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和产品的标识规定
供应商来料包装与标识要求

供应商来料包装与标识要求
首先,供应商来料包装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物料安全:供应商应根据物料的特性和运输方式选择合适的包
装材料,并采取措施确保物料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不受损。
包装必须能够
抵抗震动、撞击、压力等外力,并能够防潮、防尘、防静电等。
2.包装标准化: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制定统
一的包装方案,确保包装质量符合要求。
包装尺寸、重量、形状等应符合
标准,以确保包装箱能够适应运输和储存设备。
3.标识: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物料名称、型号、规格、批次号、单位、数量等基本信息。
在包装上还应标注相关警示信息,如易碎物品、重物、化学品等,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
其次,供应商来料的标识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条码标识:供应商应为每个物料或产品提供独立的条码标识,确保
其独一无二、条码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便于系统进行自动识别和
追溯。
2.序号标识:供应商应为每个物料或产品提供独立的序号标识,以便
于追溯和唯一识别。
序号标识可以以数字、字母或组合的形式存在。
3.日期标识:对于具有有效期限的物料或产品,供应商应在标识上明
确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以确保采购方能够按时使用或销售。
4.规格标识:供应商应在标识上明确标注物料或产品的规格,包括尺寸、重量、材质等,以便于采购方准确使用和管理。
总之,供应商在提供来料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包装与标识要求,以确保物料能够安全、便捷地运输和存储,同时也能够准确地识别和追溯。
这对于采购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提高物料管理的效率、质量和安全性。
产品标识规范

6.2.2物料尚在进行检验和试验时,仓务部原辅料仓需对相应的待检物料挂贴“待检品”标识单(或标牌),标识出物料处于“待检”状态。
6.2.3经过检验的物料,品检部需书面通知采购部、仓务部等部门关于物料的质量状态。对于检验合格的物料,仓务部原辅料仓需将其质量状态标识,由“待检品”换挂为“合格品”标识单(或标牌);对于尚须隔离复检的物料,由品检部确认数量,并在“待检品”标识单圆圈处加盖“暂时隔离”红色印章,仓务部及时对需隔离复检的原辅材料予以粘帖标示。对于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仓务部原辅料仓需及时对相应的物料挂贴“不合格品”标识单(或标牌),并通知相关部门联系供应商进行必要的处理。
6.3半成品的标识
6.3.1半成品的罐体标识按三级文件《产品包装工序质量控制作业指导》
产 品 标 识 规 范
进行标识。
6.4 成品的标识
6.4.1成品的箱体标识按三级文件《产品包装工序质量控制作业指导》(JDB/WI-QC318)。
6.4.2生产部与仓务部在对生产的成品数量、品种、批号等交接之后,仓务部须对待检的成品挂贴“待检品”标识单(或标牌)。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隔离品,由品检部确认需隔离的数量与范围,并在“待检品”标识单圆圈处加盖“暂时隔离”红色印章,生产部及时对需隔离的成品予以粘帖标示后入库。
7.0 相关文件
7.1《产品包装工序质量控制作业指导》
8.0质量记录表单
无
产 品 标 识 规 范
附图:1
“待检品”标识单(纸质底色为黄色, 文字图形为黑色,长×宽为210mm×150mm)
待检品
名称:
规格:
批号:
数量:
入库日期:
标识人:
产 品 标 识 规 范
附图:2
物料标识管理办法

物料标识管理办法第一章前言本管理办法规定了物料及产品的识别标识、状态标识的定义、分类、颜色运用及粘贴要求。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第二章相关定义第一条识别标识:用于对每个或每批物料/产品的唯一识别标记。
其目的是防止不同类型物料/产品混淆误用,在必'要时可以追溯。
第二条状态标识:用于正确区分和管理物料/产品所处的检验状态。
其目的是确保只有合格的物料才能投入生产,只有合格的零部件才能转入下工序,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发送顾客。
第三条旧制品标识:用于区分新、旧制品状态的专用标识。
其目的是指引旧制品正确使用,防止其被误用于技术允许范围以外的场合,在必要时可以起追溯作用。
第三章各单位职责第一条质量部负责对所检验的外协外购物料进行状态的标识,对有追溯要求的物料/产品进行标识及记录。
第二条各车间负责对生产中产品的名称规格、检验状态进行相应的标识。
第三条物流部负责各仓库物料及成品的名称、规格、检验状态等进行相应的标识。
第四章标识分类第一条物料/产品识别标识内容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标识时间及编码等。
第二条物料/产品状态标识分为:合格、待检或待处理、不合格。
第五章颜色在标识中的运用第一条物料/产品状态标识、旧制品标识以颜色表示。
颜色与状态对应关系如下表:第六章物料识别标识的规定第一条检验合格入库的物料,仓管员以“绿色标签"作为合格物料在仓库内的识别标识。
第二条生产现场的各类物料均以区域、标识等方法作为识别标记。
第七章物料状态标识的规定第一条入厂的外协外购件,由仓管员接收后,作"待检"标识。
第二条检验合格的物料检验员在"待检”标识上加贴"合格“标识。
第三条检验不合格已同意办理选用、降级使用的物料由质量部清除红色不合格标识并贴"紫色"降级使用标识。
第四条检验不合格的物料,检验员在"待检”标识上加贴"不合格"标识,仓管员作好隔离,按管理办法进行退货处理。
物料标识规范

