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委政府采购中心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及注意事项

关于财委政府采购中心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及注意事项
关于财委政府采购中心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及注意事项

政府单一来源采购

一般情况下,政府采购都采用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严格做到货比三家,乃至三家以上,除非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某些特殊医疗器械,供应商数量有限,甚至只有一家,此时只能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了,但需要制造商提供唯一授权代理的证明,并由相关领导签字、认可。现在为了提高采购效率,市以及一些区采购中心开始实行定点采购,在年初与供应商谈妥相关服务等问题,由厂方报价,但并不能算是单一来源。

三、适用条件

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签定合同,所以就竞争态势而言,采购方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可能增加采购成本;并且在谈判过程中容易滋生索贿受贿现象,所以对这种采购方法的使用,国际规则都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一般而言,这种方法的采用都是出于紧急采购的时效性或者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取得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客观性。下面将国际规则中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势作一比较:

1、招标失败

在采用公开和限制程序情况下没有合适投标,且原招标合同条款未做重大改变。招标失败的原因或是无人投标,或是串通投标,或是投标由不符合参加条件的供应商所提出。《协议》和《指令》都有此规定。

2、采购标的来源单一

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各类国际规则都有此规定。

3、紧急采购时效的需要

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使公开和限制程序的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且出现该紧急事件的情势也不归因于签约机构。各类国际规则都有此规定。

4、附加合同

如《指令》规定,就供应合同而言,在原供应商替换或扩充供应品的情况下,更换供应商会造成不兼容或不一致的困难,但此类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三年;就工程合同而言,现存合同的完成需要未预料到的额外工程,该额外工程既不能同主合同分开(经济和技术原因)又非常必需,只要该额外工程仍由原承包商完成且价格不超过原合同的50%;就服务合同而言,实际上不能同主合同分离,且为主合同的完成所必需的、未曾预料到的额

外服务,只要该额外服务的总价值不超过主合同价值的一半并且该额外合同仍然授予原服务提供者。《指南》、《协议》、《示范法》也都有类似规定。

5、研究、实验或开发合同

采购实体为谋求与供应商或承包商订立一项进行研究、实验、调查或开发工作的合同,但合同中包括的货物生产量足以使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可行性或足以收回研究开发费用者除外。《示范法》、《协议》和《指令》都有此规定。

6、重复合同

需要增加购买、重复建设或反复提供类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且该原合同是通过竞争邀请程序授予且新合同授予同样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除《示范法》外,其他国际规则都有类似规定。

7、设计竞赛

如《协议》规定,与设计比赛获胜者签署合同的情况,只要该比赛是按照公开邀请所有资格合格者都参加的方式公开而有组织地进行,并且比赛是由独立的评判团判定。《指令》也有此规定。

另外,除了以上共同的适用条件之外,各类国际规则还有各自独特的适用条件。

《示范法》规定,在采购实体的采购涉及国防或国家安全、并断定单一来源采购为最适当的采购方法;或出于经济发展、就业、国内优惠等政策考虑情况下,也可适用单一来源采购。

《指南》规定,如果负责工艺设计的承包商要求从某供应商采购关键部件,并以此作为性能保证的条件,那么采购机构也可采用直接签定合同的采购方法。

《协议》规定,在商品市场上采购的产品或只有短时间内出现的条件极有利的采购,也可使用限制性招标方法。

四、我国对单一来源采购的基本要求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39条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程序作了规定,即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采购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

1、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坚持采购法第三条规定的“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采购。单一

来源采购是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尽管有其特殊性和缺乏竞争,但仍然要尽

可能地遵循这些原则。

2、保证采购质量

政府采购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政府机关履行行政事务的效果,因此,保

证采购质量非常重要。虽然单一来源采购供货渠道单一但也要考虑采购产

品的质量,否则实行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本身就没有意义。

3、价格合理

单一来源采购虽然缺乏竞争性,但也要按照物有所值原则与供应商进行协商,本着互利原则,合理确定价格。

五、单一来源采购的程序流程

1、接受委托;

2、采购方式申请报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属于第3种情况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从单

