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实施方案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机构改制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机
构改制有关问题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银监复[2006]119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5.11
【实施日期】2006.05.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机构改制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复[2006]119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部分农村信用社改革产权形式的请示》(内政发〔2006〕13号)已经国务院办公厅批转我会办理。
经研究,原则同意你自治区部分农村信用社改革产权形式的变更,具体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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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劳动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信用社(银行)劳动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信用合作协会关于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市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新的工资制度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基础上,将员工的劳动报酬与信用社的经营成果、自身的岗位职责及贡献大小紧密结合起来,并遵循以收定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水平,增效增资,减效减资,有效控制工资的过快增长和不合理增长以及盈余社工资水平应高于亏损社,减亏社的工资水平应高于增亏社,人均创利水平高的社工资水平应高于微利社的原则,建立以激励为目的,以效益为核心的结构工资制,可分为保障工资、津贴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四部分,实施范围包括全部正式职工。
一、保障工资保障工资用于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以**市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基本保障工资为标准,随市政府政策变动而调整。
同时加上相应的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及住房补贴(简称“四金一贴”)。
保障工资计算公式为:保障工资额=当年政府公布的**市最低基本保障工资+按本人上年工资总额(月平均)*%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按本人档案工资总额(上年度12月份)*%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金+按本人档案工资总额*%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金+按本人上年12月工资总额*%计提的个人住房补贴,其中“四金”不进入个人工资帐户,由所在单位统一代扣后连同单位计提部分按规定上缴相关部门。
住房补贴随工资发放,职工最低现金保障工资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各区当地最低基本保障工资+住房补贴。
二、津贴工资津贴工资是对在岗员工(不含营销员)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员工所处地区享受的特殊补贴等补偿性工资,分为工龄津贴、学历津贴、职称津贴和特区津贴四部分,其中学历和职称两项津贴可就高选一,不可兼取兼得。
(一)工龄津贴凡被**市农村信用社正式聘用的在岗职工都可享受工龄津贴,其计算公式为:工龄津贴=员工工龄×*元,即每年按*元计算工龄津贴,从每年1月1日起调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通知【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桂政发[2005]20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5.06.02【实施日期】2005.06.0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通知(桂政发[2005]2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2004年8月,国务院批准同意我区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试点地区后,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
2005年3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我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意义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千家万户农民的金融纽带。
长期以来,我区的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在促进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实践证明,农村信用社在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服务“三农”中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成为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金融力量,在农村金融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深化我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举措,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而且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
搞好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部署和要求上来,开拓进取,扎实有效地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
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农村金融一直被认为是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现实中,农村金融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如融资难、融资贵等,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因此,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农村金融改革方案,以帮助农村地区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这其中就包括“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一、方案背景农村金融一直以来都是国家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农村金融体系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发展,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出台了“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旨在解决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多种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发展农村金融。
二、方案目标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我国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三、方案具体措施1.优化金融机构布局:鼓励各商业银行加大对农村的信贷投放,并加强与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推动金融资源在农村地区的合理配置。
2.推广农村信用合作社:促进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引导广大农民加入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实现普惠金融的目标。
3.建立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体系,并针对农村地区的特殊情况推出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产品。
4.支持创业创新:推动创业创新,扶持农村企业家,为农村创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5.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农村居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四、方案实施情况目前,“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已经在全国多个地区得到了实施,取得了不俗的成效。
在湖南省岳阳市,农村信用社积极参与金融扶贫工作,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的认可。
在四川省宜宾市,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信贷投放力度,帮助农村企业获取低成本融资支持,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信用社主要监管指标达标提升规划实施方案

