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护工管理规定
护工人员的规章制度

护工人员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护工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接受单位规定范围内的护工人员。
第三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服务对象的利益。
第四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基本行为准则:1、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隐私,保护服务对象的信息不得泄露;2、不得辱骂、虐待或者歧视服务对象;3、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违反单位规定;4、保持服务对象的卫生环境整洁,不得擅自接触服务对象的财物;5、维护自身形象,不得擅自离岗或者迟到早退。
第五条:护工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素质: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2、具备基本医护知识和技能;3、具备责任心和团队精神;4、遵纪守法,积极进取,不断学习提升专业技能。
第六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认真完成日常护理工作,保障服务对象的健康和安全;2、及时上报服务对象的病情变化和需求,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护理;3、做好护理记录,保持与亲属的沟通,及时反馈服务对象的情况;4、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在工作时间妨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七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伦理准则:1、对服务对象要有耐心和理解,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和选择;2、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不正当关系;3、不得随意饮酒、吸烟或者违反医疗卫生规定;4、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隐私和相关信息。
第八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遵守操作规程,严格遵循医疗卫生标准;2、保障服务对象的生活和财产安全;3、不得擅自离岗、离职或者逾期不归;4、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第九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考核评价机制:1、服务质量和工作态度将被定期考核评价;2、对优秀的护工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不合格的护工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本规章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护工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护工服务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工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护工服务人员,包括在职、实习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不遵守规定的护工将做出相应处理。
第四条护工服务管理以患者为中心,要求护工服务人员遵守医疗纪律,保持职业操守,做到诚实守信,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护工服务管理规范第五条护工服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及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护工服务工作。
第六条护工服务人员要提供有效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基本生活护理、饮食照料、病情观察、疾病预防等。
第七条护工服务人员应提醒患者及家属按医嘱服药,遵从医嘱进行治疗,并及时向主治医师反映患者的变化情况。
第八条护工服务人员应遵守患者隐私权,对患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九条护工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职业操守,不得私自向患者索取或接受礼物、金钱等。
第十条护工服务人员应保持职业形象,着装整洁、言行举止文明规范,严禁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惯。
第三章护工服务管理要求第十一条护工服务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和操作规程执行工作任务,不得擅自更改工作内容。
第十二条护工服务人员应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确保服务不间断。
第十三条护工服务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时段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早退晚到。
第十四条护工服务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做好卫生清洁工作,确保患者舒适、安全。
第十五条护工服务人员应遵守医疗器械使用规定,正确使用医疗器械,并定期进行检查、清洁、消毒等。
第十六条护工服务人员应遵守食品卫生法规,确保饮食安全,制作清洁卫生、符合饮食要求的食物。
第四章护工服务管理监督第十七条护工服务管理应设立专门监督检查机构,对护工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八条护工服务管理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护工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服务质量。
家政管理护工规章制度

家政管理护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政管理护工服务行为,保障服务质量,确保护工和雇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政管理护工服务质量是指护工在为雇主提供家政服务的过程中,保持服务态度良好,工作细致,能够满足雇主的各种需求,确保家庭卫生、饮食、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家政管理护工服务的人员,包括家政服务公司雇佣的护工和家庭雇佣的护工。
第四条家政管理护工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合规、精细高效、安全可靠、信守承诺、保护隐私、尊重人格。
第二章护工服务管理第五条护工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具有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备基本的家政服务技能和经验;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品行端正。
第六条护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按量完成雇主交代的工作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雇主请示。
第七条护工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对每日工作进行记录,如清扫、洗涤、烹饪等工作选择,清晰、易懂。
第八条护工应保障雇主家庭成员的安全和隐私,不得泄露雇主家庭的私人信息,不得越权处理雇主的财物。
第九条护工应尊重雇主家庭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相处方式,不得对雇主家庭成员进行辱骂、暴力等不当行为。
第十条护工应按照雇主家庭的要求,进行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三章雇主管理第十一条雇主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合法雇佣护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时支付护工工资,提供工作保护设施;保护护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有不当侵犯行为。
第十二条雇主应提供护工所需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设备,确保护工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雇主应尊重护工的个人隐私,不得越权干涉护工的个人生活,不得对护工进行辱骂、暴力等不当行为。
第十四条雇主应定期对护工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
第十五条雇主应配合护工进行培训和学习,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护工的管理规定

