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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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检察院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的探索和思考

浅谈基层检察院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的探索和思考

浅谈基层检察院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的探索和思考作者:钟晓萍来源:《好日子(下旬)》2018年第03期近年来,大田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科技强检理念,贯彻智慧检务思想,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和智能化应用探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显著加强,信息化运用能力和运维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

一、做法成效(一)实施“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一是坚持把智慧检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抓、亲自管;分管院领导作为施工队长,承担具体责任,在全院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责任明确的智慧检务工作责任链。

专门成立网信工作领导小组,負责贯彻上级院的科技强检规划及本院检察网信重大建设项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智慧检务项目征集活动,汇总出各部门技术需求,带着问题、目的,有针对性到智慧检务工作先进院调研考察,进一步转变理念、开阔视野、借鉴前沿科技最新技术模块、架构。

三是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采购管理方面的要求,严把项目立项、论证、采购、招标、合同签订等关键节点,纪检、监察、政工、保密、民行、技术、计财等部门全程参与,从人、财、物、智、廉等各方面提供支撑,妥善解决项目建设分散、信息资源孤立、重复投资研发等问题。

四是完善硬件设施,推动检务保障现代化。

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扎实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积极协调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保障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完成视频会议系统及检察三级网络建设,全面满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和检察专网分级保护需要。

先后完成档案管理平台、电子卷宗系统、远程接访系统等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应用,在建系统有检委会子系统。

此外,检务保障系统已纳入预算,正在筹建中。

(二)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应用根据上级院部署,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数据网上统计,并覆盖所有检察业务,纵横贯通。

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挑战及应对策略2023年,对于检察工作来说,依然充满着挑战和困难。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要坚守检察工作的职责,保证公正司法,确保社会安定和谐。

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新领域的犯罪,如何做好检察工作,成为了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

本文将从检察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策略两个角度,详细探讨这一现实问题。

一、检察工作面临的挑战1.全球化背景下的犯罪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各种国际犯罪活动呈现高度复杂化、全球化和智能化的趋势。

这种全球化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检察机关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跨国侦查和司法协调能力。

2.信息化技术的影响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引起了犯罪形式的变化,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

这些犯罪活动新颖、奇特,使得侦查、取证等工作亟待改进与强化。

3.法律适用的困难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各行各业的发展日新月异,法律适用面临的挑战也愈加复杂和多样化,检察机关要能够依照最新的法律法规,精准地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

4.社会舆情的压力社会的公众期望与检察机关的期望不同,因此检察机关应当看中刻不容缓的案件,将工作重点放在符合公众关心的问题上,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于检察工作的信赖与支持。

二、检察工作的应对策略1.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检察机关应坚持聘用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标准,建设一支高素质、强实力的队伍,在面对复杂多变的案件时,能够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性的调查和取证,在保证社会公正和司法公平的基础上,处理案件。

2.强化网络犯罪领域的侦查能力网络空间中常出现的新型犯罪,其特点是瞬息万变、地域性弱,要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我们的技术能力,在侦查、取证工作上有一定的优势。

3.深化法律适用的研究法律适用是检察机关的基础工作,只有深入研究法律条文,不断更新和分析司法解释,找出问题,提出及时解决方法,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做出贡献。

4.尊重社会意见,有效开展宣传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交流,是实现检察工作合法合规的必要途径尊重社会意见,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向社会公众普及检察工作理念,增强社会的理解,同时也能及时地了解社会舆论。

工作心得:推进基层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

工作心得:推进基层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

工作心得:推进基层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近年来,检察信息化工作经过“数字检务”“网络检务”“信息检务”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已升级步入“智慧检务”阶段。

智慧检务既是智慧工程,又是智力工程;既是进一步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更高形态,又是实现检察工作全局性变革的战略转型。

智慧检务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新起点,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其智慧检务建设进度关系着检察工作的全局。

