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管理制度
公司新媒体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新媒体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新媒体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准确性和传播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媒体部门及从事新媒体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新媒体部门的基本任务是:负责公司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和管理,制定并实施新媒体传播策略,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新媒体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新媒体传播策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情况,制定新媒体传播策略,确保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运营和管理新媒体平台:负责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和管理,确保平台内容的更新和维护。
3. 创意策划:根据传播策略,策划具有创意的新媒体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关注度和互动率。
4. 内容制作:负责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制作,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保证内容质量。
5. 数据分析:收集并分析新媒体平台运营数据,评估传播效果,优化运营策略。
6. 媒体合作:拓展媒体合作渠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公司品牌曝光度。
7. 危机应对:针对新媒体平台上的负面信息,制定应对策略,及时处理,减轻对公司声誉的影响。
8. 培训和提升:定期组织新媒体相关培训,提高部门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五条新媒体部门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备一定的新媒体运营经验和技能,熟悉各类新媒体平台的特点和操作。
3.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能适应快节奏的工作环境。
4. 具备创新意识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能独立完成策划和执行工作。
第六条新媒体部门人员岗位职责:1. 负责新媒体平台的内容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有趣。
2. 参与新媒体传播策略的制定和执行,提高平台用户关注度和互动率。
3. 负责新媒体项目的策划和执行,包括活动策划、内容策划等。
4. 收集并分析新媒体平台运营数据,为优化运营策略提供依据。
新媒体管理制度范本

新媒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新媒体的管理,规范新媒体运营行为,确保信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新媒体,是指以互联网为主要平台,通过计算机、手机等终端,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提供信息传播、互动交流、娱乐休闲等服务的网络媒体。
第三条新媒体运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履行社会责任,为用户提供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
第四条新媒体运营者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风险。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五条新媒体运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从事新媒体运营活动。
第六条新媒体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容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流程和标准,对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杜绝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第七条新媒体运营者应当加强内容管理,确保内容质量,禁止发布虚假信息、低俗信息、不良信息等,保障用户权益。
第八条新媒体运营者应当加强用户管理,建立健全用户注册、登录、发言、退出等环节,对用户身份进行认证,禁止未实名注册和使用新媒体。
第九条新媒体运营者应当加强互动管理,禁止发布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秩序等方面的信息,禁止进行恶意攻击、诽谤、侮辱等行为。
第十条新媒体运营者应当加强广告管理,严格遵守广告法律法规,禁止发布虚假广告、违法广告等。
第三章信息安全第十一条新媒体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风险。
第十二条新媒体运营者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采取技术措施,防范非法侵入、攻击、破坏等行为。
第十三条新媒体运营者应当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十四条新媒体运营者应当加强内容安全审核,对发布的内容进行监控,发现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处理,防止信息传播扩散。
新媒体管理中心规章制度

新媒体管理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媒体管理中心的工作秩序,保障业务的高效运转,规范员工的行为和处置方式,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新媒体管理中心是本单位负责新媒体建设、管理和维护的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各类新媒体资源,提升单位在互联网上的形象。
第三条新媒体管理中心遵循对内服务、对外宣传、对上面报、对下面声、对规发令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新媒体传播管理职能,维护单位的新媒体利益。
第四条新媒体管理中心的工作任务是承担本单位新媒体资源整合、规划、建设和运营等工作,保障新媒体的正常运转和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新媒体管理中心实行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结构、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资产管理和保密措施等。
第六条新媒体管理中心设有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技术岗、编辑岗、宣传岗等职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
第七条新媒体管理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员工享有平等的晋升机会和待遇。
第八条新媒体管理中心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新媒体管理中心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必须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相一致,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行都将受到严厉惩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新媒体管理中心设有主任一名,负责整个中心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十一条新媒体管理中心设有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处理中心工作,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
第十二条新媒体管理中心设有技术岗、编辑岗、宣传岗等职位,负责新媒体资源的维护、内容的编辑和宣传工作。
第十三条新媒体管理中心设有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新媒体管理中心的主任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中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中心的运营管理。
第十五条新媒体管理中心的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处理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具体业务部门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岗负责新媒体资源的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确保新媒体平台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编辑岗负责新媒体内容的编辑和制作工作,保证内容的质量和有效性。
新媒体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安全管理,保障新媒体内容的健康传播,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平台。
