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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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督查方案

项目建设督查方案

项目建设督查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区各部门都在积极推进各种项目的建设,以促进经济增长和改善民生。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一些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着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这就需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督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

一、督查目标。

1. 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

督查工作的首要目标是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防止因为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2. 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

督查工作还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符合预期,避免因为进度延误导致项目无法按时投入使用。

3. 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合规。

督查工作还要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合规,避免因为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项目建设受到处罚或者影响后续运营。

二、督查内容。

1. 质量安全督查。

对项目建设中的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工程安全等方面进行督查,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

2. 进度督查。

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计划进行督查,及时发现进度延误的问题,并协助解决。

3. 合法合规督查。

对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环保要求、安全要求等方面进行督查,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合规。

4. 成本督查。

对项目建设的成本预算和使用进行督查,确保项目建设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三、督查方式。

1. 定期督查。

可以制定督查计划,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督查,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专人进行督查。

2. 不定期督查。

可以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和需要,不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突击督查。

可以根据相关部门的举报或者群众的反映,进行突击督查,对可能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加强监督。

四、督查措施。

1. 建立督查制度。

可以制定项目建设督查制度,明确督查的内容、方式、责任人等,确保督查工作有章可循。

2. 加强督查力量。

可以组建专门的督查团队,加强督查力量,确保督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3. 完善督查机制。

可以不断完善督查机制,对督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督查工作。

五、督查效果。

1. 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得到保障,避免因为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

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

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精选7篇)汉语如同满园的鲜花,五彩纷呈,香气各异,只要精心选用,恰当布局,就能充分表达思想感情,使文章生辉。

下面和店铺一起来看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希望有所帮助!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篇1下半年工作,固定资产投资是重中之重。

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直接体现是项目推进的质量和速度。

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搞好投资项目的综合督查工作,根据近期督查工作的体会及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基本到位的实际,按照下半年全县经济运行分析会上杨波县长的明确要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就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好项目综合督查,提出如下工作建议:一、调整督查工作格局,实行面上督查与分片包干相结合,定期督查与跟踪督促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两办督查室及原项目督查组负责面上督查,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镇宁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镇党办通字【20xx】144号)划定的监督范围,分别具体督查监督范围内单位部门涉及的投资项目。

纪工委(监察分局)内部再根据人员特点进行细化,做到督查任务明确、督查对象清楚、督查要求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与面上督查组加强协作沟通,及时掌握、反馈和处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使督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纪工委(监察分局)再在责任区内实行一周一督查,重点项目专人负责,不间断跟踪,全过程督查的工作方式。

使专项督查具体化,进一步提高项目推进的速度和质量。

二、调整督查工作方式,实行行政督查与效能监察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工作办法。

将行政督查与效能监察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的职能优势,制定内容具体,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督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内容包括“出勤情况,推进情况,对象评议,领导考核等”,对督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督查工作健康、有序、有效进行。

关于完善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奖惩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完善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奖惩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完善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奖惩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认真贯彻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奖罚分明促进勤政有为,推进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在依法行政和各项已有考核奖惩措施正常实施的框架下,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聚焦重点明确责任(一)厘清重点工作范围。

根据南京十三五规划要求,从发展经济、管理城市、保障民生等政府职能出发,围绕稳促调惠、供给侧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省对南京的督查考核事项,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生态文明、文化建设等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政府系统工作重点,并作为今后督查工作要点。

今后一段时期,聚焦几个方面:狠抓固定资产投资、外贸外资、科技研发、生态环境、居民收入等指标的抢先进位,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农业现代化工程、文化建设工程、生态文明工程等,发展五型经济;办好民生实事,推进城乡一体发展;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等等。

(二)公开年度重点清单。

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为导引,衔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中的重点工作目标,按条口列出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公开公示,作为市政府领导牵头推进事项;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实施挂图作战,定期督查督办。

清单根据工作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绩效评分依据。

(主办: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市编办)(三)建立责任备案制度。

按照“条块同责”原则,承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市级机关部门和区(园区、功能平台),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责任到人。

各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责任人,承担处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责任人名单向市政府报备,并抄报组织部门作为干部政绩考核依据。

(主办: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市委组织部)二、狠抓落实强化督查(四)注重协调推进。

市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经济民生项目或城建项目专题推进会;各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要及时召开专题办公会、现场推进会,解决影响重点工作落实中的矛盾和问题。

关于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急难险重任务中推行“五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急难险重任务中推行“五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急难险重任务中推行“五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急难险重任务中推行“五制”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的执行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尤其是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得到快速推进、有效落实,取得预期成效。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急难险重任务中实行包干制、倒逼制、约谈制、督查制、奖惩制。

