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进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卫生部关于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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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1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了贯彻实施修订后的《消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我部下发了《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管理办法〉有关实施配套文件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142号),其中包括《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备案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口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向我部申请备案凭证时,除按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备案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受委托申报单位还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二、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备案凭证应当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凭证中主送单位一栏填写申报单位名称;凭证未申明或不需申明的项目保留项目名称,在该项目一栏中填写“无”。
三、获得备案凭证的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应当在产品标签上标注产品的备案文号。
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备案的产品不作技术评审,要充分利用产品备案材料,结合监督工作的需要,定期对已经备案的产品进行技术审查,加强产品上市后的监督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我部将对部分地方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备案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结束——。
器械护士检讨书

器械护士检讨书篇一:护士检讨书护士检讨书尊敬的领导:我怀着愧疚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深刻认识改正思想工作责任心欠缺的决心!我不对,我有错,我辜负了父母的期望,领导的教诲,人民的信任,院系的培养!XX日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工作失误,未能及时给病人换尿袋,虽然因为(某种原因)导致此类事情发生,但在写这份检讨的同时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责任心欠缺,平时我对自己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我非常气愤我这次的疏忽大意!违反了医院规定。
我深明领导是多么关心医院的形象和纪律,可是我却连最基本的应该做的也疏忽了!由此我深知一切责任归慨于我的责任心欠妥。
平时对这类事情认识不深。
导致这类事情发生,在写这份检讨书的同时,我真正觉悟到自己的错误。
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医院同事之间造成了极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医院的形象。
同事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这种表现,给同事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院系的院风建设。
我常感谢领导这次能叫我写检讨,使我明白了事情和我自己思想上不谨慎的错误。
与此同时我从今往后一定更努力要求自己,积极做好医院一切工作,理解体会领导的安排!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领导对我这种败坏院风的行为心情,使我心理感到非常的愧疚,我太感谢上级对我这次深刻的教育!在此我感谢领导的提醒和教诲,思想上我将更进一步的反省,深入总结,同时希望领导继续监督,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争取更大进步。
谢谢关心教导我的领导!篇二尊敬的领导我怀着愧疚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深刻认识改正思想工作责任心欠缺的决心!我不对,我有错,我辜负了父母的期望,领导的教诲,人民的信任,院系的培养!XX日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工作失误,未看清患者名字而输错液,虽然因为(某种原因)导致此类事情发生,但在写这份检讨的同时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责任心欠缺,平时我对自己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我非常气愤我这次的疏忽大意!违反了医院规定.我深明领导是多么关心医院的形象和纪律,可是我却连最基本的应该做的也疏忽了!由此我深知一切责任归慨于我的责任心欠妥.平时对这类事情认识不深.导致这类事情发生,在写这份检讨书的同时,我真正觉悟到自己的错误.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医院同事之间造成了极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医院的形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11.16•【文号】环办函[2005]713号•【施行日期】2005.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05]713号)湖北省环境保护局:你局《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鄂环保文〔2005〕187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按照我局《关于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环境管理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环函〔2004〕96号),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应按照医疗废物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尚未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期间,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确定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和处置单位”,以上规定已明确指出对医疗废物只能进行处置,不能利用。
2004年6月,卫生部印发的《关于依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买卖、丢弃医疗废物和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交由未经设区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因此,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禁止买卖、回收、利用。
对于尚未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地区,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确定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和处置单位,而不能将回收利用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作为医疗废物的过渡性处置方式。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医院院长工作的心得体会5篇

医院院长工作的心得体会5篇医院院长工作的心得体会精选篇1随着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后勤工作的改革势在必行,立足本职、改变观念意识,变医院要我服务为我要为医院服务,抓好以人为本的管理,是医院后勤保障的工作关键。
只有以人为本培养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有效地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才能全面提高后勤服务水平,促进后勤与医疗同步发展。
在度里,在院部的领导下,我积极主动的参加院里的政治思想学习,业务学习和院、外的各项活动,并组织本科人员进行多次有计划的政治学习和相关业务学习,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和服务技能,认真完成院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热情服务于全院各个部门,在新的形势下,立足本职工作,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牢记后勤围着临床转的原则,积极主动与我科相关人员到各科室做好服务工作。