从以下三个方面、浅议基层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要义。

一、推进基层院智慧检务建设的意义智慧检务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 对搜集、积累的司法数据予以智能整合、分析,使之服务于司法办案、司法管理、司法便民、司法公开,最终形成“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总体架构,从而实现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打造新型检察工作方式这一目标。

推进基层院智慧检务建设是时代所需,政策所导,人民所拥。

1、智慧检务建设能够有效缓解办案压力,提高办公效率基层检察院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线,对法律专业人才求贤如渴,但招不到人、留不住人是不争的事实,“案多人少”已经成为当前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

要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 关键是要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检之路,善于向科技要人力、向科技要效率。

如智能语音系统的广泛使用使检察官的双手得以解放,仅凭语音就能进行大量卷宗的录入;远程提审系统的建设使检察官免除舟车劳顿,之前提审嫌疑人在路上要花去大把时间,如今在本单位就能轻松对外地看守所人员进行审讯……智慧检务的建设大大减轻检察官的工作负荷、提高了工作效率。

2、智慧检务建设能够为检察院发展提供新动力、开辟新方向、带来新机遇检察机关担负着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审判监督等多项监督职能,科技的日新月异和犯罪的高度智能化、有组织化,使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难度加大。

智慧检务建设可以破除基层检察机关与其他行业间的数据壁垒,使各部门沟通交流更顺畅,业务合作更便捷,为基层检察事业发展开辟一条全新途径。

浅谈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中遇到问题及对策

浅谈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中遇到问题及对策

浅谈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中遇到问题及对策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化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加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是科技强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工作改革的重要内容。

检察院机关自2000年科技强检检会议后,信息化建设力度逐步加大,网络硬件建设和应用软件开发利用取得一定成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此同时,然而,在科技强检中,基层院检察技术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制约着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的进程和发展,现笔者结合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的实践,就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谈一点初浅的认识。

一、工作基本情况近几年来,长洲区检察院多方筹集资金,先后投入60多万元搭建了集检察三级专线网、视频会议室、审讯同步录音录像、安全监控、外网、电子阅览室为一体的网络信息化平台,为办公、办案提供了有力的现代技术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观念滞后,是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思想阻力就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而言,90%以上的检察官年龄都在45周岁以上,他们中大多在以往的工作中,习惯使用纸笔办公,对计算机不熟悉,对信息化的了解也仅限于信息化就是用微机打字、信息化就是上因特网,对信息化范围、信息化开展的意义认识不足,在思想观念中存在着只须懂法就足以胜任检察工作的想法,还未真正意识到信息化建设对检察工作有着巨大推动作用。

因此出现了阻碍科学技术与办案结合的不利因素,缺乏依靠科技进步的内在动力,对于如何把信息技术运用到检察工作中来、如何用信息化促进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研究较少,重视不够。

(二)信息化建设标准不明确是导致基层院盲目投入、重复建设的重要原因2002年我院投入12万余元新建了办案区和模拟机同步录音录像,建成投入使用后,2006年下半年自治区院颁发《广西区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文件,对照自治区院信息化文件标准,我院发现已建成的信息化系统有些方面功能和技术上都达不到标准。

基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构想

基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构想

基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构想抓好队伍建设是检察机关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

在新形势、新环境下不断探索检察队伍建设的新办法、新路子意义重大。

下面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基层检察院的队伍建设谈几点浅见。

一、当前基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历史的原因,基层检察院干部队伍普遍存在学历层次低、专业水平低、复合型人才比例低、经济政治待遇低、平均年龄偏高以及吸引人才难,留住人才更难等问题。

基层检察院人才流失现象较为普遍。

(一)检察队伍断层、老化情况严重。

由于《检察官法》规定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才有资格进入检察官序列,增加了部分干警进入检察官队伍的难度。

