贸易有着非常重要的两项意义。
一是SPS 协定认为,如WTO 成员制定的政府标准与CAC 标准不一致,而且又不能供足够的科学依据时,该政府标准很可能对食品的国际贸易产生限制,就可能被WTO 及其相关各方指斥为贸易限制措施或贸易技术壁垒,而引发争端;另一项意义则是,当发生贸易纠纷而贸易双方的标准各不相同时,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将作为仲裁标准。
所以,了解和讨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有助于我们掌握整个食品标准的国际动态,更有助于我们认识和理解各国的食品标准,当出现贸易纠纷时,也有助于解决问题。
1、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法规标准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公平的食品贸易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消费者通过食品标签认识食品的属性,生产者通过食品标签宣传产品,而食品的管理部门则制定相应的法规标准,规范相关行为,维护公平的食品贸易。
CAC 有关食品标签的工作是由其下属的食品标签法典委员会(简称CCFL)负责执行。
其职责是起草、审议并修改各种有关食品标签、产品声称的使用规定,并且研究CAC 提出的具体标签及广告宣传等问题。
目前CCFL 的主持国是加拿大,每年来自世界各地的国家代表都会汇聚一堂,出一些有关食品标签规定的制修订议案,截止2016 年2 月,CCFL 已召开了42 次会议,其工作为世界各国所瞩目。
国外猫粮标准

国外猫粮标准
国外猫粮的标准主要是指欧洲联盟(EU)制定的猫粮FEDAF标准。
该标准涵盖了猫粮的品质控制,确保猫粮不仅含有足够的高质量蛋白质以满足猫作为肉食动物的生理需求,还含有适量的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以及必要的维生素和矿物质,以保证猫的全面营养。
具体来说,猫粮FEDAF标准要求猫粮:1.必须包含足够的蛋白质,至少为22%。
2.脂肪含量应至少达到9%,作为猫体内能量的重要来源。
3.猫粮中的碳水化合物应来源于健康的谷物和蔬菜,而不是人工添加糖或淀粉。
4.猫粮中的添加剂应有助于提升猫咪的健康状况,如改善肠道健康,且必须遵守欧盟的安全标准和限量。
5.猫粮的包装应该是清晰可辨的,并包含详细的营养成分表和使用建议,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内容,并作出最佳的购买决策。
有机食品的判断标准

有机食品的判断标准
有机食品是一种国际通称,也叫生态或生物食品等。
有机食品是目前国际上对无污染天然食品比较统一的提法,是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标准生产加工,并且通过合法的、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
有机食品的判断标准包括:
(1)原料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野生天然产品。
(2)有机食品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抗生素、食品添加剂等,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及该技术的产物及其衍生物。
(3)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和追踪体系,因此一般需要有转换期,这个转换过程一般需要2~3年时间,才能够被批准为有机食品。
(4)有机食品必须通过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
精品文档国外有机农业认证

国外有机农业认证国际性组织◎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1972年成立于法国,行政总部设于德国,全球已有700多个,其中包含了108个国家之有机机构参加。
IFOAM的标准为世界各地实现有机农业的通用方法提供了一个组织框架,依世界各地的环境、民情等各种不同条件,发展适合各地农业系统的标准;而地区或国家的机构需制定适合各地区和各国家条件的标准,此标准大多比IFOAM总体标准严格很多。
因此,当产品在市场上使用「有机」标志出售时,农场必须依照这些标准来生产,并得到国家或地区的确认。
常见之有机认证机构及标章美国主要以美国农业部(USDA.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制定之国家有机标准(NOP.National Organic Program)为规范。
