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施瑞炳等184位同志取得绿化和市容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施瑞炳等184位同志取得绿化和市容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9.12.28
•【字号】沪绿容[2009]496号
•【施行日期】2009.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施瑞炳等184位同志取得绿化和市容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沪绿容〔2009〕496号)
各有关单位:
经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09年12月5日评审通过,施瑞炳等184位同志取得了绿化和市容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2009年度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2009年度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程。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发布星级公园名录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发布星级公园名录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12.24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发布星级公园名录的通知
各区绿化市容局、各直属公园:
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城市公园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沪绿容〔2019〕156号)要求,经2019、2020年两年综合测评,评定了各公园星级水平。
静安公园等30座公园为五星级公园;闵行文化公园等34座公园为四星级公园;岭南公园等130座公园为三星级公园;真如公园等46座公园为二星级公园;庄行公园等25座公园为基本级公园。
希望各区继续加强公园管理,保持公园优美的园容景观,为市民提供更好休憩的绿色空间。
附件:2020年度星级公园名录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附件:
2020年度星级公园名录。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明确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明确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8.08.01
•【字号】沪价费〔2018〕6号
•【施行日期】2018.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明确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沪价费〔2018〕6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绿化市容局:
为确保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持续平稳运行,现就本市单位生活垃圾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8]6号),自2018年8月1日起,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二、各区继续延用现行区域内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及相关收费减免政策。
市价格主管部门、绿化市容部门政策调整后,各区应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三、各区发展改革委、绿化市容局、市场监管局要继续加强对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执收单位应按照规定规范收费。
本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本市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本市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查情况
的通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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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本市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沪府令53号)及《关于开展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18〕18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景观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我局委托第三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测。
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此次共抽检店招店牌588块,其中状况良好可正常使用的310块,占抽检总数的52.7%(去年同期8.8%);存在一般缺陷需要进行整改的126块,占抽检总数的21.4%(去年同期64.4%);存在严重缺陷需要尽快整改的152块,占抽检总数的25.9%(去年同期26.9%)。
共抽检户外广告设施8处,其中状况良好可正常使用的8处,占抽检总数的100%(去年同期12.5%),检测结果见附件。
请各区根据整改建议,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7月25日前书面反馈市局景观处。
联系人:何彬峰,联系电话:52567647,邮箱:***********。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年6月27日
——结束——。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在沪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在沪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在沪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联〔2018〕8号),结合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在沪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在沪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9年12月26日附件上海市在沪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依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级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市从事园林绿化施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在沪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综合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在沪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市级绿化主管部门对于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记录、归集的信用信息,按照《上海市在沪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进行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用于评价的在沪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包括《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本市相关规定的不良失信信息。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pdf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九、资产负债情况表第三部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概况一、主要职能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能包括:(一)贯彻执行有关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本市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专业规划;负责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负责对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区县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保障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协调本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城乡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设施配套建设工作;负责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养护市场管理、资质管理和诚信管理;审核公共绿地、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计方案;审查公共绿地、林地内建设项目的方案;协调推进郊野公园建设;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公共绿地、公园、行道树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依法审批公园、风景名胜区规划方案、调整方案;负责推进老公园改造工作;负责推进立体绿化发展,会同本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立体绿化扶持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绿地、行道树、立体绿化的养护技术标准;负责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并组织资源调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7.12•【字号】沪绿容 (2021) 228号•【施行日期】2021.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各区绿化市容局,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9〕15号),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经2021年第1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附件: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1年7月12日附件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监督本市绿化市容(林业)系统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19〕15号)等规定,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市、区绿化市容局,及其所属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组织(以下统称为“执法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决定。
第三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定义)本办法所称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下简称“法制审核”),是指执法单位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对拟作出的决定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的活动。
第四条(审核机构)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或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统称“法制机构”)负责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审核。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的通知各区绿化市容局、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张江高新区管委会、长兴岛建设管理处、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环保景观处、上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综合处、上海化学工业区、自贸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已于2018年9月10日经市绿化市容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9月19日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推进绿化行业行政许可审核标准化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市、区绿化管理部门对以下内容的审核:(一)迁移、砍伐树木;(二)临时使用绿地;(三)占用已建成绿地;(四)调整已建成公共绿地内部布局;(五)公园内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六)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比例审核;(七)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竣工验收。
