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租车管理制度的说明
公务租车管理制度

公务租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严格节约用车成本,保障国家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车必须按照节约用车、合理用车、安全用车的原则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借用或出租公务用车。
第四条公务租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环保要求,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必须报废。
第五条公务租车使用应当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车辆。
第二章公务租车管理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组织公务用车的分配、调配和管理。
第七条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严格落实用车审批程序。
第九条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严守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条任命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益。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应当对公务用车使用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调动必须报告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并经过审批批准。
第三章公务租车使用第十三条公务租车使用需提前向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批准后才可以使用。
第十四条公务租车使用期限不得超过7天。
超过7天的需另行申请,并经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五条公务租车使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和行车时间使用,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时间。
第十六条公务租车使用人员在使用期间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不得酗酒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公务用车使用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保障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提高公车管理效率,减少浪费,根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机构1.公务用车管理机构是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协调、监督的机构,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和解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2.公务用车管理机构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
3.公务用车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公务用车管理范围1.公务用车管理范围包括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所有单位所使用的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管理范围内的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使用、管理公务用车。
第四章公务用车使用权限1.公务用车使用权限由各单位确定,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2.具有公务用车使用权限的人员,应当认真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公务用车。
3.未经批准或者擅自使用公务用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1.公务用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和保险等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公务用车使用前应当进行车辆检查,包括发动机、车轮、车灯等各项部件的检查,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出行。
3.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应当定期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4.公务用车的保险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确保车辆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5.公务用车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当及时报修,确保车辆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第六章公务用车的使用规定1.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符合公务需要,不得擅自用于私人事务或者其他违规用途。
2.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按照车辆的性能和载重要求,不得超载使用。
3.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4.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保障车辆的安全,不得擅自改装车辆或者私自出租、出售等行为。
公务租用车辆规章制度

公务租用车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公务租用车辆,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租用公务用车的管理。
第三条租用公务用车应遵循经济、适度、合理的原则,租车需求应当依据工作需要和经费使用规定。
第四条各级组织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租用管理制度,落实车辆使用责任制,确保公务用车使用规范。
第五条公务用车租用管理应当依法合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第二章车辆租用申请第六条租车申请人员应当填写《公务用车租用申请表》,详细描述车辆使用事由、路线、时间等相关信息,并需说明车辆使用经费来源。
第七条租车申请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提交,由车辆管理部门审核,符合要求的方可租车。
第八条对于连续使用3天及以上的租车活动,需提前报备上级主管部门,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审核车辆数量和型号,确保满足租用需求。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反馈申请结果,并告知具体租车时间、车辆型号等信息。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租车人员在使用车辆期间,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车辆安全如期完成任务。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期间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情况,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结束后,应当将车辆交还给车辆管理部门,经过检查后确认车辆状态正常。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车辆使用行为,车辆管理部门有权解除租车协议,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章车辆维护保养第十五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保养车辆、更换零部件,确保车辆运行状态良好。
第十六条车辆保养期间,需停用车辆时应提前通知租车人员,避免影响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车辆维护档案,记录车辆保养情况,以备查询和审计。
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十八条租车费用应当按照规定收取,不得私自增加费用或变相收费。
第十九条费用收取应当在收费标准范围内,不得违规乱收费。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和保养,提高车辆的使用率和维护水平,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公务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出租车。
公务用车是指公司为执行公务、出差、接待等工作需要购置的车辆,出租车是指为公司员工提供出租用车服务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应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安全、性能正常。
第五条公司员工使用公务车辆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开车,确保车辆和他人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司公务车辆的员工和相关部门。
第二章公务车辆的购置、报废和更新第七条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合理确定公务用车的数量、品牌和型号,并定期进行更新和报废。
第八条公司购买公务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程序进行。
不得私自购买、调配公务车辆。
第九条公司每年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年度维护检修,确保车辆的性能和安全。
第十条公司公务车辆如果发生故障或质量问题,应及时安排维修或更换。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报废的公务车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不得私自处置。
第三章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员工使用公务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注明出发时间、地点和目的地等信息,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路线和司机等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安排,不得私自调动。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故障或其他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和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搭乘公司公务车辆应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车地点和时间,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章驾驶。
第四章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性能和安全。
第十九条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应交由指定的维修单位或维修工人进行,不得私自选择维修人员。
公司租用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租用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车辆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车辆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接送员工、商务出行、会议接待等工作需要的出行活动。
第三条公司车辆的管理原则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安全优先。
第四条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车辆的申请和使用第五条公司车辆的使用应提前进行申请,由所属部门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用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用车申请应包括用车时间、用车人员、用车事由等基本信息,并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用车人员应具备驾驶资格,不得擅自出借车辆给未经许可的人员使用。
第八条用车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车辆,如需延长使用时间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三章车辆的保养和维护第九条公司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条车辆保养和维护工作应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保证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需及时报修,不得擅自维修或改装车辆。