一供应商处直接续签合同购买。

3、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成员必须是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应为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采购人代表应当作为小组成员之一。

4、组织谈判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采购人必须对谈判结果

进行认可,并填写单一来源采购审核表。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符合采

购人需求且成交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

5、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6、组织签订合同

根据采购人的委托要求,中心按规定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7、单一来源采购资料归档

项目经办人应将采购过程中形成的采购资料按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8、合同的履行和验收

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且金额较大的项目,采购中心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做好有关项目验收和跟踪管理工作。

六、单一来源采购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除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外,采购人应当尽量避免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如果

采购对象确实特殊,确有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必要,应当深入了解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性能和成本,以便有效地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协商,尽量减少采购支出

《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填写须知

《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填写须知 一、单位名称栏内容和单位意见栏所盖行政公章必须一致。 二、联系人、电话、手机栏应按实填写,以便及时联系、衔接有关事宜。 三、要求一类一报,不同类别的采购项目,必须分别申报。 采购项目应按照审批表上的格式标明型号规格、数量、申报单价、总价,同一类采购项目较多时可设附件,附件上的总金额必须同申报表填写的合计相等,附件须盖单位公章。工程项目要求附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工程量清单上限值确认函。如属协议供货品目,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参数。 四、采购单位财务部门须对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进行审核,选择对应项在□中划“√”标记,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五、未实行财政部门预算或项目经费由单位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单位主管部门须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财政部门意见栏 1、每批次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含10万),应由财政局相关处室签字加盖处室章,并报经主管局长审批签字。 2、财政部门相关处室签署意见时,需明确资金来源,未明确的,退回给采购单位经办人重新签署。 3、采购项目、采购金额一经财政审批盖章则不能随意修改,如有特殊情况,须在修改处加盖财政处室公章。 七、其他要求 1、采购公务车辆,须按市公车办要求填制统一的表格,办理审批手续。 2、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申请自行支付方式,需由采购单位提交相关事项说明材料,报采购办审批。 3、申报表需由采购单位经办人交至采购办,不得由中介公司、供应商代交,否则予以拒收。 4、《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以在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515678534.html,/changsha)上发布的为准,未按新表格填写的采购单位,采购监管办将予以退回。 八、本须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的规定为准。 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

竞争性谈判注意事项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时经常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但是采购实务中往往容易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相混淆。笔者根据近几年来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感受,略述竞争性谈判的几个要点与难点,谨以此拙见与政府采购界同仁商榷。 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适用情形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下四种法定情形适用于竞争性谈判:一是压缩采购周期,满足紧急需求,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二是采购标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需要通过谈判予以明确。三是采购标的价格构成难以把握,不能预先计算价格总额,需要谈判竞价。四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可以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法规对前三种适用情形表述简明易懂。应该引起特别关注的是第四种法定情形,当出现此种情形而采用竞争性谈判时,有两个重要环节应引起重视:其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终结招标采购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才能按照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其二,在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怎么办?相关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当有两家合格供应商参加时,应该可以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因其仍然具有“竞争性”;但当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时,则不宜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程序。否则,竞争性谈判则成了单一来源采购,即使确实需要改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应终结竞争性谈判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再按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谈判并非就是讨价还价竞争性谈判究竟谈什么?实务中多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往偏重成交价的洽谈,有的干脆把谈判过程简化成三轮报价或多轮报价。其实,价格谈判只是竞争性谈判的内容之一。采购人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规格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构成、指标参数、交付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合理价位等因素,都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列入谈判范围的实质性内容。竞争性谈判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让采购人与供应商就双方共同关注的诸多实质性条款达成共识。只