护工的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安排
•护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休息时间为每周1天。
•工作时间安排由雇主负责制定,并提前告知护工,如有临时调整需提前通知。
二、工作内容要求
•护工应按照雇主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护工在工作中要与患者及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尊重患者的隐私和尊严。
三、休假和病假制度
•护工有权享受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制度由雇主制定并告知护工。
•护工如需请假,需提前通知雇主,并提供相关证明。
四、工作服装要求
•护工在工作中应穿着整洁,符合职业规范的工作服装。
五、工作纪律要求
•护工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旷工。
•护工应保护雇主的财产,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雇主的财物。
六、工作安全保障
•雇主应提供相应的工作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护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护工在工作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雇主,并配合解决。
七、职业道德要求
•护工应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护工应对患者及家属保持专业的态度和言行举止。
以上为护工的管理规定,双方应认真遵守,并共同维护工作环境的和谐稳定。
护工管理规定

护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绪论
护工是社会中一支重要的力量,他们的工作涉及到社会中弱势群体的照料和支持。
为了保障护工的工作秩序,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定《护工管理规定》是必要且紧迫的。
第二章护工的基本要求
1.护工必须具备合法资质,持有相关的证书或执照;
2.护工必须具备职业道德,遵守行业规范,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利;
3.护工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与提升。
第三章护工的工作职责
1.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包括帮助服务对象洗漱、穿衣、进食等;
2.协助服务对象进行康复锻炼和活动,促进康复进程;
3.监测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异常情况。
第四章护工的行为准则
1.护工必须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私人信息;
2.护工必须保护服务对象的安全,注意环境卫生与安全风险;
3.护工不得滥用职权,对服务对象施加暴力或侵犯其人身权利。
第五章护工的管理制度
1.设立护工服务监督机构,定期对护工进行业务质量评估;
2.建立护工队伍激励机制,奖惩分明,激励优质服务;
3.加强对护工队伍的培训管理,提升整体专业水平。
结语
《护工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不仅有助于规范护工队伍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更有利于保障服务对象的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希望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护工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护工管理制度大全

护工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工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护工权益,完善管理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公司雇佣的护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护工。
第三条护工须认真遵守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提高自身素质,保障客户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公司将定期对护工进行考核,对工作状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护工的入职与离职第五条护工入职需经公司的面试和培训,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第六条护工离职需提前书面通知公司,公司将根据情况做相应的离职处理。
第七条离职的护工需将工作场所交接给下一位护工,确保服务不中断。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人才储备和培训机制,为护工提供发展空间和机会。
第三章护工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护工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培训和健康福利。
第十条护工有义务按时到岗上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护工有义务保护客户的隐私权,绝对保密客户的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护工有义务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第四章护工的工作内容与标准第十三条护工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为客户提供生活照料,协助客户生活起居,照料客户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护工需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擅离职守或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护工需经常与客户和家属沟通,及时反馈客户的情况,及时报告客户的异常情况。
第十六条护工需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不断学习和进步,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护工的管理与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护工管理机制,对护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将综合考虑护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服务质量等多个方面。
第十九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护工的晋升和薪资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公司将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和表现不良的护工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第六章护工的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第二十一条客户和家属对护工的服务不满意,可向公司进行投诉。
第二十二条公司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护工管理制度制定范本

护工管理制度制定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工的管理,提高护工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护工的管理工作,包括护工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工作职责等方面。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护工管理制度,加强对护工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护工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
第四条护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权利,履行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良好的护理服务。
二、护工招聘与培训第五条医院护理部门负责护工的招聘工作,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活动。
第六条护工的招聘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三)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护理工作的要求;(四)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护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护理基础知识;(二)护理操作技能;(三)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四)患者权益保护;(五)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护工培训结束后,应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护工工作职责第九条护工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在护士的指导下,为患者提供日常生活护理,如饮食、卫生、翻身、按摩等;(二)协助患者进行康复锻炼;(三)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护士;(四)维护病区秩序,确保患者安全;(五)完成护士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护工不得从事以下工作:(一)护理技术操作;(二)为危重患者提供生活护理;(三)药物注射;(四)其他属于护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四、护工薪酬与福利第十一条医院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护工的工作性质,合理确定护工的薪酬标准,并定期调整。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为护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宿、工作服等。
五、护工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医院护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护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质量;(二)工作态度;(三)业务能力;(四)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对考核不合格的护工,医院应当给予警告、培训、调岗或者解聘等处理。
护工的管理制度

