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播分离
我国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探究

我国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探究摘要:在当前数字化和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广播电视行业也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
其中,广播电视制播分离作为新的发展模式已被广电行业所认可。
本文以广播电视制播分离为背景,分析该概念的定义、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发展建议,旨在促进广播电视行业良性发展,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的品质和吸引力,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
关键词: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服务质量;竞争力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广播电视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在这种情况下,广播电视制播分离已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1]。
该制度的意义在于将广电企业的运营和节目制作两个职能分开,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推动行业创新、提高节目质量等方面的不断提升。
一、广播电视制播分离的意义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是指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两个环节分离开来,由不同的机构或企业负责。
这种模式已在国际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对于提高广播电视行业竞争力、服务水平和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制播分离首先有助于提高广播电视行业的竞争力。
传统广播电视行业中,制作和播出通常由同一家机构或企业完成,容易导致垄断和缺乏竞争。
通过制播分离,可以促进市场竞争,推动各家机构或企业更注重节目制作和播出方面的效率与质量,从而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其次,广播电视制播分离可以提升行业的服务水平。
分离节目制作和播出可让专业的制作公司或机构更加专注于节目制作,加强节目的质量和创新性;而播出机构则可着重于服务质量,为观众提供更好的观看体验和服务,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
此外,广播电视制播分离还可以促进产业升级。
传统广播电视行业中,由于制作和播出环节的耦合,整个行业缺乏创新和变革[3]。
然而,制播分离可以让专业的制作公司或机构更加注重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整个行业的产业升级。
最后,国内外的经验和案例也证明了广播电视制播分离的意义。
例如,日本、韩国等国家已实现广播电视制播分离并取得良好成效。
在中国,一些区域如北京、上海等城市已开始尝试广播电视制播分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制播分离

什么是制播分离制播分离,对于中国广电行业来说,已经不是新话题。
什么是制播分离?就是制作主体和播出主体分离,制作和播出方都通过市场行为来完成交易。
而制播分离的前提必须是制作和播出方都是平等的市场交易主体,而不能一方在市场上完全竞争,而另一方则具有不进入市场流通的行政专营权。
更重要的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所有的市场主体为了减少交易成本,提高竞争效益,都会趋向于制播整合,特别是对优质资源进行制播整合,以形成自己的企业优势。
一般情况下,电视台只有在一些不影响其核心竞争力的边缘产品方面愿意采取低价购买的方式获得节目资源。
而政府则通常会通过防止企业在制播上的过于整合,用反垄断规则来适当地限制制播的完全垂直整合,保障有限的制播分离空间,维持行业的活跃性。
美国如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电视行业都是这种产业链高度整合、市场高度集中的垄断竞争结构。
美国三大电视网加上FOX和CNN几乎控制了全国绝大多数电视市场。
英国、德国、法国以及亚洲的韩国、日本都是两三家电视台控制了全国大部分市场份额。
像中国这样,在同样一个收视市场上有40家以上的电视台60个开路频道在竞争,而且其中30家以上的电视台都只有一个单一频道而不得不趋向于观众人群最大化的同质竞争,在世界上很可能绝无仅有。
所以,中国广电是一个高度行政封闭但是没有任何垄断利益的高度竞争行业。
因此,从产业规律来说,中国广电改革的方向,不应该是分而更应该是合,更准确地说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整合而不是简单的行政性捆合。
那么,中国广电改革的制播分离的目的,显然不是优化产业结构,而是为了转变广电市场运行机制的一种探索。
为什么要制播分离?制播分离,10多年前就是中国广电的热门话题,正如同后来纷纷扬扬的集团化一样。
但至今,制播也没能分离,即便是过去因为特殊原因而形成的电视剧制播分离,如今也在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制播整合趋势。
其实,制播分离,既不符合产业链贯通的发展规律,也不符合中国广播电视台为事业主体、电视制作公司为企业主体的实际,而我们所谓的制播分离,例如最近的“上海模式”,包括过去的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虽然是企业,却是“台管台控台属”的企业,并没有通过制播分离变成两个利益主体,只是制播出现了部分分工,从准确意义上说,就是实现了一台两制,在电视台这个事业主体之下,出现了一个同样属于电视台的企业主体。
我国“制播分离”制度变迁的历程与趋势

我国“制播分离”制度变迁的历程与趋势易旭明摘要我国电视“制播分离”制度变迁大致经历了自发试行、禁止与探索、高调重启与平稳推进这几个阶段。
世纪之交的自发试行阶段,社会制作机构参与节目制作0跃。
2009年重启后的制播分离重点则在于国有电视制作机构转企改制、可经营性资产剥离。