一政府采购项目需求书

附件一:政府采购项目需求书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的、 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 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供应商; 7、本项目基于国产 GIS 平台软件开发,投标企业需获得该平台提供商之书面授权。 二、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两个月 三、交货地点 太原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 35%,验收合格后付尾款。 五、售后服务 1 从系统通过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方应对提交的软件产品提供为期五年的系统维 护期(其中第一年为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 7*24 小时的服 务响应,保证招标方可以随时找到相应的技术人员,如有必要,要在 6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予 以技术支持;在本期内中标方应对系统提供必要的升级和缺陷修改。在系统维护期内,若发 生实质性需求变更,投标方应以优惠的价格对系统进行修改。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方 应向招标方提供 7*8 小时的服务响应, 保证招标方可以随时找到相应的技术人员, 如有必要, 要在 12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予以技术支持。 2 乙方应建立技术服务制度,与甲方协商维护约定,定期走访用户,进行巡检服务。 六、技术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需求或性能描述
单位
数量
1
山洪灾害防治 县级非工程措 施建设(气象 建设)
《山西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气象建设) 软件功能规格书》 一、技术需求 (一)观测资料采集显示、输出(所有资料均可在 GIS 底 图上叠加显示) 1、全省气象部门自动气象站、区域气象站、水利部门 雨量站实测资料采集、显示 (1) 气象部门、 水利部门观测资料实现交换、 共享、 存档。 套 (2)可显示每 6 分钟、每小时瞬时温、压、湿、风值;每 小时每天温、压、湿、风最大、最小值;任意时段降水量 等。 (3) 可在 GIS 图上任意缩放显示各要素等值线、 色斑图以 及风矢量图;省级用户进入为全省分布图,市、县级用户 进入为对应的该市、县分布图。 2、全省土壤水份仪自动监测到的土壤湿度逐时资料采 1/4
1

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一.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1.特点:公开招标方式体现了市场机制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的本质要求。公开招标因为投标人较多、竞争充分,且不容易串标、围标,有利于招标人从广泛的竞争者中选择合适的中标人并获得最佳的竞争效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符合招标项目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受所在地区、行业限制,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a.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b.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C.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例如,《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投资进行复垦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复垦项目的施工单位。 二.邀请招标(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1.特点:邀请招标能够按照项目需求特点和市场供应状态,有针对性地从已知了解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具有与招标项目需求匹配的资格能力、价值目标以及对项目重视程度均相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有利于投标人之间均衡竞争,并通过科学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实现招标需求目标,招标工作量和招标费用相对较小,既可以省去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程序(招投标资格审查)及时间,又可以获得基本或者较好的竞争效果。 但是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少,竞争开放度相对较弱;受招标人在选择邀请对象前已知投标人信息的局限性,有可能会损失应有的竞争效果,得不到最合适的投标人和获得最佳竞争效益。有些招标人甚至利用邀请招标之名行虚假招标之实。为此,依法应当公开招标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项目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认定后,方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3.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a.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b.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c.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自行采购操作流程

义公共资源办〔2013〕4号 关于印发《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自行采购操作流 程》的通知 各采购人: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的自行采购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文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办制订了《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自行采购操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于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自行采购操作流程

本操作流程适用于50万元及以上经过审批可自行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50万元以下项目及雕塑、树木、景观石等特殊项目,可参照本操作流程采购,也可通过集体研究、公开竞争方式直接采购。 一、采购项目确认。采购人的采购项目、资金等经 审批后方可 进入采购程序。 二、市场调查。采购人根据自行采购项目等特点, 通过市场调 查等途径进一步了解价格信息和市场动态等项目具体 情况。 三、委托代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签订委托协议。 四、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下同)文件。采购 人(或其委 托的代理机构,下同)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项目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及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间、评标方法及标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等内容。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应经采购人确认。

五、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村级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同时在所在村张榜公布。 邀请招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涉及保密等特殊项目,发布招标邀请函。 六、受理报名和资格审查。根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接受供应商报名。采购人根据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为遏止串标围标,采购人可不设置报名、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投标,资格审查由评审小组(或谈判、询价小组,下同)负责。 七、组成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 八、开标、评标。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推荐合格的中标(或成交,下同)候选人。 九、编写评审报告。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编写完整的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经全体评委成员签字,方为有效。 十、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根据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政府采购程序规范

政府采购程序规范 江西省财政厅 二○一○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 (1) 第二章政府采购邀请招标程序 (12) 第三章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程序 (17) 第四章政府采购询价程序 (21) 第五章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25)

