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湖州市投资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2016)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2016)【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16]35号【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4.19【实施日期】2016.04.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湖政办发〔2016〕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市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伟俊副组长:陈亚明(市政府)周建明(市财政<地税>局)黄德超(市国税局)成员:徐晏平(市政府)张兰新(市委组织部)吴伟(市委宣传部)何元庆(市文明办)邱见春(市编委办)胡国荣(市发改委)熊全龙(市经信委)孙虎林(市外事侨务办)潘华明(市金融办)沈利剑(市公安局)沈晓蓝(市司法局)潘音(市教育局)李全明(市建设局)房石磊(市交通运输局)王树(市人力社保局)饶如锋(市环保局)褚连荣(市商务局)许宏(市市场监管局)杨中校(市质量技监局)梅梓华(市统计局)郑锦国(市人行)徐卫国(市银监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税局),黄德超兼任办公室主任,姚温(市地税局)、陆志华(市国税局)任副主任。
二、建立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伟俊副组长:董立新成员:陈亚明(市政府)丁芳芳(市政府)胡国荣(市发改委)熊全龙(市经信委)周建明(市财政局)干永福(市旅委)褚连荣(市商务局)饶如锋(市环保局)李全明(市建设局)潘华明(市金融办)王志芳(市科技局)方杰(市农业局)郑锦国(市人行)徐卫国(市银监局)王琴英(德清县政府)周卫兵(长兴县政府)沈铭权(安吉县政府)吴智勇(吴兴区政府)夏坚定(南浔区政府)凌建荣(湖州开发区管委会)葛伟(太湖度。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湖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协调小组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湖州市国家建设项目
审计监督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02.19
•【字号】湖政办发[2003]5号
•【施行日期】2003.0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湖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
督协调小组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3]5号)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领导、协调与监督,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杨金土
副组长:朱国良
陆剑英(市审计局)
成员:刘自力(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姚温(市财政局)
赵建国(市监察局)
杨连昉(市国土资源局)
沈新勇(市建设局)
张国兴(市经济委员会)
李斌(湖州电力局)
金平鸽(市水利局)
徐土根(市教育局)
王昌树(市卫生局)
钱新惠(市审计局)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审计局),钱新惠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三年二月十九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
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51号)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14]51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14
【实施日期】2014.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4〕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市北分区开发建设及中心医院迁建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杨建新闵云
副组长:许学锋(市政府)
徐旭萍(市政府)
祝时伟(市建设局)
施会龙(市卫生局)
成员:屠培红(市财政局)
黄培林(市发改委)
潘人伟(市卫生局)
傅自强(市国土资源局)
汤晓龙(市审计局)
胡劲平(市国资委)
戴健(市建设局)
曹军民(市建设局)
王伟(湖州电力局)
徐晓惠(吴兴区政府)
王建民(市城投集团)
钮富荣(市中心医院)
费屹巍(吴兴区环渚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祝时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曹军民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潘人伟、徐晓惠、王建民、钮富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调整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建新。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0.08•【字号】湖政办发[2005]114号•【施行日期】2005.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1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原《湖州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湖政办发〔2001〕153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十月八日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湖州市建设局更名为规划与建设局的批复》(浙编〔2005〕75号),湖州市建设局更名为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
一、主要职能(一)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制订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
(二)负责管理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设计和市政工程设计工作;承担推进城市化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规划及其它相关专业规划的编报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规划管理;参与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三)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对全市建筑活动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四)综合管理全市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管理全市风景名胜区工作;负责管网供水节水工作,受托负责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市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综合管理全市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装饰、白蚁防治、城市房屋拆迁和各类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交易和市场准入管理。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1.13•【字号】湖政发[2005]2号•【施行日期】2005.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湖政发[200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保证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发〔2004〕115号)的要求,我市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3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现将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关于印发《湖州市旅游船舶安全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湖政发〔1998〕57号)2.转发市城建委关于湖州市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三日湖政办发〔1994〕149号)3.转发市城建委关于加强湖州市公路沿线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一九九七年十二日八日湖政办发〔1997〕167号)4.关于印发《湖州市房地产进场交易规定》的通知(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五日湖政发〔1995〕153号)5.关于印发《湖州市安居工程住房出售与管理办法》和《湖州市住房困难户认定办法》的通知(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湖政发〔1996〕178号)6.