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语言学基本理论
LakoffJohnson笔下的认知语言学

LakoffJohnson笔下的认知语言学一、本文概述认知语言学,作为一种新兴的语言学流派,旨在通过人类认知过程的研究来揭示语言的本质和使用机制。
本文将对Lakoff和Johnson 这两位认知语言学的代表人物的理论观点进行详细的探讨。
我们将首先概述他们的主要理论观点,然后分析这些理论在认知语言学中的影响和地位,最后评价这些理论对于语言理解和应用的启示和贡献。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将对认知语言学有一个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同时也能够体会到Lakoff和Johnson的理论对于语言学研究和应用的深远影响。
二、Lakoff & Johnson的认知语言学观点Lakoff和Johnson在认知语言学的领域里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
他们认为,语言不仅仅是交流的工具,更是人类思维、认知世界的重要方式。
在《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一书中,他们详细阐述了隐喻在人类思维和语言中的核心作用,将隐喻视为人类理解抽象概念、进行复杂思维的关键工具。
他们认为,隐喻不仅仅是修辞手法,更是一种认知方式,是人类通过具体事物理解抽象概念的主要途径。
Lakoff和Johnson进一步指出,语言的结构和用法往往反映了人类的认知结构和经验。
他们强调,语言并非独立于人的认知系统存在,而是与人类的认知过程紧密相连。
因此,研究语言必须考虑到人的认知因素,而认知语言学的研究目标就是揭示语言与认知之间的这种紧密联系。
他们还提出,人类的认知系统具有高度的创造性和灵活性,可以不断适应新的环境和挑战。
这种适应性也体现在语言中,使得语言能够不断创新和发展。
因此,认知语言学不仅要研究语言的静态结构,还要研究语言的动态变化和发展过程。
Lakoff和Johnson的认知语言学观点强调了语言与认知之间的紧密联系,以及隐喻在理解和表达复杂概念中的重要作用。
这些观点为认知语言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也为我们更深入地理解语言和人类认知提供了新的视角。
三、Lakoff & Johnson认知语言学理论的应用Lakoff和Johnson的认知语言学理论不仅为我们理解语言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也在多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认知语言学的意义导引理论及其对翻译的启示

认知语言学的意义导引理论及其对翻译的启示认知语言学是一门以认知科学为基础,研究语言认知与语言运用的学科。
在近些年的研究中,认知语言学的意义导引理论(Conceptual Integration Theory,CIT)被认为是一种新的认知模型,它尝试通过将“概念向量化”与“融合概念”两种过程结合起来来解释人类的概念形成与语言理解活动。
本文将重点介绍CIT理论,并探讨它对翻译的启示。
CIT理论的基本假设是,人类概念的形成与语言理解不是简单地将逻辑思维与概念按照常规方式进行表达。
相反,它们是通过“概念向量化”和“融合概念”这两种过程来完成的。
所谓概念向量化,是指将概念视为独立的概率分布,每个维度表示概念的特征或属性,而且它们的权重代表了概念的相对重要性。
与此同时,融合概念是指将两个或多个概念结合起来产生新的概念。
在这种过程中,首先要消去原来概念不相容的部分,然后将它们合成新的结构,并创造新的构造体来支持这种合成。
CIT理论的主要特点是它结合了康奈尔大学的格兰特·约翰逊(Mark Turner)和伯克利大学的乔治·蕾克(Gilles Fauconnier)的两种认知理论,分别是概念像素(Conceptual Pixels)和嵌套结构(Nested Structure)。
在概念像素理论中,概念被清晰地分解为许多独立的要素,这些要素被人们视为更小的单位,进而组成了较大的对象。
而在嵌套结构理论中,人们将概念和概念的关系视为嵌套结构子集之间的叠加,这些嵌套结构约束人们的思维方式,帮助人们理解世界。
CIT理论可以为我们解释为什么人类能够理解语言,并产生语言理解的过程。
认知语言学家认为,语言是在社会文化背景下发展的,并且它是人类认知活动的结果。
在这一理论中,语言被视为融合概念的产物,其阐释过程依赖于概念向量化的应用。
在这个过程中,语言不仅仅是表达意思的工具,而且也是人类心理活动的反映。