第一章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原则上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活动。经财政部门批准,实行自行采购的,比照本程序组织公开招标活动。 二、签订委托协议 采购人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或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事宜。 三、编制招标文件 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招标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或批复、委托协议和相关资料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应该包括投标须知、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评标标准等。 采购项目专业性较强、技术较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可组织审核专家对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审核。专家审核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专家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后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抽取项目评标专家时,将审核专家名单报财政部门,审

核招标文件的专家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评标工作。 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审核后在招标文件上签署确认意见。 四、发布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必须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五、发售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天。 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并予以保密,记录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按公告要求审核相应资质,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答疑及修改 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对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 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经采购人同意后,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七、投标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关于财委政府采购中心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及注意事项

政府单一来源采购 一般情况下,政府采购都采用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严格做到货比三家,乃至三家以上,除非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某些特殊医疗器械,供应商数量有限,甚至只有一家,此时只能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了,但需要制造商提供唯一授权代理的证明,并由相关领导签字、认可。现在为了提高采购效率,市以及一些区采购中心开始实行定点采购,在年初与供应商谈妥相关服务等问题,由厂方报价,但并不能算是单一来源。 三、适用条件 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签定合同,所以就竞争态势而言,采购方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可能增加采购成本;并且在谈判过程中容易滋生索贿受贿现象,所以对这种采购方法的使用,国际规则都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一般而言,这种方法的采用都是出于紧急采购的时效性或者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取得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客观性。下面将国际规则中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势作一比较: 1、招标失败 在采用公开和限制程序情况下没有合适投标,且原招标合同条款未做重大改变。招标失败的原因或是无人投标,或是串通投标,或是投标由不符合参加条件的供应商所提出。《协议》和《指令》都有此规定。 2、采购标的来源单一 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各类国际规则都有此规定。 3、紧急采购时效的需要 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使公开和限制程序的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且出现该紧急事件的情势也不归因于签约机构。各类国际规则都有此规定。 4、附加合同 如《指令》规定,就供应合同而言,在原供应商替换或扩充供应品的情况下,更换供应商会造成不兼容或不一致的困难,但此类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三年;就工程合同而言,现存合同的完成需要未预料到的额外工程,该额外工程既不能同主合同分开(经济和技术原因)又非常必需,只要该额外工程仍由原承包商完成且价格不超过原合同的50%;就服务合同而言,实际上不能同主合同分离,且为主合同的完成所必需的、未曾预料到的额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2)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AA县AA镇卫生院、AA县古营集镇卫生院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菏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就AA县AA镇卫生院、AA县古营集镇卫生院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68万元人民币。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AA县AA镇卫生院采购一至四层(有机房)医用电梯1部,普通电梯2部;AA县古营集镇卫生院采购一至六层(有机房)医用电梯2部,普通电梯2部。 2.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有关的现行规范和行业标准。 3.项目交付时间和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至AA县AA镇卫生院、古营集镇卫生院使用。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其他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不少于3天:自2020年04月07日起,至2020年04月10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04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AA县AA镇卫生院 联系人:邱志峰电话:*********** 地址:AA县AA镇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邱志峰 2.采购代理机构:菏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国敏电话:*********** 地址:菏泽市长江路东段 邮箱:******@*******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及对比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及对比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方式有: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竞争性磋商。 这些采购方式有何区别?转换又有何要求? (一)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 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优点 有利于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最充分地展示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标原则,防止和克服垄断;能有效地促使承包商在增强竞争实力修炼内功,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求得节约和效率,创造最合理的利益回报;有利于防范招标投标活动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舞弊现象。 参加竞争的投标人越多,每个参加者中标的机率将越小,白白损失投标费用的风险也越大;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招标文件的工作量比较大,耗费的时间长,招标费用支出也比较多。应该肯定,公开招标的优点是主要的,缺点则是次要的,因而在实践中,大力提倡公开招标,使公开招标迅速成为建设工程招标的主要方式,是符合工程交易发展潮流的。