物料标识规范篇一:物料和产品的标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物料和产品标识的原则、内容;物料和产品标识的对象、分类内容与方法;管理职责与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停放、贮存的物料和产品。
它们包括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加工件)、半成品及产成品等。
2、物料和产品标识管理的原则及内容2.1原则2.1.1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
2.1.2有利于避免产品混用、误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1.3有利于产品使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2.2内容2.2.1产品所处的状态(或阶段)2.2.2产品标识的方法2.2.3产品标志的内容3、产品标识的对象、分类及内容3.1对象产品标识的对象为接收、生产、交付及安装各阶段所涉及的有必要进行标识的产品。
按产品所处的状态分为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和半成品五种类型。
3.2产品标识的分类3.2.1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的产品标识3.2.2待加工件、在制品及半成品的产品标识3.2.3半成品的产品标识3.3产品标识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产品代号、版本号、名称、生产令号或其它特殊标识等。
4、产品标识的方法与要求4.1标识的方法根据产品的种类大小、批量、贮存或代管的期限长短、存放地点等条件因素,可分别采用标签法、标牌法、工序流转卡法、书写法等方法。
1 - 34.1.1标签法:将标识内容书写于标签上,采用粘、插、挂等方法,标于产品表面、柜架或容器的醒目处,要求在存放和搬运过程中不易丢失、覆盖或污损。
4.1.2标牌法:将标识内容书写、印刷或刻于标牌上,以挂、铆等方式标于产品表面、柜架或容器的醒目处。
4.1.3工序流转卡法:工序流转卡作为产品标识,工序流转卡中包含产品代号、工序名称、质量情况、操、时间、生产令号等内容。
用于从毛坯备料到半成品或产成品完成的产品标识,可追溯性强。
4.1.4色标法:利用色漆对钢材进行标识的方法。
主要应用于钢材棒料的标识,在棒料的两端涂以色漆进行标识。
关于仓库货物产品标识和区域标识的管理规定

关于仓库货物产品标识和区域标识的管理
规定
为了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使仓库作业合理化,避免物料的混乱给公司的产品质量带来严重隐患,特制定本办法:(一)、所有的仓库管理员在收取原材料(包括毛坯)的时候,必须有质检员的质检合格证明给予办理入库手续,外协厂家根据原材料或毛坯的名称、数量、图号(如果部分货物没有图号的,需在图号栏中注明无)和材质手写标签,贴到货物上。
仓库管理员根据来料单核对货物标签上的内容(包括名称、数量、图号和材质)収货(注:标签格式及标签数量由我司提供)。
来料中,没有标签的张贴,仓库管理员要让外协厂家现场张贴,如果仓库管理员没有按要求收料,在工作检查中发现一次罚款5元(如果是毛坯追究拉坯人员的责任)。
以上要求都达到后,须由仓库管理员提供货物(包括毛坯)的存放位置,如果外协厂家在没有通知仓库管理员的情况下私自卸货或没有把货物卸到托盘上,不给办理入库手续。
直到货物达到包装要求,才给予办理入库。
(二)、货物要根据仓库的区域标识正确摆放,因各厂家货物数量不同,所需区域大小不同,有部分厂家的货物过多时,所划分的区域中的货物以达到90%以上的,可以占用其它区域的一部分。
各种货物摆放到了各自的正确位置后,要保证仓库货物整齐性,做到来货或者退货及时分类,统一按货物的标准高度摆放,避免物品挤压、损坏。
如果在工作中发现以上要求达不到一次罚
款5元。
(毛坯的来货包装要求由供销部部长通知)下发单位回签包括:生产部、质检部、仓库、供销部
供销部
时间:2010.11.28。
物料标识管理制度

