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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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最新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最新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加班费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员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所获得的报酬。

为了保护员工的权益,减轻其因加班而带来的身体和心理负担,各国各地均对加班费提出了相应的计算方法。

下面将介绍一些国内外最新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一、国内加班费计算方法:1.标准工时内加班费计算方法:在国内,工时法规定了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超过这个时间的为加班时间。

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则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每小时加班费=员工时薪x1.52.不定时工作制下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或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没有规定具体的工作时间限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根据劳动相关法规规定,这种情况下,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每小时加班费=员工时薪x23.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在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员工,根据现行劳动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每小时加班费=员工时薪x2.5二、国外加班费计算方法:1.美国加班费计算方法:美国联邦劳工法对加班费有明确规定。

根据美国劳工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每小时加班费=员工时薪x1.52.欧盟加班费计算方法:欧盟各国对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但总体上根据欧盟劳动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每小时加班费=员工时薪x1.253.日本加班费计算方法:日本劳动法规定了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其基本原则是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长来计算加班费。

具体计算方法为:每小时加班费=员工时薪x加班时间系数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在日本,加班时间系数根据工作时长分为以下几个档次:-0-8小时:加班时间系数为1.25-8-15小时:加班时间系数为1.35-15小时以上:加班时间系数为1.50三、加班费计算方法的变化和趋势:1.弹性工时制和绩效工资制度的出现: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变革,越来越多的企业引入了弹性工时制,即根据工作任务和每个员工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员工因加班带来的负面影响。

节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是怎样的

节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是怎样的

节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是怎样的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我们都知道加班是需要给予劳动者一定的劳动加班工资的,加班工资是同正常工作日上班的工资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情况,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节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是怎样的。

日工资,小时工资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节假日加班费计算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上述案例案例以春节长假七天加班为例,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300%),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200%)。

几个固定数据说明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计算方法:每月工作时间20.83=(365-104-11)÷12;月计薪天数21.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时间250=365-104-11;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115=104+11阅读延伸:年终奖缴税计算方法最低工资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四)企业或雇主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节假日计算工资的方法

节假日计算工资的方法

节假日计算工资的方法在节假日计算工资时,要参考劳动法和相关的劳动合同,以确保雇主和员工的权益得到保护。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节假日计算工资的方法:1.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是享受带薪休假的日子。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不需要上班,但仍然可以按照正常工资发放标准计算工资。

一般而言,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1.1按照平时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当天不需要加班,那么员工可以根据平时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比如,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工资是200元,那么员工在这一天可以获得200元的工资。

1.2加班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当天需要加班,那么员工可以按照加班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一般来说,加班工资是基础工资的1.5倍或其他倍数。

比如,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工资是200元,加班工资标准是基础工资的1.5倍,那么员工在这一天的工资会是200元+200元*1.5=400元。

2.非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除了法定节假日外,有些公司还会给员工放假或调休一些非法定节假日,这些非法定节假日的工资计算方法可能会与法定节假日有所不同。

2.1按照平时工资计算有些公司对于非法定节假日的工资计算会按照平时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这意味着员工在非法定节假日期间不需要上班时,可以按照平时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2.2加班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在非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工作,那么员工可以按照加班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与法定节假日不同的是,非法定节假日加班可能需要根据公司制定的规则进行计算。

比如,如果在非法定节假日工资是200元,加班工资标准是基础工资的1.5倍,那么员工在这一天的工资会是200元+200元*1.5=400元。

3.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无论是在法定节假日还是非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都是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进行的。

3.1按照小时工资计算有些公司会按照小时工资计算加班工资。

这意味着员工每小时的工资标准将会是基础工资的多少倍。

劳动者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劳动者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天。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法定节假日是三倍工资,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法定节假日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应该怎么算《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不能将正常工资抵消加班工资。

原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 1995 226号)明确规定,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应该另外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劳动法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劳动法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劳动法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劳动法规定了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对于加班工作的员工来说,了解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动法中关于加班费的相关规定,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一、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1.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为,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加班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倍数。

其中,基本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得的工资,加班工作时间是指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倍数是指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工资倍数。

2. 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

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加班工资=每小时工资×加班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倍数。

其中,每小时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得的工资除以正常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加班工作时间是指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倍数是指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工资倍数。

二、加班费的标准。

1.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标准为,日工资的300%。

即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其加班工资为其日工资的300%。

2. 休息日加班费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加班的工资标准为,日工资的200%。

即员工在休息日加班时,其加班工资为其日工资的200%。

3. 平时加班费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平时加班的工资标准为,日工资的150%。