◎国际质量保证协会(QAI)QAI有机认证机构以由美国农业部(USDA)制定之国家有机标准(NOP)法规为规范,监控有机产品生产时的每个步骤,包含有机原料的栽种及畜养、产品的加工制作过程、诚品的运送等等,目前在美国、加拿大、南美洲及日本等地皆有QAI认可之有机认证标准。
◎USDA有机认证标章美国各州除了依美国农业部(USDA.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制定之National Organic Program (NOP)法规为标准有各个认证机构外,凡含95%以上有机成分之产品,皆可在包装上标有USDA ORGANIC字样之有机认证标章。
◎美国其他全国性组织:OCIA◎美国其他地区性组织:如CCOF、OGBA、QAI及SCS等农业部于1998年完成有机食品法施行细则,「有机食品法」正式实施。
目前从事有机生产之农场有3万家,各农场面积以250~300公顷最多。
全美有84个认证单位。
日本1999年通过「有机食品法」,4月开始实施。
目前日本全国大约有15,000户农家采行有机栽培,民间认证单位有一百多个,通过政府认可的认证单位有13个。
ifos五星标准

IFOS五星认证在安全性、污染物、重金属、氧化稳定和生物效能方面的指标是国际最严格的标准。
1.安全性:IFOS对鱼油的保质期,即货架寿命有严格的要求。
货架寿命也被
称为产品的正常储存时间,在这一时间内,产品的质量容易受环境因素的影响。
2.污染物:由于海洋污染日益严重,环境中的污染物如重金属、农药、苯并芘
及二噁英等可能不断侵入海洋,而海洋鱼类又以海藻、浮游生物等为食,处于食物链的上层,容易富集各类不良物质。
因此,IFOS标准中专门设立了
“总伽马辐射水平”的限制指标以保护消费者。
3.重金属:IFOS对鱼油中的重金属含量有严格限制,如汞、铅、镉、无机砷
等。
4.氧化稳定:鱼油的氧化程度也是IFOS认证的重要指标,如总氧化值
(TOTOX)、过氧化值(PEROXIDE VALUE)等。
5.生物效能:IFOS认证还关注鱼油的生物效能,如Omega-3含量、EPA含量、
DHA含量等。
这些指标能反映鱼油的营养价值和保健功能。
总的来说,IFOS五星认证是全球最严格的鱼油质量标准之一,它确保了鱼油的安全性、纯净性和有效性。
国外关于有机食品认证的标准

国外关于有机食品认证的标准
国外关于有机食品认证的标准通常由各国的农业部门或专门机构制定和监管。
以下是一些国际上较为常见的有机食品认证标准:
1. 美国有机食品认证标准(USDA Organic):由美国农业部(USDA)负责管理,对生产、加工和标识有机产品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包括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和转基因技术等。
2. 欧盟有机食品认证标准(EU Organic):欧盟对有机食品认证有统一的标准,认证由各成员国的机构负责实施。
符合标准的产品可使用绿色有机标志。
3. 日本有机食品认证标准(JAS Organic):由日本农林水产省制定和管理,对有机食品的生产、处理、运输和贮存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
4. 中国有机食品认证标准(China Organic):中国对有机食品认证也有相应的标准,由中国农业部门进行管理,并对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等环节制定了相应的规范。
此外,还有其他国际性的有机认证标准,如Rainforest Alliance、Fair Trade、UTZ等。
这些标准都强调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友好性、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旨在保障消费者对有机食品的信心,并促进全球范围内的有机农业发展。
各国有机食品认证标志大全(从业者必学)

各国有机食品认证标志大全(从业者必学)
有机食品是位于食品安全金字塔最高端,完全遵循生物本来生存环境加工生产的食品,其品质 优于'绿色食品', 更优于无公害食品和普通食品。有调查显示,当消费者了解有机食品的概念 后,86%的妈妈更倾向于选择有机奶粉。 只有经过国家认证并授予有机认证证书的产品才能称之为有机产品,有机产品在其销售包装上 印有有机产品标志。因此,当消费者选择有机产品时,查看包装上是否印有有机产品标志是判 断该产品是否为有机产品的基本条件。 1、中国有机认证标志 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包括有机产品认证在内)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简 称:认监委)。 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由认监委授权24家(截止2014年7月,见本文末尾附录)专业认证机构 具体执行,每个认证机构都有各自的有机产品标志。而国家也有统一的有机产品标志。 (1) 中国有机产品认是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Sustainable Agriculture, Australia(澳大利亚农业可持 续发展联合会)的简称。该组织成立于1986年,是澳大利亚官方最权威的有机产品认证单位。
