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新旧时代的发展
中国社会政策的历史演进和路径依赖

中国社会政策的历史演进和路径依赖作者:***来源:《社会工作与管理》2024年第01期摘要:社会政策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民生福祉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社会政策依据重要历史节点划分为渐进发展、渐进转型和渐进融合三个阶段,每一阶段分别呈现出单一性、交替性和融合性特点。
文章基于历史制度主义方法,分析中国社会政策演进产生以上特点的原因。
研究发现,福利供给制度中的自我锁定效应、外部效应、协调效应推动了中国社会政策变迁。
而以上变迁是利益选择、效率公平转化以及社会政策系统内部制度体系和外部制度环境共同影响的结果。
关键词:社会政策;历史制度主义;福利供给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7640(2024)01-0090-09一、引言社会政策作为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助推器,对于提升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
社会政策的研究离不开对福利供给主体和福利类型的讨论。
沃伦斯基和莱博克斯在分析美国福利制度变迁时,根据国家在福利供给中的角色定位,将福利制度划分为补缺型和制度型。
[1]这一分类法强调国家在工业化社会中的福利角色转变,即家庭和市场的福利供给任务随着工业化进程递交给国家。
蒂特马斯的剩余福利模型、工业成就—成绩模型和制度性再分配模型[2]是对上述福利模式的补充和完善,可以从家庭、市场、国家的福利角色方面分析中国社会政策。
埃斯平·安德森以社会权利为出发点,将福利国家分为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社会民主主义三种模式[3],而蒂特马斯则将福利类型总结为普遍性福利和选择性福利。
[4]中国社会政策演进实践及研究取得丰硕成果。
对社会政策的研究聚焦于社会政策分析范式[5-6]和社会政策理论[7],学者运用西方理论和方法分析中国社会政策演进的时代热点问题,总结其历史阶段性成果。
[8]总的来看,根据国家和市场在福利供给中的角色,结合历史进程,中国社会政策历经国家统筹型、市场主导型和国家主导型三大发展阶段[9],具有兜底保障、适度普惠、高级普惠和多元积极参与的阶段性演进逻辑。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宁夏大学新华学院12级土木三班一、基本概念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二、改革发展历程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1991年的恢复性改革阶段,第二个阶段是1991~2000年的探索性改革阶段,第三个阶段是2000~2006年的“做实”试点阶段,第四个阶段是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阶段。
(一)1978--1991年恢复性改革阶段中国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于1951年,主要覆盖城镇企业职工。
根据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工资总额的3%提取劳动保险基金,并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
1955年,国家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
1958年,国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两个养老保险制度在适当放宽养老条件和提高待遇标准的基础上作了统一规定,并一直沿用到1978年。
1978年由《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所取代。
这个历史阶段的社会保险的特点是,所有的个人福利与生老病死都由企业负担。
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阶段的保险是“企业保险”,而不是“社会保险”。
这种保险制度既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它显然不能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和经济转型的需要。
总的看来,1978年以前“传统社会保障制度”既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一个合理延续,也是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特殊经济体制的产物,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可避免的、具有保障支持作用的“子制度”,它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1966年开始的十年“文化大革命”对当时的社会保障制度造成了严重冲击。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史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史(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时期(1601—1882年)1.标志英国政府于1601年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伊丽莎白《济贫法》(旧《济贫法》)。
于1834年颁布了新《济贫法》。
2.背景英国的圈地运动和工业化,使大量农民流入城镇,沦为贫民和乞丐。
圈地运动改革了英国的土地制度,同时也促进了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3.保障特点旧《济贫法》:建立地方行政和征税机构;为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劳动场所;自助老人、盲人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他们建立收容场所;组织穷人和儿童学艺;提倡父母和子女的社会责任;从比较富裕的地区征税补贴贫困地区。
新《济贫法》:政府有保障公民生存的义务,认为救济不是消极行动,而是一项积极的福利措施,并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社会工作人员从事此类工作。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时期(1883—1934年)1.标志德国俾斯麦政府于1883年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
,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最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由此产生。
2.背景工业化和德国工人运动3.特点社会保险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又是资产阶级缓和阶级矛盾、维持社会安定的社会政策。
是为了分化瓦解工人阶级斗争,而针对工人实行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
4.社会主义国家1917年俄国发生无产阶级革命在社会民主工党第六次全国代表会议的决议中有关社会保险的制度成为后来社会主义国家共同效法的模式,在20实际70年代以前广泛流行且影响深远。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时期(1935—1947年)1.标志1935年美国颁布了《社会保障法》2.背景1929年到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大危机,事业工人达1700万,举行了全国性示威,向国会提出立刻救济事业工人和制定社会保险法等要求。
社会保障法就是这样在工人阶级斗争的逼迫下出现的3.特点形成了由国家财政出资的济贫和由收益人缴费互助与自保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时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非常薄弱。
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得到完善和发展。
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职工和农民提供了基本的退休保障。
同年,我国还开始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为人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1986年,我国开始实行失业保险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和再就业服务。
1991年,我国又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为工伤职工提供医疗保障和工伤赔偿。
1999年,我国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经济困难的社会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002年,我国又建立了社会救助制度,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临时救助。
近年来,我国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2011年,我国开始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2014年,我国推出了全民参保登记制度,实现了全民社会保障参保覆盖。
总体来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到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变。
同时,我国还不断完善保障水平,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1950年代至1970年代初: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长期战
争和国内经济困难,社会保障制度处于萌芽阶段。
政府主要通过发放低保金、提供免费医疗等方式解决一部分社会保障问题。
2. 1978年至1993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实行了市场经济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也开始进行调整。
1986年实施的《职工工
伤保险条例》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步,其后陆续推出了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