新招人员即使通过司法考试又必须培养几年后才能投入一线独立办案,造成检察队伍断档问题比较严重。

以泾县院为例,该院在职36名检察官的平均年龄为44.11岁。

其中,30岁以下4人,占检察官总数11.11%;31至40岁1人,占2.78%;41至50岁23人,占63.89%;50岁以上8人,占22.22%。

检察后备人才的梯次结构配备还不足。

(二)检察人员流失情况严重。

基层检察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基层院,这里地域环境较差,经济状况不景气,加之工作压力大,职级晋升难度高,一些年轻干警通过多种渠道离开检察机关。

特别是近年来招录的干警,他们大多年龄比较轻,又以异地人居多,这些人往往再参加国考或以已取得公务员身份为跳板通过选调、借调等渠道到条件较好的单位工作。

2006年以来,泾县院通过选派、公务员考试新进干警16人,同期又先后调出10人,占招录人员的62.5%,人才流失十分严重,出现了“后继缺人”的局面。

(三)检察干警整体素质不高。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人员中,部队转业干部及从企事业单位调进人员所占比例较大。

泾县院历年来共安置复转军人17人,现有有9人担任中层以上干部。

以上人员进院时,绝大部分都是中专或中专以下文化程度,虽然后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了大专或本科学历,但检察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尚不够。

智慧检务解决方案

智慧检务解决方案

智慧检务解决方案
《智慧检务解决方案:提高效率优化资源利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智慧检务解决方案逐渐成为了公安部门的重要工具。

智慧检务解决方案以信息化、智能化为主要特点,通过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高公安部门的工作效率,优化资源利用,提升治安和社会稳定水平。

首先,智慧检务解决方案提供了全面的信息化支持。

通过建立全面的电子档案系统和信息数据库,警务人员可以方便地获取各类信息,快速做出决策。

同时,通过信息系统的建设,警务指挥中心能够及时对案件和事件进行跟踪和监控,保障公共安全。

其次,智慧检务解决方案还利用了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

通过大数据分析、人脸识别、智能监控等技术,能够大大加强警务人员的勤务和辅助调查工作,提高案件侦破效率。

同时,还可以通过智能化巡逻系统、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对公共安全的全面监控和保障。

最后,智慧检务解决方案帮助公安部门更好地管理资源。

通过数据分析和智能预警系统,能够有效地优化警务人员的调度和配置,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

同时,还可以通过智能化的犯罪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的治安风险,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总的来说,智慧检务解决方案是公安部门推进信息化建设、提
升管理水平的重要工具。

通过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手段,提高警务工作的效率,优化资源利用,提升了公安部门的治安和社会稳定水平。

相信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慧检务解决方案将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工作,为社会的安全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基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探索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探索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探索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内容摘要】当前,数字检察体系建设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如何破局是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数字化改革的关键。

但是,目前的基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建设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些因素还制约着数字检察的发展。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对检察机关打造全业务数字办案、全要素数字管理、全方位数字服务、全领域数字支撑的数字检察“四梁八柱”到关重要,对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也至关重要。

【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问题对策当前,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建设工作已经实现从单纯的信息化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技术融合发展转变,这不仅是一次技术性的革新,同时也是司法办案的一次创新。

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积极适应以大数据、人工智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大趋势,聚集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法律监督现代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实现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加快数字检察建设工作的新方向。

2022年6月29日,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召开,对加快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更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数字检察”建设新篇到来。

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建设,深度融合了“互联网+检察工作”和“智慧检务”,涵盖了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以需求为主导、以业务为主线、以大数据为基础、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的数字检察建设“初期模型”。

今后一段时期,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建设的主要任务将是依托大数据及智能化等前沿科技,统筹利用以司法办案数据为核心的检察数据资源,建立检察大数据总体架构,构建全流程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以“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由传统的“数量驱动”向“数据赋能”转变,实现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转型,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基层院数字检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基层院数字检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基层院数字检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加快,数字化检察工作在基层院已得到了普及和推广。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基层院数字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问题一:数字化技术不够普及尽管数字化检察工作在基层院已经开始推广,但是在一些基层院中,数字化技术的普及率仍然较低,甚至还存在一些基层院没有建立数字化检察平台的情况。