Ⅹ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监管指标达标提升规划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ⅩⅩ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实施<Ⅹ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监管指标达标提升规划>的通知》(ⅩⅩ银监办发[ⅩⅩ]352号)文件要求,促使Ⅹ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ⅩⅩ联社”)达标升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降低存量风险,促进ⅩⅩ联社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截止ⅩⅩ年末,ⅩⅩ联社资本充足率11.06%,不良贷款率4.21%,贷款拨备覆盖率132.31%,历年亏损挂账为0,贷款损失专项准备缺口为0。
我社的主要监管指标均取得了显著进步,基本符合银监局的监管要求。
为促进ⅩⅩ联社有效化解风险,进一步巩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按照银监会“化险、巩固、达标、提升”的思路,结合实际,我社还制定了长期发展五年规划。
到2013年,我社的资本充足率保持10%以上,贷款拨备覆盖率达到150%,不良贷款率控制在5%以内,拨贷比达到2.5%以上,历年亏损挂账为0,贷款损失专项准备缺口为0。
二、工作措施(一)资产增长计划在ⅩⅩ联社制定的长期发展五年规划中,ⅩⅩ年各项贷款余额为301,013万元,到2012年各项贷款余额达到326,111万元,到2013年各项贷款余额达到356,111万元。
为实现资产增长计划,我社实行全员营销战略,积极拓展资产业务领域。
1.创新信贷营销机制。
全面加强法人客户的营销与管理,对其他客户逐步实现集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创新贷款方式、拓宽信贷领域。
大力支持县城改造及小城镇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消费信贷业务创新。
以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民(私)营企业发展为重点,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业务品种,扩大市场占有率,在个体私营经济、中小企业中发展优质客户,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经营效益,逐步形成稳定的客户群和产品服务优势。
3.全面推行授信管理方式,按照“先授信后用信、严授信宽用信”的原则,建立公开授信与内部授信相结合的授信管理制度。
信用社(银行)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信用社(银行)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为确保XXX市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深化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66号)精神和有关法规、规章,按照XXX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XXX市实际,特制定本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一、清产核资的目的和原则清产核资的目的:一是全面清查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核实各项资产损失,全面落实债权债务,分清资产结构,收回不合理资金占用,为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县(乡)一级法人核算提供翔实的会计资料和法律手续;二是为农村信用社落实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或专项借款处置历史包袱提供依据;三是查清不良贷款占用形态和形成原因,对逾期、呆滞、呆账贷款进行认定,掌握其分布情况、数量和风险状况;四是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通过对资产的盘盈、盘亏进行必要的账务调整,真实反映农村信用社的财务状况,规范会计核算,为深化改革夯实基础。
清产核资的原则:一是尊重历史,正视现实;二是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三是有章可循,实事求是。
二、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摸清家底。
对信用社现有账内外的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以摸清实有家底,落实债权债务。
(二)清查各项信贷资产,划分资产占用形态。
在全面核实信用社各项贷款(含抵债资产)、投资(债券)、贴现、委托放款等资产的基础上,按现行规定划分资产占用形态。
(三)核实往来款项,落实债权债务。
在清查核实信用社存(拆)放同业款项、同业存(拆)放款项、调出调入资金及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的基础上,摸清往来资金和应收应付款项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全面评估其资产和风险状况。
(四)调整账务。
在清查核实信用社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及时调整账务。
三、清产核资的内容(一)资产的清查1、现金资产的清查。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快农村改革发展步伐,全面开展好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意见》部署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联村联户为载体,以为民富民为目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宣传党的政策,体察群众疾苦,密切党群关系,锻炼干部职工,改进机关作风,搞好扶贫开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总体要求省委决定从2012年开始,在全省开展以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特困户为主要内容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经省联社党委研究,党委书记、理事长雷志强,理事会秘书孙建华,综合管理部负责联系甘南州迭部县1个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长、工会主席王蓉生,监事会秘书肖如强,纪检监察部、党委巡视办、工会负责联系定西市岷县1个村;党委委员、主任王广平,市场发展部、三农业务部负责联系天水市甘谷县1个村;党委委员、副主任康欣,电子银行部、创新研发部负责联系临夏州和政县1个村;党委委员、副主任宋小宁,会计财务部、基建办负责联系兰州市榆中县1个村;总审计师贾涛,安全保卫部、稽核审计部负责联系甘南州卓尼县1个村;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联系定西市岷县1个村,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村镇银行管理部负责联系天水市甘谷县1个村;科技信息部负责联系临夏州和政县1个村;结算中心负责联系甘南州卓尼县1个村。
省联社机关全体员工都要参加“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地厅级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3户,处级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2户,其他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1户。
联系村的部门原则上一年进村不少于4次,全年累计时间不少于1个月;联系特困户的干部一年入户不少于2次,累计时间不少于1周;要按照“实事求是办实事”的要求,因村因户制宜,尽心尽力而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7.06.05•【文号】国办发[1997]20号•【施行日期】1997.06.0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20号1997年6月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九七年五月七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6〕33号)的要求,各地全面开展了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997年2月,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召开了全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今后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布置。
总的看,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正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
但是,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后,如何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合作金融组织。
并按合作制改进农村信用社与各方面关系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二)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差、亏损严重、案件较多、风险突出的问题亟需解决;(三)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亟需完善和加强;(四)农村合作基金会违规经营金融业务,与农村信用社恶性竞争,给双方增加了严重的经营风险。
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妨碍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做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讨论,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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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X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实施方案
