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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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3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3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为了加强对矿井等有瓦斯危险的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决定建立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超限事件的处理程序,保障矿井等有瓦斯危险的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瓦斯超限事件的分类和分级第二条瓦斯超限事件分为三个等级:特大型、重大型和一般型。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件的分级依据瓦斯浓度超限程度、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后果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程序第四条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程序包括初步调查、深入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五条初步调查阶段,应立即启动,确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原因等信息,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深入调查阶段,应组织专门调查组,对瓦斯超限事件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推算超限程度。

第七条责任追究阶段,根据深入调查的结果,对事件责任人进行追究,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等。

第四章瓦斯超限事件的处理措施第八条特大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重大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和救援,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一般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矿井等工作场所的瓦斯超限事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对在瓦斯超限事件处理中工作不尽职、不负责任的人员,应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瓦斯超限事件处理过程中,对故意隐瞒、篡改证据等行为的人员,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2)以下是一个关于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瓦斯超限监管,防止和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4篇)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4篇)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近年来在中国煤矿安全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煤矿瓦斯超限是指瓦斯浓度超过了安全标准,存在爆炸和窒息等重大安全风险。

为了减少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制定了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下面将从超限分级责任、追究机制和制度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超限分级责任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是指煤矿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在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中承担的责任。

根据《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瓦斯超限责任人分为瓦斯浓度起始超限责任人、瓦斯浓度再次超限责任人和瓦斯浓度重大超限责任人三个等级。

具体责任如下:1. 瓦斯浓度起始超限责任人:对于煤矿瓦斯浓度超过标准的情况,煤矿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的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应该负起始超限责任,即负责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及有效运行,及时调整采掘工艺和采煤面通风系统以降低瓦斯浓度。

2. 瓦斯浓度再次超限责任人:如果煤矿瓦斯浓度超过标准后,仍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导致瓦斯再次超限,责任人将被追究瓦斯浓度再次超限的责任。

同时煤炭领导小组、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责任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3. 瓦斯浓度重大超限责任人:如果超限情况达到一定程度,存在严重的瓦斯爆炸和窒息等安全风险,责任人将被追究瓦斯浓度重大超限的责任,同时将面临更为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

二、追究机制为了有效实施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相应的追究机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煤矿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人及责任职位,并根据超限程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2. 处罚措施: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等,严重违规者可以采取吊销矿业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等严厉的措施。

3. 记录和档案:追究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建立相关档案,作为日后职务晋升、评优评奖和绩效考核等参考依据。

4. 法律责任:对于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中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国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文(3篇)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文(3篇)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强化现场瓦斯管理,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经矿研究决定,对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做如下规定:一、凡是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订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负责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事故单位负责以书面材料报送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通风科。

二、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____%以下者,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持,矿调度室、通风科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浓度在____%以上者(含1.5),由安全副矿长主持,矿相关领导、驻矿安监站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矿调度室、通风科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三、生产过程中由于放炮、割煤造成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____%以上(含____%)者,由驻矿安监站长主持,有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矿调度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通风科及有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参加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

浓度在____%以下者有矿总工程师主持,安监(检)部门及有关人员参加,分析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

四、有计划的停电、停风或采取释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和有关监测系统检测的瓦斯异常信息及瓦斯浓度值不超过____%,持续时间不超过____分钟的,均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必须提前制订安全措施和瓦斯放措施,排放结束后,分别向公司生产、安全、通风和调度汇报。

五、凡发生在计划外瓦斯超限,或生产中瓦斯浓度在____%以上(含____%)的,每次对责任罚款____元,并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分别处以罚款和行政处分。

生产过程中的瓦斯超限浓度在____%以下的,由矿进行追查处理,追查结果报司安监局和通风救护部。

六、为避免因风量不足导致的瓦斯超限,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根据风量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个数和产量,配足采掘工作面风量。

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对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治理、严格考核。

第三条瓦斯超限分析追查工作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不放过。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瓦斯超限分析追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瓦斯超限分析追查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与报告第五条瓦斯超限事故分为一般瓦斯超限事故、较大瓦斯超限事故和重大瓦斯超限事故。

第六条一般瓦斯超限事故指井下各用风地点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限值,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设备设施损坏的事故。

第七条较大瓦斯超限事故指井下各用风地点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3%,且小于5%的事故。