那么,CIT理论对于翻译来说意味着什么呢?首先,翻译是一种语言转换的过程,它的本质是在两种语言之间进行思维过程上的转换。
认知语言学主要内容

一、认知语言学的起源二、主要内容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当心理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实验学科之时,语言的认知研究便已开始。
1987年是认知语言学正式的诞生年,虽然此前已有一些零星的文章预示着一种新的语言学理论即将诞生。
但是一般认为,这一年出版的Lakoff“Women, 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和Langacker“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标志着认知语言学作为一种独立语言学理论的诞生。
认知语言学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Langacker,Lakoff,Jackendoff, Taylor 和Talmy等人。
认知语言学包括认知音系学、认知语义学、认知语用学等分支,研究内容广,覆盖面大,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范畴化与典型理论语言学在方法论和本质上都与范畴化(categorization)紧密相关。
范畴化能力是人类最重要的认知能力之一,是“判断一个特定的事物是或不是某一具体范畴的事例”(Jackendoff , 1983∶77) 。
Labov和Rosch对范畴的研究,打破了范畴的“经典理论”或称“亚里士多德理论”一统天下的局面。
“经典理论”认为:范畴是由必要和充分特征联合定义的;特征是二分的;范畴有明确的边界;范畴内的所有成员地位相等。
这一理论却受到了认知科学的有力挑战。
Rosch 还提出了“典型理论”(prototype theory) ,认为大多数自然范畴不可能制定出必要和充分的标准,可以公认为必要的标准往往不是充分的;一个范畴的成员之间的地位并不相同,典型成员具有特殊的地位,被视为该范畴的正式成员,非典型成员则根据其与典型成员的相似程度被赋予不同程度的非正式成员地位。
例如,在“鸟”范畴内“知更,鸟”常被视为典型成员,而“企鹅”、“驼鸟”等则为非典型成员。
当然,一个范畴的典型成员会因不同的人、文化、地理位置而有所不同,但一个范畴中总有典型的。
认知语言学

Langacker
Langacker
Ronald W. Langacker(兰艾克),北京语 言大学客座教授,博士,世界著名语言学家, 认知语言学创始人之一。兰艾克博士于 1966年取得美国伊利斯诺大学语言学博士 学位,现为美国加州大学教授,他曾应邀在 35所大学讲学,先后担任过15个杂志的主 编或顾问,著有专著15种,论文171篇;培 养博士31人,博士后50人,参加各类学术 会议及讲学307次。 Ronald W. Langacker教授工作于美国加利 福尼亚大学圣地亚哥校区,他在上个世纪70 年代提出了“空间语法”,在80年代逐步发 展其学术思想,到了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 发展成了一个系统、完整的语言学理论。
用来源指称结果,如“我们去吃火锅”(火锅指代的是火锅 里的食物)。等等。
二者的联系
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区别 –隐喻是不同认知域之间的映射,它建立在人
们的心理联想上。---转喻是同一认知域中的映射, 建立在相依性的基础上。 联系—Radden (2000)认为隐喻和转喻组成一个 连续体,二者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一般认为他们 都是从出发域向目的域的映射,事实上二者有时很 难区分。如“骑士队的詹姆斯是头狮子”。这个句 子可以看成是个隐喻表达即“人是动物”(不同 域)。同时如果把“人”和“动物”归入同一认知 域—“生命体”,且二者有某些相同特性如强悍、敏 捷、迅猛等,那么也可把它看成是个转喻表达。
二 学科特点
综合性(边缘性).认知语言学是认知科学和语言科学相互交
叉渗透形成的新兴边缘性学科.它涉及到语言学、心理学、神 经病理学、哲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的知识。
认知语言学

学科发展历程