3. 1994年至2002年:1994年,中国全面推行了“五险一金”制度,即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这一阶段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为全社会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4. 2003年至今: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拓展。
2003
年开始实施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扩大了保障范围。
此后,还相继提出了全民医疗保障、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并逐步加大了保障水平。
总体来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起步到完善的过程,不断拓展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
未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满足全体人民的保障需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回顾与展望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回顾与展望作者:穆光宗苗景锐文章来源:中国改革论坛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变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过去的50年里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
中国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主要特点是“低工资、多就业、高补贴、高福利”,企业对职工的生、老、病、死、残承担无限责任,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回顾与展望通过层层行政程序转为国家兜底。
第二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
国有企业由国家统负盈亏转为自负盈亏,为维护困难企业职工的保险待遇,保障待业职工的基本生活,缓解新老企业之间劳动保险畸轻畸重的问题,全国大部分地区自上而下、由点到面地逐步推行了养老、医疗等保险的“社会统筹”。
由于社会统筹受到条块利益分割的制约,使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水平很差,造成部分地区职工养老金欠发严重,医疗费不能报销,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社会弱势群体中越来越多的人陷入贫困。
第三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开始到现在。
中国在90年代中期开始了第三个阶段的改革,围绕“一个中心、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的目标建设新的社会保障机制。
基本养老保障模式从现收现付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体制转变,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到20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199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定位在“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双方负担、统账结合”。
许多省、自治区建立了包括养老、失业、生育、医疗和大病在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下面主要分析养老保障、养老保险和社会救济方面的制度变迁。
⒈退休金制度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和发展的,面对的主要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部分内容还涉及到城镇居民。
第二章 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章社会保险的历史演进社会保障以政府介入程度或制度化为依据,可以分为三大阶段:慈善事业阶段((宗教慈善、官办慈善、民办慈善)、济贫制度的形成(1601年,英国颁布的《济贫法》为标志)与发展阶段(1834年,英国颁布的《济贫法修正案》,即新济贫法为标志)、现代社会保障阶段(以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出现为标志)以社会保障在不同时期的具体实践内容为依据,可以分为社会救助型发展阶段、社会保险型发展阶段、社会福利型发展阶段。
影响社会保障发展进程的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道德伦理因素、政治因素。
第一节社会保险的产生一、社会保险产生的理论基础从抽象的意义上揭示社会保险产生的理论基础,就是人的自然本性与人的基本权利。
人权理论说明:人生来就有人身的权利,这种权利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人们的权利又很多种,但作为第一权利是人的生存权。
由于各种风险的存在,加之个人能力、家庭境况不同和社会制度安排上的缺陷,任何制度、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有相当部分人的基本生存权无法获得保障。
因此,部分思想家、政治见、文人和有志之士从人的需求本质和人的基本生存权出发,多角度的阐述了保障人们基本生活条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形成了影响和指导各个时代实施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
如:感性主义和理性主义伦理论;空想社会理论;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市场失灵理论;有效需求不足理论,新旧福利经济学说。
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的主要理论有:(一)福利国家理论德国新历史学派提出了福利国家理论,他们强调国家的经济作用,认为国家除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外,还具有文化和福利的目的,应该由国家兴办一部分公共事业来改善国民的生活,强调国家对社会生活直接干预,强调国家应通过立法,实行包括社会保险、孤寡救济等一系列社会措施,自上而下实行经济和社会改革。
新历史学派的以国家干预为主线的社会政策主张,为德国最早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奠立了重要的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和政策基础。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史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史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史:一、简介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
它旨在通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手段,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退休保障等福利服务,确保社会公平和人民幸福。
本文将详细介绍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史。
二、古代社会保障1.原始共产主义时期:人们共同劳作,共同享有劳动成果,不存在明显的社会保障制度。
2.奴隶社会时期:奴隶主对奴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但其规模和范围有限。
3.封建社会时期:封建主对农民提供基本保障,并设立救济机构,如救济院和公益土地。
三、近代社会保障1.工业革命前期:出现世界上第一个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即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
2.工业革命时期:工人运动的兴起推动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各国陆续出台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
3.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得到普及和发展。
各国相继建立了国民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等。
四、现代社会保障1.全球化时代:社会保障制度面临挑战和改革,需要更加适应新的经济和社会形势。
2.发展中国家:尚处于社会保障制度初级阶段,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适合本国国情的制度。
3.发达国家:不断创新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和覆盖面。
附件:1.德国社会保险法全文2.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相关政策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费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等保障的制度。
2.社会救助制度:为生活困难的人提供临时救助、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福利服务的制度。
3.社会福利制度:为弱势群体提供教育、就业、住房等各个方面的保障和帮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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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摘自人民日报2月24日第七版)
1951年,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式建立。
迄今,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可以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制度安排是“国家—单位(集体)保障制”,具有国家负责、单位(集体)包办、板块结构、全面保障、封闭运行等特征。
在城乡二元分割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括劳动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等在内的主要制度安排面向城镇居民;在农村,除自然灾害救济及灾荒年份的生活救济外,基本上只有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的农村合作医疗与五保制度。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以来。