(二)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特点 (1)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 (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特点 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doc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科研智能温室建设-温室部分建设项目编制时间:2018年11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科研智能温室建设-温室部分建设项目。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科研智能温室建设-温室部分建设项目 投标人提供产品除满足产品清单要求之外,同时应响应以下要求: 温室部分技术要求: (1)主体骨架及桁架采用加工后热浸镀锌防腐,镀锌厚度(双面)不低于380g/㎡,骨架进场时进行抽检; (2)薄板类冷弯加工件,锌层厚度不低于270g/㎡; (3)铝合金天沟应有排雨量计算书,如图纸不满足排雨需求,应在标书中提出优化建议; (4)为尽量减少遮挡阳光,温室内顶部幕布收拢后的宽度不大于13cm; (5)内保温与东西侧保温应为一整体,无断开,保证密封,幕布的质保年限不低于5年; (6)外遮阳采用白色遮阳幕布,遮阳率60%,幕布的质保年限不低于5年; (7)南北端部侧保温幕布应为专用吊挂幕布,保证足够卷放强度,采用侧保温专用管式电机卷放;

(8)内保温展开后,后一间与前一间的保温幕布应实现无缝衔接,降低温室能耗; (9)风机数量及湿帘面积,应有书面计算验证,如图纸不满足通风需求,应在标书中提出优化建议; (10)为满足植物生产需求,顶部覆盖玻璃的透光率,不低于87%; (11)顶部开窗面积大小,应有自然通风量计算书,如图纸不满足通风需求,应在标书中提出优化建议; (12)顶部天窗,采用风琴式防虫网,且防虫网质保不低于5年; (13)风机采用推杆式风机,排风量40000m3/h; (14)本项目采用所有零配件均需符合或高于国标; 智能控制系统要求: 为了实现温室环境的精准控制,降低温室能耗,温室内安装环境自动控制系统,其要求如下:含有室外气象站和室内环境控制传感器,并采用干湿球温湿度传感器。能控制各个分区的加热、湿帘风机、开窗、侧窗、循环风机、人工光、灌溉等,控制柜和主机安装在中控室内。除此以外,还应满足如下需求: (1)需要有中文的介绍计算机系统的参数设定、操作说明文档;

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及流程

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及采购流程 发布日期:2015-07-27来源:网络来源编辑:李香玉 一、引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2014年9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拉开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PPP模式的序幕。 为规范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下称“113号文”);2015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下称“《PPP项目采购办法》”),对政府采购PPP项目的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 根据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五种方式;PPP项目的一般采购流程包括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的准备和发布、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成交结果及拟定项目合同文本公示、项目合同审核、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合同的公告和备案等若干基本环节。 然而,对于上述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具体采购流程,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并未给出进一步的细则行规定。根据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一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而对于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二款也仅在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发售、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及响应文件评审等几个环节进行了规定,对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以及其他采购环节上的流程,113号文并没有进一步规定。 因此,在实务操作中,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的现有规定并不能满足PPP 项目采购的流程性规范需要。为此,我们特对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文件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旨在厘清PPP项目五种采购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PPP项目的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PPP项目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等规定,就政府采购的服务项目,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即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下同)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三、PPP项目采购的基本流程

