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紫杉类药物剂量密集化疗方案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9)要点
妇科恶性肿瘤紫杉类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

妇科恶性肿瘤紫杉类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中华医学会妇科肿瘤学分会通讯作者:孔北华 E-mail :kongbeihua@ ;李小平 E-mail :xiaopingli22@妇科恶性肿瘤主要包括子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和卵巢癌等,化学治疗(以下简称“化疗”)是其主要的辅助治疗措施,其中以铂类为基础的联合化疗,尤其是联合紫杉类药物,是妇科恶性肿瘤的基本化疗方案。
紫杉类药物分为紫杉醇(溶剂型紫杉醇、紫杉醇脂质体和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和多烯紫杉醇(多西他赛)两类。
在妇科恶性肿瘤治疗方面,国内外缺乏紫杉类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为使临床医师合理应用紫杉类药物,规范诊疗行为,中华医学会妇科肿瘤学分会组织专家讨论并形成以下共识。
1 紫杉类药物分类和药理特点1.1 溶剂型紫杉醇 溶剂型紫杉醇(以下简称紫杉醇)是半化学合成药物,其抗肿瘤机制是通过促进微管蛋白二聚体的聚合并阻止其解聚达到稳定微管的作用,从而抑制分裂间期和有丝分裂细胞微管网的正常动态重组,同时导致微管束的排列异常,影响肿瘤细胞分裂。
紫杉醇体内代谢呈非线性药代动力学特征,静脉给药后其浓度在血浆中呈现双相降低曲线,在体内分布尚未完全阐明,主要以非肾性清除。
其系聚氧乙基代蓖麻油溶剂形成胶束包裹紫杉醇,水溶性相对较差,主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骨髓抑制、肌肉关节疼痛、肝毒性、神经毒性反应(神经轴突变性和脱髓鞘反应)等。
因此,临床使用前需行糖皮质激素预处理。
1.2 紫杉醇脂质体 紫杉醇脂质体系由磷脂、胆固醇等材料构成的类似于细胞膜磷脂双分子层结构的脂质体(liposome )包载紫杉醇,旨在提高水溶性且无需添加聚氧乙基代蓖麻油。
经静脉给药后药物血浆浓度呈双相曲线,血浆清除与剂量和静脉滴注时间相关。
血浆蛋白结合率为89%~98%,尿中仅有少量原型药排出。
紫杉醇脂质体是一种微米级、甚至纳米级的微粒,注射进入血液后,易被网状内皮系统摄取,富集于网状内皮系统较丰富的器官,如肝脏、脾脏和淋巴结中分布最高,而在心脏、肾脏分布较少,表明紫杉醇脂质体较普通紫杉醇更易从血管渗透入肿瘤组织,具有淋巴结和网状内皮系统组织器官被动靶向性,治疗作用增强,心、肾毒性降低等优点。
《紫杉类药物相关周围神经病变规范化管理专家共识》(2020)要点

《紫杉类药物相关周围神经病变规范化管理专家共识》(2020)要点紫杉类药物的抗肿瘤作用于1962年被发现,经历长达30年的研究后,自1992年12月29日起,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正式批准用于治疗晚期卵巢癌等多种肿瘤。
在中国,获批用于临床的紫杉类药物包括紫杉醇注射液、多西他赛、紫杉醇脂质体和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以下简称“白蛋白紫杉醇”)。
2005年,白蛋白紫杉醇被美国FDA批准用于晚期乳腺癌的治疗,2009年在中国获批上市,是第一个被美国FDA 批准的用于乳腺癌治疗的纳米技术药物。
临床实践中,紫杉类药物可用于多种肿瘤的治疗,如乳腺癌、卵巢癌、肺癌、胰腺癌等,是肿瘤化学治疗的基石药物。
紫杉类药物的出现显著提高了肿瘤患者的生存率,然而,其在治疗过程中也会带来多种短期和长期不良反应,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进而影响药物使用的依从性,导致减量或停药,对治疗结局产生不利影响。
鉴于此,规范化管理紫杉类药物在肿瘤治疗过程中的毒性至关重要。
化疗致周围神经病变(CIPN)是化疗药物对周围神经功能造成的损伤,以及产生的一系列神经功能紊乱症状和体征。
CIPN是紫杉类药物的常见不良反应,对临床医生和患者都是一种巨大的挑战。
1 紫杉类药物相关周围神经病变的发病机制和临床特点【共识观点】:紫杉类药物相关周围神经病变的发病机制目前尚未完全清楚;已知微管结构紊乱、神经元和非神经元的线粒体受损均与CIPN的发生密切相关。
紫杉类药物相关周围神经病变以感觉症状较为常见,首先出现于足部和手部,主要表现为麻木和刺痛等;运动和自主神经功能损伤的发生率相对较低;各种紫杉类药物相关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和缓解时间有所差异。