第四章车辆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用车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用车人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备和功能,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十五条车辆在停放时应选择安全位置,锁好车门,确保车辆的安全。
第五章车辆的报废和退出第十六条公司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被报废的车辆需进行交接手续,如有价值的可进行二次利用或者转让。
第十八条用车人员退休、调离或者离职时,应及时归还所使用的车辆,并进行交接手续。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经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生效,如有变更或修订,应重新报批定。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租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租车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降低租车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租车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保障车辆使用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2. 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3. 严格租车审批程序,规范租车行为;4. 严格控制租车费用,降低运营成本。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事业单位租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租车管理政策、审批租车申请、监督租车执行情况等。
第五条租车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1. 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2. 副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担任;3. 成员:由办公室、财务部、后勤保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租车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1. 制定和完善租车管理制度;2. 审批租车申请;3. 监督租车费用的使用;4. 定期检查租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 对违反租车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租车审批第七条任何部门或个人需租车,必须填写《事业单位租车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租车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八条租车申请表应包含以下内容:1. 租车事由;2. 租车时间;3. 预计租车费用;4. 车辆类型及数量;5. 驾驶员姓名及驾驶证号;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租车审批流程:1. 部门填写《事业单位租车申请表》;2. 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3. 报租车管理领导小组审批;4. 租车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支付租车费用;5. 驾驶员持租车申请表、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到租车公司办理租车手续。
第四章租车费用第十条租车费用包括租车费、燃油费、驾驶员费用、保险费等。
第十一条租车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 租车费:根据车辆类型、租车天数及租车公司收费标准确定;2. 燃油费:根据实际行驶里程及车辆油耗计算;3. 驾驶员费用:根据租车天数及驾驶员收费标准确定;4. 保险费:根据车辆类型及保险政策确定。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合理使用公司车辆资源,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秩序规范,本着快捷安全运行、合理节约开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的租车管理工作。
第三条司行政部和分公司综合部为公司本部和分公司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本部和分公司车辆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租用车辆需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五条部门、客户服务中心在需要用车时,应及时将情况向行政部和综合部汇报,详细说明用车要求。
第六条司本部需到重庆主城九区以外区域和分公司到部门所在县市以外区域参加公务活动的用车,需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租车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确因公司自备公务车辆资源存在不足;(二)必须是用于公司指派的公务活动;(三)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经公司总经理特批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有外租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禁止使用黑车及手续不齐全车辆(如:无牌、无证、套牌、假牌、假证、未年审等)。
第九条有外租车辆需属正规运输单位所有,禁止同私人达成租赁关系。
第十条租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娴熟的驾驶技术和较强的紧急情况处理经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交警部门没有主要责任事故记录。
第十一条外租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规范的服务技能,无条件服从调度。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禁止与外租车辆驾驶人员发生经济利益和物质利益关系。
第十三条外租车辆由公司行政部和分公司综合部按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和《合同评审控制程序》评定合格供方并签署书面租赁合同,禁止口头约定。
尽量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四条区外租摆渡车辆(一)景区在接到重要来访预约后,应及时将情况向综合部汇报,并提出接待计划和用车申请。
(二)景区旅游旺季期间,综合部指派专人在每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前一天18:00—20:00,观察场镇街道人流量,并将情况汇报综合部经理。
(三)综合部经理同景区管理处主任沟通景区内部车辆能否满足游客转运需求。
公务租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部公务用车管理,合理控制各项公务车辆费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部门租用的车辆以及驾驶员。
第三条XX部行政管理科是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以及调度部门。
第二章用车管理与调度第四条公司领导用车,直接由行政管理科派发;其他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一律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件一),经本科室负责人、业务支持部经理审批后交行政科负责人统一调派。
第五条因紧急公务需用车的,用车人要及时通知行政管理科,事后必须补办用车手续。
第六条员工用车申请范围1、存取款项;2、购买大宗用品;3、员工遇有紧急情况或有其它公务等需要用车的。
第七条员工因公外出打的原则1、员工因公外出原则上使用公务车,因事情紧急且公务车无空闲,经行政管理科确认及部门科主管同意,方可打车办理相关事务。
2、因公需上午7:30之前出发、下午加班至20:00之后,需要经过科主管同意。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除公司领导用车外,无派车手续,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如实完整的填写行车路线,必须按单据注明的时间、路线、地点出车,不允许随意更改行车路线。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具有合法驾照,且必须有一年以上驾龄经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文明、安全驾车;并同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十一条严禁无驾驶证人员或虽有驾驶证但未达到公司规定驾龄年限的人员驾驶;严禁私自搭乘无关人员;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更换使用车辆,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驾驶员驾车所发生的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等费用要及时报销。
第六章加油管理第十四条公务车辆加油实行专车专卡加油,每月由行政科人员负责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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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租车管理制度的说明
一、总则
为规范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提高公务租车使用效率,节约公共财政支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公务租车行为。
单位包括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等。
公务租车行为包括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用车等。
三、公务租车的申请和审批
1. 公务租车需提前提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出车时间、地点、用车事由、预计里程等。
2. 公务租车的审批权限按照各级机关的管理权限进行规定。
一般情况下,单位主管领导或经办人员负责审批公务租车的申请。
3. 特殊情况下(比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可由主管领导或应急办公室紧急审批后使用。
四、公务租车的使用
1. 公务租车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申请内容进行,不得擅自更改用车事由或者增加用车里程等。
2. 已批准使用的公务租车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
3. 公务租车使用过程中,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五、公务租车的车辆管理
1.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租车登记台账,实行公务租车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2. 对租车车辆的使用情况、运行情况、维修保养等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核查。
3. 定期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状态良好,保证使用安全。
六、公务租车的费用报销
1. 公务租车的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报销,报销时需提交相关的发票、费用明细表等。
2. 公务租车的费用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报销,不得超标准报销。
3. 公务租车的费用报销要注明使用车辆的具体情况和用车原因,以便监督审核。
七、公务租车的监督和检查
1. 各级监察机构和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务租车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违反公务租车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涉及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已经制定的规定不相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主管领导,由单位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以上就是公务租车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单位和公务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事,确保公务租车使用安全、合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