一、推行“包干制”一包干原则1.坚持应包尽包。

凡是全市性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急难险重任务,都要明确包干领导、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

2.坚持一包到底。

推行“一个项目工作或任务、一名领导、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包干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3.坚持分工协作。

包干领导要善于牵头抓总,责任单位、相关单位、直接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抓落实。

二包干事项1.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的落实。

2.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会议定事项的落实。

3.主要领导的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落实。

4.其他急难险重任务的落实。

三包干对象1.包干领导,即全市副市级以上领导。

2.责任领导,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3.涉及工作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四包干内容1.包责任落实。

按照“一事一方案”原则,由包干领导牵头,对所包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做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四明确”。

2.包协调调度。

采取走访调研、听取汇报、召开协调调度会等方式,重点解决所包工作遇到的问题。

3.包督促检查。

定期不定期检查所包工作的进展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工作质量情况,确保所包工作达到时序进度。

4.包任务完成。

包干领导、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对所包工作全力服务、全程负责、一抓到底,确保达到预期成效。

5.包不出问题。

所包工作在质量、安全、廉洁上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现组织满意和社会满意的“双丰收”。

五有关要求1.包干工作制度的实施由谢密蜂同志负总责;“两办”根据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急难险重任务情况,制定总体包干方案;各包干领导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所包工作的具体方案;市委督查室、重大项目办负责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

监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项目的意见建议

监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项目的意见建议

关于监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项目的意见建议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在某些关键领域和环节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深入整治。

为了加强监督,提高整治效果,本文提出以下针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项目的意见建议。

一、明确整治目标,突出重点领域在进行专项整治之前,必须明确整治的目标和任务,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同时,要突出重点领域,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例如,在环保领域,应重点整治污染排放、生态破坏等问题;在安全生产领域,应重点整治事故隐患、违规操作等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建议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同时,要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治效果监督检查是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

建议采取定期巡查、突击检查、暗访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同时,要加强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联系,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整治工作公开透明。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教育是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手段。

建议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和任务,提高群众的认识和参与度。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为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必须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建议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问责机制,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总结和反思,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监管和惩处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总之,针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项目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通过明确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和完善制度机制等措施的实施和落实可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为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重大项目督查工作方案

重大项目督查工作方案

重大项目督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快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为了保证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质量落实,制定了本督查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本督查工作的目标是在全国高端、复杂和重大工程建设领域,加强重大项目的落实和监管,督促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在安全、稳定、高效、优质的基础上加快推进。

三、工作内容1、成立督查组督查工作由专职督查组负责,根据重大项目的类型和地域,组建由省级领导牵头的督查组,成员包括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科研机构、媒体代表等。

2、制定督查方案督查组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制定督查方案。

督查方案应该包括督查对象、督查时间、督查内容、督查标准、督查方法和督查结论等要素,并报领导批准后执行。

3、定期督查项目进展督查组每季度对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重点督查项目建设进展和质量、安全、环保等情况,并适时督查关键环节,对于存在的问题,应该直接向领导反映,及时督促相关部门给出整改方案,并提出监督建议。

4、强化督查对象的责任意识督查组应该通过督查,加强重大项目各方的责任意识,牢记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责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加强协调和沟通,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5、督促整改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整改,对于严重问题要求作出整改方案和时间表,并加强对督查对象的跟踪督促和检查。

6、督查工作报告督查组应该根据督查情况编写督查工作报告,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详细汇报,在汇报中提出督促建议,促进重大项目健康推进。

四、工作要求1、严格督查,认真执行工作方案;2、与各方合作,加强协调,保证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3、督查中要保密,严格按照法规和程序开展督查工作;4、与相关部门进行密切协作,加强信息的共享和沟通;5、鼓励社会监督和广泛宣传,及时发布督查情况,强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关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最新)为了进一步推动县政府各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提高工作执行力,有效督促、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更好地发挥督查督办工作在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督查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服务中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作用,以推动工作落实为核心,建立工作任务直达制度、进度情况直报制度,严格检查督办,切实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为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扎实有效的服务。

二、工作内容(一)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重要文件,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上级机关对本系统、本部门有明确要求督查的事项。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四)县政府的重要会议(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等)作出的决策、决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和工作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提出的重点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六)县政府及其部门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七)“百姓问政”、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及各类媒体反馈问题办理回复情况。

三、工作措施(一)抓好“六项督查”。

一是抓好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部署的督查。

县政府督查督办室要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年重点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对年初确定的重大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向政府领导反馈有关情况并根据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对进展缓慢的重点工作进行通报。

二是抓好全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督查。

按照县政府年初确定的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依照“八个一”工作机制配合县项目办督促各推进单位制定时间表、责任状,比照时间表按期推进工作,适时对有关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为领导了解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做出决策提供基础性依据。