5、日本有机认证标志 日本有机产品认证由日本农林水产省(MAFF)管理,其授权日本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日本的有 机认证标志由日本统一有机认证标志(上半部分)和认证机构等注册,下图为日本JONA认证机 构标志。
中国有机认证标志形似地球,象征和谐、安全,圆形中的'中国有机产品'字样为中英文结合方 式,既表示中国有机产品与世界同行,也有利于国内外消费者识别;标志中间类似种子图形代 表生命萌发之际的勃勃生机,象征了有机产品是从种子开始的全过程认证,同时昭示出有机产 品就如同刚刚萌生的种子,正在中国大地上茁壮成长;种子图形周围圆润自如的线条象征环形 的道路,与种子图形合并构成汉字'中',体现出有机产品植根中国,有机之路越走越宽广。同 时,处于平面的环形又是英文字母'C'的变体,种子形状也是'O'的变形,意为'China Organic'。 (2) 中国有机产品有机转换期标志(国家统一标志,目前已经废除):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目前已经废除),经过有机认证后,从生产其他产品到有机产品需要三年 的转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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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国外有机食品标准发布日期:2010-09-27 08:49:18 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10年第 3 期作者:编辑:wjzx 点击数:355 人们在追求健康食品的进程中,到20世纪70年代才真正形成有机农业/有机食品。
虽然英国土壤协会早在1967 年就制定了协会的有机农业标准,这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有机标准,但并没有形成国际规模,1972 年,全球性民间团体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成立,使有有机食品标准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机农业目前,世界有机食品市场潜力巨大。
据统计,全球用于有机农业的土地面积1581.3 万公顷,其中大洋洲占48.51%、欧洲占23.58% 、拉美占20.02%、北美占7.42% 、亚洲占0.33% 、非洲占0.14% 。
2000 年全球有机食品销售额为200 亿美元。
有机食品占食品的比例2001 年为。
年预计达15%1.3%,2005 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对有机食品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国际标准。
现将有关国际组织和: 主要食品生产和贸易国家制定的有机食品标准的情况介绍如下一、国际组织的有机食品标准的有机食品标准)IFOAM( —目前该组织有110个国家700多个会员。
IFOAM的基本标准,属于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有机农业/有机食品的标准,由于其标准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加上每两年修改一次,因此具有权威性和先进性。
此外,IFOA M的授权体系,即监督和控制有机农业检查认证机构的组织,和其基本标准一样具有很大的国际影响。
(IOAS)和准则IFOAM的基本标准包括了植物生产、动物生产以及加工的各类环节。
IFOAM制定的有机农个方面。
4/业有机食品的国际基本标准有以下前提条件1.成员IFOAM凡标上“有机”标签的产品,生产者和农场必须属(1) .标准进行生产的;IFOAMIFOAM勺个体生产者不可声明他们是按(2)不属于标准包括农场审查和颁证方案的建议。