三、安全管理职责1. 新媒体管理部门负责新媒体平台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内容审核、用户管理、技术保障等。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新媒体平台的安全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3. 全体员工应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新媒体平台的安全。
四、内容安全管理1. 内容审核(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2)不得发布虚假信息、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不良信息。
(3)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4)不得发布违反社会公德、民族风俗、宗教信仰等有害信息。
2. 用户管理(1)建立健全用户管理制度,对用户进行实名认证。
(2)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实时监控,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3)对涉嫌违规的账号进行封禁或限制功能。
3. 技术保障(1)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新媒体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提高系统安全性。
(3)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应对。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规定,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新媒体平台出现安全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由新媒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规定如与本单位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新媒体部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新媒体部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新媒体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新媒体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新媒体部门的工作目标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提高我单位在公众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传播正能量,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新媒体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下设编辑组、策划组、运营组、技术组等部门。
第五条部长负责新媒体部门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并对各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编辑组:负责新媒体内容的策划、撰写、编辑、校对等工作。
(二)策划组:负责新媒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运营组: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推广、维护等工作。
(四)技术组: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搭建、维护、技术支持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工作计划:(一)新媒体部门每月初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
(二)各部门根据月度工作计划,制定周工作计划,并按时完成。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内容创作:(一)内容创作应遵循真实、客观、准确、生动、有趣的原则。
(二)编辑组负责内容的策划、撰写、编辑、校对等工作,确保内容质量。
(三)策划组负责选题策划,对内容创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技术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内容发布顺利。
第九条平台运营:(一)运营组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推广、维护等工作。
(二)定期对平台数据进行分析,优化运营策略。
(三)加强与粉丝的互动,提高用户粘性。
(四)定期举办线上线下活动,扩大影响力。
第十条技术支持:(一)技术组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搭建、维护、技术支持等工作。
(二)确保平台稳定运行,提高用户体验。
(三)及时解决平台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考核制度:(一)新媒体部门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
(二)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二条培训与交流:(一)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新媒体行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新媒体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新媒体运营管理,确保新媒体平台的健康发展,提高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小红书、B站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诚信、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新媒体平台内容真实、健康、有益。
第二章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新媒体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解释和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新媒体管理小组成员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包括:市场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等。
第六条新媒体管理小组下设新媒体运营部,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三章平台管理第七条新媒体平台应遵循以下原则:1. 确保内容真实、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保持内容更新频率,提高用户粘性;3. 注重用户体验,提升平台互动性;4. 严格保密公司内部信息,防止信息泄露;5. 严格遵守广告法,不发布虚假广告。
第八条新媒体运营部应定期对平台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质量。
具体审核内容包括:1. 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3. 内容是否具有教育意义、娱乐价值或实用价值;4. 内容是否具有吸引力、传播性。
第九条新媒体平台应设立举报渠道,鼓励用户对违规内容进行举报,并及时处理。
第四章账号管理第十条新媒体平台账号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账号名称应简洁、易记,符合公司品牌形象;2. 账号密码应复杂,定期更换;3. 账号不得用于发布违规内容;4. 账号不得用于个人利益,不得买卖账号。
第十一条新媒体运营部负责账号的申请、注册、审核、管理等工作。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对新媒体运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十三条新媒体运营部对新媒体平台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内容质量;2. 用户互动;3. 平台活跃度;4. 账号管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新媒体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新媒体管理制度

新媒体管理制度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新媒体的发展与应用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更好地管理新媒体平台,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行,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新媒体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围绕新媒体的定义、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机制展开探讨,以期为新媒体平台的管理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新媒体的定义新媒体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传播技术的媒体形态。
它具备即时性、互动性和传播范围广等特点,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短视频平台等。
新媒体的迅速普及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使得其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二、新媒体管理制度的内容1. 平台注册与审批新媒体平台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平台注册和相关审批手续。
