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民用航空器事故是指在民用航空器的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预防和减少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发生,制定了一系列的征候标准,以便及时识别和处理潜在的风险因素。
本文将介绍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包括飞行操作、机械故障、人为因素等多个方面。
飞行操作方面,征候标准通常包括飞行员的操作失误、飞行员疲劳、气象条件等因素。
机械故障方面,征候标准关注飞机的设计缺陷、维护不当、零部件故障等情况。
人为因素方面,征候标准考虑飞行员的心理状态、人为疏忽、通讯失误等因素。
通过对这些征候标准的监测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其次,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的监测方法多样,包括飞行数据记录、机械设备监测、人员心理健康评估等。
飞行数据记录是通过记录飞行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如飞行高度、速度、姿态等,进行事故征候的监测和分析。
机械设备监测则是通过对飞机各个系统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潜在的机械故障征候。
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则是通过对飞行员的心理状态和工作环境的评估,发现潜在的人为因素征候。
通过这些监测方法,可以全面了解民用航空器运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最后,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的应用是保障航空器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事故征候的监测和评估,可以及时识别和处理潜在的风险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加强对征候标准的研究和监测技术的改进,提高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事故征候标准的认识和应用能力。
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改进,才能更好地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运行。
综上所述,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是保障航空器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对飞行操作、机械故障、人为因素等多方面的监测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
在未来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征候标准的研究和监测技术的改进,提高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处理能力,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运行。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

第五章调查
第五章调查
第二十八条 与事发航空器的运行和保障有关的飞行、维修、空中交通管理、油料、运输、机场等单位收到 事故信息后,应当立即封存并妥善保管与此次飞行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飞行日志、飞行计划、通信、导航、气象、空中交通服务、雷达等有关资料; (二)飞行人员的技术、训练、检查记录,飞行经历时间; (三)航医工作记录,飞行人员体检记录和登记表、门诊记录、飞行前体检记录和出勤健康证明书; (四)航空器履历、有关维护工具和维护记录; (五)为航空器加注各种油料、气体等的车辆、设备以及有关化验记录和样品; (六)航空器使用的地面电源和气源设备; (七)旅客货物舱单、载重平衡表、货物监装记录、货物收运存放记录、危险品装载记录、旅客名单和舱位 图; (八)旅客、行李安全检查记录,监控记录,航空器监护和交接记录; (九)有关影像资料;
如有关国家无意派遣国家授权代表,负责组织调查的部门可以允许航空器运营人、设计、制造单位的专家或 其推荐的专家参与调查。
(二)在我国登记、运营或由我国设计、制造的民用航空器在境外某一国家或地区发生事故或事故征候,我 国可以委派1名授权代表及其顾问参加他国或地区组织的调查工作。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侯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航空器运行阶段flight operation phase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飞行结束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为止的过程。
2.2机场活动区airport movement area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
2.3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civil aircraft incident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2.4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 serious commerci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几乎导致事故的事故征候。
2.5运输航空事故征候 commerci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
2.6通用航空事故征候 gener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或《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CCAR141) 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或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用于教学训练飞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的确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器非法飞行或蓄意破坏等情况。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航空器运行阶段 aircraft operation phase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起至飞行结束这类人员离开航空器为止的过程。
2.2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等。
2.3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civil aircraft incident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2.4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或《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9)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几乎导致事故的事故征候。
2.5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或《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9)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未构成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的事故征候。
2.6通用航空事故征候gener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CCAR91)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用于教学训练飞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征候。
2.7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aircraft ground incident在非运行阶段但是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 2001-2011

