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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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11.1.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法规、规范和规定,做好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1.1.2 参加对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工业卫生“三同时”监督工作;1.1.3 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好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1.1.4 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员工的劳动保护、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提出配备计划;1.1.5 负责对员工进行职防教育、现场自救互救教育和考核;1.1.6 组织制订职业病卫生防范的相关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1.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1.1.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2关于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职工卫生和职业病的管理,加强对尘毒危害点的控制,保护员工自身体健康与安全,特制定的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文明生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有害因素,为职工创造良好作业环境。

2、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

二、管理与监督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改善有毒有害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保健津沾发放工作。

2、建立专门机构或设置专人负责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其职责是:(1)贯切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

(2)制定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

(3)掌握单位有害作业点的工分布情况,并按规定进行监测。

(4)由人事部门进行配合,对新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

发现有职业禁忌者,不得从事有害有毒作业。

(5)对长期进行有害有毒的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建设健全接触有害因素员工的健康档案。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4篇)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4篇)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为推进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与健康权益,根据《重庆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给予资金保证。

3、加强防尘措施。

采取密闭、通风、防尘的办法减少和杜绝作业员工接触粉尘的机会,加强对维修车间的防护,做好生产过程中的防尘。

4、为员工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员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要制定本公司的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

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7、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8、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9、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员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10、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员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员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2、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各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员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范文职业病是一种与工作环境、工作方式以及工作强度等因素密切相关的疾病。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建立健全的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的范本展开阐述,对其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和说明。

一、制度目的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员工。

三、责任主体1. 公司管理层应负责制定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相关部门、岗位应负责具体的职业病防护工作,落实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

四、职业病防护措施1. 检查与评估(1)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确保工作场所的卫生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2)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其适宜从事相应的工作岗位。

2. 宣传与培训(1)开展职业病防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

(2)组织职业病防护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相关防护知识和技能。

3. 防护设施与装备(1)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耳塞、防护手套等。

(2)确保工作场所的通风设施良好,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

4. 监测与报告(1)建立职业病危害监测体系,定期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2)对发生的职业病案例进行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五、管理与评估1. 职业病卫生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规范职业病防护工作。

2. 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确保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3. 持续改进职业病防护工作,加强对危害因素的管控,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

六、处罚与奖惩1. 对违反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在职业病防护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七、附则本制度的修订和变更应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并通知全体员工。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应与其他相关制度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职业病防护体系。

八、制度执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间由公司职业病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检查和评估,报告给公司管理层。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1. 为了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劳动生产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以及与本企业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来员工。

三、职业卫生管理责任1. 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工作,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有效实施。

2. 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委托职业卫生管理专业机构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3. 审批和颁布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落实执行。

4. 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力、物力等资源,支持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5. 指派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

6. 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知识水平。

7. 监督职工遵守职业卫生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8. 打造良好的职业卫生环境,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四、职业病预防1. 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暴露时间。

2. 定期检查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提供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减少职工的职业病危害。

4. 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保护能力。

5. 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早发现职业病危害,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及高风险岗位的特殊监护。

五、职业病防治1. 发现职业病病例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追踪调查职业病的病因和病源,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2. 组织职业病诊断和评估,及时给予职工相应的医疗救治。

3. 提供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加强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4. 组织职业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职业病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六、考核和奖惩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2. 对于不履行职业卫生职责的个人或部门,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医院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医院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设立医院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负责日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科室设立职业病防治责任人,负责本科室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职业病防治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2. 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3. 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经济的原则。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1. 对医院各科室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

2. 对识别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3. 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用品1. 医院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和强度,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用品。

2.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用品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3. 医院职工应按照规定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用品,并接受相关培训。

六、职业健康监护1. 医院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定期体检。

2. 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职工,并做好相关记录。

3. 对疑似职业病病例,应及时进行诊断、治疗和上报。

七、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1. 医院应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2. 医院职工应参加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掌握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和技能。

3. 医院应将职业病防治知识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

八、应急处理1. 医院应制定职业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2. 发生职业病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 对职业病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九、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医院应定期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4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4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治理职业病而建立的一套权威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执行和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旨在加强职业病卫生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一、制度目的职业病是在特定的劳动岗位上长期接触有害因素而导致的工作能力下降或身体健康状况受到损害的疾病。

职业病具有发病率高、病情严重、康复难度大等特点,不仅严重威胁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对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职业病卫生防治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控制有害因素;规范企业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康复和病例管理的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二、制度内容(一)职业病防治机构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负责职业病的监测、评估、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和安全生产标准。

(二)职业病预防控制1.有害因素控制:制定和实施有害因素的防护措施,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被有害因素侵害。

例如,使用防护设备、加强通风和排放有害物质的处理等。

2.职业病监测:建立职业病监测系统,对潜在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病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三)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制定职业病防治法律、设立专门的职业病基金等。

(四)职业病知识宣传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增强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预防能力。