认知语言学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在美国孕育(朗 奴·兰盖克提出空间语法),8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成熟, 其学派地位得以确立,其确立标志为1989年春由勒内·德 尔文(ReneDirven) 组织的在德国杜伊斯堡(Duisbury) 召 开的第一届国际认知语言学大会。此次大会宣布于1990年 发行《认知语言学》杂志, 成立国际认知语言学( ICLA) , 出版认知语言学研究的系列专著,9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进 入稳步个特例。一个范 畴或类别往往有个“原型”,是用以确定类别的参照标准, 需要归类的目标与标准进行比较,符合标准所有特征的目 标例示(instantiate)这一标准,不完全符合的目标是 对标准的扩展(extension)。
经典范畴理论的如下特征 1 范畴划分由一组充分必 要条件决定 2 特征是二元 3 范畴具有清晰边界 4 范畴 成员之间地位平等。
eg2.钟书能 阮薇. 认知与忠实——汉英上下位词翻译的认知 视角『j』.韶关学院学报
3.上下位:
以基本层次范畴为中心 范畴可以向上发展为上位范畴向 下发展为下位范畴上位范畴依赖于基本层次范畴 且物体 的完形形象和大部分属性都来自基本层次范畴 因此又被 称为寄生范畴(parasiticcategory) 下位范畴也是寄生范 畴它是在基本层次范畴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细致的切分。
二、认知语言学的主要概念
原型 范畴化、基本范畴、上下位 命题模式、意象模式、隐喻模式、转喻模式 意象图示
1.原型(prototype):
是物体范畴最好、最 典型的成员, 所有其他成 员也均具有不同程度的典 型性。
eg1. 在英语的世界图景中, 鸟的原型为画眉鸟;而对于 母语为俄语的人而言则是 麻雀; 麻雀在中国人的认 知意义中也具有典型意义。
英语教育中的语言学理论

英语教育中的语言学理论在现代社会中,英语已成为一门不可或缺的工具性语言。
为了掌握这门语言,我们不仅需要学习其语法、词汇等基本知识,更需要了解其语言学理论。
本文将介绍英语教育中的语言学理论。
一、语言习得理论语言习得理论(Language acquisition theory)是研究语言习得的心理学分支学科,最早由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提出。
该理论认为,语言被视为是一个纯粹的行为,是通过语言训练和反复的口头练习获得的。
这种行为型学习被称为“习得论”,强调外部的因素对语言习得过程的影响。
在英语教育中,该理论支持通过语言训练和反复回忆来获得英语能力。
二、语用学理论语用学理论(Pragmatics theory)是研究语言运用规则的一门学科,与语法学(Syntax)和词汇学(Lexicon)并列成为语言学三大分支。
它强调语言应用在日常交际中的实际意义,并分析语言在不同背景下的意义和使用上的差异。
在英语教育中,语用学理论为学生了解英语在不同场合下的使用和语气、联想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三、认知语言学理论认知语言学理论(Cognitive Linguistics)是一种新兴的语言学派别,它探讨语言与思维之间的关系,研究语言知识的认知和构建方式。
该理论认为,语言的意义是由认知语言处理机制产生的,语言的规律来自于认知建构活动。
在英语教育中,认知语言学理论强调学习者将语言的概念与自己的认知结构进行联系,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语言。
四、社会语言学理论社会语言学理论(Sociolinguistics)分析语言在社会上的使用和使用者的社会环境的影响。
社会语言学理论强调文化和社会因素对语言使用的影响,并研究它们如何影响书面和口头语言的发展。
在英语教育中,社会语言学理论可以帮助学生了解不同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对语言的影响,更加深入地了解和运用语言。
总之,语言学理论可以为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英语提供帮助。
作为英语学习者,我们应该不断更新自己对语言学理论的知识,并将其运用到实际学习当中。
认知语言学之框架语义学研究

认知语言学之框架语义学研究一、认知语言学理论概述虽然语言普遍地只是被看作是人类之间一种交流的工具,但是其认知能力和方法尤为关键,它也是连接各类语言学之间的一个锁链。
一个人的认知能力和方法,可以体现出其心理活动以及周围的环境特征。
认知语言学的理论方法有很多种分支和分类,例如认知语义学、框架语义学、认知语法、构式语法等。
对于认知语言学的基本思想,乔姆斯基提出了几个基本假设。