1.1 发病机制1.1.1 微管结构紊乱1.1.2 神经元和非神经元的线粒体受损1.1.3 轴索变性1.1.4 内环境中的钙失衡1.2 临床特点临床上,紫杉类药物相关周围神经病变主要表现为感觉、运动和自主神经功能缺陷。
2019妇科恶性肿瘤紫杉类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完整版)

2019妇科恶性肿瘤紫杉类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完整版)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是将紫杉醇与人血清白蛋白结合而成的一种复合物,也称为人血清白蛋白纳米粒子紫杉醇。
这种药物的特点是具有良好的水溶性和生物利用度,能够在体内长时间循环,从而提高药物在肿瘤组织中的浓度,增强治疗效果。
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的剂量与给药方式与普通紫杉醇相似,但其不良反应却较少,主要表现为轻微的过敏反应和肝功能损害。
由于其优越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和良好的安全性,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已经成为临床上常用的紫杉类药物之一。
2紫杉类药物的临床应用2.1子宫颈癌紫杉类药物在子宫颈癌的治疗中具有重要地位。
目前常用的化疗方案是顺铂加紫杉类药物,也可以联合其他化疗药物。
对于晚期子宫颈癌,紫杉类药物可以与放疗联合应用,提高治疗效果。
此外,近年来还有研究表明,紫杉类药物可以通过影响肿瘤微环境和免疫系统,增强肿瘤细胞的免疫原性,从而提高放疗和化疗的治疗效果。
2.2子宫内膜癌紫杉类药物在子宫内膜癌的治疗中也有广泛应用。
常用的化疗方案是顺铂加紫杉类药物,也可以联合其他化疗药物。
对于晚期子宫内膜癌,紫杉类药物可以与放疗联合应用,提高治疗效果。
此外,还有研究表明,紫杉类药物可以通过影响肿瘤微环境和免疫系统,增强肿瘤细胞的免疫原性,从而提高放疗和化疗的治疗效果。
2.3卵巢癌紫杉类药物在卵巢癌的治疗中也是重要的化疗药物之一。
常用的化疗方案是顺铂加紫杉类药物,也可以联合其他化疗药物。
对于晚期卵巢癌,紫杉类药物可以与手术和放疗联合应用,提高治疗效果。
此外,还有研究表明,紫杉类药物可以通过影响肿瘤微环境和免疫系统,增强肿瘤细胞的免疫原性,从而提高放疗和化疗的治疗效果。
3紫杉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和处理紫杉类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骨髓抑制、肌肉关节疼痛、肝毒性、神经毒性反应等。
在使用紫杉类药物前,应进行充分的评估和预处理,包括过敏史、肝肾功能、血常规等检查。
对于存在过敏史的患者,应进行糖皮质激素预处理。
《妇科恶性肿瘤紫杉类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9)要点

《妇科恶性肿瘤紫杉类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9)要点妇科恶性肿瘤主要包括子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和卵巢癌等,化学治疗(以下简称“化疗冶)是其主要的辅助治疗措施,其中以铂类为基础的联合化疗,尤其是联合紫杉类药物,是妇科恶性肿瘤的基本化疗方案。
紫杉类药物分为紫杉醇(溶剂型紫杉醇、紫杉醇脂质体和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和多烯紫杉醇(多西他赛)两类。
1 紫杉类药物分类和药理特点1.1 溶剂型紫杉醇1.2 紫杉醇脂质体1.3 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1.4 多西他赛2 临床应用循证证据和适用人群2.1 卵巢恶性肿瘤主要包括上皮性卵巢癌、生殖细胞恶性肿瘤和性索间质肿瘤等类型。
其治疗主要采取手术和化疗,化疗不仅是主要的辅助治疗手段, 且在综合治疗中与手术具有几乎同等重要的地位。
2.1.1 初始化疗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原发性腹膜癌(以下统称“卵巢癌冶)首次手术后需要进行以铂类为基础的联合化疗者,首选静脉化疗, 亦可联合腹腔化疗。
2.1.2 新辅助化疗新辅助化疗在卵巢癌中的应用虽有争议,但对于肿瘤较大、初次手术无法达到R0或手术风险较大的~期患者可以考虑新辅助化疗,化疗前须有明确的病理诊断结果(可通过细针抽吸、活检或腹腔积液穿刺获得标本)。
2.1.3 维持化疗缓解期给予化疗旨在延迟复发, 是为维持化疗。
