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条件
多式联运经营人标准

多式联运经营人标准
“多式联运经营人”指的是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单据。
“多式联运经营人标准”指的是用来评估和规范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行为和操作的一套准则或指标。
这些标准可能涉及到经营人的资质、资格、信誉、服务质量、安全性能等多个方面。
通过制定和执行多式联运经营人标准,可以规范行业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运输安全,促进多式联运的健康发展。
多式联运经营人标准示例:
1.资质标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
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安全、准时、高效的服务,保证
货物的完整性和及时到达,并对运输过程中的货损、货差等损失进行赔偿。
3.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
的安全措施,确保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4.信息化管理标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
货物追踪、单据管理、费用结算等功能,提高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
5.环保标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的
噪音、废气、废水的排放,实现绿色、低碳运输。
总结:“多式联运经营人标准”是指评估和规范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行为和操作的一套准则或指标,包括资质、服务、安全、信息化管理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标准,可以确保多式联运服务的安全、高效和规范发展,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进行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任。
2、必须使用全程多式联运单据(该单据既是物权凭证也是有价证券)。
3、必须执行全程单一运价。
4、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如海/ 陆或陆/ 空)的连贯运输。
5、必须是跨越国境的、国与国之间的货物运输。
6、必须由托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签订一份多式联运合同,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约束标准。
问题: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是。
答案:必须要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和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并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依据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及国际上的实际做法,构成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应该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具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
该合同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责任与豁免的合同关系和运输性质的确定。
它可以口头、书面或者电子形式制定。
2)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
该多式联运经营人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也是多式联运单证的签发人。
他是本人,而非托运人或实际承运人的代理人。
多式联运人的范围并非仅限于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无船公共承运人等均可成为多式联运经营人。
3)必须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连续进行运输。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特点是:以方便托运人和货主为目的,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托运人签定一个运输合同,统一组织全程运输,实行运输全程一次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如果签发多式联运单的话),统一理赔和全程负责。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国际多式联运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者负责整个运输。
2、必须使用全程多式联运单据(此单据既是产权凭证又是证券凭证)。
3、必须实行统一运价。
4.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如海/陆或陆/空)的连续运输。
5.货物必须跨境、跨国运输。
6.多式联运合同必须由托运人和多式联运经营者签订,作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束标准。
(一)要有一支有专业知识的队伍。
(二)要具备组织社会各种交通方式的能力。
(三)要有多式联运路线。
(四)有必要在国内外设立集装箱站。
(五)要有信息管理系统。
(六)必须有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七)要有充裕的资金。
(八)要有一支有专业知识的队伍。
延伸解读:国际货运代理共同海损的定义和构成当货物与其他利害关系人处于共同危险时,船长为共同安全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特殊牺牲和额外费用,由受益方按其财产价值分摊。
船舶采取措施时,必须确实存在危害船舶和货物共同安全的风险,不能主观臆断采取措施。
简述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定义