三是抓好政府各类会议、文件安排事项的督查。

重大建设项目督查方案(二篇)

重大建设项目督查方案(二篇)

重大建设项目督查方案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区《___切实加强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__》(宁安监综合发…___‟1___号)的文件精神。

认真履行重大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中的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原则,以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任务强化重大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安全生产法制机制,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责任,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升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提高建设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杜绝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

三、___领导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

专项工作组职责:按照区、市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负责做好开展安全专项治理的___协调具体工作;对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综合协调工作,推广典型经验,制定有关政策;完成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具体机构和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职责分工(一)县安委办。

负责牵头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和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负责___联合督查,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向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动态(范本)监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宣传,落实安全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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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整合督查资源,优化服务环境,督促业主履约,促进全市重点项目快速推进,确保年度投资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十一五”投资目标的实现,为实现黄山大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督查范围和重点
1、督查范围:省“861”计划项目、市“443”行动计划项目、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区县投资额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

2、督查重点: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形象进度,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协调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职能部门的履责情况,项目业主的履约情况。

三、督查依据
1、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与项目业主依法签订的各类有效协议、合同。

2、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发的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文件、纪要等。

3、责任单位、职能部门、项目业主有据可查的明确承诺。

4、市领导交办的具体事项等。

四、组织体系和职责
1、市委督查组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的牵头单位,对这项工作负总责。

主要职责是策划和组织项目督查、巡查活动,协调和处理项目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2、市委督查室具体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的组织、安排等有关事宜,处理项目督查的日常工作。

3、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城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房管局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的成员单位,参与市委督查组组织的各项督查活动,并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做好项目的管理、协调、调度、考核、统计等工作。

4、各重点建设项目的牵头领导对所联系的项目负领导责任。

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要经常性地向牵头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牵头领导要及时指导和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5、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对所承担的项目负直接责任。

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协调、反映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的具体问题,需统一协调的及时上报市委督查组。

6、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服务工作,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减化审批程序,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7、各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应确定一名督查联络员,每月5日前向市委督查组报送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未开工项目要报送前期准备工作进度,在建项目要报送投资进度及工程形象进度,反馈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督查方法
1、面上督查。

每季度市委督查组牵头组织一次全市性的重点项目督查活动,掌握总体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提出督查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委、市政府。

2、督查会商。

市委督查组每月初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一次督查工作例会,通报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分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当月督查工作。

3、项目巡查。

针对面上督查和会商中发现的问题,对进度慢、难点集中的重点建设项目,市委督查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经常性地组织实地察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实际问题。

六、督查制度
1、督查交办工作制。

对督查中发现的具有倾向性和共性的问题,应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对推进速度慢、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提请项目牵头领导协调解决;对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交由职能部门落实。

2、限时办结责任制。

市委督查室对提交的督查事项进行办前审查,明确责任单位,拟定督查意见,在1个工作日内下发督查通知单,督查通知单交被督查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办理,并存档备查。

被督查单位接到督查事项通知单后,应及时研究处理交办事项,5个工作日内报送落实情况或进展情况;如有异议,应在接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原因。

市委督查室对未完成督办任务的事项,应督促催办,一督到底。

督查事项完成后,市委督查室视情进行现场核实,并将完成情况书面反馈给督查单位和有关领导。

3、跟踪督办问责制。

市委督查室对以下问题进行跟踪督查:一是市委督查组直接交办的事项,有关单位没有异议的;二是督查成员单位会议、协调会议决定的事项;三是市委、市政府及市领导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已有解决意见并有相关文字记录的事项;四是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督查结果通报制。

市委督查组每月督查情况应归纳梳理并报告市委、市政府,紧急重大事项一事一报。

市委督查组每季度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通报的内容:一是项目进度排名。

由市发改委、市建委排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度完成较好的前10名和进度完成较差的后10名,经市领导审阅后通报。

二是对督查事项,三次以上不回复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的有关单位,经市领导同意后通报。

七、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委督查组应予以追究,视情通报,责令整改直至建议市委、市政府追究相关责任。

1、项目业主违背承诺、虚报工程进度的。

2、被督查单位对交办的督查事项既不按要求办理,也不及时提出异议的。

3、对市委、市政府决定的事项及有关协调会议确定的事项拖延不办的。

4、责任单位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应发现而没发现,或发现了既不协调解决也不及时反映的。

八、其他事项
1、市委督查室应建立项目督查工作台帐。

2、凡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会议纪要应抄送市委督查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

3、市委督查组对各地在重点建设项目督查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归纳和推广。

4、从事项目督查工作的人员要加强学习、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改进作风。

积极探索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督查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使督查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本意见由市委督查组负责解释,市委督查室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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