2.1.4 挽救化疗卵巢癌复发分为铂敏感复发和铂耐药复发两种类型。
铂敏感复发患者化疗首选以铂类为基础的联合化疗,主要包括含紫杉类药物方案。
铂耐药复发不推荐使用含铂化疗,紫杉类药物加或不加靶向药物是常用方案。
2.2 子宫颈癌早期存在高危因素(盆腔淋巴结阳性、切缘阳性、宫旁浸润)之一的宫颈癌手术后建议补充盆腔外照射放疗+同期化疗依阴道近距离放疗;存在中危因素(淋巴脉管间隙浸润、深层间质浸润和原发肿瘤较大)者按Sedlis标准放疗依同期化疗;晚期、转移和复发患者应行全身化疗或同期放化疗。
2.3 子宫体恶性肿瘤子宫体恶性肿瘤主要有子宫内膜癌、子宫肉瘤等,需要根据分期和组织学类型分级等进行放疗、化疗和内分泌治疗等相结合的辅助治疗。
妇科恶性肿瘤紫杉醇化疗所致过敏反应诊治的中国专家共识(2023年版)要点

妇科恶性肿瘤紫杉醇化疗所致过敏反应诊治的中国专家共识(2023年版)要点摘要:紫杉醇类已广泛应用千妇科恶性肿瘤的化疗。
过敏反应是紫杉醇化疗过程中的常见不良反应,严重者甚至会危及患者生命。
预防紫杉醇过敏、及时诊断并给予规范治疗,对千提高妇科肿瘤治疗效果、降低患者死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共识对紫杉醇化疗过敏反应的分级、诊断、治疗及预防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制定,旨在为妇科恶性肿瘤紫杉醇化疗所致过敏反应的规范化预防和诊治提供参考。
...........月肵亏紫杉醇(paclitaxel)是一种高效抗肿瘤药物,已被广泛应用千多种妇科恶性肿瘤的治疗。
紫杉醇联合铅类药物的化疗方案是上皮性卵巢癌(包括输卵管癌及原发性腹膜癌入子宫内膜癌、子宫颈癌全身治疗的首选方案。
紫杉醇引起的不良反应常累及消化系统、骨髓造血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等。
过敏反应是紫杉醇类药物的常见不良反应之一,表现为发热、皮疹荨麻疹气道痉挛呼吸困难等严重者可出现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1紫杉醇类药物剂型及作用机制为了降低药物毒性,提高疗效,近年来陆续开发了紫杉醇的新剂型,包括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和注射用紫杉醇(臼蛋臼结合型),并已在临床广泛应用。
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是由磷脂、胆固醇等构成的类似于细胞膜磷脂双分子层结构的脂质体包载紫杉醇,可改善溶解性,降低过敏反应。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是一种新型紫杉醇制剂,使用人血清白蛋白将疏水性的紫杉醇分子包裹在约130nm的颗粒中,克服了紫杉醇难溶千水的缺点,无需使用溶剂。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过敏反应少见,用药前无需预处理,输注时间短,临床使用方便。
3种紫杉醇剂型的特点总结见表2。
2紫杉醇在妇科恶阳忡瘤化疗中的应用结合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指南和中国抗癌协会妇科肿瘤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及子宫颈癌的诊断与治疗指南,紫杉醇在常见妇科恶性肿瘤中的具体应用见表3。
3紫杉醇化疗过敏反应的定义和分级紫杉醇过敏反应是指在紫杉醇输注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药物不良反应,大多症状较轻,如皮肤癌痒、潮红等,但也可发生严重症状,如呼吸困难、弥漫性荨麻疹、血压变化等,严重者可导致死亡。
2019中国紫杉类药物剂量密集化疗方案临床应用专家共识(完整版)

2019中国紫杉类药物剂量密集化疗方案临床应用专家共识(完整版)紫杉类抗肿瘤药物是目前抗肿瘤领域广泛应用的药物之一,在全球多癌种治疗中占据重要地位[1]。
近年来,各国学者们通过改变给药模式、药物组合方式或剂量等,探索紫杉类药物最佳临床治疗方案,其中最为显著的成果即为剂量密集化疗。
为进一步提高临床医师对紫杉类药物剂量密集化疗方案的认识,更好地指导临床合理用药,肿瘤专家基于循证医学证据,制定本次《中国紫杉类药物剂量密集化疗方案临床应用专家共识》。
1、紫杉类药物概况尽管近年来新型靶向治疗药物和免疫治疗药物层出不穷,但紫杉类药物因临床应用时间长、疗效确切,已被多个国内外肿瘤诊疗指南所推荐[2-5]。
紫杉类药物目前仍是临床上治疗恶性肿瘤的常用药物之一,且具有相当重要的临床地位。
1.1 常用紫杉类药物及其作用机制1.1.1 紫杉醇注射液主要成分即紫杉醇,来源于红豆杉树皮分离提纯的天然次生代谢产物,再通过化学方法将其转化为紫杉醇,其具有广泛而明显的生物活性[6]。