简述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定义
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在多种不同的运输方式之间转换货物的运输方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运输成本和时间,并提高服务质量的专业人员。
多式联运经营人需要具备全面的运输和物流知识、技能和经验,以有效管理和组织货物的运输和运营。
多式联运经营人需要了解不同的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以及各种货物的特点和特殊要求。
他们需要与各种运输商、货代、码头、港口和仓库等相关方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更好地组织和协调货物的运输和交付。
此外,他们还需要了解国际贸易和海关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货物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多式联运经营人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便与客户、运输商和其他相关方面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他们需要能够处理各种复杂的运输和物流问题,并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和投诉。
此外,他们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商业和财务知识,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运输和物流成本。
多式联运经营人还需要具备创新和改进的能力,以不断提高运输和物流的效率和质量。
他们需要关注市场和行业的动态,及时调整和改进运输和物流方案,以适应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他们还需要关注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发展,以提高运输和物流的效率和安全性。
多式联运经营人是现代物流行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他们需要具备全面的运输和物流知识、技能和经验,以有效地组织和协调货物的运输和运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体验。
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国际多式联运(以下简称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诞生和发展的。
根据国际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国际多式联运合同将货物从一个国家的收货地运输到另一国的指定交货地点。
国际多式联运适用于水,公路,铁路和航空运输。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85%-90%的货物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因此海上运输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占据主导地位。
国际多式联运应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在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多式联运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豁免关系。
多式联运合同是确定多式联运性质的基本基础,也是区分多式联运与一般多式联运的主要基础。
(2)有必要使用多式联运单证(中国目前使用的是m.t.d.,c.t.b / l)。
该文件不仅是所有权文件,而且是可转让的证券。
(3)整个旅程必须是单一费率。
一次收取运费,包括运输成本(每个部分的运费和杂项费用之和),管理费和合理的利润。
(4)整个运输必须由一名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
他是与托运人签订多式联运合同的一方,并且还签发了多式联运单证或多式联运提单。
他负责从接受货物到交付货物的整个运输过程。
(5)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续运输。
就海运/海运,铁路/铁路和航空/空运而言,尽管是双向运输,但仍不是多式联运,这是一般的多式联运与多式联运之间的重要区别。
同时,在单一运输方式下的短途汽车上落不是多式联运。
(6)必须是跨越国界的国际货物运输。
这是区分国内运输与国际运输的限制。
国际货运代理课后简答题

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述1、简述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作用答:概念:现在通常是指在得到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从事进出口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或接受委托后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处理货运相关业务的专业货运代理企业。
作用:办理受托业务;组织货物运输;多方沟通与协调;搜集和报告货运信息;提供业务咨询。
2、简述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性质与主要业务答:性质:国际货运代理人是取得政府许可的专业货运代理企业,是接受货主委托后以货主代理人身份办理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转运、租船、订舱等业务的独立法人。
主要业务:(1)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报检和保险等业务(2)办理海、陆、空等运输过程中的租船、订舱和运输组织等业务(3)办理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业务(4)从事第三方物流服务等3、简述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答:权利:为客户提供货运代理服务并获取应得的报酬,接受货主支付的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因货代不可控原因使合同无法执行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或相应的补偿,接受承运人支付的订舱佣金,按照客户的授权可以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代理事宜以及接受因货主或承运人原因造成代理人损失而要求的赔偿。
义务:包括对委托人的义务和对委托事务相对人的义务。
对委托人的义务包括按照客户要求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委托事务进展情况与结果,向合同指定人移交相关财物,为委托人保密以及由于代理人自己的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而进行赔偿的义务。
对委托事务相对人的义务包括如实按期申报,如实向承运人报告货物情况,缴纳税费和相关费用以及对造成相对人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4、简述国际货运事故的种类与处理程序答:国际货运事故主要表现为货损与货差两个方面。
国际海洋货运事故处理:事故调查—审核证据—确定赔偿金额。
国际公路货运事故处理:受损方持相关票据向发运站或到达站提出赔偿申请——在责任方给出赔偿的签单后,填写“赔偿要求书”并连同相关票证交给责任方——在责任方进行审核和调查后决定赔付与否和赔偿金额。
国际多式联运

3.IPI运输
1 IPI运输的含义
IPI(interior point intermodal)运输称为内陆点 多式联运,它是指经美国西海岸和墨西哥湾沿海 港口,利用集装箱拖车或铁路运输将货物运到美 国内陆城市。
国际物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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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具备自己所经营国际多式联运线路的运价表。 7 拥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三)国际多式联运的业务范围与经营方式 1. 国际多式联运的业务范围 2. 国际多式联运的经营方式 1 企业独立经营方式 2 两企业间联营方式 3 代理方式
(四)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索赔和诉讼 1.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 1 统一责任 2 分段责任 3 修正统一责任制 2. 索赔和诉讼 1 根据货损原因确定索赔对象 2 索赔应具备的条件 3 索赔的金额必须合理 4 索赔与诉讼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5 诉讼与仲裁应在规定的地点提出
3.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订立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是处于平等法律地位的国际多 式联运经营人与发货人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 有在双方达成一致时才能成立,与其他合同一样, 是双方的协议,其订立过程是双方协商的过程。
(二)多式联运单证 1. 多式联运单证的内容 多式联运单证应载明以下事项。 1 货物名称、种类、件数、重量、尺寸、外表状况、包装形式。 2 托运人名称。 3 集装箱箱号、箱型、数量、封志号。 4 多式联运单证表明的收货人。 5 多式联运经营人名称和主营业所。 6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及单证的签发日期、地点。 7 接收货物的日期、地点。 8 交付货物的地点和约定的日期。 9 危险货物、冷冻货物等特种货物应载明其特性、注意事项。 10 交接方式、运费的支付、约定的运达期限、货物中转地点。 11 在不违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同意列入的 其他事项。
联合运输与集装箱运输-在线文档