护工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工行为,提升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护工的工作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护工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护工,包括全职护工、兼职护工、临时护工等。
第三条护工管理制度的实施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严格、便利。
第二章护工的选拔和聘用第四条本单位护工的选拔和聘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一)18周岁以上的健康的中国公民;(二)具有相关护理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能力;(三)无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
第五条在招聘护工时,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确保不擅长浮夸、包装的护工进入本单位。
第六条招聘护工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并经过招聘程序和程序确定具体的招聘数量及资格要求。
第七条护工的聘用程序应当包括申请、面试、考核、确定聘用和签订合同等环节。
第八条护工在被聘用前,本单位应当对其进行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
第三章护工的待遇和权益第九条护工应当享有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工资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十条本单位对护工实行以上岗制度,合理安排护工的工作时间和轮班安排。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购买护工的劳动保险和工伤保险,保障护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护工在工作期间,如发生意外伤害或者工作上的困难,本单位要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确保其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护工的管理第十三条护工在工作岗位上,应当服从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和领导的管理。
第十四条护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利用护工职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五条护工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单位和护理对象的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护工在工作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五章护工的考核和奖惩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对护工进行绩效考核,对表现优异的护工予以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护工进行督促和纠正。
第十八条护工的工作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进度等,属于优异者,可以根据其表现给予奖励,如提高工资、发放奖金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定稿护工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护工管理制度
护工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本着为患者服务、让家属放心、为医护人员减轻工作压力的原则,为患者提供精心的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为医护人员分忧。
一、护工必须经过体检、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签订劳务合同。
二、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上班期间着工装、戴工牌,保持服装整洁,仪容仪表干净大方。
三、护工必须服从病区的管理规定,在护士长的领导和责任护士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注重个人卫生,勤换衣物、勤洗澡(夏天每日至少一次,冬天至少三天一次),早晚刷牙、餐后漱口,预防口臭。
五、护工每日就餐及洗漱需在满足患者就餐及洗漱需求后。
早餐时间不超过25分钟,中餐、晚餐时间不超过45分钟,晚上洗漱时间不超过45分钟。
六、在工作中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
七、保持病区内环境安静,禁止嬉笑打闹、大声喧哗。
八、工作期间不得随意串房间,禁止带无关人员在病房闲逛或留宿。
九、遵守医院禁烟规定,病区内禁止吸烟。
十、工作期间禁止饮酒。
十一、在护士的指导下,对每位患者采取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严防发生坠床、烫伤、跌伤、走失、自杀等意外情况。
十二、不得向患者及其家属暗示或索要钱、物,不乱吃患者的食品,不得私用患者及其家属的物品。
十三、对患者的身体状况、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要有一定的了解。
做到四心,即:爱心、关心、热心、耐心,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十四、保持病房整洁,注意陌生人的进出,协助看管患者及其家属带来的物品。
十五、护工不得执行任何医疗护理操作,如换液、吸痰、拔管等。
但有责任协助检查是否通畅、脱落,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护士处理。
十六、不准随便进出医生办公室、治疗室、值班室、护士站等工作场所,翻阅病例和其他医疗文件。
十七、护工之间团结协作,不在工作场合发生纠纷,一旦出现问题找直属管理人员调停解决。
十八、职务下所保管的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照价赔偿。
十九、如损坏科室公用物品,一律自行赔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在病区使用电炉、电饭锅、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
二十一、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有事提前三天向项目主管请假,陪护人员还需与患者及患者家属协商并做好工作安排。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员工均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或罚款等处罚。
中山市顺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