IFOAM(3)不属于基本标准的框架2.生产足够数量具有高营养的食品。
(1)维持和增加土壤的长期肥力。
(2) 在当地农业系统中尽可能利用可再生资源。
(3) 在封闭系统中尽可能进行有机物质和营养元素方面的循环利用。
(4) 给所有的牲畜提供生活条件,使它们按自然的生活习性生活。
(5) 避免由于农业技术带来的所有形式的污染。
(6) 维持农业系统遗传基质的多样性,包括植物和野生物环境的保护。
(7) 允许农业生产者获得足够的利润。
(8) 考虑农业系统广泛的社会和生态影响。
(9) 采用的方法和技术 3. 可采用遵循自然生态平衡的某些技术,强调指出禁止使用农用化学品,例如合成肥料,杀虫剂等。
如何使产品成为有机产品 4. 原来不是有机产品,可进行转换,让其变为有机产品,在一定时期内按标准要求进行转换,由每个有机农业颁证机构确定转换过程的饿时间,并定期(每年)进行评价,转换计划包括:(1) 增强土地肥力的轮作制度;(2) 适当的饲料计划(养殖业);(3) 合适的肥料管理方法(种植业);(4) 建立良好环境,以减少病虫害转换周期时间,如果产品在两年之内满足所有标准则第三年可作为有机产品出售。
.的有机食品标准)CAC(二1999年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通过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和销售导则》(CAC/LG32—1999) ,其中不包括畜牧生产。
2001 年又通过了该导则的“畜牧与畜牧产品” 部分,这样就形成了基本完整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的有机食品标准。
CAC W机食品标准基本参考了欧盟有机食品标准(EU2092/91)和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基本标准》。
CAC有机食品标准的制定表明,有机农业/有机食品已得到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认同,它将有力地推动有机农业/有机食品标准的统一,从而有利于有机农业/有机食品在全球的进一步发展。
CAC有机食品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定义、种子与种苗、过渡期、化学品使用、平行生产、收获、贸易和内部质量控制等。
此外,标准还对有机农产品的检查、认证和授权体系做了非常具体的说明。
二、美国的有机食品标准美国农业部于1997年首次提出了一套管理有机食品的国家标准,但是农场主和其他有机食品工业的从业人员强烈反对其中的某些规定,因为这些规定没有禁止将下水道的污泥用作肥美国农业部随后撤消了这套国家标准。
同时允许食品中包含转基因和经过放射处理的成分。
料,2000年底,美国农业部颁布了新的有机食品国家标准。
新标准规定,不使用杀虫剂、激素和抗生素;不使用放射线照射;不使用转基因等生物技术;为了提高环境的质量,必须保护土壤,善待家禽。
上述规定不仅适用美国国内的食品,也适用从外国进口的食品。
美国的有机食品标准于2001 年开始实施,对有机食品发放统一许可,由农业部授权的许可发放机构负责检测有机食品是否符合要求,并从2002 年10 月2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有机食品的标识,以此代替原来非正式使用的或各州制定的“有机”标识。
美国的有机食品标:种4签分为以下",完全为有机食品,主要用于蔬菜及水果。
100%ORGANIC1•“以上的产品。
95% “ORGANIC,有机率达2.3. “MADE WITH ORGANIC INGEDIENTS有机率达70%以上的产品。
此类产品不贴“有机”的标签,但可以列表显示有机的成分和材料。
4. “ CONTAING ORGANIC INGREDIENTS包含有机成分,即有机成分、材料在70%以下产品。
此类产品不贴“有机”标签,但可以列表显示有机的成分、材料。
”标签。
以上的有机食品上,可以贴上绿色的“ USDA ORGAN有机率为100%和95%根据美国有机农业法的规定,所有在美国市场出售有机产品者应由美国农业部认可的认证机构检查和认证,进口产品也必须遵守此规定。
因此,向美国出口有机产品者有两种选择,一是出口国与美国达成等同协议。
即出口国的认证机构根据本国法律进行检查和认证的产品可以销售到美国并按有机产品销售。
二是非美国认证机构直接被美国农业部认可。
三、欧盟的有机食品标准欧盟于1991 年7月22日就已开始实施由欧洲共同体颁布的NO.2092/91 农产品有机生产法令,从而统一了有机生产的农产品和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和认证标准。
该法令关于有机食品定义法令涉及范围,主要为“未经加工的农作物” 和“由一种或多种植物材料制成,供人类消费用的产品” ,包括牲畜产品,且用专门的标准。