即员工在平时加班时,其加班工资为其日工资的150%。

三、加班费的结算和支付。

1. 加班费的结算周期。

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费的结算周期为,一个月。

即员工的加班费应当在每个月结算并支付。

2. 加班费的支付方式。

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费的支付方式为,货币支付。

即雇主应当以货币形式向员工支付加班费,不得以补休或者其他形式抵消加班工资。

四、加班费的计算注意事项。

1. 加班工作时间的记录。

雇主应当建立健全加班工作时间记录制度,对员工的加班工作时间进行记录和统计,确保加班费的准确计算。

平常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平常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平常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平常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月工资÷÷8×加班小时数×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月工资÷÷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月工资
÷÷8×加班小时数×3倍。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额外提供劳动的时长或完成的劳动定额=实际工作时
长或工作定额-法定工作时长或工作定额。

而法定工作时长或工作定额的规
定是,标准工时制的一般劳动者依法从事工作的工时制度是每日工作时间≤
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

此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周期性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标准工时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和《劳动法》获取更准确和全面的信息。

加班费发放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加班费发放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加班费发放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加班费是指根据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时所付给的额外报酬。

它是对劳动者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辛勤付出的一种补偿,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在保障合理劳动时间、提高劳动效率方面,加班费的标准和计算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班费发放标准1.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费发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需要加班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述方式给予相应报酬:(1)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2)为因节假日或休息日上班而无法享受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这意味着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时,其所获得的报酬将极大地超过平常所获得的工资。

2. 工作日加班费发放标准对于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进行加班,并未达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加班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述方式支付加班费报酬:(1)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2)为因工作需要无法进行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

二、加班费的计算方法1. 最基础的计算方式——每小时加班费在确定每小时加班费时,可以根据员工所获得的月薪进行相应转换。

一般而言,将月薪除以标准工时(一般为8小时/天或者40小时/周),再乘以应付加班时间量即可得到该员工每小时的加班费。

2. 按次计算有些企业在制定政策时,对于加班费采取按次计算的方式。

即根据实际加班时间长度进行计算。

比如,规定每次超过正常上班时间1小时者,按照固定标准发放相应报酬。

这种方式能够更精确地反映出员工所付出的努力,并避免了由于月薪比较高而导致虚高加班费的问题。

3. 各地区政策差异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差异。

有些地方对于加班计算可能会有一些特殊规定,如某些地区采用平均低于法定工资的方式计算。

因此,在确保合法权益的同时,员工需要了解并遵守当地相关政策。

综上所述,加班费发放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在制定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应考虑到员工的正当权益以及企业自身利益,并确保合理公正。

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

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

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劳动法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日工资基数。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月薪为2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工资基数就是:2500÷21.75=114.9元。

春节加班工资算法。

下面我们来算一下春节加班工资。

春节7天假其实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春节七天假期中,初一到初三是国家法定假日,初四到初七是休息日。

春节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

2023年春节假期,法定假日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共计3天。

在这三天工作,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3。

如果月工资为2500元,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就是:2500÷21.75×300%×3=1034.5元。

春节休息日加班工资。

2023年春节假期,休息日为农历正月初四至初七共计4天。

在这四天工作,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4。

如果月工资为2500元,他的休息日加班工资就是:2500÷21.75×200%×4=952.4元。

春节加班工资总数。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春节加班工资等于春节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和休息日加班工资之和。

如果月工资为2500元,春节加班工资=1034.5+952.4=1986.9元。

五一假期加班工资。

下面,我们在算一下五一假期加班工资。

五一假期中一日为法定节假日,二日、三日2天为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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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以200%还是300%支付,月工资收入包括哪些,月工作日20.83天与月计薪天数21.75天两者有何不同和用途。

尽管法律已有规定,然而由于一些规定不够明确和一些人对于规定的理解存在偏差,造成很多人对加班费的种种问题没能达成共识。

本文以案例分析为基础,对加班工资相关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等给予一些明确规范的说明,以减少大家对加班费的一些理解偏差。

【案例】小李,是广东地区某服装生产企业的工资核算员,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月工资为900元,其每月的实际收入为1200元,包含有交通费80元/月、通讯补贴40元/月、伙食补贴180元/月,但这三种补贴以充值卡和现金的形式发放,未在工资总额中体现。

当地最低保障收入为750元/月。

2008年春节前一月,由于工作忙,小李被要求在一个周末加班两天,在春节前第二周,由于事情做不完,她自己决定每天加班2小时。

而且,在春节期间,还安排了值班三天,分别是初一、初四和初五。

当月累计加班时间50小时。

春节后一上班,小李就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了辞职申请,并在第二天就获得同意辞职的批复。

