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式版

合集下载

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种类,根据国家《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规定》划分。

第三条职业病确诊程序:首先由本厂职工医院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阳性体征者,要结合职工自我感觉症状,以及年龄、工龄,工作环境等,做出初步诊断,然后,由职工医院介绍至“潍坊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进一步检查,由该委员会确定为职业病。

第四条职业病及职业中毒及职业中毒的预防和管理,由公司职工医院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工会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负责。

疑难重大问题报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

第五条查体(一)凡从事粉尘、有毒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应严格进行查体,禁止不适宜从事粉尘、有毒作业人员流入该区。

(二)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自查体时开始建立基础档案,作为后期健康查体的参考资料和诊断依据。

(三)为了及时掌握接触粉尘作业和其它有害作业员工的健康状况,便于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按照国家规定,在“潍坊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公司职工医院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工会,组织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四)严格控制查体对象和查体范围,凡符合查体条件和查体范围的员工,要动员其参加健康查体,及时掌握其健康状况。

(五)对所有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都要建立健康档案和卡片。

(六)凡大批量集体查体,其结果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意见。

第六条职业病患者管理(一)认真做好各种职业病患者的管理工作,使患者安心工作和治疗。

(二)对已经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要定期组织复查,积极防止并发症。

(三)按规定做好各类职业病患者的安置工作。

凡己确诊的职业病患者,由职工医院提出书面建议,综合管理部负责将其调离原岗位,适当调整工种,对劳动能力有轻度减退的患者,可酌情使其从事适当的轻体力工作;对劳动能力显著减退者,可安置在劳动条件较好的环境,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作康复医疗活动。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1. 为了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劳动生产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以及与本企业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来员工。

三、职业卫生管理责任1. 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工作,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有效实施。

2. 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委托职业卫生管理专业机构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3. 审批和颁布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落实执行。

4. 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力、物力等资源,支持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5. 指派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

6. 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知识水平。

7. 监督职工遵守职业卫生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8. 打造良好的职业卫生环境,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四、职业病预防1. 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暴露时间。

2. 定期检查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提供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减少职工的职业病危害。

4. 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保护能力。

5. 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早发现职业病危害,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及高风险岗位的特殊监护。

五、职业病防治1. 发现职业病病例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追踪调查职业病的病因和病源,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2. 组织职业病诊断和评估,及时给予职工相应的医疗救治。

3. 提供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加强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4. 组织职业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职业病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六、考核和奖惩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2. 对于不履行职业卫生职责的个人或部门,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

三、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工作,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职业卫生机构一、设立职业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

二、职业卫生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和功能:(一)制定并执行职业健康监测计划;(二)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提供相关咨询和培训;(三)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四)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职业卫生机构应有足够的人员和设备保障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价一、本单位应对工作岗位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

二、对识别和评价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本单位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和范围,并进行分析总结。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措施一、本单位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二、对因工作需要而暴露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本单位应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培训。

三、本单位应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措施,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

四、本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护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五章入职前的职业卫生检查一、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职业卫生检查。

二、职业卫生检查应包括体检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的询问。

三、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应由职业卫生机构出具,并保存档案备查。

第六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一、本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职业病的预防和防治知识;(二)职业病危害的识别和评估方法;(三)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七章职业卫生事故的处理一、对于发生的职业卫生事故,本单位应立即进行紧急救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对于因职业病导致的工伤,本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补偿。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提高工作安全环境,本单位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将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并充分发挥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委员会的作用,做好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各级负责人必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的组织管理第五条本单位成立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委员会,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六条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制定企业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政策和措施;2.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3.制定和监督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的目标和计划;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5.管理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的专业人员;6.对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7.协调处理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第七条本单位成立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1.负责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的具体措施;2.组织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3.开展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的监测评估工作;4.进行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5.处理本部门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的监测评估第九条本单位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纳入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工作由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小组负责。

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工作包括: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和监测;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和分类;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的评价和优化;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的分析和报告。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3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3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于保护劳动者健康和预防职业病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体系。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颁布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卫生法等。

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和监测管理:组织对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监测,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确保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规定。

4. 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报告管理:对职业病进行诊断鉴定,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从而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5.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的预防意识和能力。

6.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提供职业卫生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估、职业病防治技术咨询和培训等服务。

7. 职业病监督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利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可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和执行,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同时,也可以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权益保障和救济措施。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2)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是对职业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提高职工的工作环境。

在中国,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是由相关部门制定和执行的,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劳动就业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等。

下面将对该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法规中国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的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法》和《职业卫生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规对于职业健康的保护、职业病防治的工作任务、职业病防治的组织与管理、职业健康监察与监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模版(3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模版(3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旨在加强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二、职业卫生管理2.1 职业卫生管理职责2.1.1 本单位领导班子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调度和监督;2.1.2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监测、评估和管理工作;2.1.3 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负责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证职业卫生管理的顺利进行。