这导致基层院在案件管理、调度、协作等方面仍然依赖于传统的方式,效率不高。

建议一:加大数字化技术的推广力度,加快数字化检察平台的建设。

同时,加强对基层院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数字化工作技能。

问题二:数字化平台信息不够全面在一些基层院的数字化检察平台上,案件的信息和数据并没有全部录入,或者录入不准确、不完整。

这使得基层院在案件管理、统计、分析等方面难以做到精细化、科学化,影响了数字化工作的效果。

建议二:加强数字化平台的数据采集和信息录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同时,建立规范的数据管理和分析体系,为基层院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问题三:数字化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不够有力数字化检察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岗位的协同配合,如果在数字化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方面不够有力,就会出现信息不畅通、工作重复等问题,影响数字化工作的效率。

建议三:建立数字化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机制,明确数字化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做好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同时,建立数字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总之,数字化检察工作是基层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我们要积极解决数字化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数字化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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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面临的问题与
对策建议
近年来,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才智检务建立的顶层设计,各级检察机关的才智检务建立都步入了“快车道”。

12309检察效劳中心平台、“三远一网”系统、电子卷宗系统、视频远程接访系统等一批网络系统和应用软件接连上线,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高效进展,为才智检务建立发挥了巨大作用。

本文试从基层检察机关视角,分析才智检务建立中面临的问题及相应对策,以期能为基层检察机关才智检务建立供应一点启发。

一、基层检察机关才智检务建立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观念滞后是基层检察机关才智检务建立的思想阻力
基层检察机关还有少局部领导和干警对才智检务建立的理念不理解、不重视,认为多上几个网络系统和软件应用代表了才智检务,没有真正意识到才智检务建立对检察工作能动进展的几何级推动作用。

在新时代,随着检察机关的转型进展,检察业务也应当与时俱进,充分借助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开展、扩大“互联网+”应用,对检察工作进展全面、深刻的
才智化改造,提升办案水平和案件质效。

当前,有的基层检察机关虽然上线了“三远一网”、视频接访系统等根底硬件,但在系统投入运行后,存在着不情愿、不擅长使用的状况,使得硬件的利用率不高,大局部时间成了摆设,没有到达才智检务建立的“初心”。

(二)人才匮乏是基层检察机关才智检务建立的内在短板
才智检务建立高度依靠信息技术人才,而笔者了解到本地区大局部基层院都严峻缺乏信息技术人才。

实施才智检务的各种工程建立中,工程根底设施虽然可以实行外包给社会公司的形式来完成,但是与互联网产品需要不断优化、不断提升用户体验一样,才智检务工程也需要不断依据检察工作进展实际而不断优化、调整。

任何一个网络系统的建立都需要有足够的专业人才监视系统搭建、系统运行状况、准时反应系统故障和问题,这里面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技术特地人才的参加。

同时,在各种系统胜利上线后,还需要有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对操作使用的检察业务办案人员进展相应专业应用培训,并且准时解决使用过程中消失的故障、疑问,不断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和决策效率,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系统利用率,从而到达提高办案质效的终极目的。

在实践中,有的基层检察机关在新应用工程建成后,由于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才,使得先进的系统得不到利用或者不能充分地发挥优势作用,这不能不说特别惋惜。

(三)缺乏资金使基层检察机关才智检务建立有心乏力
才智检务建立是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检察信息化建立,检察业
务相关的系统研发、软硬件的购置、后期的维护都需要大量资金,必需要有足够的建立保障经费。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信息化建立经费应由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建立经费应当由各级地方政府财政专项划拨。

然而地方财政或者特地人民检察院所依靠的经费划拨部门,由于财政困难、沟通不畅等多种缘由,导致不能有效地支持和保障检察机关特殊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立,使得基层检察机关在才智检务建立上显得有心乏力。