物料标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物料标识的管理,规范标识的内容和格式,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物料标识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标签、包装标识、仓库标识等。
三、标识内容1. 产品标签: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商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包装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包装规格、生产日期、批次号、净含量、生产商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 仓库标识:包括仓库名称、存放物料代码、存放位置、存放时间、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标识管理1. 标识制作:根据标识内容要求,由相关部门负责制作标识,确保信息准确、清晰、不易褪色。
2. 标识使用:在使用时,应根据标准要求将标识粘贴或附着在相应物料上,确保易于识别和查找。
3. 标识更新:一旦标识内容有变动,应及时更新标识,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及时性。
4. 标识保护:对于易损坏的标识,应采取相应措施加以保护,确保标识长期可读。
五、责任分工1. 生产部门负责产品和包装标签的制作和更新工作。
2.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仓库标识的制作和更新工作。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标识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督工作。
4. 相关部门负责对标识的使用和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六、监督检查1. 定期检查:公司应定期对各个部门的标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不定期检查:随时可以对任何部门的标识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标识管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物料标识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各个部门的支持和执行,确保公司的物料标识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货品标识管理规定,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标识管理办法

标识管理规定1、目的为防止不同类型、不同状态的产品混淆,避免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并确保需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不合格品、物料、量具及生产设备的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权限3.1质检部负责发布产成品包装标识的说明及具体要求;负责组织产品质量缺陷时的调查。
3.2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各车间完成检验状态标识的设计、制作,并对各车间的标识工作进行监控。
3.3各车间负责本车间生产过程中的一般性标识的投用和管理;负责各类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及不合格品标识按要求投用和监控。
3. 4质检部、生产管理部,均可对标识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工作程序和要求4.1标识分类4.1.1 标识分为物料标识及状态标识两大类。
4. 1.2物料标识用于明确物料属性,如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次等。
5. 1.3状态标识用于明确物料检验状态,如待检、合格、不合格等。
4. 1.4物料标识与状态标识,依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或独立标识。
4.2标识方法及要求1. 2.1标识方法有张贴标识卡、悬挂标识牌、库存台账记录、外包装印刷或手写等多种型式。
4. 2.2产成品包装标识作为关键性标识,由各车间按照质保部要求的产成品生产要求统一执行。
5. 2.3检验状态标识作为关键性标识,由生产管理部统一要求,各车间按照规定的样式实施。
6. 2.4其余一般性标识,可由各车间自行组织设计和投用。
7. 2.5凡需要书写的标识,需注意用笔的选择,确保可重复利用,确保字迹工整、清晰、醒目;标识内容无歧义。
8. 2.6凡需要张贴的标识,需选择适宜的张贴材料或张贴方法,确保张贴牢固,持久耐用;不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失效。
9. 2.7各类标识的设计和投用,应考虑物料垛放时的情况,确保物料垛放后,标识仍可在外部明显观察(不要求单一包装均可观察)。
4.3新购原材料标识4.3. 1原材料到厂后,仓储车间负责将其置于待检区,对于本身未作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原材料,必须确认物料名称、规格型号等关键信息,并做标识。
产品标识与物料可追溯性控制管理规定

