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言【模板】
XX职业学院章程序言长江职业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84年的湖北经济

XX职业学院章程序言长江职业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84年的湖北经济管理大学(成人自修大学),率先在湖北省试行“国有公办、民营机制”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
1997年,武汉冶金安全技术职工大学并入我校。
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长江职业学院,转型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2015年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为国有公办高校。
2015年6月,创办于1975年的湖北省医药学校整体并入我校。
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以“厚德尚能”的教风、“笃学善行”的学风为引领,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
学校本着“江通天下、职领未来”的办学思想和“传承拓新、质量为本、特色发展、开放融合”的治校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人才强校、机制活校”战略,着力打造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全国知名的特色高等职业院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办学目标,推进依法办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展现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长江职业学院”,中文简称为“长江职院”,英文译名“Changjiang Polytechnic”,英文名称缩写为CJP。
本章程中“学校”特指“长江职业学院”。
第三条学校法定所在地为: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918号,官方网址:。
第四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第五条学校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是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省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规任免学校负责人,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宏观指导、依法监督,核定学校办学规模,提供必要的办学经费,保障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独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对学校进行监管和考核。
关于职业技术学校章程推荐

关于职业技术学校章程推荐、总则第一条依据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针对市内外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状况,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xx 市五星职业技术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制均为三年。
学校为民营单位。
第四条主办单位:xx 市五星教育集团第五条协办支持单位:市内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及私营工商业者。
第六条主管部门:xx 市教育局。
第七条服务范围:面向市内外初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第八条服务宗旨:以育人培技为本,探索科学有效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第九条校训校风:诚实、和谐、教书、育人;务实、求真、开拓、创新。
第十条教风学风:敬业、爱生、求实、进取;尊师、守纪、勤学、苦练。
条办学方向:诚信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科研兴校。
条教育理念:遵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念。
第十三条育人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创新。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十四条学校在xx市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学校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等若干人组成。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负责人。
董事长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学校董事会的监督下,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下,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事会成员协助董事长负责某一方面或有关方面的工作。
1、董事长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向学校董事会通报工作,自觉接受学校董事会的监督。
董事长在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应主动征询董事会的意见,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聘任与解聘,经校董事会考核、研究决定。
2、董事长应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民主监督。
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职业技术学校章程范本职业技术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针对市内外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状况,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制均为三年。
学校为民营单位。
第四条主办单位:xx市xx教育集团。
第五条协办支持单位:市内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及私营工商业者。
第六条主管部门:xx市教育局。
第七条服务范围:面向市内外初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第八条服务宗旨:以育人培技为本,探索科学有效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第九条校训校风:诚实、和谐、教书、育人;务实、求真、开拓、创新。
第十条教风学风:敬业、爱生、求实、进取;尊师、守纪、勤学、苦练。
第十一条办学方向:诚信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科研兴校。
第十二条教育理念:遵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念。
第十三条育人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创新。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十四条学校在xx市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学校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等若干人组成。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负责人。
董事长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学校董事会的监督下,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下,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董事会成员协助董事长负责某一方面或有关方面的工作。
3、董事长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六条在学校董事会领导下,在上级群团组织部门指导下,学校设置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等组织。
职业学院管理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的管理工作,保障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学院全称]简称:[学院简称]第三条学院性质:[学院性质,如:公办、民办、中外合作等]第四条学院地址:[学院所在地]第二章学院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第六条学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党委:负责学院的政治方向、重大决策和全面领导工作。
(二)院长:主持学院行政工作,组织实施党委的决策。
(三)院务委员会:负责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学院的重要事项。
(四)各系(部):负责组织实施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学院教育教学第七条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第八条学院实行学分制,学生根据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第九条学院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条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宽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四章学院师资队伍第十一条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学院建立健全教师引进、培养、考核、晋升等制度。
第十三条学院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学术水平。
第五章学院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学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学院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学院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监督。
第六章学院学生管理第十七条学院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学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
第十九条学院关心学生生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七章学院其他规定第二十条学院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学院章程

职业学院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旨在确立职业学院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运行机制和管理规范,促进学院的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举办者与学校职业学院的举办者应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和资源支持,保障学院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学院应依法自主办学,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
三、教育教学学院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行业企业需求,设置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和课程。
学院应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院应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学生管理学院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院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学院应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激励学生积极进取,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教职工管理学院应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学院应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
学院应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
六、财务与资产学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透明。
学院应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七、学校与社会学院应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建设,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和合作,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学院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社会资源,推动学院的发展和进步。
八、学院标识学院应设计并使用具有独特性和辨识度的院徽、院旗、院训等标识,彰显学院的特色和文化底蕴。
学院应加强标识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本章程经学院董事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职业技术学校章程模板