关于《湖州市区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暂行规定》的请示的批复(一九九七年七月三十日湖政发〔1997〕105号)7.湖州市市区城市绿化管理实施办法(湖政发〔1996〕141号)8.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建设局《湖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02〕21号)9.关于印发《湖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货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二○○一年七月十八日湖政发〔2001〕119号)10.关于印发湖州市市区计划生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二日湖政〔1996〕5号)11.湖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细则(湖政发〔2001〕28号)12.印发《关于鼓励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七日湖政发〔1998〕96号)13.关于印发湖州市区“门前三包”工作管理办法和湖州市城郊结合部范围界定及日常保洁责任分工管理办法的通知(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七日湖政办发〔1997〕133号)14.印发《湖州市区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湖政发〔1994〕15号)15.关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实施意见的通知(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八日湖政发〔1999〕60号)16.关于印发《湖州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日湖政办〔1995〕36号)17.湖州市贯彻《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湖政〔1995〕166号)18.关于印发湖州市区兵役义务费社会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二○○一年九月二十日湖政办发〔2001〕103号)19.湖州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湖政发〔1994〕10号)20.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湖政发〔1998〕60号)21.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对湖州市退休劳动模范实行补充养老保险请示的通知(湖政办发〔1994〕140号)22.关于加强防雷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湖政办发〔1997〕47号)23.关于重申天气预报发布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1996〕107号)24.关于印发《湖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一九九二年五月三日湖政发〔1992〕53号)25.关于建立湖州市土地储备机制的通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湖政办发〔1999〕135号)26.关于加强市区出让金等土地收益收缴管理的通知(二○○○年三月十六日湖政发〔2000〕30号)27.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湖州市区土地市场专项清理整顿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二○○一年十月十七日湖政办发〔2001〕112号)28.转发市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湖政办发〔1997〕86号)29.转发市外办湖州市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一九九七年八月七日湖政办发〔1997〕112号)3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4〕54号)31.湖州市旅游管理办法(湖政发〔2002〕14号)32.湖州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湖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33.印发《湖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1995〕99号)34.湖州市无偿献血管理暂行办法(湖政发〔2001〕48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有关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有关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05]65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5.20
【实施日期】2005.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有关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5]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立市级有关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州市人民防空应急行动方案制定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谈月明
副组长:万庆贵(湖州军分区)
王伯安(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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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市重大项目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市重大项目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8•【字号】湖政办发[2006]28号•【施行日期】2006.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市重大项目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领导,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经济建设的支撑作用,增强发展后劲,根据工作部署和人事变动情况,决定将市重大项目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组长:黄萌副组长:谈月明周杰成员:陈端伟(市政府)王伯安(市政府)徐国平(德清县政府)刘国富(长兴县政府)唐中祥(安吉县政府)施根宝(吴兴区政府)高屹(南浔区政府)李建平(市发展改革委)曾国兴(市经委)沈建平(市财政局)唐建章(市国土资源局)单锦炎(市规划与建设局)周建明(市环保局)吴哲勇(市交通局)姚新民(市水利局)宋营(市行政服务中心)孙建华(人行湖州中支)杨六顺(湖州开发区管委会)严亚军(太湖度假区管委会)顾卫民(湖州电力局)柴根初(市贸粮局)宿竞平(市招商局)冯罗宗(市外经贸局)王勤(市农业局)陈国强(市林业局)唐耿夫(市科技局)朱鸿(市教育局)陆永良(市卫生局)魏秀生(市民政局)胡在新(湖州海关)陆菊良(市旅游局)卞利强(市发展改革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李建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卞利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1•【字号】湖政办发〔2018〕65号•【施行日期】201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8〕6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1日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大力整合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改革覆盖市、县区两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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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湖州市投资环境整治活动领
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05]69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5.26
【实施日期】2005.05.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湖州市投资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5]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和先进性教育整改阶段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湖州市投资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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