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收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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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_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中组部_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范,确保人事档案的合法合规。

(二)集中统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档案管理机构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保密安全: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不外泄,保障档案安全。

(四)规范有序: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确保档案信息准确、完整。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设立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五条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一)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档案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四)指导、监督、检查下级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内容第六条人事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一)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简历等。

(二)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工作时间、工作表现、考核结果等。

(三)培训、进修、学习情况:培训课程、进修经历、学习成果等。

(四)奖惩情况:奖励、处分、表彰等。

(五)党团组织关系:入党时间、党费缴纳、党内外职务等。

(六)其他应归档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管理程序第七条人事档案管理程序包括:(一)收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各类人事档案材料。

(二)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排序、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三)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按照档案目录归档。

(四)保管: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档案的完好。

(五)利用: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有关部门和个人提供档案服务。

单位人事档案工作制度

单位人事档案工作制度

单位人事档案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人事档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是单位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单位人事档案工作要坚持真实、完整、准确、安全的原则,实现人事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第三条单位人事档案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发展规划,纳入领导责任制,纳入人力资源管理范畴,确保人事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事档案工作。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人事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人事档案工作;(三)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人事档案;(四)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复制、借出和归还等工作;(五)负责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负责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七)其他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做好人事档案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人事档案应当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干部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业绩表现、奖惩情况等,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八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标准收集人事档案材料。

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规范。

第九条单位应当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材料的顺序、格式、文字、图表等符合规范要求。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十条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人事档案库房,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防霉烂、防丢失。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的保管制度,明确保管权限、保管责任、保管程序、保管环境等要求,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

档案收集工作制度

档案收集工作制度

档案收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收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档案收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当由专门的档案工作人员负责,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配合档案工作人员做好档案收集工作。

第二章档案收集的范围和内容第五条档案收集的范围包括:(一)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决策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请示、批复、函件、会议记录、人事档案、财务会计档案等;(二)本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各种原始资料、数据、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三)其他对单位历史发展、科学研究、行政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六条档案收集的内容应当包括:(一)档案的原始材料,如原件、复印件、照片、录音、录像等;(二)档案的整理材料,如目录、索引、摘要、统计表等;(三)档案的利用材料,如复制件、汇编、摘编、研究论文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的程序和方式第七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明确档案收集的范围和内容;(二)制定档案收集的计划和方案;(三)开展档案收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四)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号、归档;(五)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保管、利用和鉴定。

第八条档案收集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接收归档,即接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的档案资料;(二)自主收集,即本单位自行收集、整理、归档的档案资料;(三)委托收集,即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为收集、整理、归档的档案资料;(四)网络数据采集,即通过互联网等网络平台收集、整理、归档的档案资料。

第四章档案收集的要求和标准第九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确保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能够全面反映单位的工作情况和业务活动;(二)档案资料的真实性,确保收集到的档案资料真实、可信、无误;(三)档案资料的准确性,确保收集到的档案资料内容准确、数据正确、格式规范;(四)档案资料的及时性,确保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能够及时反映单位的工作情况和业务活动。

某单位人事档案收集工作制度

某单位人事档案收集工作制度

某单位人事档案收集工作制度某单位人事档案收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单位的人事档案收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员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单位的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工作。

第三条人事档案收集工作是指对员工的基本信息、入职、离职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和存档的工作。

第四条人事档案收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员工档案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和可访问,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五条人事档案收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施,其他部门负责积极配合。

第二章人事档案收集程序第六条入职前,新员工须填写《员工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等。

第七条人事部门在验收新员工提供的材料后,将《员工个人信息登记表》归档,并将材料复印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八条在员工入职后,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员工个人信息的变动情况,如婚姻状况、户口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及时更新档案。

第九条离职前,员工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辞职信、工作交接材料等。

第十条人事部门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将《离职申请表》归档,并将相关材料存入离职档案。

第十一条人事部门应及时更新员工的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信息,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档案变更。

第三章档案归档和维护第十二条人事部门按照员工的入职时间顺序,对员工档案进行编号、归档和存储。

第十三条每个员工的档案均应封存,并标明员工的姓名、编号、入职日期和存储位置。

第十四条档案室应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序性。

第十五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和归还登记制度,对所有借阅档案的人员进行记录。

第十六条档案室应配备专人负责对档案进行保管、维护和更新,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第四章档案查询和利用第十七条任何部门需要查询员工档案的,应向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查询范围。

第十八条人事部门对查询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档案复印件或相关信息。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人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全面、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三)保密性原则:对档案资料实行保密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四)便捷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方便工作人员查询和使用。

第二章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机关人事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任职时间等。

(二)工作经历:历任职务、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等。

(三)教育培训:参加的各类培训、学习、进修等。

(四)奖惩情况:获得的各类奖励、表彰、处分等。

(五)其他:其他与人事管理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资料收集:(一)工作人员入职时,应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二)工作人员晋升、调动、退休等过程中,应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理、更新,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第六条档案资料整理:(一)按照档案资料类型进行分类,分别建立人事档案、工作档案、培训档案、奖惩档案等。