二、加强基层检察机关才智检务建立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理念,重视才智检务建立
才智检务建立不仅仅是信息技术手段与检察业务的简洁结合,而是检察工作在理念和方法上的一次变革。

推动才智检务建立的真正意义在于,适应当前社会进展的需要,采纳互联网高新技术手段提升办案水平和效率,从而提升检察机关的战斗力,有效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各基层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聘请相关才智检务建立专家进展培训授课、开展才智检务建立推动会等形式来提高干警的思想意识,正确熟悉才智检务建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对才智检务建立高度重视,院党组在“三远一网”平台建成后细化部署,制定印发了《邓州市人民检察院“三远一网”治理使用方法》,为“三远一网”平台的高效运转供应了制度保障,明确了各部门人员责任,促进了各部门人员之间的相互协作。

由办公室、信息治理中心、刑检业务部门、综合业务部共同协作实施。

办公室负责警务保
障、运行经费及效劳支持;信息治理中心负责“三远一网”设备维护和技术支持;检察业务部门负责使用远程提审、远程庭审办理案件;综合业务部负责远程文书送达、备案。

在制度完善的同时,该院党组成员带头使用“三远一网”平台办案,以上率下,在广阔干警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也带动了才智检务的全面应用。

(二)才智检务建立应从实际动身,切忌好高骛远
才智检务建立应当从各基层检察机关的实际动身,从办案需求动身,选择适合自己的真正需要的工程,切记好高骛远,脱离实际。

才智检务建立不是给外人看的“花瓶”,是真真正正自己要用,而且要用好的工程。

假如一味地追求高科技,脱离了现有的技术水平和资金承受力量,就似乎是空中楼阁,不切实际;同样,一个单位建立了各种先进系统,假如不加以利用,不充分发挥其作用,就是铺张人力财力。

因此,只有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水平,才能在才智检务建立中一步一个脚印,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人才培育和技术创新是推动才智检务建立的关键
任何时期人才的培育都是提升单位工作战斗力的关键,才智检务建立更是如此。

在才智检务建立中要把“人”作为首要目标来优先考虑,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同时要重视对办案干警信息技术的培育,可以定期进行信息技术培训、进行信息技术竞赛等形式,促进干警信息技术水平的全面提高,保证干警会用、用好各种才智检务系统,用才智检务效劳好检察业务。

技术创新为推动才智检务建立供应了强劲动力。

在才智检务建立和应用中会面临各种实际问题,需要我们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技术创新解决问题,提升才智检务的拓展空间。

比方在疫情期间,业务部门对“三远一网”需求量骤增,既有本地提审又有异地提审,但面临着该院只有一间远程提审室的状况下,该院把庭审室“变”提审室,敏捷运用“三远一网”进展“双提审”。

一条由该院远程提讯室线路通过内网联通本地看管所,另一条由该院远程庭审室线路通过检察工作网联通异地看管所,庭审室“变”提审室,从而实现二部门同时远程提审。

“双提审”是该院才智检务建立中技术创新的一次探究实践,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四)积极协调,确保资金到位
资金到位是基层检察机关才智检务建立的根本保障。

基层检察机关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检察机关才智检务建立状况,勤请示、常汇报,积极反映建立经费紧缺的困难,力争把工程建立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争取建立资金准时、足额到位。

考虑到各地经济进展水平不均衡,实行共建策略、合作共赢为才智检务供应坚实的根底保障。

基层检察机关在才智检务建立中面临的问题是对工作水平和力量的挑战,同时也是进展机遇。

针对问题,需要找到问题的根源和突破口,“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抓住才智检务建立带来的机遇,借力于才智检务“风口”,助推基层院检察工作转型升级,真正实现科技强检、才智检察,推动检察进展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力量的现代化。

解释:
李轩甫.依托远程技术为才智检务注入新动能[n].检察日报,2023年6月30日第3版.
王刚,张惟旭,杨松润.海南才智检务建立讨论[j].法制博览,20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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