本年度为节省开支,物尽所能,依据每人的特长和技能,组织相关人员,自己动手制作了病案架子、药品存放架、财务防盗栏、药库防盗栏、病人急救推车、电视架、检查床、诊疗床、医疗仪器车等,缝制了;手术衣、洗手衣、手术包布、被、褥、枕、单等床上用品。
依据市场价,为我院节约开支今年近两万元钱,在后勤管理工作中,将后勤各部门实行优化组合,减员增效。
如:原锅炉房运行有,开水房,进行组合运行,设即可。
洗衣房原有两人,实行下收、下送,在保证清洗质量的前提下,发现损坏不及时修补,增加服务项目,病案人网-互联网最大兼管物品帐目、票据的管理,锅炉管理人员兼物品发放、供排水系统及机械等维修工作,门卫兼管医疗垃圾销毁及院内日常卫生等工作,小车驾驶员在不影响正常出车的情况下参与后勤维修等工作,在全年的动力、采暖、供排水、电力等系统的维修、综合治理、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院内外环境卫生、院内的绿、美化、议诊、宣传、氧气、物品供应、设备安装维修,计量、通讯、车辆管理、门窗、玻璃、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等各项工作中,都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去落实各项工作的完成。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整改通知范文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整改通知范文尊敬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贵企业在经营医疗器械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现通知你单位进行整改。
一、经营场所不符合要求经核查,你单位的经营场所存在以下问题:1.场所面积未达到规定的最低要求;2.办公和库房没有隔离,未按规定设置防尘、防潮等设施。
请你单位立即按照法规要求进行整改:1.扩大经营场所,确保面积满足规定要求;2.合理划分办公和库房,设置相应的隔离设施。
二、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经核查,你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设备设施存在以下问题:1.质检设备缺乏或不完善;2.存储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清洁。
请你单位立即按照法规要求进行整改:1.购置必要的质检设备,确保检测准确;2.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维护和清洁,保障产品质量。
三、经营管理不规范经核查,你单位的经营管理存在以下问题:1.未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制度;2.未进行合格供应商的审核和管理。
请你单位立即按照法规要求进行整改:1.建立健全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2.对供应商进行审核,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进行日常管理。
四、相关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经核查,你单位的相关从业人员存在以下问题:1.未取得医疗器械相关专业资质;2.未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教育。
请你单位立即按照法规要求进行整改:1.确保相关从业人员拥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资质;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专业水平。
以上问题需要你单位立即整改,并于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核查。
如整改不到位,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9.03•【文号】国食药监械[2003]233号•【施行日期】2003.09.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局)印发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国食药监办〔2003〕174号),全面推进医疗器械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具体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专项治理内容(一)全面清理已注册的医疗器械1.对已批准上市的理疗和辅助治疗设备的临床验证资料、注册产品标准、使用说明书等文件进行认真复核和清查。
对于临床效果不明确的,不具有充分的临床统计病例的,随意扩大临床适应症和适用范围的,随意篡改注册文件,随意更改使用说明书的,应按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处理。
2.对于在机理和临床上根本不具备理疗、辅助治疗功效的增高仪、减肥仪、点穴治疗仪,及部分日常生活用品冠以医疗作用的产品,各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坚决地予以清理,禁止其对医用功能的宣传,彻底清除上述产品的各类广告和宣传品。
如已注册的,通过核实临床报告,专家再评审,答复人民来信反映等各种方式做好相应处理,直至撤消其注册证。
3.对于植入体内的整容、矫形医用生物材料,在其说明书及相关销售文件中,如未严格注明禁忌症、不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应禁止其上市销售。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这类产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二)严厉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规行为1.对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调度管理规定(试行)》(国药监械〔2003〕13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已列入各级重点监管目录的品种要重点检查,以上检查要按规定汇总上报。
2024年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工作总结(4篇)

2024年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工作总结一、工作总体情况2024年,我院医务人员在医德医风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全院医务人员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医者仁心”的核心价值观,提升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
二、提升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主要措施和成果1.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我院大力开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通过举办医德讲座、组织医务人员参加职业道德培训等方式,提升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修养。
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道德激励和约束,制定了《医务人员行为规范》,规范了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职责。
2.加强医患沟通我院注重医患沟通的重要性,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医患沟通绿色通道、设置医患沟通培训班等。
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沟通能力,提高了患者对医务人员的满意度。
3.完善医务人员考核制度我院对医务人员的考核制度进行了改革,以德育为核心,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形成了一套符合医务人员实际情况的考核机制。
通过考核,激励了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同时也加强了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约束。
3.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为了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我院加强了对医疗服务流程的优化工作。
通过建立预约挂号系统、推行病患信息化管理等措施,减少了患者的等待时间,提升了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加强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培养我院注重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培养,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这不仅有助于医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也能够增加医务人员的自信心和责任心,提升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医患矛盾依然存在尽管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强医患沟通,但医患矛盾问题依然存在。
我们需要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促进医患双方的理解与信任。