主要作用机制通过与微管蛋白上三磷酸鸟苷(guanosine triphosphate,GTP)水解位点附近的特异性结合口袋相结合,模拟或增强GTP作用,促进微管蛋白二聚体的聚合,阻止微管解聚,将肿瘤细胞周期阻断于G2/M期,从而抑制分裂间期和有丝分裂细胞功能重要的微管网的正常动态重组,同时导致微管束的排列异常,影响肿瘤细胞分裂[7-8]。
1.1.2 多西他赛取自欧洲紫杉针叶,是一类结构复杂的紫杉烷类化合物,其不同点在于紫杉醇母核C10上的乙酰氧基被羟基取代,以及C13侧链N上的苯甲酰基被叔丁氧羰基取代。
结构上的特性使得多西他赛具有更高的微管亲和力。
其作用机制与紫杉醇类似,但与微管结合不改变原丝的数目,这一点与目前临床应用的大多数纺锤体毒性药物不同[9-11]。
1.1.3 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通过纳米技术将疏水性紫杉醇与人血白蛋白结合后而产生的新型紫杉类药物,无需使用溶剂,利用了白蛋白天然的独特转运机制(gp60-窖蛋白-SPARC),即受体介导胞转作用、高通透性和滞留效应(enhanced permeability and retention effect,EPR),促进药物更多地进入肿瘤细胞内,达到较高的肿瘤细胞内浓度从而增加药物疗效[12]。
肿瘤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诊治中国专家共识

肿瘤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诊治中国专家共识肿瘤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是化疗常见的血液学不良事件和剂量限制性不良反应。
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有可能导致化学药物减量或延迟、粒细胞减少性发热和严重的感染,从而增加治疗费用、降低化疗效果、甚至会导致危及生命的并发症。
因此,正确评估患者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的风险,早期识别粒细胞减少性发热和感染并进行合理的预防和治疗,对减少化疗所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相关并发症、提高患者治疗安全及抗肿瘤化学治疗的疗效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循证医学证据和专家共识,中国抗癌协会肿瘤临床化疗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支持治疗专业委员会制定了《中国肿瘤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诊治专家共识(2023版)》,在《肿瘤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诊治专家共识(2019版)》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新,旨在为我国肿瘤学医师提供关于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诊断和治疗有效的建议与参考。
【关键词】恶性肿瘤;专家共识;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性发热;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聚乙二醇化中性粒细胞减少是应用化疗药物最常见的血液学不良事件和剂量限制性不良反应,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和持续时间与化疗药物的种类、剂量、患者自身因素以及联合用药有关。
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和粒细胞减少性发热会增加侵袭性感染的发生风险,可能会引起治疗费用的增加、抗生素的使用、住院时间的延长、化学药物的减量或延迟,严重者可导致感染性休克、脓毒综合征等危及生命的并发症,甚至导致患者死亡。
因此,正确评估患者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的风险,早期识别FN和感染并进行合理地预防和治疗,对减少CIN相关并发症、提高患者治疗安全及抗肿瘤化学治疗的疗效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抗癌协会肿瘤临床化疗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支持治疗专业委员会经过多次讨论及反复修改,在《肿瘤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诊治专家共识(2019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内容的更新,具体更新内容如下:(1)将严重的中性粒细胞降低的定义更新为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 5×109/L或ANC<1.0×109/L但预计在随后的48 h将下降至<0.5×109/L。
