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办法(范本)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范文(3篇)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范文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___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
一、依据1、国家法规、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2、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3、生产工艺的改进;4、职工的合理要求。
上述内容由职业领导小组另行制定详细内容,递交厂长审核。
二、计划内容、实施时间和要求1、生产车间改造、生产工艺改进;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根据检修结果和检测效果,对车间、设备、工艺等进行相关整改和改进,并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
2、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评价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报卫生行政部门,对超标的岗位和作业场所进行治理,使之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管理,按期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指导使用,并做好记录。
4、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对作业工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并有记录可查。
5、职工健康监护、职业病人诊疗安排接毒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做相应处理,需要复查、调离岗位、诊治的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并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
6、其他及时收集年度资料,参考使用指南做好年度职业卫生管理台账三、验收与考核,经费保障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参考厂内考核标准,对本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范文(2)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下,由于从事某种职业活动而引起的一类疾病。
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是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要任务。
下面是一个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的范本,供参考。
一、背景和目的职业病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产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1. 为了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劳动生产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以及与本企业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来员工。
三、职业卫生管理责任1. 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工作,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有效实施。
2. 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委托职业卫生管理专业机构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3. 审批和颁布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落实执行。
4. 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力、物力等资源,支持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5. 指派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
6. 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知识水平。
7. 监督职工遵守职业卫生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8. 打造良好的职业卫生环境,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四、职业病预防1. 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暴露时间。
2. 定期检查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提供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减少职工的职业病危害。
4. 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保护能力。
5. 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早发现职业病危害,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及高风险岗位的特殊监护。
五、职业病防治1. 发现职业病病例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追踪调查职业病的病因和病源,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2. 组织职业病诊断和评估,及时给予职工相应的医疗救治。
3. 提供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加强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4. 组织职业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职业病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六、考核和奖惩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2. 对于不履行职业卫生职责的个人或部门,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职业病防治制度范本(三篇)

职业病防治制度范本【单位名称】职业病防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岗职工。
第三条职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来预防和控制职业病。
第五条本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估、职业病防治培训、职业病体检等工作,为职工提供相关的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
第六条职工有权参加职业病防治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职工必须遵守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制度,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
第八条职工有权向职务主管部门举报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保护。
第九条本单位将对违反本制度的职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授权的职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施行,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责任第十一条职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和岗位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
第十三条职工应当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并保证个人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控第十四条本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分析职业病危害源、职工接触途径和职业病发生危害程度。
第十五条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职工的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岗位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排除职业病危害。
第十七条职工必须佩戴和使用相应的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第十八条本单位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职业病体检第十九条本单位负责组织职业病体检,选取适当的职工进行体检。
第二十条职业病体检结果将由医师出具相关意见和建议,单位将积极配合职工进行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范文(3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范文1目的为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发生职业病伤害,保证集团及下属各企业安全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船舶及海工修造企业。
3定义与术语3.1职业病:是指作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3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职业病防治方针与原则4.1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2职业病防治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5管理职责5.1集团下属各企业,应做好有毒有害作业的控制防护措施,加强职业病预防。
5.2集团下属各企业,应指定部门归口管理职业防治的有关工作,包括职业病预防、作业现场职业健康监测、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和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5.3集团下属各企业的工会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议,并负责对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促进健康工作环境的营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所称职业病,是指在劳动者从事工作过程中,由于接触、吸入、摄入或者经皮肤吸收、注入等途径接触到的各种致病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形式的组织。
第四条职业病防治目标是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职工健康水平。
第五条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层管理,公开公正,全员参与。
第六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依法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培养专业人才,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七条各级政府要加强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
第二章综合管理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明确职责,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2024年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本一、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场所安全措施。
确保水泥等易产生粉尘材料的储存和使用区域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禁止无故移除防尘设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2、个人防护措施。
确保相关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为施工人员提供防尘口罩,避免过度劳累的工作情况。