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的工作程序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企业界朋友: 上午好! 我受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借环境认证中心召开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说明会”的机会,与各位在座的企业界代表研究探讨有关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特别是有关政府绿色采购等相关政策的一些作法及体会,感到非常高兴。感谢环境认证中心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与企业界朋友搭建了一个宣传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机会,提供了一个相互了解沟通的桥梁和平台,同时也感谢各位领导和企业界的朋友们抽出宝贵的时间与我们一起交流与研究探讨政府采购的有关问题。我发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部分: 一、简要介绍《政府采购法》内容 研究政府采购首先要研究《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是一切政府采购活动所必须遵循和依据的法律文件。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采购法全文共9章88条,分别规定了立法宗旨、调整范围、政府采购原则、主管部门、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1、有关名词的解释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单是指一个具体的采购过程,它是采购制度、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和采购管理的总称。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权限制定。集中采购目录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会不断出现新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因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也是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发布。 政府采购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政府采购当事人: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等。 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2000年5月,是唯一承担北京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法中规定供应商就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我们在座的各家企业均属于这个范畴,是政府采购市场的供方主体。 以上是最基本、也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经常要接触到的一些名词概念,了解以上名词的含义,有助于企业更好地了解政府采购的法律,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于时间关系,我只是把我认为与大家关系较大的内容做了个简要介绍。 2、政府采购的原则 政府采购法规定了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其中公平竞争是核心,公开透明是体现,公正和诚实信用是保障。公开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被誉为“阳光下的交易”,即来源于此。公开透明要求做到政府采购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要公开,招标信息及中标、成交结果要公开,开标活动要公开,投诉处理结果或司法裁决等要公开,使政府采购活动在完全透明的状态下运作,全面、广泛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运作的重要法则,是政府采购的基本规则。具体说,公平竞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竞争主体准入的公平性,即允许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二是竞争规则的公平性,即资格预审与评标的标准要一致;三是供应商获取信息的公平性,即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都能平等地从政府那里获得完全信息。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为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处于平等地位面确定的。公

各种招标采购方式流程汇总

招标类别 招标按资质分以下几大类:政府采购类、工程建设类、中央投资类、进口产品类、药品类、科研类。 1、政府采购类: 政府采购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需具备政府采购类资质,乙级的由省财政厅审批发证,可代理预算金额在1000万以下的项目;甲级由财政部审批发证,可代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不限金额。 2、工程建设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代理工程建设类资质分为暂定级、乙级、甲级。暂定级、乙级由省建设厅审批发证,甲级由建设部审批发证。暂定级资质可代理总造

价6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乙级资质可代理总造价1个亿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甲级资质可代理所有的工程建设类项目。 3、中央投资类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中央投资项目代理资质分为预备级、乙级、甲级。预备级、乙级由省发改委审批发证,甲级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发证。预备级资质可以从事总投资2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5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目录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 .......................................................................... 一、作业流程图: ................................................................................. 二、公开招标 ......................................................................................... (一)与采购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 (二)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采购计划表,确定公开招标采购方 式........................................................................................................ (三)确定招标文件........................................................................ (四)确定开标时间与开标地点(需落实开标室) ................... (五)发布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市政府采购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明白纸轻松搞定采购手续

政府采购采购人须知 1、提交本单位办理政府采购备案的申请,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资金来源(文号、金额),单位盖章、一把手签字,申请日期写交表日期。 2、备案表(一式四联)采购办留第一联,一级预算单位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签字,采购单位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人分别填好。采购项目名称与预算项目库中的项目名称一致,品目代码在目录书中找,写到最后一级(注意是否集中采购、采购方式选取),其他按实际情况填写。 3、资金来源情况表。根据采购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具体填写,申请单位、财政主管科室盖章,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如下: ①年初预算安排政府采购的项目,提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本年财政批复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提供县批复文件复印件、附政府纪要、主管科室出具下达资金文件,一体化平台做项目追加时基本信息表中政府采购项一栏点“是”。 ③中央、省上级部门直接拨付资金出具附拨付资金文件复印件(涉密文件除外)。 ④使用上年结转资金的项目打印相关资金的额度通知单并盖章。 ⑤部门承诺以后年度安排资金的填写:政府采购项目跨年度安排预算采购单位承诺和财政部门确认书,主管科室盖章、签字。 4、填写政府采购明细表和资产购置明细表(不涉及资产购置不填)并盖章签字。 5、采购单位与政府采购中心、社会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进场交易表复印件(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办签字后复印),由采购办根据代理合同在一体化平台中录计划。 6、采购人应在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政府采购办登记备案;有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备案的写延迟原因,采购人、中标单位盖章。 7、公开招标备案的项目需提供项目情况说明(包括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使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项目可研性报告、投资评审报告(项目概况部分和评审价格页)、行政审批局核准表、专家论证意见、和2-6条内容。 代理公司须知