但是在媒体融合时代,我国电视新闻节目以外的制播关系已经演化为更加复杂的产业链之间分工合作关系,制播体制改革新趋势是在保障电视社会价值前提下,通过电视机构内外部的管理创新和体制改革,来提高经济效率并促进产业发展'关键词制播分离,电视制播体制,市场需求,制度环境“制播分离”是我国讨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与播出机构关系所用的概念,与“制播一体”制度相对应。
它源自上世纪80年国的委托制片(commission)制度,原意是指政府规定必须播出一定比例外购节目,播出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独立制片公司。
由于我国行业起源于制作播出一,因此我国传界制播分离理解为把制作部门出去的制度。
但是中的节目制作和播出的关系却更加复杂。
制播分离的运作方式包括对部的委托制作、节、联合制作、股权合作等,作者简介 ,男,复大学新院博士后流动博士后,师范大传播学院授。
研究方向:传济与管理。
电子信箱:yixuming2002@。
基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项目(编号2012XAL012)。
也包括电视台内部的节目组、工作室、频道乃至全台层面节目制作部门的改制转型。
我国对“制播分离”的理解、实施、政策口径也几经变迁o 我国的改革一样,在行政双重力量支配下的制播体制改革着一定的反复。
“制播体制改革停停。
”/102000年前后和2009年前后禁倡“制播分离”政策引起界、学界热议,随后我国根据各自需要探:同方式、不同程度的制播分离,政府部门也根据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规制。
2012年,《中国好声音》节的收视率“对”协议、风险共担模式一度界认为是“真正的制播分离”,但2016年国家广局又倡议签署“对赌协议”,发布全国省级签署的《恪守社会,反对唯率自律公约》,要合同中不签订以率率排名定价、议的条款[2]o 此可见,“制播分离”作为一种传媒制度身的含义、变迁非常复杂,现有多侧重研究制播分离的经济效率、发展功能、以作方。
制播分离的利弊分析及对策研究未来电视台的必读指南

制播分离的利弊分析及对策研究未来电视台的必读指南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传媒技术的不断革新,制播分离成为了电视台发展的热门话题。
制播分离指的是将电视节目制作与播出这两个环节进行分离,由专业的节目制作公司负责制作电视节目,而电视台则负责播出节目。
然而,制播分离带来的利弊不容忽视。
本文将从利弊分析和对策研究的角度,探讨制播分离对电视台未来发展的影响,并为未来电视台发展提供一份必读指南。
一、制播分离的利益1. 提升节目品质:制播分离可以让专业的节目制作公司参与到电视节目的制作工作中,他们拥有丰富的创意和专业的制作能力,能够为电视台带来更具质量和创新性的节目内容。
2. 激发市场竞争:制播分离将电视台的制作与播出环节分离,增加了市场竞争的机会。
不同的制作公司可以通过创新的节目内容和方式争夺播出权,进一步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3. 提高经济效益:制播分离可以为电视台带来更多的商业化机会。
专业的制作公司将节目制作作为其核心业务,可以通过出售版权、广告收入等形式获取收益,进而提高电视台的经济效益。
二、制播分离的弊端1. 缺乏独立性:制播分离可能导致电视台失去对节目内容的掌控权。
制作公司通常希望在节目制作中保留一定的自主权,这可能导致电视台无法完全按照自己的需求来定制内容,影响电视台的独特性和个性化。
2. 资源分散:制播分离会导致资源的分散化。
电视台需要与多个制作公司进行合作,这可能使得资源的管理和配置变得更加复杂,增加了沟通成本和协调难度。
3. 品牌价值下降:制播分离可能削弱电视台的品牌价值。
电视台一直以来是媒体行业中的重要品牌,但制播分离后,电视台可能不再是唯一的节目制作和播放平台,品牌的独特性和影响力可能会有所降低。
三、对策研究——未来电视台的发展方向1. 加强与制作公司的合作:电视台应与优秀的制作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共同探索创新的节目内容和形式,并注重保留电视台的个性化特点。
2. 提升节目品质:电视台应注重提高自身的节目制作能力,建立专业的制作团队,吸纳优秀的制作人才,加强对节目内容的策划和监督,确保节目品质的稳定提升。
制播分离

一、重新认识制播分离制播分离是最近几年来广播和电视行业的热点话题,理论界希望通过制播分离的推行,即通过市场之路做大做强中国的媒体,从而形成跟国外传媒竞争的实力;全社会也对制播分离寄予厚望,希望制播分离能克服广播电视自身的体制缺陷,产出更多的好节目。
总之,制播分离被期望成解决广播电视目前存在问题的灵丹妙药!而我国广播电视界制播分离的推行却曲曲折折,近几年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实质性的进展十分有限,原因在于制播分离涉及的问题十分复杂!广电行业内部对制播分离也存有广泛的曲解和争论,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全新思考,重新认识制播分离:1. 什么是制播分离制播分离是指将广播电视的节目内容生产剥离出去,由社会上的其它实体完成,电台电视台通过购买社会上的节目或开放时段完成播出,即实现广播电视节目的社会化生产和全面流通。
2. 为什么需要制播分离电视台和广播电台一直施行采编播一体化的生产模式,节目由自己生产自己播出,缺乏竞争机制,人员十分臃肿,个别员工甚至一年就只搞几个节目或办一台晚会,这种制播合一、吃大锅饭式的运行机制严重限制了节目的发展,造成了电视台电台效率低下,运作成本高昂。
而人民群众对电视和广播的节目需求越来越高,在目前体制下,广播和电视精品节目少,整体节目水平长时间在低水平上重复运转!迫切需要广开渠道,拓宽节目生产平台,聚集全社会的力量即实施制播分离来生产丰富多彩的节目。
可见制播分离有两大意义:第一推动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第二聚集社会力量为观众生产丰富精彩的节目。
3. 制播分离的影响制播分离对社会经济也将产生广泛影响,重点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制播分离的实施是在培育我国广播电视之外的节目内容生产产业,使之逐步成熟壮大,形成产业链;其二,对市场来讲,施行制播分离是广播和电视产业化的标志,必然给资本市场带来众多较高回报的投资机会,促进资本和产权的整合,也必将促进节目交易市场的繁荣兴旺;其三,对电视台电台来讲,施行制播分离意味着全台的运作转移到以市场为中心,走在前列的广电媒体将会通过体制创新和市场的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强大的发展动力,有机会发展壮大为世界广播电视的巨人,赢得与国外传媒抗衡的实力。
制播分离

制播分离的层次