其一,语言是一个自足的系统,它具有数学的特征,其自足性使其可以基本脱离范围更广的认知系统加以研究。
其二,语法(尤其是句法)是语言结构的一个独立部分,与词汇和语义有着根本的区别。
其三,如果意义在语法分析范围内,那么,最恰当的描述方法是通过建立在真值条件基础上的某种形式逻辑。
在认知语言学中,人们对于语义的理解极其重要。
正如《认知语言学杂志》在1990年首刊编者按中所述,认知语言学的研究路向将语言视为“组织、处理、传达信息的工具”,即语言最重要的是语义。
所以,语言研究的认知方法主要侧重于语义。
其中,框架语义学虽然并不算其分支中最热门的理论,但是,它在理解语义中的作用和影响同样不可忽视。
二、框架语义学的基本理论(一)核心思想在人们理解词汇和句子的过程中,即在理解一个概念结构中的任何一个概念时,必须以理解它所适应的整个结构为基础,理解它所存在的概念结构,当这样一个概念结构中的一个概念被置入一个文本或交谈环境中时,该概念结构中其他所有概念都自动被激活。
那么,基于对框架语义学的应用,人们在词语所激活的语义框架中理解词语的意义,并且,通过对真实场景的反复体验,人们会在大脑中形成一种意象图式。
因此,框架是人们在大脑中形成的一种框架概念结构,是一种相对抽象的结构。
(二)哲学基础(三)理论目标框架语义学作为一种理论思想,为词义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具体且便捷的方式,也为描述新词语创生、旧词添加新义,以及将语篇中各成分的意义组配成语篇整体意义的原则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法。
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基础

康德虽对唯理论和经验论进行了综合,但仍属于客观主义。这种客观 主义理论,仍保留在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Frege等的理论之中。
为了便于理解和记忆西方哲学中两大学派的争论简史,现以“感性与 理性”之争为主线列表如下,然后依次简述:
(一)古希腊时期
亚里士多德在分析过去哲学家解释世界物质构成元素的基础上,提出了著 名的“四因说”以说明事物的构成:
Experientialism 是指20世纪末L & J等学者的新观点。倘若两个属于都 译为“经验论”,容易产生混淆,因此主张 Empiricism 译为“经验 论”,而 Experientialism 译为“新经验论”。
第一节 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
L & J于1999年提出了“体验哲学”,这一理论将其核心内容总结成三条基 本原则:(1)心智的体验;(2)认知的无意识性;(3)思维的隐喻性。
(三)文艺复兴时期
经验论者对中世纪经院哲学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挑战,利用经验质疑权威, 结合实验中的新发现来修改理论,如达*芬奇、伽利略、哥白尼等都持这一 观点。达*芬奇认为:一切知识来源于知觉。 在语言研究中:经验论者重视语言的差异,而唯理论者寻找语言共性。 Robinson认为:古代语言学界只对希腊和拉丁语感兴趣,几乎不涉及语言 普遍性的问题。经院派学者假设Priscian所描写和分析的拉丁语实际上代 表了所有语言的普遍性基础,并试图对这一基础加以解释和证明。文艺复 兴以后,经验论者重视具体语言各自的差异,认为应该根据观察修正范畴 和分类,而唯理论者仍在寻找存在于各种语言表面差异之下的共性。
2. 20世纪的唯理论 主要代表人物有: (1)新康德主义: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欧各国,特别是德国,广泛流 行的倡导复兴抗的哲学的流派,反对各种实用主义取向,只强调康德的 理论哲学,不重视他的实践哲学,抛弃其中的唯物主义因素,发展他的 主观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 (2)柏格森:法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创造性地用“生命冲动”和“绵延” 来解释生命现象,认为生命是一个不断实现着“生命冲动”的洪流。 (3)胡塞尔:创立了“现象学”,影响了许多哲学家,成为20世纪哲学 研究的中心理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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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戴浩一的一系列汉语研究的观点 先后被介绍到国内,产生了很大影响。“时间顺 序原则”就是其中之一。 戴氏说:“时间顺序原则(The 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ence,以下称为PTS)可以表述为 :两个句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 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 戴浩一还说:“除非有相反的证据,PTS必须看作 汉语语法中最普遍的语序原则。”