3、监督措施。
在进行工程安全检查时,同步检查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个人防尘措施的落实,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指导工人采用低尘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环境安全措施。
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环境。
2、个人防护措施。
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作业时需佩戴防毒口罩和眼罩,遵守操作规程,实行轮班作业,防止超时工作。
3、监督措施。
在安全检查中,检查工作场所的通风状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以及执行工作时间限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振动病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区域安全措施。
在作业区域设置职业病警示标识。
2、个人防护措施。
确保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提供防振手套,通过调整换班时间,防止作业人员超时工作。
3、监督措施。
在检查工程安全时,核实警示标识的设置,员工持证上岗,防振手套的佩戴,以及工作时间的合规性。
四、中毒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场所安全措施。
加强作业区域的通风排气设施。
2、个人防护措施。
要求相关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为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实行轮班作业,避免超时工作。
3、监督措施。
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效果,员工持证上岗,口罩佩戴情况,确保工作时间合规,并提升员工在中毒事故中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职业性耳聋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区域安全措施。
设置职业病警示标识,对噪音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以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
为施工人员提供防噪耳塞,实行轮班作业,防止超时工作。
3、监督措施。
检查作业场所的降噪措施,员工佩戴耳塞的情况,确保工作时间不超过规定。
六、过度工作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场所安全措施。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劳动合同制员工、派遣制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定义1.职业卫生: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通过采取各种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和控制人造环境中有害因素侵害工人健康的办法和活动。
2.职业病:是指由于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引起的、以某些特征性的诊断标准和病理生理改变为特征的疾病。
3.有害因素:是指工作环境中可能导致或能够导致职业病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物理因素和人力因素。
第四条职责和权限1.单位负责人应做好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实施。
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方案,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落实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3.各部门负责全面贯彻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配合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
4.员工应遵守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的职业健康。
第五条基本原则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2.负责制,属地管理;3.全员参与,依法履职;4.风险控制,保障安全;5.科学管理,不断完善。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第六条岗位危害评价1.单位应定期对所有岗位进行危害评价,评估其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及对员工的危害程度,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2.岗位危害评价应包括有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接触途径、工作场所和数量等信息。
3.评价结果应向员工公开,并采纳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员工职业健康检查1.员工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检查项目。
2.员工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单位负责支付。
3.检查结果应及时向员工反馈,并按要求进行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八条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1.单位应根据岗位危害评价结果,配备适当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实施、竣工验收。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本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
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____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
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
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五、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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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办法(范本)
1 范围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管理,综合治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适用于公司对各类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
2 职责
2.1 办公室负责职业病防治的归口管理,对各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2 各部门负责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做好下属职工的职工病防治工作。
3 管理要求
3.1 职业病定义
职业病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某些特殊的环境而引起的疾病。
即由于人体受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影响,造成人的某些器官发生病变,或者引起全身性疾病。
3.2 本公司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3.2.1 尘肺——电焊工尘肺、其他尘肺
3.2.2 职业中毒——甲苯中毒
3.2.3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署
3.2.4 职业性眼病——电光性眼炎
3.2.5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
3.2.6 职业性肿瘤——苯所致白血病
3.3 职业病防治原则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分级管理,综合治理。
3.4 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3.4.1 公司确保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3.4.2 厂房设计时的职业危害防治
3.4.2.1 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造和技术引进安装项目,要求其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以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
3.4.2.2 各车间布局做到有害与无害分开的原则,并保证空气畅通。
3.4.2.3 办公室根据不同的职业危害性质,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3.4.2.4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直至职业危害因素经治理达标后,方可重新工作。
3.4.3 宣传和培训
3.4.3.1 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向职工明确该岗位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不得向职工隐瞒职业危害,也不得强制职工从事具职业危害的工作。
3.4.3.2 办公室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和上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说明有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后果和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指导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4.3.3 办公室在公司相关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要求等,对有严重危害的工作场所应特别警示。
3.4.3.4 供应部必须要求供方在提供的有可能产生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的设备、材料上,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3.4.4 合理安排工作
3.4.4.1 任何情况下,不得在没有防护措施保护的情况下从事职业危害工作。
3.4.4.2 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轮休时间,确保在职业危害场所内连续停留时间符合国家相关法令。
3.4.4.3 尤其在夏季高温日,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防止中暑现象发生。
3.4.4.4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也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3.4.5 发放和使用劳防用品
各部门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要求采购、领取劳防用品,涉及职业危害的人员正确使用,各班组长检查使用情况。
3.4.6 职业病诊断和治疗
3.4.6.1 办公室组织涉及职业病岗位人员的体检、诊断、治疗等一系列工作。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除每年一次的常规体检外,还应在上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时作不定期的针对性体检。
3.4.6.2 办公室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在职工上岗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职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3.4.6.3 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公司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3.4.7 职业病报告
一旦确诊有职业病,办公室必须如实填写“职业病登记表”,向海宁市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报告。
4 相关文件
4.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5 记录
5.1 职业病登记表
5.2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