6.流程图(见下页)
7.相关文件及记录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QP-15
物料收发登记卡
领料单 JW-QR-002
生产日计划单 JW-QR-003
IQC来料验收单 PZ-QR-021
IQC进料检验日报表 PZ-QR-012
物料交接记录表 SC-QR-022
裁线生产记录表 SC-QR-009
XXXXX有限公司
XXXXX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总页数
版本
PZ-WI-034
共5页
A/1
产品标识与物料可追溯性控制管理规定
拟 制:
审 核:
批 准:
发放部门
采购部门 份、行政部门 份、计划物控部门1份、品质部门1份、
技术部门 份、业务部门 份、生产部门1份、财务部门 份、
管理者代表 份、文控中心 份
文件版本修改记录
(4)各种产品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
(5)生产日报表及相关生产记录。
(6)其他可追溯之方式。
5.5检验批次号编制方法
X XXXX XX XX XXXX XX
原物料代码 年份 月份 日 供应商代码 流水号
例: 0 2016 03 09 SL 01
注:此检验批次号中的日为当天的检验日期。
5.5.1原物料代码(X)
FQC全检日报表 PZ-QR-007
IPQC首检**表
成品检验通知单 PZ-QR-013
QA入库检验报表 PZ-QR-014
入库单 图
6.1来料、入库流程图
负责部门、 岗位 流程图 输出记录(表单)
计划物控部 仓管 IQC来料验收单
来料检验
品质部 IQC IQC来料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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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料和产品标识的原则、内容;物料和产品标识的对象、分类内容与方法;管理职责与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停放、贮存的物料和产品。
它们包括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加工件)、半成品及产成品等。
2、物料和产品标识管理的原则及内容
2.1原则
2.1.1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
2.1.2有利于避免产品混用、误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1.3有利于产品使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2.2内容
2.2.1产品所处的状态(或阶段)
2.2.2产品标识的方法
2.2.3产品标志的内容
3、产品标识的对象、分类及内容
3.1对象
产品标识的对象为接收、生产、交付及安装各阶段所涉及的有必要进行标识的产品。
按产品所处的状态分为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和半成品五种类型。
3.2产品标识的分类
3.2.1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的产品标识
3.2.2待加工件、在制品及半成品的产品标识
3.2.3半成品的产品标识
3.3产品标识的内容
一般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产品代号、版本号、名称、生产令号或其它特殊标识等。
4、产品标识的方法与要求
4.1标识的方法
根据产品的种类大小、批量、贮存或代管的期限长短、存放地点等条件因素,可分别采用标签法、标牌法、工序流转卡法、书写法等方法。
4.1.1标签法:将标识内容书写于标签上,采用粘、插、挂等方法,标于产品表面、柜架或容器的醒目处,要求在存放和搬运过程中不易丢失、覆盖或污损。
4.1.2标牌法:将标识内容书写、印刷或刻于标牌上,以挂、铆等方式标于产品表面、柜架或容器的醒目处。
4.1.3工序流转卡法:工序流转卡作为产品标识,工序流转卡中包含产品代号、工序名称、质量情况、操作者、时间、生产令号等内容。
用于从毛坯备料到半成品或产成品完成的产品标识,可追溯性强。
4.1.4色标法:利用色漆对钢材进行标识的方法。
主要应用于钢材棒料的标识,在棒料的两端涂以色漆进行标识。
不同颜色的色漆,分别代表钢材的不同材质,具体参照国家有关钢材材质标识的规定。
如T10钢采用红色漆、45钢采用兰色漆、Q235钢采用黄色漆进行标识等。
4.1.5书写法:采用粉笔、油漆、墨汁以及工具、电刻笔、钢字码等产品表面的醒目处书写标识内容进行标识的方法。
粉笔书写标识为一种产品标识辅助的方法,适用于上下工序之间的待加工件或代管周期短的半成品;油漆书写标识可用于物料、产品分区存放时的区域标记,代管周期较长的半成品标识,以及模具等物品的标识。
电刻笔、钢字码在产品标识须经技术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4.2标识的要求
4.2.1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的产品标识
4.2.1.1由供方交付给本公司的物料(不论是否有包装),均应有标识该物料的标识,如:铭牌、产品标记和合格证等。
仓库保管员在检验员的协同下进行验收时,经核对送货清单与实物(标识)无误后方可接收入库。
如果未标识或标识与送货清单不符,仓库不予接收,退回厂家处理。
4.2.1.2物料入库的上架(柜)摆放的区域以标签、标牌、卡片等形式作好标识。
标识应包含物料的名称、编号等内容。
4.2.1.3对于不同材质的钢材棒料应保留原有标识,在没有原厂标识时应按有关行业规定以色漆进行标识。
4.2.1.4对于外协外购件,应保持其原有标识,如:铭牌、产品标记和合格证等,同时又要上架(柜)摆放、盛入容器或分区贮存,并以标签、标牌、卡片等形式作好标识,非
标准件的标记应包含物品名称、规格、编号等,标准件的标记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编号等。
4.2.2待加工品、在制品及半成品的产品标识。
4.2.2.1所有工件都要按产品图纸或有关资料予以命名,用流转卡写清产品代号、材质、自检尺寸及加工时间、操作者。
4.2.2.2对于入库待装配的半成品,在采用工艺卡片、书写标记、定区标记、流转卡方式进行标识时,应根据工件名称、编号、生产令号等内容建立台账,做到“账、卡、物”一致。
4.2.3产成品标识
4.2.3.1对已完成即可入库的产成品,应具有必要的合格证明、标牌及产品包装标记等标识,所有的产品标识必须标明该产品的代号和数量。
4.2.3.2车间产成品入库存时,仓库保管员如发现无产品标识或产品标识模糊应予以拒收,由车间通知质量管理部门派员检查确定其标识,并协同质量管理部门将产品标识补上,再由仓库验收入库。
4.3产成品的标识应具有唯一性,不同产品之间、同种产品的不同批次之间以及同批次的产品之间都应有所不同,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4对于产成品的关键零部件,应着重进行标识,确保其具有可追溯性。
4.5在本公司内发现的无产品标识物品,都要由该物品停放地管理部门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通知质量管理部门,由其负责落实处理,并标明处理结果。
5、管理职责
5.1金工车间、表面处理中心、仓库等是工作的主要执行单位。
5.2工程部负责标识的技术指导。
5.3生产部、质保部负责标识建立、完善、保持的监督管理。
5.4本规定自2003年3月1日发布并实施,解释权属工程部。
编制: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