第八条重大瓦斯超限事故指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5%的事故,或者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事故。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超限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瓦斯超限事故的分析追查第十条瓦斯超限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由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事故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煤矿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整改措施进行落实,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1. 简介瓦斯超限事故是指在煤矿等采矿和工业领域中,瓦斯浓度超过了安全限值而引发的事故。

为了保障矿工和工人的生命安全,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制度被建立起来。

本文将详细介绍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内容和流程,以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的意义瓦斯超限事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事故,追查和处理这类事故的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瓦斯超限事故容易造成爆炸、煤尘暴燃等严重后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追查和处理制度的建立,能及时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探索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能够对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找出责任方,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的迅速改进。

•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追查和处理瓦斯超限事故,可以根据事故经验总结出相应的教训和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对瓦斯超限事故的防范和控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流程3.1 事故现场处置一旦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应立即进行事故现场处置,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扩散和后果的发生。

具体的处置措施包括:1.灭火救援:在事故发生后,必要时需要进行灭火救援工作,确保煤矿或工业场所内的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2.人员疏散: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是第一要务,需要组织人员疏散,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现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3.通风控制: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将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出,确定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

4.事故现场封控:对事故现场进行封控,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事故现场的完整性和证据的有效性。

3.2 调查和录取证据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取证工作,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方和控制措施的不足之处。

具体流程包括:1.事故调查组的成立:组织事故调查组由相关专家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调查工作。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山瓦斯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矿山瓦斯超过规定限值,发生燃爆、中毒等重大事故的情况。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和处理遵循事故发生地方的原则,并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四条部署和实施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工作的部门是矿山管理机构。

第五条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事故分级第六条一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且引发爆炸、重伤或致死的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七条二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但未引发爆炸,未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未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但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八条三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生态环境损害,未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九条矿山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关方面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条矿山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关标准和指南,明确瓦斯超限事故的判断标准和分级原则。

第三章追查和处理第十一条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应由矿山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包括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调。

第十二条对一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第十三条对二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步调查。

第十四条对三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步调查。

第十五条矿山管理机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追查和处理措施,包括封闭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证据,调取监控录像等。

第十六条矿山管理机构应按照追查和处理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矿井或其他生产场所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为了防止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一、事故分级追查制度(一)事故分类标准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事故、二级事故和三级事故。

1. 一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但未达到爆炸极限,对人员和设备未造成重大伤害,事故影响范围较小。

2. 二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达到爆炸极限,或者瓦斯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影响范围较大。

3. 三级事故:瓦斯爆炸严重导致多人死亡、大面积毁坏和破坏,事故影响范围广泛。

(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1. 一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尽快报告相关部门;b. 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生命安全;c. 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实施;d. 组织事故现场的排查和处置工作;e. 撤离事故现场,对涉事人员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f. 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措施,形成事故报告。

2. 二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立即通知有关部门;b. 疏散涉事人员,并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散蔓延;d. 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e. 组织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处置工作;f. 根据事故事实,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3. 三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b. 疏散所有人员,并进行紧急救援工作;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d. 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e. 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f. 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二、事故处理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中涉及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主要分为三个层次:1. 事故责任人员:主要是指事故发生单位的管理人员,如矿长、井长等,对他们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煤矿瓦斯超限追查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追查管理制度一、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一)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对瓦斯治理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安排使用人力、物力和资金。

(二)通风助理对瓦斯治理工作直接负责,负责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的实施。

负责处理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管生产、机电等工作的副职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安排瓦斯治理工程所需时间和空间,平衡、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问题。

二、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责任划分(一)综采工作面连续2小时非作业情况下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由总工程师和通风助理负责采取增加风量等措施,将回风流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综采队方能进行生产作业。

综采队施工作业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由生产矿长、生计科长、综采队长负全部责任。

(二)掘进工作面连续2小时非作业情况下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由总工程师和通风助理负责采取增加风量等措施,把回风流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掘进队方能进行生产作业。

掘进队施工作业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由分管矿长、生计科长、掘进队长负全部责任。

(三)因供电管理、设备故障、爆破作业等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由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科长和责任单位队长负全部责任。

(四)因风量不足等导致瓦斯超限的由通风助理、通风科长负全部责任。

三、瓦斯超限汇报程序(一)瓦斯检查员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

(二)安全员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

(三)佩带便携式瓦检仪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瓦斯超限的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调度室汇报。

(四)调度室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或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将掌握的瓦斯超限情况向安全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助理和当天值班领导详细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是指对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并根据分级结果进行相应的追查和处理。