1.节目.栏目.频道引入市场机制场的关系 3.频道的部分节目制作和经营业务引入市场 4.整个广播电视台在更大的范围、更深程度进入 市场 短期上是削弱了电视台的力量,但是从长远来看 是产业发展的必然,是培育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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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交易是指由节目制作机构投资进行前期的市 场调研和策划,确定节目的内容、风格、制作节 目并拥有节目版权。电视台通过购买获得节目的 播出权,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购买或以贴片广告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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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广电总局的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不再允 许提“制播分离”强调制作权和播出权是一体,不存在也 不应该分离。 8月,广电总局在兰州召开“全国广播影视局局长座谈会 暨村村通广播电视现场会”时更明确指出:“电视制作权、 宣传权、覆盖权、经营权、播出权五权不能分离,五权必 须统一;广播电台、电视台自身的制作权决不能让出去, 否则,我们的宣传方针就得不到有效贯彻,舆论导向就得 不到有效保证,关键时刻要出大问题。 制播问题成了敏感话题,没人敢提出来,学者们只是闹一 闹,只是忽悠了一些官员和电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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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上半年,广电总局提出,除新闻节目外, 其他电视节目可以由社会制作机构制作,电视台 有选择地购买节目,但是,不被称为“制播分 离”,而称之为神话广播电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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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16日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在台部 门负责人会议上提出了通过改革新举措:“除了 保留新闻频道,其他频道将逐步成为商业经营的 专业”。全部采取市场核算,以广告收入决定节 目生存。 CCTV经济频道、文艺频道、体育频道、电视剧 频道、西部频道以及青少频道等等,2003年开 始公司化独立核算改革。 央视《同一首歌》等节目划分到中国国际电视总 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
制播分离解析地方电视台实现转型升级的破局之策

制播分离解析地方电视台实现转型升级的破局之策地方电视台作为我国传媒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承担着扩大宣传覆盖面、传递地方政府政策宣传、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多重职能。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新媒体的兴起,地方电视台面临着观众流失、广告萎缩等挑战,亟需寻找解决之道。
制播分离成为地方电视台转型升级的破局之策,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进行解析,探讨其实施可行性和效果。
首先,制播分离有助于提升地方电视节目质量。
传统地方电视台在制作节目时往往面临资源匮乏、创意不足等问题,制播分离可以通过引入专业的制作公司或合作机构,汇聚更多的优秀制作人才和丰富资源,提高节目制作的专业性和创新性。
制播分离不仅可以为地方电视台注入新鲜血液,还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激发制作公司的活力和创造潜力。
这样一来,地方电视节目的质量将得到提升,吸引更多的观众,提高收视率。
其次,制播分离有助于增加地方电视台收入。
目前,地方电视台的主要收入来源来自广告和政府的财政补贴。
然而,广告市场竞争激烈,加之互联网广告的崛起,传统电视广告收入逐渐下滑。
制播分离可以实现制作与广告的分离,地方电视台可以将原本属于制作环节的部分转移到制作公司身上,与制作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通过版权、代理等形式分享节目的收益。
此外,制作公司在市场运作方面更有优势,可以更好地与商家合作,开展多样化的商业合作,为地方电视台创造新的收入源。
再次,制播分离有助于提升地方电视台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
地方电视台往往受到地域和自身资源限制,形成了相对封闭的传播圈。
制播分离可以引进市场化的运作模式,通过专业制作公司的运作,提高节目的质量和影响力,拓宽地方电视台的传播范围。
同时,制播分离也可以通过引进更多的市场推广和品牌营销手段,提升地方电视台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观众目光,提升竞争力。
最后,制播分离应该注重相关政策和管理的制定与完善。
在推行制播分离的过程中,各地方电视台应该积极主动地与制作公司进行合作,并建立相应的合作机制。
制播分离省级及地方电视台如何实现内容创新与差异化发展

制播分离省级及地方电视台如何实现内容创新与差异化发展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观众需求的多样化,电视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了适应这一变化,越来越多的省级及地方电视台开始探索制播分离的模式,以实现内容创新和差异化发展。
本文将针对这一话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
一、制播分离的定义及背景所谓制播分离,简单来说,就是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环节进行分离,由不同的机构负责。
这种模式在国外广播电视行业较为普遍,在中国也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制播分离的背景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传统电视收视率的下降,迫使电视台不得不转型;二是观众需求的变化,他们对于节目内容和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制播分离的优势与挑战1. 优势:(1) 提高创作和制作能力:制作方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节目的策划、创作和制作环节,提升创新程度和制作质量。
