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认证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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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正式)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正式)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7298-56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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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保证认证质量,促进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相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相关的活动,是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认可、培训、注册等工作。

第四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遵循自愿原则,任何组织都可提出申请。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部际协调机构,负责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委员会下设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和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ISO14000系列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认委)负责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及认可后的监督管理。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

编号:SM-ZD-1341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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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保证认证质量,促进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相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相关的活动,是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认可、培训、注册等工作。

第四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遵循自愿原则,任何组织都可提出申请。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部际协调机构,负责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委员会下设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和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ISO14000系列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认委)负责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及认可后的监督管理。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目录1.适用范围2.对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3.对认证审核人员的基本要求4.初次认证程序5.监督审核程序6.再认证程序7.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8.认证证书要求9.与其他管理体系的结合审核10.受理转换认证证书11.受理组织的申诉12.认证记录的管理13.其他附录A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要求1适用范围1.1本规则用于规范依据GB/T 19001/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在中国境内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1.2本规则依据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相关技术标准,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过程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认证机构对认证过程的管理责任,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规范有效。

1.3本规则是认证机构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中的基本要求,相关机构在该项认证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则。

2对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2.1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取得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资质。

2.2认证能力、内部管理和工作体系符合GB/T27021/ISO/IEC 17021-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2.3建立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认证决定等工作环节相互分开,符合认证公正性要求。

2.4鼓励认证机构通过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的认可,证明其认证能力、内部管理和工作体系符合GB/T 27021/ISO/IEC 17021-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2.5不得将申请认证的组织(以下简称申请组织)是否获得认证与参与认证审核的审核员及其他人员的薪酬挂钩。

3对认证审核人员的基本要求3.1认证审核员应当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证人员注册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资格。

3.2认证人员应当遵守与从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认证审核活动及相关认证审核记录和认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初次认证程序4.1受理认证申请4.1.1认证机构应向申请组织至少公开以下信息:(1)可开展认证业务的范围,以及获得认可的情况。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2)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或营业执照等法定证明文件。

3)质量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

4)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

5)其他认证机构要求提交的资料。

4.2初次审核4.2.1认证机构应当组织审核组进行初次审核,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

4.2.2文件审核应当确认申请组织的文件是否符合GB/T /ISO 9001标准的要求。

4.2.3现场审核应当确认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GB/T /ISO 9001标准的要求。

4.3作出认证决定4.3.1认证机构应当根据初次审核结果,作出是否发放认证证书的决定。

4.3.2认证机构应当向申请组织发放认证证书,证书应当符合本规则要求。

5监督审核程序5.1认证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监督审核,以确认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符合GB/T /ISO 9001标准的要求。

5.2监督审核应当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

5.3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监督审核结果,作出是否继续发放认证证书的决定。

6再认证程序6.1认证机构应当在认证证书到期前进行再认证审核。

6.2再认证审核应当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

6.3认证机构应当根据再认证审核结果,作出是否继续发放认证证书的决定。

7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7.1认证机构应当根据以下情况,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1)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再符合GB/T /ISO 9001标准的要求。

2)申请组织违反认证规则的要求。

3)其他认证机构要求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况。

7.2认证机构应当在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后,及时通知申请组织和相关机构。

8认证证书要求8.1认证证书应当符合本规则要求,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组织的名称、地址和范围。

2)认证证书的编号、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

3)认证标准和认证机构的名称、标志。

4)认证机构的签名和盖章。

8.2认证机构应当及时更新认证证书,并在认证证书到期前进行再认证审核。

9与其他管理体系的结合审核9.1认证机构应当鼓励申请组织进行各种管理体系的结合审核,如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

公司体系认证管理制度

公司体系认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体系认证工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体系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体系认证工作的合法性。

(二)科学性原则: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确保体系认证工作的科学性。

(三)公正性原则:确保体系认证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四)持续改进原则:持续优化体系认证工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体系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体系认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体系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下机构:(一)体系认证办公室:负责体系认证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二)审核组:负责体系认证审核工作。

(三)监督组:负责体系认证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体系认证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资源。

