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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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是什么

借用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是什么

借用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是什么一般讲属于诺成合同。

但个人间的借款合同应属于实践合同。

区别:1.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2.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

在实践合同中,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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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个人间的借款合同应属于实践合同。

合同法规定,个人间的借款自款项交付时生效。

由于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定义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

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

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

使用借贷、保管、运送等都属于实践合同。

▲三、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

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

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

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

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1、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2、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In the era of the new economy, it is not the big fish that eats the small fish, but the fast fish that eats the slowfish.(页眉可删)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因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在我们想要赠与对方物品时,为了使赠与更具有法律效力,也为了防止因为赠与而产生的纠纷,赠与人与被赠与人之间往往会签订一份赠与合同。

但是赠与合同到底有什么特点呢?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么?下面的就为您解答。

一、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

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

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合同法》186条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消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但是,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不同的。

只要当事人双方有赠与财产和接受赠与财产的合意。

合同法试题

合同法试题

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合同法》大作业学生姓名姜冰冰专业法学层次年级专升本学号JD17090302065 学习中心牡丹江大学奥鹏学习中心[38]成绩年月日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总分40分)1、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实践合同的对称。

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买卖合同是典型的诺成合同。

4、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5、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6、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

7、主合同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

8、从合同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

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

9、单务合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

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10、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单务合同”的对称。

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

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

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

二、简答题(每题5分,总分40分)1、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1)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2)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3)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4)格式合同内容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5)格式合同地位上存在着不公平性2、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由特定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就特定的要约而言,总是要约人以订立特定的合同为目的才发出的,发出要约就是为了让对方承诺要,要约在客观上必须能够予以确定,只有这样,相对人才能够对其作出承诺。

合同法名词解释(最全)

合同法名词解释(最全)

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4.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5.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

6.合同法基本原则: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7.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8.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9.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10.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

11.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再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

12.拍卖: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13.拍定:拍卖人在竞买人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

14.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

这也就是说,此方合同当事人在对方提出要约的时候,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15.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16.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7.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据的合同。

18.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

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

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

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借款合同属于成合同吗?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呢?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是什么呢?今天,店铺⼩编就为⼤家带来了关于借款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的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接下来就让我们⼀起来看看吧。

⼀、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合同中有⼀⽅不是⾃然⼈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

借款合同既有诺成合同,也有实践合同。

最典型的实践合同是合同当事⼈均为⾃然⼈,这种借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实践合同。

借款合同中有⼀⽅不是⾃然⼈的情况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实践合同,那就属于诺成合同。

⼀般讲属于诺成合同。

但个⼈间的借款合同应属于实践合同。

合同法规定,个⼈间的借款⾃款项交付时⽣效。

由于不能⼀概⽽论,所以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679条“⾃然⼈之间的借款合同,⾃贷款⼈提供借款时成⽴。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定义诺成合同,是指当事⼈⼀⽅的意思表⽰⼀旦经对⽅同意即能产⽣法律效果的合同,即“⼀诺即成”的合同。

特点在于当事⼈双⽅意思表⽰⼀致,合同即告成⽴。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双⽅意思表⽰⼀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除双⽅当事⼈的意思表⽰⼀致之外,还必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的⾏为,才能产⽣法律效果。

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

使⽤借贷、保管、运送等都属于实践合同。

三、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定。

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

⽽使⽤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

然⽽此种分类并⾮绝对不变。

例如,运输合同并⾮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些为诺成合同。

借款合同⼀般来说属于诺成合同,但是也不能⼀概⽽论。

以上就是由店铺⼩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借款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的的相关资料,希望⼩编整理的这篇资料能对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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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分类及区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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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分类及区别发布时间2002-10-24 14:41:33-------------------------------------------------------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合同作出不同的分类这种分类不仅可以针对不同的合同确定不同的规则并旦有助于司法机关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准确地适用法律正确地处理合同纠纷。

一般来说合同可以作出如下分类一、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

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在实践合同中仅有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还不能产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合同成立的法律效果。

例如赠与合同必须由赠与人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合同才成立又如小件寄存合同必须要寄存人将寄存的物品交给保管人合同才能成立。

实践中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少部分为实践合同。

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意义主要在于这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

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使用借贷、保管、运送、赠与等属于实践合同但这种分类并非绝对的。

例如就运输合同来说据我国《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后合同即告成立,,“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委托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依此规定货物运输合同即为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又如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具有救灾、扶贫性质的赠与合同也为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

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合同法名词解释

合同法名词解释

《合同法》名词解释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有名合同: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3、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4、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人因此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

5、单务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6、有偿合同: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7、无偿合同: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8、诺成合同: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

9、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10、要式合同:指应当或者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而成立的合同。

11、不要式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采取书面形式。

12、主合同: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13、从合同: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14、预约: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

15、本约:指将来应当订立的合同。

16、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指订约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

17、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指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自己设定权利,而是为第三人的利益订立合同,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18、合同关系的主体:即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19、合同关系的内容:即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又称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

20、合同债权:指债权人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1、合同债务:指债务人依据法律或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即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实际中,一个具体的合同有可能会从属于很多种不同分类下的合同,保证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类合同,大家就很想说那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常见的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哪些呢?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的区别是如何的呢?今天,我就整理了以下关于居间合同与诺-成合同的相关知识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保证合同是一种担保之债,属于比较典型的诺-成性合同。

其成立无须担保人交付财产,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告成立,可见,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

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一般有哪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

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

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常见的诺-成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常见的实践合同:仓储合同、保管、质权的设立、民间借贷等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1、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

因此,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2、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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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
又称不要物合同。

实践合同的对称。

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买卖合同是典型的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区分:
第一,成立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仅以合意为成立要件,而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

第二,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

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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