(2) 优化资源配置:分离出的播出机构能够更加有效地管理和配置播出资源,提高广告收益和节目播出效果。
(3) 增强竞争力:制播分离使电视台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激发了更多的创新动力,促进了内容的多样化和差异化发展。
2. 挑战:(1) 管理难度增加:制播分离意味着必须建立起独立的制作和播出机构,涉及到人员招聘、资源协调等方面的管理问题。
(2) 系统协调问题:分离后的制作和播出机构需要更好地协调合作,确保节目制作和播出的顺利进行。
(3) 制作质量风险:由于制作方只关注节目的制作,而没有播出环节的参与,可能导致制作质量下降,难以适应观众需求。
三、实现内容创新与差异化发展的策略1. 加强策划与创新能力:电视台应该加强对节目策划和创新的投入,培养和引进更多的专业人才,提高节目的创作质量和独特性。
2. 加强产业链合作:制作方和播出方之间应加强合作,共同思考如何提升整体的内容创新和差异化发展能力,形成良好的产业链协同效应。
3. 借鉴国外经验:可以借鉴国外一些电视台的成功经验,学习其先进的制播分离管理模式,并根据国内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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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文化播报》——北京欢乐传媒文化公司 主创人员还是北京电视台,版权归北京电视台, 发行权归欢乐传媒 《环球影视》——派格太和 一集85分钟,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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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制 招标制是一种有组织的购买商品、服务或工程交 易方式,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购买信息,模拟 采购的货物或项目的交易条件,邀请供应商或承 包商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报价,经过比较分析后, 选择最优惠条件的投标人,与之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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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1日,国家广电总局正式批复了 上海制播分离改革方案,以迈向市场,变部门分 工为确立不同的利益主体,整体推进制播分离为 核心的新一轮改革实践就此开始。
制播分离从机制走向体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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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1.电视节目播出机构——电视台
商业经营的经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值
广电系统之外的社会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意识形态的宣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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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制播体制的研究
电视节目制播体制是电视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 分,它主要解决的是电视节目制作机构与电视节 目播出机构的关系问题, 所涉及的内容:电视节目的组织安排方式,电视 节目内容的财政支持方式、电视产品的市场流通 方式、市场的法规管理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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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的几种制播分离形式
委托制作 委托制作是指在电视台将栏目委托给制作公司制作 《科技博览》《科技之窗》——科影厂 《科技之光》——武汉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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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制作指由电视台和社会制作机构共同策划、 投资、联合制作节目并分享节目版权的操作模式。 电视台可以投入部分节目制作经费,也可以提供 一定的广告时段由制作公司经营,双方共同对节 目进行审查后播出。 合作制作与委托制作模式的区别在于:合作制作 使电视台与社会制作机构共同投资、共有版权、 共同制作,双方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而委托制 作是由电视台根据自身的需要,投资并委托社会 制作公司制作节目操作模式,电视台完全享有版 权。
非盈利型的公共电视台 我国各级电视台作为国有机构, 开办主体具有唯一性, 播出环节具有自然的垄断性 有垄断但是没有垄断利益, 因为中国电视台数量庞大
开办主体. 组织目标
营利性商业电视台
意识形态宣传工具的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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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1.电视节目凝聚的三种基本的价值
公共服务的社会价值 广电系统内部的公有制节目制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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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历史时期制播分离的内涵