(二)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体系认证工作的实施负责。

(三)各部门应定期向体系认证办公室汇报体系认证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体系认证内容与要求第七条体系认证内容:(一)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第八条体系认证要求:(一)建立健全体系文件,确保文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实施体系认证工作,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三)加强内部审核,发现并纠正体系运行中的问题。

(四)持续改进体系,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第四章体系认证实施与监督第九条体系认证实施:(一)制定体系认证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

(二)组织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体系认证工作的认识。

(三)开展体系认证审核,确保审核过程规范、公正。

(四)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第十条体系认证监督:(一)监督组定期对体系认证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体系认证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监督组对体系认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整改。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三篇)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三篇)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原则为了规范体系认证管理,提高组织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组织的持续改进和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客观、透明,坚持法定程序,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体系认证的公信力和可靠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拟申请体系认证的组织,以及已经通过体系认证的组织。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第三条申请条件组织申请体系认证,应具备下列条件:1.法定资格:组织应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等法定资格。

2.完整体系文件:组织应制定并实施完整的体系文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等。

3.符合标准要求:组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例如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等。

第四条申请流程1.组织填写申请表格,制定体系认证实施计划,并向认证机构递交申请材料。

2.认证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审核。

3.认证机构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认证证书。

4.认证机构定期进行监督审核和重新认证审核。

第五条审核方式体系认证的审核方式包括初审、现场审核和审核报告评审。

第六条审核内容审核内容包括体系文件审核、组织运行情况审核和管理体系绩效审核等。

第三章认证与认证证书第七条证书发放条件组织通过审核,符合体系认证要求,认证机构可发放认证证书。

第八条证书有效期体系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第九条证书使用组织获得体系认证证书后,可在相关宣传材料、产品包装和广告等上使用认证标志。

第十条证书暂停和撤销在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如果组织严重违反认证要求,认证机构可暂停或撤销其认证证书。

第四章体系认证管理第十一条体系文件管理组织应建立和实施体系文件管理制度,确保体系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体系运行管理组织应建立和实施体系运行管理制度,包括过程控制、资源管理、绩效评价等。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范本(2篇)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范本(2篇)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确保体系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以及涉及体系认证的相关工作。

二、目的1. 确保体系认证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 加强对体系认证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3. 保障体系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相关认证的及时完成。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领导层:- 负责确定和下达体系认证工作目标和要求;- 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体系认证工作的正常推进;- 审核和批准体系认证工作计划和报告。

2. 体系认证管理人员:- 负责组织、协调和执行体系认证工作;- 制定体系认证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进行内部审核和监督,确保体系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3. 相关部门和人员:- 按要求配合体系认证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参与体系文件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配合内部审核和监督工作,并及时整改相关问题。

四、流程与方法1. 确定体系认证目标和计划:- 制定体系认证目标,并明确时间节点和要求;- 编制体系认证计划和工作进度表。

2. 确立体系文件体系:- 根据要求编制体系文件,包括体系手册、程序文件等;- 制定体系文件管理程序,确保文件的及时修订和控制。

3. 内部审核与监督:- 安排内部审核人员和审核计划;- 制定内部审核程序和审核计判定标准,保证审核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进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4. 审核准备与组织:- 确定外部审核机构和审核时间;- 准备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审核的顺利进行;- 召开审核前会议,明确审核的范围和要求。

5. 外部审核与评估:- 外部审核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 做好审核过程的记录和整理;- 评估审核结果,做出评估报告。

6. 验证与认证:- 根据外部审核机构的评估报告,进行问题整改和改进;- 提交认证申请,准备相关材料;- 完成准证审核和认证的程序。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体系认证管理工作,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体系认证管理工作的人员,并且在企业内具有普遍适用性。

第三条体系认证管理是指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进行识别、评估和证明的一系列过程。

第四条体系认证管理主要包括体系文件的编制、执行、监督、评审和改进等环节。

第五条体系认证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企业的体系认证工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为企业提供服务和产品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企业应设立体系认证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体系认证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负责体系认证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制定和修订体系认证管理制度;培训和指导员工相关知识和技能;监督和评估体系认证工作的效果等。

第八条体系认证管理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并且有一定的经验和能力从事体系认证管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应制定体系认证管理的组织结构,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体系认证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机制,确保体系认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体系文件的编制与修订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编制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文件。