同时,也应加强对平台注册信息的审核,确保平台创建者的身份和信息真实可靠。
2. 内容审查与监管新媒体平台应建立内容审查与监管机制,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
首先,应加强对敏感信息和违法违规内容的识别和过滤,防止不良信息传播。
其次,新媒体平台应建立用户投诉和举报机制,及时准确地处理用户反馈的问题和投诉。
同时,平台也应当积极采用技术手段对内容进行监管,实施人工和智能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性。
3. 用户权益保护新媒体平台应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明确规定收集、使用和保存个人信息的权限和范围,并提供用户选择和同意的机制。
此外,平台应为用户提供投诉渠道和解决机制,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 公平竞争与商业规范新媒体平台应倡导公平竞争,遵守市场规则和商业伦理,合理对待各类内容创作者和商业合作伙伴。
平台不得通过非法手段抢占市场份额,不得阻碍用户正当的选择和权益。
同时,平台应当遵守广告法律法规,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核,防止虚假宣传和误导用户。
三、新媒体管理制度的执行机制1.政府监管政府应加强对新媒体的监管,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和责任。
同时,政府还应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新媒体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工作,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日常巡查和检查。
单位新媒体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新媒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新媒体的管理,规范新媒体运营行为,确保新媒体安全,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宣传单位形象、服务单位发展、传播正能量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互联网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新媒体,是指单位注册并使用的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平台,以及单位网站、手机应用等新媒体平台。
第三条新媒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服务单位发展大局。
(二)坚持安全第一,确保新媒体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三)坚持创新发展,提高新媒体运营水平,提升单位知名度。
(四)坚持统一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新媒体运营有序。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新媒体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新媒体管理责任人,负责新媒体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单位应加强对新媒体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新媒体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新媒体运营管理第六条新媒体运营应制定详细的内容发布计划和应急预案,确保新媒体内容合法、合规、优质、高效。
第七条新媒体发布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单位良好形象。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三)坚持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发布虚假信息。
(四)注重版权保护,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新媒体运营应加强互动管理,及时回应网友关切,积极回应网友留言,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第九条新媒体运营应定期对平台数据进行分析,了解用户需求,优化运营策略,提高新媒体影响力。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新媒体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新媒体平台安全运行。
(一)加强账号管理,定期更换密码,确保账号安全。
(二)定期检查平台系统,及时更新软件版本,防止病毒和黑客攻击。
(三)建立数据备份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四)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新媒体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三章新媒体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应明确新媒体管理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新媒体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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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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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
(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它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
第九条注册公司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时,应规范公司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昵称应包含公司全称、简称、证券
代码、证券简称等至少一项内容。
第十条公司市场部负责对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擅自使用公司上述信息作为注册昵称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清理。
对
公司离职人员,由公司市场部督促其取消与公司相关的微博、微
信(公众平台)认证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市场部统一管理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用户应加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安全意识,严格控制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帐号密码的知悉范围(一般在2至3人),避免多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使用相同密码;出现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人员流动时,应及时修改密码。
第十二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于养生、娱乐、人生感悟、公司日常经营资讯、促销信息、产品
介绍、广告、员工活动等一般性信息能够由微博、微信 (公众平台)管理人员自行发布及回复;对于涉及行业整体或公司经营的重大变化、公司重大决策、重大收购或对外投资、公司高层人事变动、公司诉讼、取得知识产权、技术突破等重要而未公开的信息
或可能会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的信息应统一由董事会秘书发布及
回复。
第十三条公司市场部负责对公司统一管理的所有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内容进行管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内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避免包含情绪化的个人观点或看法。
第十四条公司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不得擅自发布尚未对外公开披露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公司内幕信息。
严禁编发没有根据的谣言或未经核实的传言,不得发布有可能影响资本市场稳定运作的信息。
严禁为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非法代客理财、非法证券发行、借销售炒股软件为名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等提供传播途径。
第十五条公司市场部督促相关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使用单位及个人应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司正面形象宣传,拓展投资者教育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发挥舆论引导的作用。
同时,及时更新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内容,提高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质量,扩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影响力。
第四章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