《中国肿瘤化疗相关贫血诊治专家共识(2019年版)》要点

《中国肿瘤化疗相关贫血诊治专家共识(2019年版)》要点肿瘤化疗相关贫血(CRA)主要是指肿瘤患者在疾病进展和治疗过程中发生的贫血,特征表现为外周血中单位容积内红细胞数减少、血红蛋白浓度降低或红细胞比容(HCT)降低至正常水平以下。
30%~90%肿瘤患者合并贫血,其发生率及严重程度与患者的年龄、肿瘤类型、分期、病程、治疗方案、药物剂量及化疗期间是否发生感染等因素有关。
CRA会导致患者出现多脏器缺血缺氧性改变和免疫力降低,加剧疾病进展影响预后,严重影响患者生存质量。
出血、溶血、机体营养吸收障碍、遗传性疾病、肾功能不全、内分泌紊乱及患者接受长期多种治疗等均为CRA发生的主要原因。
恶性肿瘤本身也能通过多种途径导致或加重贫血,如肿瘤直接侵犯骨髓产生细胞因子导致铁吸收障碍,肿瘤侵犯血管或器官导致慢性失血等。
多数情况CRA属于低增生,正细胞性贫血,血清铁和转铁蛋白饱和度降低,而血清铁蛋白正常或升高。
化疗药物可通过阻断红系前体细胞的合成直接影响骨髓造血。
细胞毒性药物的骨髓抑制效应可能会在重复治疗周期的过程中蓄积,导致贫血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随着化疗周期增多而增高和加重。
铂类药物的广泛应用导致的肾毒性为CRA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上述药物能促进红细胞凋亡,同时会造成肾小管细胞损伤导致内源性促红细胞生成素(EPO)减少而导致贫血。
化疗新药的开发及其之间的联合应用使贫血问题在临床上日渐凸显。
此外,新的治疗模式,如免疫治疗也可能存在贫血风险,但相关研究数据有限。
1 CRA的诊断及分级1.1 外周血血红蛋白的范围正常成人外周血血红蛋白的范围标准为成年男性:120~160g/L、成年女性:110~150g/L。
1.2 CRA分级参照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CI)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贫血分级标准,同时结合中国国情,对CRA进行分级和贫血严重程度评估。
CRA的分级,见表1。
1.3 CRA的筛查鉴于血红蛋白水平在健康实验对象之间差异较大,故难以确定通用的“正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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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紫杉类药物剂量密集化疗方案临床应用专家共识》
(2019)要点
《中国紫杉类药物剂量密集化疗方案临床应用专家共识》
(2019)要点
紫杉类抗肿瘤药物是目前抗肿瘤领域广泛应用的药物之一,在全球多癌种治疗中占据重要地位。
近年来,各国学者们通过改变给药模式、药物组合方式或剂量等,探索紫杉类药物最佳临床治疗方案,其中最为显著的成果即为剂量密集化疗。
1 紫杉类药物概况
紫杉类药物目前仍是临床上治疗恶性肿瘤的常用药物之一,且具有相当重要的临床地位。
1.1 常用紫杉类药物及其作用机制
1.1.1 紫杉醇注射液
1.1.2 多西他赛
1.1.3 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
1.1.4 脂质体紫杉醇
2 剂量密集化疗
2.1 剂量密集化疗的由来
肿瘤生长的初始阶段癌细胞增殖较快,但增长至一定体积时癌细胞增殖速度会减慢;而化疗时,肿瘤体积的缩小速度与肿瘤再生长的速度成正比。
若肿瘤细胞未被完全杀灭,化疗间歇期残余肿瘤组织体积倍增时间则更短,即残余肿瘤细胞增殖速度较化疗前更快。
如果在肿瘤细胞再生长的早期给予化疗药物(即减少治疗间隔时间),则能取得更显著的杀伤作用,最大程度地杀灭肿瘤细胞。
即剂量密集化疗缩短肿瘤再生长时间、作用于更小的肿瘤、获得更强的全肿瘤杀伤作用。
因此上述假说的提出为剂量密集化疗方案的临床应用提供了转化研究思路。
2.2 剂量密集化疗的定义
剂量密集化疗是指相对于传统的每3周1次的最大耐受剂量
(MTD)化疗,采用MTD或较小剂量但给药间隔时间缩短的化疗。
3 紫杉类药物剂量密集化疗术后辅助临床应用
3.1 乳腺癌
3.1.1 周疗方案:紫杉醇(注射液)80 mg/m2 (每周1次)
3.1.2 双周方案:紫杉醇(注射液)175 mg/m2 (每2周1次)3.1.3 强化方案:紫杉醇(注射液)225 mg/m2 (每2周1次)