1. 分级准则:
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可以根据事故的危险程度、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因素来确定。

常见的分级准则包括瓦斯超限浓度(例如瓦斯浓度超过爆炸极限)、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2. 分级追查:
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结果,应按照不同的分级采取相应的追查措施。

对于较轻的事故,可以进行现场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追查;对于严重的事故,还需成立专门的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追究等。

3. 分级处理:
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较轻的事故,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同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于严重的事故,除了行政处罚外,还可以追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和加强安全管理。

4. 信息公开和经验总结:
对于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和处理过程,应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加强事故的宣传和警示作用,提高公众对安全管理
的重视。

同时,要对事故进行经验总结,总结事故的原因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燃气企业在生产、储运、使用等环节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超限超标的瓦斯泄漏事故。

为了确保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需要建立相关的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报告与记录:要求燃气企业在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后,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并做好事故记录。

2.调查与分析:要求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与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3.责任追究:根据调查与分析的结果,对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

4.事故防范措施: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原因,要求燃气企业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5.安全监督与检查: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履行相关安全责任。

6.信息公开与交流:要求相关部门将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结果公开,并与其他燃气企业进行交流,提高行业安全水平。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强化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防范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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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
为了执行落实能源公司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高瓦斯矿井高标准管理”的理念,保证瓦斯超限时能够迅速处理,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瓦斯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能源公司对瓦斯高标准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超限的处理原则
发现矿井各作业地点瓦斯超限,必须首先通知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作业人员,再按照规定程序汇报。

现场安检员必须监督现场停电撤人的执行情况。

无现场作业人员的,按规定程序立即汇报。

二、瓦斯超限汇报程序
1、瓦检员检查地点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矿通风调度和通风区值班干部汇报同时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2、矿通风调度、矿生产指挥中心接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将掌握的瓦斯超限情况向通风、安检部门的负责人汇报,同时向矿值班领带和矿长汇报。

3、佩带便携式瓦检仪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瓦斯超限的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4、矿生产指挥中心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向矿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的副矿长、当天值班矿领导和矿长详细汇报瓦斯超限情况,并
做好相关记录。

5、矿生产指挥中心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向公司调度汇报瓦斯超限情况,并落实停电、撤人及处理情况。

6、公司调度接到瓦斯超限汇报或由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发现瓦斯超限时,值班调度员要立即落实情况,查明瓦斯超限原因及现场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并向当班值班领导、通风、监控、安监部门负责人汇报。

三、瓦斯超限的处理
瓦斯超限时必须按制定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分级进行排放瓦斯工作。

在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中,必须明确停电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以及排放作业人员,严格控制排放瓦斯作业的人数。

1、井下个作业地点范围内瓦斯超限浓度在1~3﹪时,由矿通风部门负责人现场和辅助救护队负责排放瓦斯工作。

2、井下个作业地点范围内瓦斯超限浓度超过3﹪时,由矿技术负责人和救护大队负责排放瓦斯。

3、瓦斯超限的追查:
(1)当瓦斯超限浓度在3%以下时,由矿安监处和通风科组织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并有记录可查。

瓦斯超限追查、处理结果由矿长签字后报乌海能源公司生产指挥中心。

(2)当瓦斯超限浓度达3%及以上时,由乌海能源公司组织追查、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超限持续时间超过5分钟时按重大非伤亡事故查处。

(3)因管理原因造成同一地点高浓度(瓦斯超限浓度达3%及以上)瓦斯超限达二次以上时,由通风科负责人在次日生产调度会上做检查并汇报瓦斯超限追查、处理情况。

4、瓦斯超限的处罚
(1) 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最高允许浓度0.5﹪范围内时,由矿负责分析原因,追查责任,进行处罚。

矿安监部门将每次的追查、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安监部门备案。

(2) 每天早上7:00时-7:30,由矿生产指挥中心、安监、通风、监测监控业务部门对当日瓦斯超限次数进行研究确认,由安监部门进行处罚。

(4) 瓦斯超限不按规定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和相关部门汇报的,每次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0.1-0.3万元。

(5) 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瓦斯超限的单位罚款1万元。

(6) 对连续发生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产整顿,采取有效措施并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对应停产处理而不停产的以瓦斯超限作业论处。

(7) 瓦斯超限不执行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的责任人给予0.1-0.3万元罚款。

(8)对工作失职、渎职等情节严重的干部由矿给予降职、撤职处分,对严重失职造成重大隐患和事故的职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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