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城镇国有企业改革、劳动体制改革的推进,使原有社会保障制度失去了组织基础与经济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社会结构的分化,又对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产生急切的需求。
在这种形势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全面改革时期。
1986年国务院制定有关待业保险的法规,1994年选择江苏镇江、江西九江作为医疗保险改革试点,1995年推动统账结合模式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1998年实行住房体制改革,1999年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3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4年“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写入宪法,2007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10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渐走上了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社会化、多层次化的发展道路,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并日益呈现出“国家—社会保障制”的特征。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成就:(摘自中国财经报)
十六大以来,我国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社会保障从最初仅仅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逐步转变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之一,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被置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
如果说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国家对公民承担的保障责任因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和财政收入占比的下降呈弱化态势,那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这一时期国家开始重新强化其对公民的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职能。
当然,这绝非对计划体制下大锅饭福利的回归,而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使然,是要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社会、单位、个人权责界定合理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
由此,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开始向覆盖全民、实现社会公正为主要目标的新阶段大步迈进。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较大成绩。
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
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使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能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2002年以来,我国开始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低保、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五保供养等制度的建设,并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等工作。
到2008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8.15亿人,农村低保对象达到4284.3万人。
此外,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也都明显扩大。
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从就业人员扩大到非就业人员,从城市扩展到农村。
经过几年的努
力,目前已经基本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体系,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新农保试点拉开了农村养老保障的序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与城镇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严重不平衡,城市这一条腿长、农村这一条腿比较短的局面得到有效缓解。
(二)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在社会保障领域得到切实体现。
在上一阶段,除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支出外,财政主要还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所需的社会保障支出,目的是为了解决大批国有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关闭破产后,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因大量人员提前退休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缺口,以及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应当说,政府在安排这些社会保障投入时,更多体现了其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代表的身份,较少体现公共行政管理者或公民代表的身份。
2003年以来,各级财政社会保障投入的公共性特征日益明显,用于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
就业再就业政策也从主要面向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逐步扩大到面向符合条件的全体劳动者。
从2003年到200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16亿元,安排农村医疗救助和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别为66.6亿元和44.1亿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918亿元,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995亿元。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从2009年开始启动,财政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三)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发展。
包括政府主导的基本保障、企业提供的补充保障、商业保险和慈善事业等在内的多层次保障体系继续发展,国家、市场、雇主、个人各自的保障责任进一步优化。
(1)企业年金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了更快发展。
2007年底全国已有3万多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职工人数超过1000万。
企业年金规模迅速增长,在2006年全国新增企业年金260亿元的基础上,2007年和2008年新增规模都达到400多亿元,到2008年底企业年金基金总规模已经达到1911亿元。
(2)商业保险的保障职能明显增强。
2008年,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达到585亿元,是2001年的9.6倍。
人寿保险的保费收入达到6658亿元,是2001年的5.2倍。
此外,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开始介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业务的经办工作,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空间进一步拓展。
(3)慈善事业迅速壮大,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更大的补充作用。
截至2008年9月,在全国注册的慈善组织中,各级基金会有1361家,县级以上慈善会、红十字会4100多家。
在大约40万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也有很多参与慈善活动。
到2007年,在华国际慈善组织数量超过4000家,中国慈善机构获得捐助总额从2004年的50亿人民币增加到309亿元,占GDP的比重从0.05%提高到0.13%。
2008年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更是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的爱心和奉献精神,我国当年全年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1070亿元,其中针对汶川地震的捐赠超过600亿元,成为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新起点。
志愿者的热情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和北京奥运会中也迸发出来,奥运会志愿者超过了100万人,地震灾区救灾志愿者超过300万人。
总之,建立了60多年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向着使全体中国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大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