2.2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2.2.1 制定并执行职业卫生管理方案,包括职业卫生检测、评估、监测等工作;2.2.2 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制度,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2.2.3 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2.2.4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职业病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2.2.5 建立职工职业卫生培训制度,按照要求进行职业卫生培训;2.2.6 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2.2.7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职业病防治管理3.1 职业病防治机构3.1.1 本单位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专职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3.1.2 职业病防治机构应有合格的医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3.2 职业病防治措施3.2.1 制定并执行职业病防治方案,包括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和治疗措施;3.2.2 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包括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康复情况的记录;3.2.3 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防治意识;3.2.4 对职业病患者进行职业康复指导,帮助其恢复工作能力;3.2.5 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四、职工职业卫生保护4.1 职业卫生检查4.1.1 职工入职时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工作;4.1.2 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患者,采取控制措施。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劳动合同制员工、派遣制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定义1.职业卫生: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通过采取各种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和控制人造环境中有害因素侵害工人健康的办法和活动。

2.职业病:是指由于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引起的、以某些特征性的诊断标准和病理生理改变为特征的疾病。

3.有害因素:是指工作环境中可能导致或能够导致职业病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物理因素和人力因素。

第四条职责和权限1.单位负责人应做好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实施。

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方案,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落实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3.各部门负责全面贯彻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配合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

4.员工应遵守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的职业健康。

第五条基本原则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2.负责制,属地管理;3.全员参与,依法履职;4.风险控制,保障安全;5.科学管理,不断完善。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第六条岗位危害评价1.单位应定期对所有岗位进行危害评价,评估其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及对员工的危害程度,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2.岗位危害评价应包括有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接触途径、工作场所和数量等信息。

3.评价结果应向员工公开,并采纳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员工职业健康检查1.员工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检查项目。

2.员工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单位负责支付。

3.检查结果应及时向员工反馈,并按要求进行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八条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1.单位应根据岗位危害评价结果,配备适当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实施、竣工验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
理制度正式版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董事长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
(一)董事长
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主管职业卫生副总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
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实施、竣工验收。

(三)员工职责
1、学习和掌握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知识,遵守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

2、发现职业中毒和中暑事故隐患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或……。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职责
……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
第十三条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
其职业危害因素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方可从事生产作业活动。

第十四条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操作人员需经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第十五条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十六条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要及时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第十七条各部门在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或射线的生产装置前,必须事先制
订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

维护、检修现场应设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十八条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第四章职业卫生现场监测
第十九条职业卫生监测点的确定
职业卫生监测点的确定,由……负责依照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标》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兵器工业职业卫生监测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定期(一般为1年)进行研究调整,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条监测周期
(一)粉尘、毒物未超过国家职业卫生
标准的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监测点每半年复查一次。

(二)物理因素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

(三)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进行监测时,依照《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的要求,连续监测3天。

(四)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效果进行卫生学评价时,在措施前后分别连续监测3天。

第二十一条现场监测
(一)监测工作应按照国家规范进行。

(二)监测项目由……委托扬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监测。

(三)监测结果,由……报主管副总经理,并向监测点所在部门及相关作业人员
通报。

第五章职业健康监护
第二十二条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实行就业前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和可疑职业病人的复查、离岗前健康检查。

第二十三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委托取得省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长期保存。

第二十五条由员工个人提出职业病诊断的,如能确诊为法定职业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由公司承担,否则其本人承担。

第六章保健食品津贴发放
第二十六条享受保健食品津贴的范围
(一)接触有毒物质的工种
1、经常接触对人的内脏、神经或血液系统有危害的铅、汞、锰、苯、甲苯等化合物蒸汽或粉尘的工种。

2、经常接触氯气、氯化氢、氟化氢、硫化氢、氮氧化合物等对粘膜有刺激性的气体的工种。

3、经常接触有化学窒息性氰化氢等气体的工种。

(二)经常接触放射线的工种。

(三)经常接触矽尘作业的工种。

(四)高温、低温作业工种,主要指工作地点的温度常年在35℃以上、-20℃以下的工种等。

第二十七条保健食品津贴的标准
(一)享受保健食品津贴的岗位人员,由……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二)依照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浓度(强度)、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时间情况,将保健津贴标准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其金额分别为30元/每月、20元/每月、10元/每月,并依照扬州市的标准及物价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八条保健食品津贴的发放
(一)享受保健食品津贴的人员,以人力资源部的调令为准。

部门内部自行调整人员,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办理变更手续,并送……备案。

(二)享受保健食品津贴的人员名单,由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部门填制享受保健食品的人员名单,在次月五号前报……审批,逾期一律不补。

(三)当月参加生产满12天以上者,可领取全月保健食品津贴,满7天以上者可领取半月保健食品津贴。

(四)凡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工种的人员及病假、事假、出差、调休、停产待料等,一律停发保健食品津贴。

(五)管理、技术人员直接参加有毒有害作业生产、担负生产任务,可享受同工种保健食品津贴。

(六)各部门上报的保健食品津贴报表经……审批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七章职业危害申报
第二十九条……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及时向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
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八章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条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检查按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制度》执行。

第三十一条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考核按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奖惩办法》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