2 、我国国际多式联运的的发展概况 ■我国已经开办的国际多式联运线路有:
( 1)我国内地——我国港口—— 日本港口—— 日本内地(或 反方向运输)
(2)我国内地——我国港口(包括香港)——美国港口—— 美国内地(或反方向运输)
(3)我国港口——肯尼亚的蒙巴萨港——乌干达内地(或反 向运输)
(4)我国内地——我国港口(包括香港)——德国汉堡港或 比利时安特卫普港——北欧、北欧内地(或反方向运输) (5)我国内地——我国港口——科威特——伊拉克(或反向 运输) (6) 我国东北地区—— 图们——朝鲜清津港—— 日本港口 (或反方向运输)
4. 发货人的赔偿责任 在国际多式联运过程中 , 如果多式联运经营人所遭受的损失系由于发 货人的过失或疏忽 ,或者系由于他的受雇人或代理人在其受雇范围内行事时 的疏忽或过失所造成 ,发货人对这种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发货人在将货物交给多式联运经营人时应保证:
①所申述的货物内容准确、完整; ②集装箱铅封牢固 , 能适合多种运输方式; ③标志、标签应准确、完整;
④如系危险货物 ,应说明其特性和应采取的对该货物的预防措施; ⑤自行负责由于装箱不当、积载不妥引起的损失;
⑥对由于自己或其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对第三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 失负责;
⑦在货运单证上订有“货物检查权 ”的情况下 ,海关和承运人对集装 箱内的货物有权进行检查 ,其损失和费用有发货人自行负责。
第8节 集装箱运输
(7) 我国港口—— 日本港口——澳洲港口——澳洲内地 (8 ) 我国内地接转西伯利亚大陆桥运输(或反方向运输)
(9)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
1.提高运输组织水平 ,实现合理化运输 2.手续简单统一 ,节省人力物力
3. 缩短货物运输时间 ,提高货物运输质量 4. 降低运输成本 ,节省各种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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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范围1、同参加国际货协和未参加国际货协但采用国际货协规定的铁路间的货物运送,铁路从发站以一份运送票据负责运送至最终到站交付给收货人。
2、同未参加国际货协铁路间的货物运送,发货人在发送路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办理至参加国际货协的最后一个过境路的出口国境站,由该站站长或收货人、发货人委托的收转入转运至最终到站。
3、通过过境铁路港口站的货物运送。
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的国家,通过参加国际货协的过境铁路港口,向其他国家(不论这些国家的铁路是否参加国际货协)或者相反方向运送货物时,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只能办理至过境铁路港口站止或者从这个站起开始办理,由港口站的收转人办理转发送。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的种别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种别分为整车、零担和大吨位集装箱。
(1)整车。
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按其体积或种类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
(2)零担。
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一批货物,重量不超过5000公斤,按其体积或种类不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
但如有关铁路间另有商定条件,也可不适用国际货协整车和零担货物的规定。
(3)大吨位集装箱。
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用大吨集装箱运送的货物或空的大吨位集装箱。
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运输限制(1)在国际铁路直通货物联运中,下列货物不准运送:①应当参加运送的铁路的任一国家禁止运送的物品;②属于应当参加运送的铁路的任一国家邮政专运物品;③炸弹、弹药和军火(但狩猎和体育用的除外);
④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在压力下溶解的气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指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之附件1中1、3、4、10表中没有列载的);
⑤一件重量不足10公斤,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的零担货物;⑥在换装好记性不如烂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