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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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一、采购应及时查验内容包括:
供方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
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档案。

供方的档案,包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或法人身份证、产品标准、产品检验报告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等内容。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采购资料
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总经理批准。

《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门保管。

三、采购产品的验证
采购产品的验证按《原辅料、包装材料标准》的规定执行。

采购产品出现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生产许可的产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

四、原辅料、包装材料验收:
从合格供方采购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供方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方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

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四、作业内容4。

1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4。

2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

3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4.4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4.5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4。

6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ISO22000:2018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ISO22000:2018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采购必须依据生产计划及技术规范,按质、按量,配套供应生产所需的全部物资。

第三条 验明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资质,相关信用档案。

第四条 采购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必须严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如实填制《入库单》,并保存2年。

第五条 品控部对到货物料的质量进行验收,如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并记录进货台账;如验收不合格则通知(说明不合格原因)综合部立即与对方联系,进行退货处理。

第六条 对于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要求的原料,不得使用,并与合格品严格区分,防止混淆和污染食品,可依据采购合同的规定拒收或单独存放等待退换。

第七条 物资验收合格办完入库手续,及时记账、立卡及建档,必须标明码放的库号和位置,真正做到安全、方便、清楚、实效的保管物资。

第八条 储备物资验收时,要及时、准备、认真,把住数量、质量和凭证关。

第九条 物资储备部门应当监督使用部门节约物资消耗,加强定额管理,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物资单耗。

第十条 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充分发挥物资的经济效益,提高物资的周转率。

第十一条 各工序的原料接收人应按照质量保证制度的原料接收程序,对原料进行抽样检查,并且照原料的质量标准判定是否符合接受标准。

第十二条 所有的原料在使用过程中要有记录系统,使原料批号和所生产的产品能够有对应的追踪系统。

第十三条 对库存物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理或实际盘存,以便掌握库存物资的变动情况,及时发现物资损坏、质变等问题,从而迅速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津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知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07: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

07: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
安徽全康药业有限公司
食品原 格
物料批号
数 量
生产厂家
保 质 期
验收内容
随货资料(送货单、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报告单)情况
□票证齐全
□票证不齐全
外包装情况
□标识明确,外观无破损
□标识不明确或外观有破损
□外观无污染,无腐烂,无异味,无虫蛀等变质现象
□不符合要求
质量符合情况
□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毒无害
□不符合要求
物料存放后的状态标识
□状态标识正确
□未标识
仓库管理员/日期
QA/日期
验收结论
□接收
□拒收
拒收理由: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日期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并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2、从生产加工单位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3、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4、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5、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6、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7、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8、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9、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成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盗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 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共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 年.食品采购台账记录制度1、餐饮业采购食品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2、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相符.3、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数量、产品来源、是否索证、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内容.4、应将台账和与食品索证有关的资料按品种、进货时间的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5、从固定供货基地或供货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的,应留存每笔供货证明清单.6、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1、专店购买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2、专账记录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3、专区存放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4、专器称量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5、专人负责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

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学习和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长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通用记录表(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名称: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学习资料(批号)保质期供货商日期采购人验收人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学习和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1)序号原辅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进货第页学习资料(批号)保质期供货商日期采购人验收人备注:1.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2.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供货商不能提供的,须由企业进行检验)进货票据等相关凭证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2)第页序号食品添加剂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进货学习资料(批号)保质期供货商日期采购人验收人备注:1.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2.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供货商不能提供的,须由企业进行检验)进货票据等相关凭证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3)第页序号食品相关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进货学习资料备注:1.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2.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供货商不能提供的,须由企业进行检验)进货票据等相关凭证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学习资料。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由后勤主任负责。

2.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

3.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索取相应的证件、发票及产品合格证明,并做到货证相符。

①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②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③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4.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进多少的原则。

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新鲜度。

5.采购食品原料时,应如实记录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6.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记录。

7.若发现采购的食品原料有明显的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直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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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长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通用记录表(一)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名称: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1)

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
于二年。

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2)

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
于二年。

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3)

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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