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职业技术学校章程范本

职业技术学校章程范本职业技术学校章程范本第三十八条坚持以人为本,教师的基本任务是既教书又育人,但,首先是育人,然后是教书。
学生的基本任务是既学知识又学做人,但,首先是学会做人,然后是学习技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技能是创造财富的基础,育人教书是教育教学管理的根本任务。
第三十九条加强和改革德育教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摸索职业教育学校德育工作的新办法、新思路,把培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技术精湛、全面发展”的中等专业人才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来抓。
1、对教职工进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教育;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方针政策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以及法律法规教育。
2、对学生进行爱党、爱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学校的教育;进行传统美德教育、法制教育;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3、加强常规管理,加强班级建设。
提高操作指导教师、基础理论课教师、班主任及干部职工的教育教学水平。
做到“处处都育人,人人都育人,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
增强全员育人意识,建立良好的班风和校风。
第四十条学生工作处以德育教育为中心。
负责学校德育、卫生、扶贫、助学、安全保卫以及学生、家长的来访接待等工作。
对招收的新生进行政审,对在籍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制定落实学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技能精、校容美”的目标。
第四十一条学生工作处的主要工作任务1 、认真贯彻实施《中等专业学校德育教育纲要》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
在学生中深入开展“五个一工程”活动,利用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德育系列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
2 、认真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教育,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 、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提高班主任育人工作能力。
珠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章程范本

珠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章程范本序言[学校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要求和学校发展需要,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品质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与地址]学校全称为……,简称为……,英文名称为……,英文简称为……,校址为……。
(设有……等校区、其中……为主校区。
学校校庆日为……)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经珠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为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宗旨]第五条[办学目标]第六条[办学特色]第七条[学校的校徽、校旗、校训、校歌等]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第八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学校由**举办,**主管。
举办者支持学校依照法律和本章程自主办学,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办学环境,学校接受举办者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的权力]举办者和主管部门监督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指导学校的办学方向,监督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任命学校主要负责人,监督、考核和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对学校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的义务]举办者依法保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预,支持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为学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保障,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维护学校合法利益和良好的办学环境、办学秩序,支持学校发展。
第十一条[学校的权利]学校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自主管理,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交流与合作等,管理学校内部事务,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预;(二)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和调整专业;(三)根据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经政府物价部门核准,依法收取学费和其他费用用于办学活动;(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招收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社会培训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和技能证书、证明;(五)在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指导下,自主决定教师、职工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晋升和解聘,并实施有关奖励或处分;(六)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及其他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职业学院章程