中国XX投资集团是以政府支持为后盾,以经验丰富的投融资专
家团队为保障,集政府权威、社会公信、市场效率于一体,由多家专
业投资机构集中优势资源整合而成的大型专业投资集团。主要经营:
国有资产改制、不良资产收购重组、房地产、投资、担保等各项业务。
为提高支农水平,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和《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
法》(2008年第3号令)的要求,结合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积极慎重
地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规划
从全国情况而言,当前信用社无论是在自身建设,还是在适应为
“三农”服务要求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产权不明
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机制和内容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体制
不顺;管理职权和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差;
经营困难;潜在风险仍然很大。因而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服务
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
强服务功能”的总体要求,加快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把信用社逐步
办成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
服务的地域性金融机构。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
明晰产权关系,促进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转
换,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
险的市场主体。二是按照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改进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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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服务功能,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
金融纽带。三是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积极探索和分类实施
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各种产权制度,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
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四是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原
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明确农信社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对农村
信用社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二、主要内容
按照本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以
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细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要在原有股权范围的基础上,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扩大入股范
围,调整股权结构,提高入股额度,广泛吸收辖内农民,个体工商户
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入股;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
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
风险”的原则,建立健全信用社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进一步健全完善贷款审批,财务收支,风险控制等内控制度,降低不
良贷款,压缩人员,减少成本,努力扭亏增盈,防范和控制新的经营
风险。
三、重点抓好的几项重要工作。
为完成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实现预期的目标,按照本次改革的
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稳步处置不良资产。
不良资产贷款率居高不下,已成为目前改革和影响今后发展的沉
重包袱和障碍,影响潜在股东购买本行股票的意愿,因而我们必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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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对不良资产依照有关规定,做到逐笔核实,
查清原因。我公司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不良资产存量可区分不同
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结合我们自身优势,有针对性的拿出处置方案,
为严格控制不良贷款的新增量,切断不良贷款一边化解,一边新增的
怪圈。我公司可协助建立严密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规范信用业务各
环节的操作,改善与信用业务相关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业务流程。
建立有效的信用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健全客户信
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完善授信决策与审批机制。
2、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率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
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文)的要求,这次股权改造的目标是:
2015年底前全面取消资格股,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造;稳步提升法人
股比例,优化股权结构;有效规范股权管理,健全流程机制,逐步形
成以法人股东为主,具有一定数量主业突出,治理良好,利益独立的
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力争做到地市级机构法人股平均比例高于50%,
县域机构平均比例高于35%,单家机构一般应有3-5家持股比例5%
以上的股东,逐步将职工合计持股比例降至股本总额的20%以下,单
个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或50万股(两者按照孰低原则确定)。
职工合计持股比例应降至股本总额的10%一下。
根据上述要求,结合现有股金结构的现状,计划在现有股金余额;
的基础上增资扩股 万元,股本金总额达到 万
元;计划全部增加投资股,投资股余额到 万元。按照入股
人的构成:自然人股增加股金 万元;余额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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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总股本的 %,其中增加职工股 万元;余额
达到 万元,占比为 %;企业法人股计划增加
万元,余额达到 万元,占比达 %。
四、增资扩股的对象及条件
1、自然人入股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有良
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
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2、企业法人入股条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
资格;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境内非金
融机构属重组改制的,重组改制后该企业主营业务,主要控制人等未
发生重大变化的,其重组改制前的经营年限及业绩可连续计算;有较
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
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
资金入股,且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
件。
五、增资扩股的原则
1、自愿原则。在新股金的募集过程中,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增强社会公众对我行未来发展的信心,并自愿出资入股,严禁强迫公
众入股。
2、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募集新股金,
依法合规操作,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确保增资扩股工作的合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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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3、有效原则。增资扩股后的股金,必须真实有效,全部股金承
担风险责任,逐步形成产权对经营管理行为的有效约束,促进法人治
理结构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