关于有机食品标准的规定一)( :该法令关于有机食品标准规定,主要包括 1.只有当某一产品100%的配料,农产、非农产和添加剂均符合该法令(包括附录)要求时,注明为有机产品。
产品名称()该产品才能在销售标签上为普通配料,而且尚未经有机生产,并在附录5%的农产配料为有机的,而剩余的95%如果中列明也可使用有机产品字样。
2.从1998年1 月1 日起,表明有机农产配料的最低限度为70%,但并不是说有机配料比而只允许在成分说明中表明有机农产配料所占的比重。
即可使用有机产品标签,至95%重为70%3.过渡期产品,一般停止使用化肥后第三个收获季节为止,只有为单一种农产品配料时,个月必须符合该法令的要求。
才可标明为有机食品,而且在收获季节前至少12 关于从非欧盟成员国进口有机食品的规定二)(该法令制定了从非欧盟成员国进口有机食品的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条款是不管有机产品产自何地,都必须符合欧盟规定的要求。
由于各国对有机或生态农业的定义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对“有机” (Organic)一词的最基本含义作统一理解。
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对有机食品制定出一个权威的标准。
不过,近年来以欧盟标准性为范本,美国和日本重新修正原有标准,使得欧美日的有机食品标准正在日趋一致。
目前有两种方式可获得欧盟对出口有机产品的许:可方式一:根据欧盟法规第11章第1〜5款的规定,非欧盟成员国(第三国)可依下列步骤使: 其产品在欧盟境内按有机产品出售 1.某一国家或地区的认证代理机构可通过其在布鲁塞尔的官方代表向欧盟委员会申请,将该国列入有机产品出口认可国家的欧盟第三国名单; 2. 提出申请的国家必须确认该国已建立运行良好的标准系统和监控程序(法规或规定),必须保证其生产、加工标准和系统监控与欧盟法规所要求相吻合; 3. 所有最重要、最新和最完整的信息必须列明,如生产商、产品类别、种植面积(位置、范围)、未经加工和加工产品数量等。
当地政府可以协助生产商、加工商和出口商起草上述文件;欧盟委员会审核该申请,并可能要求提供附件资料; 4. 欧盟委员会投票表决是否批准该申请,如同意便在欧盟官方杂志上予以公告; 5.6. 已列入第三国名单国家的出口商出口其产品时,仅需填写专门表格(specific form)所要求提供的情况;7. 根据欧盟上述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已获准进入的第三国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匈牙利、以色列和瑞士。
方式二:对于从未列入第三国名单的其他非欧盟成员国进口有机产品,根据该法规第六章第六款要求需单独许可,经认证机构核实进口商的情况,获得许可证后才可以进口。
四、日本的有机食品标准实施有机农产品认证一)(日本农林水产省于1993年4月制定并实施《有机农产品等青果物特别表示准则》,力图规范有机农产品的标识,但由于该规定不具备强制性,所以标识仍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于是日本农水省从20世纪90年代末着手重新为有机食品引进严格的认证制度,即设定严格的标准,使有关认证标准法制化,对违反者予以严厉惩罚,旨在保护有机食品的生产和消费者。
新的有机食品认证制度,即修改后的《日本物资规格化和质量表示标准法规》JAS),于1999年提交日本国会批准。
2000 年 6 月10 日,日本颁布并开始实施修改后有机农产品及有机农产品加工标准。
食品的JAS:种标志规定,在日本市场上市的农产品有以下5JAS修改后的1.有机农产品:要求必须在3年以上不使用化肥和农药;加工食品中使用95%以上的有机农产品才能标出经过认证的有机农产品标志。
完全不使用农药。
: 无农药栽培的农产品 2.完全不使用化肥。
:3. 无化肥栽培的农产品农药投放量低于一般投放量一半的农产品。
:4. 减农药栽培的农产品化肥投放量低于一般投放量一半的农产品。
减化肥栽培的农产品:5. 新标准开始执行后,遗传基因转换技术生产的食品不被承认是有机食品。
如通过基因转换年以上不使用化肥和农药也不被承认为有机食品。
3 技术栽培的大豆等,即使是有机食品资格认证事务由农水省注册的日本国内的认证机构批准。
实施有机畜产品认证)( 二日本发现疯牛病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日益关注。
为此,日本农水省决定,自2002年起对肉、蛋等畜产品也实施“有机食品”认证制度。
对用有机饲料喂养,未使用抗生物质的牛和鸡制作的食品给予“有机食品”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