(五)职业病事故处理建立职业病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职业病事故,保护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制度执行(一)建立健全的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和责任,确保制度的执行。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1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项目部经理饶文举对本项目部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安质部是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协调各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1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组长:饶文举副组长:何先瑜薛志国赵峰涛朱广君孙长江成员:孙建洪宋鹏张新张洪德康小卫熊建波何乾龙冯亚峰杨天福樊军高勇高体忠陈明忠陈友乐任亮王建华胡乐远袁振洲张小斌任辉2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2.1分管领导要掌握全线整体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处理请示报告。

2.2制定和修改经理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审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3技安处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目标,推进和监督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并处理日常对外报表工作。

监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实施。

4工程部负责各项防尘防毒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统一调度指挥突发性泄漏、中毒等事项的应急救护工作。

5安质部负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建立及落实。

内容含第一部份:应急预案制度、现场急救箱管理制度、急救站工作制度;第二部份:化学毒物急性中毒现场急救及指挥现场;第三部份:急性职业中毒诊疗常规。

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改进。

负责完成职工健康监护定期体检工作,建立完善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

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

6安质部负责对各个够本工段岗位的“三废治理”及达标排放的管理,对所有职业危害因素定时、定点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数据档案(含外来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月末报技安处。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劳动合同制员工、派遣制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定义1.职业卫生: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通过采取各种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和控制人造环境中有害因素侵害工人健康的办法和活动。

2.职业病:是指由于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引起的、以某些特征性的诊断标准和病理生理改变为特征的疾病。

3.有害因素:是指工作环境中可能导致或能够导致职业病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物理因素和人力因素。

第四条职责和权限1.单位负责人应做好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实施。

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方案,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落实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3.各部门负责全面贯彻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配合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

4.员工应遵守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的职业健康。

第五条基本原则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2.负责制,属地管理;3.全员参与,依法履职;4.风险控制,保障安全;5.科学管理,不断完善。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第六条岗位危害评价1.单位应定期对所有岗位进行危害评价,评估其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及对员工的危害程度,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2.岗位危害评价应包括有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接触途径、工作场所和数量等信息。

3.评价结果应向员工公开,并采纳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员工职业健康检查1.员工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检查项目。

2.员工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单位负责支付。

3.检查结果应及时向员工反馈,并按要求进行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八条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1.单位应根据岗位危害评价结果,配备适当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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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以生产主管经理为首,行政部、生产部、医务室、总工会和各子公司生产厂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子公司、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部门的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一、医疗救助对象
凡属平顶山市管辖的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医保范围的在职会员职工(含农民工)、下岗职工、待业人员、离退休职工,且在工会帮扶系统中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特困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属住院医疗救助对象。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

2、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年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30%以内的“低保边缘户”。

3、职工本人患大病、重病、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各类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边缘户”。

二、申请医疗救助所需材料
1、《平顶山市特困职工爱心医院医疗救助申请表》
2、所属基层工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证明,需注明每个家庭成员的月收入金额。

3、申请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参保职工住院确认表。

5、工会会员证。

三、医疗救助申报流程
1、申请“医疗救助”的特困职工在住院5日内(节假日顺延)持医保住院确认表到平顶山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下简称“市总帮
扶中心”),按规定填写《平顶山市特困职工爱心医院医疗救助申请表》。

2、市总帮扶中心根据申报材料,认真核实,履行审批手续。

3、特困职工爱心医院接收医疗救助对象,进行医疗诊治。

4、特困职工在爱心医院治疗结束后,有爱心医院直接对特困职工进行医疗救助。

四、医疗救助的方式以及结算方法
1、特困职工住院应享受的医疗救助费用,由市总工会与爱心医院共同负担,通过爱心医院补贴给住院的特困职工(受助对象)。

2、参加医保的特困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按医疗保险核定基数的20%部分中,再享受70%的医疗救助(最高限额为2万元),医疗救助部分由市总工会和爱心医院各承担50%。

3、特困职工因病住院次数不受限制。

4、市总工会依据爱心医院出具的医疗救助凭证和《平顶山市特困职工爱心医院医疗救助申请表》每半年对医院结算医疗救助资金。

五、医疗救助工作要求
1、特困职工爱心医院要向医疗救助对象明确医疗项目和自费药情况,并提供优质服务。

2、市总保障部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审批情况和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履行指导、监管职责。

3、市总保障部负责向基层工会宣传医疗救助工作政策,督促基层工会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做好申报工作,把工会组织对特困职工的关怀落
到实处。

4、市总帮扶中心负责审验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的身份,并帮助医疗救助对象完善各项手续,必要时要深入受助特困职工家庭实地走访。

5、市总帮扶中心负责与爱心医院的无缝对接,切实做到对住院特困职工家庭的优质服务。

1、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2、单位主要责任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4、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5、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职业危害规定。

6、新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7、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8、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9、单位必须经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10、加强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异常监测,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11、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单位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而隐瞒使用的,要追究其责任。

13、单位必须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和职业危害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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