学校章程XXXX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申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X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质:XXXX。
办学性质:XXX职业培训学校是经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批准,由申办者投资兴办的IT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办学宗旨:以实用的专业的技能、权威的讲师阵容、专业的服务团队,为企业快速高效解决IT技术难、为企业输送IT技术人才、为广大青年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办学规模:软件研发工程师100人/期,每年10期,共1000人。
培训专业:JavaEE大数据移动互联、Web前端技术业务管理及培训协作:XXX职业培训学校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工作,同时本校接受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及行业相关协会的业务管理及培训授权,高质量严要求做好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为我市高新技术发展培养更多的人才。
XXX职业培训学校积极开展与企业重点单位的教育协作。
充分利用社会和学校的教学资源,积极开展IT行业的相关技术人员培训,大力提高培训办学的社会效益。
第二章资产第三条学校开办资金为50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及资金性质如下:第五条学校办学经费来源:(一)股东投入;(二)学生缴纳的学费等各项费用;(三)社会捐赠;(四)其他;第六条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七条学校接受资助或捐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资助人或捐款人所约定的协议执行。
第八条本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财务报告,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评审报告报审批管理机关备案,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形势,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登记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简称:东职院英文译名:DONGGUAN POLYTECHNIC 校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路3号(邮政编码:523808)。
第三条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施大专学历教育,学院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后,实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学院校训是崇德、笃行、精技、创新。
第五条学院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受教育者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学院的办学目标是办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学院的基本教育形式是全日制专科教育。
其他教育形式为继续教育。
第七条学院贴近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培养具备综合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应用型人才。
第八条学院对学生的培养要求是: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创新意识,具有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掌握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能。
学生在取得大专毕业证书的同时,还需取得最少一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二章办学规模与专业设置和教育方式第九条学院以举办专科教育为主,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教育,为提高各行业劳动者的素质服务。
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1500人。
第十条学院开设以工科为主的各类实用专业。
学院根据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按照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设置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工业设计、动漫设计与制造、印刷技术、酒店管理、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园林设计、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服装设计、社区管理与服务、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包装技术与设计、制冷与空调技术、商务英语和社会体育共22个专业。
职业技术大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技术大学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职业技术大学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学校内部治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坚持教育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五条学校名称:[学校全称]第六条学校代码:[学校代码]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民办]第九条办学地址:[学校地址]第十条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历史、特色、荣誉等]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学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可根据专业培养计划自主选择课程。
第十三条学校设置有专业设置委员会,负责专业设置、调整和优化。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章教师与学生第十五条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尊重教师学术自由,提高教师待遇。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教师职务晋升制度,鼓励教师开展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关心学生成长,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学校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察、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六章校园文化第二十四条学校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十五条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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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言XX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学校)于2000年6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原XX煤田职工地质学院、XX机电学校和XX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XX职工大学于2006年从学校分出。
学校坚持“以德治校、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发展策略和“立足地方、服务企业、质量为本、校企联动”的办学理念,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XX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Foshan Polytechnic。
学校法定住所为广东省XX市卫国路69号。
学校现有三水校区、禅城校区,学校经举办者及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
第三条学校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XX市人民政府举办和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广东省教育厅是业务主管部门。
学校与举办者、教育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学校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第五条学校依法享有以下办学自主权:(一)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教育业务主管部门核定的— 25 —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调节专业招生比例;(三)依法依规设置和调整专业;(四)根据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承担普通专科教育,培养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条件建设,组织实施教学活动;(五)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六)依法依规确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组织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和聘用;调整内部收入分配;(七)依法自主开展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八)在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下,建立各类专业实验、实习、实训基地;根据社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与政府、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及相关的社会组织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九)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国家提供的财产、财政性资助以及从各种合法渠道接受的捐赠财产;(十)自主行使依法依规获得的其他办学自主权。
第六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基本职能。
第七条学校坚持立足XX、面向广东、辐射全国,服务地方产业特别是XX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把学校建— 25 —设成为省内先进、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和珠三角地区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第八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XX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体制。
实行校、系(部)两级管理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二章办学活动第九条学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教育,以全日制教育为主要形式,以专科学历教育为主;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开展继续教育、职业培训,积极拓展中外合作办学。
第十条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需要,加强学科与专业建设。
学科专业设置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并可以根据发展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学校积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和行业发展的人才需求设置专业,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进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师生员工开展科学研究,依法保障学术自由。
推进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产学研合作。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 25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产教结合,发挥学科专业和人才优势,积极适应区域发展需求,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社会服务工作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以学校文化建设为依托,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第三章管理体制与组织结构第一节领导体制与决策机制第十五条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学校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第十六条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 25 —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党委— 25 —书记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履行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第十八条学校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
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学校党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
学校党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
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会议议题由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学校党委会依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中国共产党XX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党风廉政监督责任。
纪委委员按相关规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 25 —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
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
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 25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学生、行政管理等工作。
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
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校长办公会依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第二节学术组织体系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审议学科、专业学术研究方向及中长期研究发展规划;(二)审议和确定学校重点、特色专业和新增专业建设项目计划;(三)对校级(含校级)以上教学、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进行评审和推荐;(四)审议重大教学、科学研究项目招标和其它研究项目;(五)参与与专业建设有关的重大教学、科研项目和其它研— 25 —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审查和评估项目结项报告、研究成果;(六)审定由学校主办的国内外学术会议议题;(七)负责学校师生的学术道德建设;(八)对学校教师晋升职称及“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的学术水平进行考核和鉴定;(九)评定学校学术成果及相关奖项;(十)对学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水平进行考核和评议;(十一)对人才培养工程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和考核;(十二)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学术委员会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学术委员会由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组成。
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
其中,45岁以下中青年学者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