ICS03.220.50A 50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2001—2011代替 MH/T 2001-2008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Civil aircraft incident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术语和定义 (1)3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 (2)4 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 (3)5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 (4)6 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4)附录A(规范性附录) 航空器小于规定间隔事件危险指数评价方法 (6)附录B(资料性附录)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示例 (8)前言本标准代替并废止MH/T 2001—2008《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与MH/T 2001—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第1章范围中修改了本标准不适用的情况;——在第2章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人员轻伤”和“跑道侵入”的定义;——在第3章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中增加了对于小于规定间隔事件的危险指数界定标准;将“客舱和货舱起火冒烟”修改为“航空器起火冒烟”;删除了“在关闭或占用的跑道上进近,并在决断高度(高)或最低下降高度(高)以下复飞”的示例,将相应内容转至第4章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在第4章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中将原标准的“示例”转变为条款;增加了对于小于规定间隔事件的危险指数界定标准;增加了“目视进近认错跑道(包括跑道方向)进近,且在机场标高60m以下复飞”的内容;修订了双向陆空通信联系中断的内容;修订了“飞错航路(线),或未经管制部门许可严重偏离计划航路(线)”的内容;修订了“有发生可控飞行撞地风险”的内容;——在第5章通用航空事故征候中增加了双向陆空通信联系中断的内容;——在第6章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中将原标准的“示例”转变为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办公室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批准立项。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新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

新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航空器运行阶段 flight operation phase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飞行结束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为止的过程。
2.2机场活动区 airport movement area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
2.3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civil aircraft incident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2.4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 serious commerci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几乎导致事故的事故征候。
2.5运输航空事故征候 commerci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
2.6通用航空事故征候 gener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或《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CCAR141) 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或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用于教学训练飞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3.15•【文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79号]•【施行日期】2007.04.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79号)《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CCAR-395-R1)已经2007年3月13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局长:杨元元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用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组织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的调查及相关工作。
由国务院组织,民航总局或者地区管理局参加的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工作参照本规定。
根据我国批准的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由其他国家或地区组织,我国参加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下列术语定义如下:民用航空器事故,是指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和民用航空地面事故(以下统称事故)。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是指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航空器损坏的事件。
民用航空地面事故,是指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航空器、车辆、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0 万元以上或导致人员重伤、死亡的事件。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以下统称事故征候),是指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未构成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但与航空器运行有关,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事件。
严重飞行事故征候,是指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几乎发生事故情况的飞行事故征候。
第四条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的目的是查明原因,提出安全建议,防止事故和事故征候发生。
第五条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独立原则。
征侯-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的确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执行国家抢险、救灾等特定事由所征用航空器的事故征候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器非法飞行或蓄意破坏等情况。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航空器运行阶段 aircraft operation phase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起至飞行结束这类人员离开航空器为止的过程。
2.2机场活动区 airport movement area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等。
2.3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civil aircraft incident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2.4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 air transportation serious incident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或《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9)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几乎导致事故的事故征候。
2.5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 air transportation incident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或《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9)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未构成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的事故征候。
2.6通用航空事故征候 gener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CCAR-91)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CCAR-141)或《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CCAR-142)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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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事故征候》
一、填空题
1、机场活动区是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等。
2、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是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3、发生小于规定间隔事件时,危险指数累加计算,危险指数(大于等于90)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危险指数(75(含)~89(含))为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
4、航空器运行阶段是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起至(飞行结束)这类人员离开航空器为止的过程。
5、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是在(非运行阶段)但是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事故征候。
6、跑道侵入是在机场发生的任何航空器、车辆或人员误入指定用于(航空器着陆和起飞的地面保护区)的情况。
二、简答题
根据《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文件规定,举例说明五种是通用航空事故征候的情况。
答:1、在关闭或占用的跑道起飞或着陆。
2、冲、偏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导致航空器受损或人
员轻伤。
3、落错机场、跑道。
4、未放起落架着陆。
5、迫降。
6、迷航。
7、空中挂碰障碍物,造成航空器受损。
8、空中飞行机组必需成员在岗位上丧失工作能力。
9、空中遇颠簸导致航空器受损或人员轻伤。
10、空中航空器的任何部位起火,导致航空器受损。
11、空中未经批准进入(误入)禁区、危险区、限制区、炮射区或误出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