系统集成项目投标注意事项

系统集成项目的复杂性是毋庸臵疑的。为了更好地完成系统集成项目的招标任务,采购代理机构应充分考虑其特点。本文主要从采购代理机构的角度来分析、探讨:对系统集成项目该如何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组织评标以及评标时需要关注的重点 等等。 了解项目特点,明确招标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采购委托后,首先要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并针对不同项目特点,事先向采购人说明在招标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情况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尤其对一些没有专门机构或没有专业人员的采购人,更要发挥专业采购机构和专业人员的优势,为采购人把好关,除了要向采购人介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流程、商务条款、合同格式、时间要求外,更要配合、协助采购人完成一份高质量的技术需求书。一份好的技术需求书是保证项目能顺利完成招标过程以及项目能顺利实施的良好开端。笔者以为撰写技术需求书的基本要求有:1、项目总体规划、实现目标、现有环境以及与原系统、原设备的接口关系等。2、主要设备的技术规格、参数(不能含有倾向性、歧视性指标和参数,更不能指定品牌、型号)。3、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免费保修期、响应时间及其它要求)。4、对系统的知识产权、使用权以及其成果的归属等问题要明确。5、对系统的验收方法和标准也需事先确定。 设臵合理门槛,保证公平公正:政府采购的最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做到公平、公正的第一步是要求招标文件是公平公正的。笔者

以为最重要的应关注以下几点:1、要设臵合理的门槛(入门资格)。如项目总预算才100万,而招标时却要求供应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壹级证书,或要求其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者是一个普通项目,却要供应商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诸如此类,都是对供应商不合理、不公平的要求。2、技术需求书中不能有倾向性、歧视性指标、参数和要求,技术参数应是公平公正、符合主流产品的通用性指标。3、项目拆分要合理。如一个几千万元的大项目,明明可以根据专业特点拆分成硬件(网络、主机、存储等)、软件(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应用软件等)几个部分,采购人却要求捆绑在一起,使只有有限的几个供应商可以参与。另外,项目虽不大,但内容较多且涉及多个专业也不宜捆绑在一起。 4、视情况公布预算。有两种情况应公布预算,一是在项目比较复杂、需求不是特别明确的情况下(因为IT产品的功能档次相差很多,价格也相差很大,公布预算可以在有限的资金内实现最适合采购人的需求),这样可以在同样价格下获得最物有所值的系统;二是在部分供应商已经知道项目预算的情况下,为了公平起见,干脆公布。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所公布的是项目预算而不是标底。 技术参数要公正,标书倾向不可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但在招标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采购人提出具有倾向性、歧视性指标或其它排他情况,这既会影响政府采购的形象,也会影响政府采购的进程。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

附件1: 长丰县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 (货物类需求) 一、需求概况采购人:(单位公章)

二、需求一览表第包:包名

编制说明: 1、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要分条罗列,并标注“★”来区分关键性和非关键性参数,“★”号参数原则上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响应。填写产品技术参数时,建议根据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填写,非关键技术指标或与产品性能无关的指标建议少提或者不提,不建议完全复制某特定型号产品的技术参数。

2、请采购人选择价值高或数量大的核心产品,并在技术需求中标注▲号产品,▲号产品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 3、定量参数尽量用“≥”或“≤”表示。 4、对每包“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价值高的核心设备或批量大且品牌竞争充分的设备可要求投标时提供产品授权。 5、产品证明文件。对省内、国内、行业强制要求取得的认证须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其他证书不得作为强制要求。 6、进口产品。如需采购进口产品须先到县发改委申请批准。 7、质保及服务要求。原则上执行国家标准质保规定,需要购买超过标准质保的服务,须在招标文件中作为购买服务单独列明,要求供应商单独明确报价,并在供货时提供质保服务承诺函。 三、技术要求(如有) 本“技术要求”主要是用于说明除“需求一览表”外的项目背景、方案、功能、施工、培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要求,避免与“需求一览表”中重复、矛盾。 四、其他要求(如有) 五、样品(如有)

六、采购需求填写要求: 字体及格式:货物需求表中所有字体均使用宋体小四,行距1.0;所有技术参数要求按照“1、某项指标:…………;”的形式填写。 七、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分项目适用) 综合评分详评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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