第三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迁移禁止移植树龄在三百年以上的一级保护的古树,以及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名木。
古树名木或者古树后续资源涉及以下情形确需移植的,应当编制实施方案并就近移植:(一)因轨道交通、隧道、高速公路、跨江跨海大桥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确需移植树龄在一百年以上三百年以下的二级保护的古树、或者树龄在一百年以下的名木;(二)因市重大工程项目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移植树龄在八十年以上一百年以下的古树后续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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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九、资产负债情况表第三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概况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编制本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的中长期规划、有关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国家及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并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的保障工作;负责制定行业领域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定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城区绿化工程、公园、广场建设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车辆清洗养护与保洁市场管理和资质报批工作,负责机动车清洁企业设立备案;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监督本区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城区绿化配套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监管;负责对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对配套建设的地下建筑物化粪池和其它特殊规格化粪池初步设计方案和建造方案的审批;负责对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单独设置环境卫生设施设计和建设方案备案,单独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结果备案;负责对建设工程配套绿化总体设计文件审查;负责拟订年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事业、城区绿化发展的预算工作,加强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管理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布置、落实本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负责水域和特定区域有关环境卫生监管,依法对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活废弃物和特定污染物的监管;负责对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垃圾处理场(厂)设立、关闭等的许可;负责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服务的许可;负责对利用微生物处理设施处置厨余垃圾的审批;负责对城市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处置(回填)的申报核准和监管;负责临时堆放物料审批;负责搭建(修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负责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畜的审批;负责对自行收集、运输单位生活垃圾和粪便等处置申报;负责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种类和产生量的申报;负责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备案。
(六)负责管理本区城区绿化工作;负责公共绿地和园林绿地建设和维护的管理,负责对园林绿化设置和建设进行审核、审批和管理,依法实施对城区绿化建设、养护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迁移、砍伐树木的许可,对迁移古树后续资源进行审核,并承担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古树名木资源调查;负责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对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竣工验收,对临时绿地的竣工验收,对撤销临时绿地的备案,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的意见征询,对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备案,对公园举办局部性展览及其他活动的许可,对公园停闭的许可,对配套绿化工程竣工图和验收结果的审查。
(七)负责组织编制本区户外广告设施的专业规划,负责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或者宣传品、标语的张贴、悬挂的许可;对户外非广告设施(非广告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设置的审批;负责组织编制本区景观灯光规划和重要区域的景观灯光规划;负责制定本区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执行落实有关户外广告设施、景观灯光的技术标准,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承担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等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
(八)负责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协调开展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和创新;负责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和信息化项目建设。
(九)监督检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等市容环境卫生、绿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移送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方面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参与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相关活动;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级决算、下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第二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单位:万元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注: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2018年度资产负债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第三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52909.89万元、支出总计为53087.78万元。
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976.19万元、减少4261.8万元。
主要原因:局本部基本建设项目减少金额较大、环卫中心2018年项目预算年末核减金额较大、醉白池公园董其昌项目建设进度接近尾声,资金需求量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有所减少。
二、关于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5290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16.8万元,占90.75%;事业收入465.62万元,占0.88%;经营收入4331.22万元,占8.19%;其他收入96.25万元,占0.18%。
三、关于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合计5308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7.91万元,占10.88%;项目支出42978.65万元,占80.96%;经营支出4331.23万元,占8.16%。
四、关于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48016.8万元、支出决算数48103.26万元。
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73.59万元,减少9.04%、支出减少4641.26万元,减少8.80%。
主要原因:局本部基本建设项目减少金额较大、环卫中心2018年项目预算年末核减金额较大、醉白池公园董其昌项目建设进度接近尾声,资金需求量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有所减少。
五、关于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03.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1%。
与2017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80.26万元,减少1.80%。
主要原因:局本部基本建设项目减少金额较大、环卫中心2018年项目预算年末核减金额较大、醉白池公园董其昌项目建设进度接近尾声,资金需求量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03.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8.24万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1.46万元,占1.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1.34万元,占0.44%;城乡社区支出46553.72万元,占96.78%;住房保障支出258.50万元,占0.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799.01万元,支出决算为4810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局本部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发生核减以及内网安全管理系统、电子芯片系统、中小道路环境整治等项目进行结转;园林中心绿化养护、绿化改造整治等完工项目的核减以及街头摆花及草花栽植项目的结转;醉白池各类项目审价节约了资金等情况,减少了预算使用量以及人员变动等原因。
其中: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
主要用于:董其昌书画艺术博物馆的基础设施建设。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24万元。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程建设项目审价降低了工程费用,减少预算使用量等原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福利费和活动费。
年初预算为6.41万元,支出决算为24.26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度发生抚恤金,为不可预见经费,未在年初预算体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各项福利保障。
年初预算为144.27万元,支出决算为222.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退休人员抚恤金,为不可预见经费,未在年初预算体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年初预算465.8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7.0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