在结算工资的时候,小李获得的加班工资为180元,过节费150元。

并在春节上班后的第一周安排小李补休1天。

小李认为加班费的计算不合理,要求人力资源部提供加班工资的算法,人力资源部告诉她,其加班工资240=750÷25÷8×32×2。

小李觉得这种算法不合理,认为:(1)公司应该按照其月实际收入的1200元来计算加班工资基数,(2)春节前一周,她每天加班2小时,累计有10小时,应该也计算加班费,(3)补休只能补休休息日加班,而不应补休初一的三倍加班工资,因此,其加班工资=1200÷25÷8×(24×2+10×1.5+8×3)=522元,要求企业补给她282元加班工资。

企业不同意小李的要求,认为:(1)加班工资基数在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决定,(2)春节前每天加班2小时是小李的自愿行为,(3)企业给小李发了过节费,由给了补休,因此,可以不按3倍计发初一的加班工资,所以,不会给小李补发加班工资。

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小李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仲裁结果认定:小李的加班工资=900÷21.75÷8×(24×2+8×3)=372元,因此,裁定企业补发小李加班工资132元。

同时,认为服装公司在1月内安排小李的累计加班时间40小时,超过了规定的36小时,对服装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案例中小李、服装公司和劳动仲裁机构之间争议的地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加班事实的认定,即什么样的情况下加班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2)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认定;(3)加班倍数如何确定;(4)法定假日加班是否可补休;(5)加班时间如何限定五个方面,下面逐个进行分析。

一、“加班”事实的认定计算加班工资的一个前提就是“加班的事实”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案例中各方争议焦点之一就是小李平时自愿每天加班2小时的情况算不算加班。

结果是服装公司不认可这是加班,仲裁机构也支持服装公司的观点,小李的要求没被采纳,因为法律意义上的加班是公司安排的加班,员工自愿加班不属于法律意义上加班,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在实践中,员工和企业在对“加班事实”的认定方面应把握以下几点:(1)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

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2)有证据证明为单位安排可确认为“事实加班”。

比如,某公司的部门主管总是在放长假前,安排下属小李在长假结束后交一份企划书。

这实际上,间接要求小王不得不在长假期间,留出时间完成工作。

变相的延长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

但,注意前提是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员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

(3)不定时工作制人员无加班收入。

我国《劳动法》规定,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或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企业,以及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但依照《民法通则》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的人员除外。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通常包括“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员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综合计算工时制人员在标准工作时间内无加班收入。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员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不低于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不低于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5)计件工资制在定额外安排工作的认定为“加班”。

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综上所述,案例中小李在春节前一周每天2小时的自愿加班,由于不能提供是单位安排加班的证据,不能被确认为法律意义上的加班,企业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二、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在认定了加班时间的基础上,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即员工的小时工资率。

员工的小时工资率=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因此,要确定员工的小时工资率的前提就是清楚界定“月工资收入”和“月计薪天数”两个概念。

案例中各方争议的一个重点就是应以1200元、900元、还是750元作为“月工资收入,和应以25天还是21.75天作为“月计薪天数”。

1.月计薪天数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和《关于员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由此可见,月计薪天数法律明确规定一律为21.75天。

2.月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其是加班工资争议颇多的一个环节,实践中“月工资收入”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月工资收入”。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月工资收入”。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月工资收入”,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原则上“月工资收入”以员工实际月工资为标准。

如果有具体的地方法规,遵照相应的地方法规执行。

例如,上海市就出台了《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月工资收入”可以按照“在正常情况下的本人月实得工资的70%”确定。

应当注意一点,虽然说,原则上以实际工资收入作为“月工资收入”计算加班费基数,但是,未在工资条中体现的补贴及津贴,可以不计入“月工资收入”。

(3)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另外,需要特别强度一点,即“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应以最低工资确定“月工资收入”。

综上所述,案例中小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月收入为900元/月,因此,应该以900元作为其“月工资收入”,其加班工资基数=900÷21.75=41.38。

如果小李是在上海地区,按照70%计算其“月工资收入”的结果为630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其“月工资收入”应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50元。

三、加班倍数的确定加班工资是指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都是占用了员工的休息时间,从立法的角度是不给予鼓励并加以限制的,因而,劳动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员工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例如,《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做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都是对员工权益侵犯的行为,员工都可以依法申请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案例中小李初一一天的加班,应该按300%支付加班费。

如果春节前一周小李每天自愿2小时的加班也获得企业追认,那该段时间的加班费应按正常小时工资的15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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