(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装订,确保档案资料整齐、有序。

(三)建立档案目录,方便工作人员查询。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二)档案室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一)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询档案资料,应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细则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及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人事档案应当全面、准确地反映员工的个人情况和变动情况。

2. 准确性原则:人事档案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3. 安全性原则:人事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

4. 保密性原则:人事档案涉及员工个人隐私,应当严格保密。

5. 利用性原则:人事档案应当方便查询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人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人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细则;2. 组织实施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3. 指导、监督各部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4. 处理人事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人事档案管理员职责:1. 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2. 负责人事档案的检索、查询和借阅工作;3. 负责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4. 负责档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更新;5. 完成人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人事档案收集范围:1. 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个人证件;2. 员工的劳动合同、岗位说明书、绩效考核材料等劳动关系材料;3. 员工的职务、职称、工资、福利待遇等变动材料;4. 员工的奖惩、培训、调动等人事变动材料;5. 其他与员工个人相关的重要材料。

第八条人事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整理;2.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的连续性;3. 档案材料应当整齐、规范,便于查阅;4. 档案袋、文件夹等应当清晰标注档案名称、编号、日期等信息。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介绍范文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介绍范文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介绍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企业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及保管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机密性,便于管理和查询,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部门与员工,规范全员对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三、定义1.人事档案:指企业用于记录员工基本信息、个人履历、考核评价等重要资料的文档或电子文件。

2.人事档案材料:指用于构成和完善人事档案的各类文件和证明材料。

四、管理标准4.1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1.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集员工的必要档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工作履历、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卡、缴纳证明;–员工考勤记录、绩效评估、奖惩证明等。

2.企业应在员工入职时收集必要的档案材料,确保员工档案的及时建立,员工应主动提供所需档案材料,并按照企业要求提供辅助证明材料。

4.2 人事档案材料归档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人事档案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档案的归档工作。

2.人事档案应按照文件顺序归档,每一份档案应标明员工姓名、档案号、归档日期等信息。

3.企业应建立档案索引表,并及时更新,以便于查询和使用。

4.人事档案材料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档案室应采取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档案室,防止档案被损坏、丢失或泄露。

4.3 人事档案材料保管1.企业应确保人事档案材料的安全保密,严禁私自销毁或外借档案材料。

2.未经授权人员不得随意查阅、复制或转存档案内容。

3.企业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每一次档案的借阅必须有明确的申请理由,并记录在借阅登记册上,借阅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4.档案室应定期进行档案清点和盘点工作,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考核标准1.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纳入员工综合考核指标。

2.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档案归档和保管工作的规范程度;–档案材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职责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职责

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本单位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对人事档案进行定期检查、鉴定和统计工作。

(4)负责对人事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5)负责对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奖惩。

2.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2)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对人事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4)负责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5)定期对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6)协助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检查、鉴定和统计工作。

3. 用人单位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2)为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工作条件,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4)加强对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5)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三、人事档案的收集与归档1. 人事档案的收集(1)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收集。

(2)档案收集应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培训经历、奖惩情况、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3)档案收集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2. 人事档案的归档(1)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2)档案归档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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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收集工作制度
一、档案收集范围
1. 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技能专长、奖惩记录等。

2. 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相关信息。

3. 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离职等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

二、档案收集程序
1. 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定期将员工的人事档案和相关资料整理齐全,移交至人事部门。

2. 人事部门应对接收到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有缺失或错误,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补正或更正。

3. 对于新入职员工,人事部门应在员工入职后的一周内,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4. 对于离职员工,人事部门应及时将其离职资料归入其个人档案,并妥善保管。

三、档案收集责任人
1. 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工作,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人事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监督和指导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分类标准
1. 按照员工的入职时间、离职时间、部门归属、岗位等级等标准对
档案进行分类。

2. 对于需要特别标识的档案,如涉及重大奖惩、重要职务变动等,应单独标识并分类存放。

五、档案保管方式
1. 人事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并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 对于电子档案,应建立完善的备份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或损坏。

3. 对于纸质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档案的整洁和有序。

六、档案利用制度
1. 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本人或他人档案时,需经过上级领导审批同意方可查阅。

2. 人事部门应对查阅档案的员工进行登记和监督,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3. 在查阅完档案后,应及时将档案放回原位,保持档案的有序存放。

七、档案销毁制度
1. 对于无需长期保存的档案,如离职员工档案等,可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2. 进行档案销毁时,应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3. 在销毁档案前,应对档案进行彻底清点和核对,确保无遗漏或错误。

4. 在销毁档案后,应将销毁结果进行记录,并报上级领导备案。

八、档案保密制度
1. 所有涉及人事档案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2. 未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泄露或向外界提供员工的人事档案信息。

3.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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