戴浩一说:“这条原则可以用汉语词序中 的一些现象独立论证。当两个汉语句 子由时间连接词(如“再、就、才”)连 接起来时,第一个句子中事件发生的时 间总是在第二个句子之前。 例如: (1)我吃过饭,你再打电话给我。 S1 S2 如果把S2排在S1之前,连接起来的句子 是不合汉语语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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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浩一把物主-领有物的关系叫做整体-部 分的关系,因为物主常为整体而领有物常 为它的一部分。 他发现,如果两个名词性成分处在整体对 部分的关系,那么在语法顺序上,指整体的 名词性成分就先于指部分的名词性成分。
3.关于转喻
沈家煊认为:“语法中的‘转指’本质上就是‘ 转喻’,是转喻这种一般的认知方式在语法上的 体现,可称之为‘语法转喻 ’(grammaticalmetonymy)。” “转喻有自身的规律,转指的规律也就跟转喻的 规律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以‘壶开了’为例,用壶(概念A)转喻水(概念 B),壶和水同在‘容器和内容’这个认知框架 内,两者密切相关,概念壶的激活会附带激活概 念水。壶在认知上比水显著:壶是看得见的,水 在里面看不见,水开时我们看到的是壶水直冒气 、壶盖砰砰跳。可见的比不可见的显著,这是一 般的认型中,动结式也必须 遵循PTS。 PTS也可以说明例(2)(3)中的语序现象: (2)他念完了这本书。(3)他做成了这件工作。 123 123 从例(2)和例(3)可以看到,‘念—完—了’和‘做— 成—了’依据‘动作—结果’这种自然顺序排列。” 单就所举动结式而言,似乎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的。但是该动结式与宾语的排列又是如何呢?依“时 间顺序”当然应该是“这本书”在前,而不是“念完 了”在前(先有书才能“念”);是“这件工作”在前, 而不是“做完了”在前(先有工作才能“做”)。
转指者应该具备转指对象的全部的语 法功能。 例如,说“吃的”转指“食物”,意味 着“吃的”具有了“食物”的全部语 法功能: 做主语(吃的准备好了), 做宾语(拿吃的来), 受数量结构修饰(一碗吃的),等等
戴浩一认为语言中整体-部分原则来源于 人类感知包含、支托、接触等空间关系的 基本规则。 这些基本规则包括: 规则1 如果B是容器,A在它里面。 规则2 如果B有个支托面,A在它上面。 规则3 如果A和B在空间上彼此有关联, 它们应该是接触的。
人类经常体验到自己的身体既是容器,又 是容器内的客体。从这种观点出发,戴浩 认为汉语表达空间关系所用的一套办法是 把感知上的容器和内含物处理成物主和领 有物。 如: (1)书在箱子的左边。 (2)书在箱子的上头。 (3)书在箱子的里头。
依时间顺序,上述例句至少可以有如下三 种排列。(以(3)为例) (3)他做成了这件工作。 (3′)他这件工作做成了。 (3″)*他做这件工作成了。 相比较而言,(3′)最符合时间顺序,(3″)次之 ,因为“工作”是先做后“成”的。(3)最 不符合时间顺序,可是例(3)能说而例(3″) 却不能说。可见就整句而言,例(2)(3)还 是同时存在着“时间顺序原则”和“非 时间顺序原则”这样两个相反的“原则 ”。甚至非时间顺序现象比重还更大。
2.关于整体-部分原则
戴浩一提出的“整体-部分”原则。 他说:“汉语里有一条把整体放在部分前面的总的线 性原则。最明显的例子是地址。” 例如: 中国,湖北,荆州,荆州区郢都路,一十八号 上例,“中国”是整体,其余是部分。(由大到小) 又如: A.我剥了橘子的皮。B.五个橘子我吃了三个。 上例的A,“橘子”是整体,“皮”是部分,这是个体的例 子;上例的B,“五个”是整体,“三个”是部分,这是群 体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