【专家观点】:含紫杉醇(注射液)剂量密集方案的获益人群为淋巴结阳性(N+)、淋巴结阴性(N-)伴高危复发风险及TNBC患者。
推荐紫杉醇(注射液)周疗方案用于TNBC,双周方案用于淋巴结阳性(N+)、淋巴结阴性(N-)伴高危复发风险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乳腺癌术后复发风险见表4)。
而多西他赛、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及脂质体紫杉醇的剂量密集疗法,目前在乳腺癌辅助治疗中尚无获益的证据。
3.2 卵巢癌
【专家观点】:3周方案仍为目前卵巢癌标准化疗方案,但周疗方案的安全性较好。
特殊类型上皮性卵巢癌或不适用贝伐珠单抗的患者,可考虑紫杉醇周疗方案。
3.3 肺癌
【专家观点】: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可应用放疗联合含紫杉类剂量密集化疗方案,放疗期间应用卡铂AUC为2,紫杉醇45~50mg/m2,每周1次,之后补充紫杉醇200mg/m2联合卡铂AUC为6,每3周1次,连续2个周期。
70岁的老年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可能是紫杉类药物联合卡铂剂量密集化疗方案的获益人群。
但含紫杉类剂量密集方案在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应用仍需更多临床实践证明。
3.4 胃癌
【专家观点】:含多西他赛的双周剂量密集方案(FLOT)已作为胃/胃食管交界处癌标准的围手术期辅助化疗方案,同时含多西他赛的双周剂量密集方案(D-FOX/改良DCF)可用于晚期胃癌及胃/胃食管交界处腺癌。
3.5 胰腺癌
【专家观点】:对于一般状况较好的局部晚期胰腺癌、远处转移的患者,一线治疗可采用吉西他滨+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但含紫杉类药物剂量密集方案在胰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应用仍需更多临床实践证明。
3.6 头颈部肿瘤
【专家观点】:复发转移性头颈部鳞癌的一线治疗中推荐应用顺铂/卡铂
+紫杉醇/多西他赛±西妥昔单抗,但含紫杉类药物剂量密集方案在头颈部肿瘤的术后辅助治疗应用仍需更多临床实践证明。
4 紫杉类药物常见不良反应及管理
4.1 骨髓抑制
紫杉类药物所致骨髓抑制作用是较为严重的不良反应。
剂量密集化疗使用紫杉醇80~90mg/m2周疗方案时骨髓抑制较轻,而175mg/m2双周方案时骨髓抑制重,需预防性使用粒细胞刺激集落因子。
长效粒细胞刺激集落因子的半衰期为47~56h,因此建议在化疗后24~72h使用,但不建议在周疗方案期间使用。
4.2 过敏反应
紫杉类药物发生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为30%~41%,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5%。
前两次使用时建议采用标准的预防措施。
输注紫杉类药物前(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除外),可予以患者糖皮质激素联合组胺H1和H2受体拮抗剂预处理,预防超敏反应的发生。
4.3 神经系统
紫杉类药物的神经毒性反应主要包括自主神经毒性、周围神经毒性、运动神经毒性、肌病及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等。
临床上通常使用神经营养药物(如氨磷汀、谷氨酰胺、乙酰左旋肉碱和维生素E、B6等)预防和改善感觉异常的症状;而神经性疼痛对症治疗常用药物则包括各种阿片类镇痛药、三环类抗抑郁药、抗惊厥药、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和非甾体类抗炎药物,但上述治疗方案还未经过大规模随机对照临床试验验证。
4.4 心血管系统
紫杉类药物可以引发心律失常,一般临床上较常见的是无症状性或者可逆性心动过缓,患者可能出现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室性心动过速、房室束支传导阻滞等症状。
对本身患有心脏疾病的患者使用紫杉类药物要格外重视。
4.5 关节痛、肌痛
虽然没有确证性证据证明非甾体类抗炎药的临床疗效,但该类药物经常被用于缓解化疗药物相关的关节痛、肌痛。
4.6 肝功能
治疗前后应对患者进行肝功能检查,对于有肝胆疾病的患者应谨慎观察,
及时给予保肝、降酶治疗。
4.7 胃肠道
对于胃肠道反应较为严重的患者,应检测其电解质平衡情况。
尤其是对体质虚弱或者精神负担较重的患者,其胃肠道反应症状应更为明显,可予以止吐药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