2.医德医风建设仍有待加强尽管我们加强了医德医风建设的力度,但仍有部分医务人员存在职业道德不高、医患关系不健康等问题。
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医德医风建设的宣传力度,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约束,推动医德医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通知【法规类别】医疗器械药品药材进出口【发文字号】国药监市[2003]118号【发布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变更)【发布日期】2003.03.18【实施日期】2003.03.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通知(国药监市[2003]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发〔2001〕11号),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市〔2002〕175号)、《卫生部关于重申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51号)。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近来在各地对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采购医疗器械,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此,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合作,相互配合,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医疗器械行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监督。
医疗器械市场整治是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
做好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体现,也是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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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进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的紧急
通知
国药监市[20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2000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发[2000]32号)的要求,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加强了对假劣一次性使用
医疗器械的打击力度,许多地方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距离达到全面治理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1月31日,中央电视台在《焦点访谈》栏目播放了“危险的输液器”节目,从中可以看到在一些地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混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改变,假劣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泛滥的局面尚未全面扭转。
一些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混乱,至今存在假冒证照,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给人民的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年来治理整顿的成果,必须坚决依法行政,继续深入开展对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针)、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等重点监管产品的专项整治活动。
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的产品注册证件是否有效,生产或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无菌医疗器械生产管理规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注、输器具)生产实施细则》、《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的要求。
产品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成品出厂检验,不合格品不得出厂。
对达不到要求的,依据《条例》第三十七条予以查处;对生产、经营无证产品的,依据《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九条予以查处;对擅自生产、经营的,依据《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予以查处。
各地要限期做好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工作,把专项检查与发证工作结合起来,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发证。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发证工作必须在2002年6月底前完成;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发证工作和注册证重新申报工作必须在6月底结束,10月份开始一律采用新的产品注册证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发证工作组织抽查,对违反规定发证的,将责成发证部门收回所发证号,并通报批评。
二、整治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彻底清理非法产品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以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较为集中的地区和县及县以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重点,结合药品集贸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组织力量对一次
性使用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进行全面整治。
重点清理经营和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产品;严格检查经营企业进货时对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单)和注册证的验收情况,以及产品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记录。
对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的,或者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按照《条例》三十九条予以查处。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必须做到验证进货,做好入库和领用记录,按照记录应能够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或者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按照《条例》第四十二条予以查处。
三、继续加大对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打假工作经验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措施,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劣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高压态势。
对有关制售假劣医疗器械的举报线索,要立即认真查处,并依照“五个不放过”的要求,追根溯源。
对制假售假(包括非法加工零配件)问题突出的地区,要加强突击性检查,制定长期监管措施,实施重点监控,严防制售假劣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的回潮。
随着各省(区、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机构的建立,药品监管队伍逐步到位,要明确依法行政的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
对于整顿工作不力,查处不严格,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医疗器械市场混乱且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地区,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争通过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使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混乱的状况得到全面的改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