职业学院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旨在确立职业学院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运行机制和管理规范,促进学院的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举办者与学校职业学院的举办者应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和资源支持,保障学院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学院应依法自主办学,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
三、教育教学学院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行业企业需求,设置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和课程。
学院应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院应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学生管理学院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院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学院应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激励学生积极进取,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教职工管理学院应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学院应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
学院应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
六、财务与资产学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透明。
学院应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七、学校与社会学院应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建设,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和合作,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学院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社会资源,推动学院的发展和进步。
八、学院标识学院应设计并使用具有独特性和辨识度的院徽、院旗、院训等标识,彰显学院的特色和文化底蕴。
学院应加强标识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本章程经学院董事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的办学行为,保障学院依法自主办学,促进学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为_____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_____。
学院法定住所地为_____。
第三条学院是由_____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任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院第五条举办者按照有关规定任免学院负责人,依法为学院提供办学经费和资源支持,保障学院办学条件,支持学院依据法律和章程自主办学,保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院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学院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治理结构第八条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学院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院工作,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第九条学院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高校机构设置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高校机构设置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附件: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机构设置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珠海广播电视大学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关于珠海广播电视大学加挂牌子的批复》精神,我院为市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业务归口市教育局指导;珠海广播电视大学为我院直属机构,加挂成人教育学院和珠海社区大学牌子;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加挂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珠海分院牌子,委托我院管理。
根据上述编制方案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我院具体机构设置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如下:一、院部内设管理机构8个,教学教辅机构14个,附属机构1个,临时机构1个。
内设管理机构下设23个科室。
工会、1团委和妇女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内设管理机构1.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党政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安排、文字材料起草、会议材料准备、各类来文处理及其他党政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学院宣传、外事、档案、保密、信访、工会、妇委会、教代会、党代会、印章及车辆管理等工作。
下设秘书科、综合科、宣传科3个科室。
2.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负责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学院机构编制、干部选拔任用、人员调动等人事工作;负责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各类资格认定等师资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学院统战、老干部、关工委、计生等工作。
下设干部人事科、师资科、纪检监察科、组织建设科4个科室。
3.教学科研处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的计划审核、组织实施、考核监督、协调调度等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学院专任教师培训、教师工作量核算、教学资源管理;负责指导各单位开展专业2建设、教研科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下设教务科、科研科、实训实习管理科3个科室。
4.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活动组织安排、学生社团管理、学生考核奖惩、助学贷款、校园征兵等工作;负责招生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职业技术大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技术大学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职业技术大学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学校内部治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坚持教育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五条学校名称:[学校全称]第六条学校代码:[学校代码]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民办]第九条办学地址:[学校地址]第十条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历史、特色、荣誉等]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学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可根据专业培养计划自主选择课程。
第十三条学校设置有专业设置委员会,负责专业设置、调整和优化。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章教师与学生第十五条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尊重教师学术自由,提高教师待遇。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教师职务晋升制度,鼓励教师开展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关心学生成长,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学校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察、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六章校园文化第二十四条学校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十五条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模板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办学行为,确立学院办学宗旨,明确学院发展方向,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学院名称:[学院全称]第四条学院性质:[学院性质,如: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第五条学院办学地点:[学院所在地]第六条学院办学宗旨: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努力建设成为具有特色和优势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学院办学理念:[简要阐述学院办学理念,如: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服务社会]第八条学院校训:[学院校训,如:厚德强技、求实创新、团结奋进]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学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学院党委:负责学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
2.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负责学院日常行政管理和决策。
3. 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院重大决策,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4. 各职能部门:负责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
5. 各系(部):负责具体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院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院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负责学院的学术研究和教学指导工作。
第三章教学与科研第十二条学院坚持教学为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置专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体系。
第十四条学院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学院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支持学生参与科研活动。
第十六条学院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第四章学生工作第十七条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学院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简报2014年第2期(总第29 期)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室编 2014年6月15日目录【督导动态】 (1)【专项督查】 (2)【信息员之声】 (4)【督导动态】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室一行来我校调研交流2014年5月7日,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室主任高宏毅一行4人来我校就教学督导工作开展调研。
我校副校长宫峰、教学督导室主任周德红、督导员王守实教授热情接待了来访客人。
座谈会上,周主任向对方介绍了我校在督导制度建设、督导队伍组建、督导日常工作开展等方面的做法。
王守实教授代表学校督导员介绍经验。
随后双方围绕教学三方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交流了各自的做法。
双方均表示在这样的交流中受益匪浅,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机会进行交流、学习,共同提高教学督导的质量与水平,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中的积极作用。
座谈结束后,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室一行参观了我校工科实训楼实训室,对我校实训条件与管理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来我校交流教学质量管理工作2014年6月16日,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姚嘉五主任一行4人,来我校交流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我校教学督导室主任周德红、督导专员王守实教授及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凯宏与来宾进行座谈。
座谈中,周德红主任介绍我校教学督导工作现状及督导队伍建设。
王守实教授、王凯宏副院长分别详细介绍所在二级学院的教学质量管理及督导工作的具体做法。
双方还就示范院校创建对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要求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专项督查】5、6月份督导室日常教学巡查情况按照本学期工作计划安排,教学督导室除了开学初、期末考试、重大节假日等时间的检查外,在平时的教学时间里做到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巡查内容包括教学现场教学情况、教学条件和场地等。
针对5、6月份的日常教学巡查汇总情况,特提出如下建议:1.在教学常规检查过程中发现,上午第四节课提前下课班级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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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言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于2004年4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珠海教育学院、原珠海市工业技工学校、原珠海市财贸学校、珠海广播电视大学合并组建成立。
学校坚持以高职教育为主体,开放教育、中职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为补充,主动适应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确定了“三元互动、协同创新、求精求强、服务特区”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政校企、行校企“双三元”互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开放式办学模式,致力于建设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高职特色名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动学校有序发展,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ZHUHAI CITY POLYTECHNIC。
学校网址是/。
学校法定注册地为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直属机构珠海市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珠海社区大学)位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
学校经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
第三条学校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举办。
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学校坚持实行中国共产党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坚— 2 —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适应现代化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六条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校与举办者第七条学校与举办者珠海市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举办者依法对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督,尊重和保障学校的独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提供必备的办学资源和办学条件,建立与学校办学规模和人才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支持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保护学校事务不受校外组织、机构和人员非法干涉。
第八条学校依法享有下列办学自主权:(一)学校根据国家法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办学条件,按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各个专业招生比例。
(二)自主开展人才培养活动,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以及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决定课程考试考核评判标准,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惩,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三)自主开展各种学术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活动。
— 3 —(四)自主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开展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交流等合作活动。
(五)聘任和解聘教职工。
评定聘用人员的职务。
制定、执行和调整内部收入分配制度。
(六)依法对学校资产、经费自主管理和使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学校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校办学的各项要求。
(二)履行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各项职能。
(三)执行校内听证、申诉等权利保护制度。
(四)实行办学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举办者、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依法接受教职工、学生、校友及其他社会人士的监督和评议。
(五)执行国家教育收费规定,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保护学校的资产不被非法侵占、破坏。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办学活动第十条学校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
坚持育人为— 4 —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首要任务。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业创新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招收学生,对学生实施教育。
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
学校大力开展高职教育和成人教育,积极开展适应社会需要的其他类型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学校专业设置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
第十三条学校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结合产业需求,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不断推进专业建设与改革。
第十四条学校以教育教学活动为中心,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注重实践教学,整合资源,加强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的要求,开展教学研究;坚持教学改革,不断地及时地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形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教学督导机构,实行教学工作监控评估制度,对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学生学习状态等方面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十七条学校把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作为办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依法保障学术自由,鼓励师生员— 5 —工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第十八条学校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学校以协同创新为引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为地方、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文化和培训等社会服务。
第十九条学校继承和弘扬优秀文化,履行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的使命,为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和创新、社会文化事业的繁荣和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章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第一节党委第二十条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党委书记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履行职责。
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 6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 7 —第二十一条学校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
第二十二条学校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原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党委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全校党的工作、执行党的决议。
学校党委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学校党委会的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及其他事项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二十四条中国共产党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工作,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纪委委员按相关规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学校纪委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行政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 8 —第二节校长第二十六条校长是学校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产生和任命,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
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 9 —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
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校长可授权副校长分管或协管有关工作,或设立专门领导小组、专门委员会管理有关工作。
各副校长、专门领导小组、专门委员会根据校长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十八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处理学校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行政管理、重大制度制订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对应由学校党委决定的事项,向学校党委提出决策方案建议。
部署落实学校党委决议。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校长办公会议的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及其他事项按照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