第十二条体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培训材料等。

第十三条体系文件的编制应遵循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的原则,并且应该能够实际指导工作的开展。

第十四条体系文件的修订应通过审查、讨论、评审等程序,确保修订后的文件与实际工作相符。

第十五条修订后的体系文件应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第四章体系文件的执行与监督第十六条体系文件的执行应由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体系文件的执行人员要充分理解文件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操作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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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认证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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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4610-84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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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体系管理工作,依据《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50001:2011能源管理体系》等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做出以下要求。

第 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体系认证管理工作。

第 3条体系管理重点覆盖部门职责范围
3.1企管部是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持续改进的主管部门。

3.2安全生产管理部是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持续改进的主管部门。

3.3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性文件的管理和控制。

管理性文件包括:综合手册、程序文件、体系管理涉及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4企管部负责对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记录表格的种类、格式等进行汇总,规定各记录表格的保存期限,对各职能部门的记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与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记录表格的种类、格式等进行汇总,规定各记录表格的保存期限,对各职能部门的记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依据程序文件中《管理评审控制程序》的要求,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管理评审会议内容的输入,对管理评审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内审员进行跟踪和验证。

3.7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监测以及对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审。

3.8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传递和更新,负责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和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并对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

3.9企管部负责组织每年的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3.10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每年的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3.11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各部门在内审、外审、管理评审、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限期整改,一般不符合十五日内改正,严重不符合三十日内改正。

3.12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顾客方来厂的第二方审核;如有需要,协助供应部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审核。

第4条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及宣传
4.1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可以展示在文件、网站、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销售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或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4.2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正本由机要室保存,在顾客提出要求时,相关部门经过申请给顾客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完成复印件、或者出示证书原件,顾客检查后应及时将证书原件归还保管部门。

4.3机要室应妥善保管好证书,以免丢失、损坏,对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如发生证书丢失、损坏的,应及时联系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向认证机构申请补发。

4.4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准伪造、更改、出借、出租、转让、倒卖、部分出示、部分复印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5证书被认证机构暂停、撤销时,公司按认证机构的要求将证书交还到认证机构,并同时停止在文件、网站、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展示认证证书,并停止将有关认证信息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第 5条外部审核与内部审核
5.1外部审核
每年十一月体系认证机构来公司现场外部审核,外审三年一个周期,审核周期的第一年外审为认证审核,第二年和第三年为监督审核。

认证审核的范围为公司所有职能部门;监督审核的范围是两个周年的审核覆盖全部职能部门。

5.2 内部审核
5.2.1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编制“内部体系审核年度计划”。

任命审核组长选择审核组员,组织内审并填写“内部审核检查表”、“不符合报告”、“内部体系审核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对纠正措施效果进行验证等。

5.2.2如何确定一个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审核方式主要分为两个部分:文件审核:评审管理体系的综合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表单、记录和其他要求的支持性文件是否涵盖管理体系标准;现场审核:审核管理体系执行的程度及有效性。

5.2.3审核过程要保持客观、公正、真实、详细的原则,有理有据,以事实说话,受审核部门应积极配
合,不得推诿,具体详见《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5.2.4不符合控制。

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发生的不符合限期整改,并采取纠正措施。

5.2.5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是内部审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助各部门对产生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验证实施效果,并向管理者代表汇报。

第 6条体系管理文件
《综合手册》和《程序文件》为公司体系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文件规定体系管理的各项基本内。

体系文件一般每年更新一次,每三年换版,如遇公司组织架构大调整、公司重大变革等情况,随时更新换版体系文件。

第 7条体系培训
7.1体系文件改版培训。

当体系文件变更较大换版时,组织内审员集中培训体系文件。

7.2体系标准改版培训。

当体系标准更新时,外聘审核机构审核老师来公司培训标准内容。

7.3内审和外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培训。

针对内审、外审发现的系统性不符合标准的现象,集中某一班组或者部门人员统一培训体系标准知识和程序文件。

7.4内审员审核知识培训。

内审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部审核知识培训,一般安排在内审前的一个月内组织培训
第8条附则
8.1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起草、修订及解释。

8.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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