199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广 电总局的82号文件。 其核心内容有三点:网台分离,电视与广播、有线与无线 合并;停止四级办台。其中“网台分营”被一些学者和一 线电视制作人解读为是要电视台和电视网(节目供应商) 分开经营,是中央鼓励“制播分离”的信号。 在他们的解读中,“制播分离”就是制作权和播出权的分 离,即把电视台承担的制作人物分离,有社会上的电视节 目制作公司承担,电视台只管节目的购买和播出,并认为 除新闻之外的生活、娱乐、体育等节目或栏目均可为“制 播分离”
什么是制播分离?就是制作主体和播出主体分离, 制作和播出方都通过市场行为来完成交易。 而制播分离的前提必须是制作和播出方都是平等 的市场交易主体,而不能一方在市场上完全竞争, 而另一方则具有不进入市场流通的行政专营权。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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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播分离的两个层次 1.把一些节目委托给社会上独立制作公司或者直接 购买节目 2.在电视台内部把节目制作和播出机构相对分离, 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模拟市场运作。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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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播方式的两种类型
制播分离:指电视台通过某种交换机制从外部的 制作机构获得电视节目的运作体制,电视台和节 目制作机构之间形成一种契约或合作关系
制播合一:指电视台节目的策划、投资、制作、 审查、播出等各环节都由电视台内部的节目部门 统筹完成的运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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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台内招标
1.栏目的选择 2.招标标的:评估小组根据栏目年度及当前收视 率,综合考察台内外栏目成本,提出标的,包括 招标实施后的节目质量,社会效益,收视率标准, 节目经费标准等 3.招标范围:电视台内制片人,严格进行审定必 须具备同类栏目制作经验等,可制定具体细则、 指标 节目运作方式:中标人对栏目内容、选题、人员、 资金等进行监控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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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底以浙江为代表的电视机构,开通过 “委托制作”的形式,征集社会制作公司招标节 目。(浙江卫视的“七剑行动”)成为制播分离 的一个新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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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底江苏、浙江等地电视台开始尝试的 “委托制作”被主管部门的业界逐渐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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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30日,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关 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制播分离 的电视产业话的概念,允许各类所有制机构作为 经营主体进入除新闻宣传外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鼓励电视台将可经营的部分拿出来经营,保护与 社会资本组建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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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6日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广播电视 制播分离改革的意见》(66号文)并在9月15日、10月 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之处改制空间在于调动社会力量 制作节目,改变各台自制自播节目的模式,改制重点是中 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部分省级、副省级电台电 视台的“影视剧、影视动画、体育、科技、娱乐等敬慕栏 目。”同时明确了“制播分离”改革的可能路径: (1)可以引入市场机制 (2)也可以按照“先胎内、后社会”的办法,按照现代企 业制度,组建面向市场的影视剧节目制作公司; (3)还可以推进电视台经营性的节目制作单位和部门转企 改制。具体方式可以采取成立控股的节目制作公司、委托 制作、合作开发和公开招标等。
2006年1月,广电总局印发《2006年广播影视 工作要点》中称“除新闻类、社会访谈类节目 外”,文艺、体育、科技类节目等可以逐步实行 制播分离,引入市场机制,实行节目的市场招标 采购。 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在全国广播影视局长会议上 也做了同样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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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轮的制播分离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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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广电总局的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不再允 许提“制播分离”强调制作权和播出权是一体,不存在也 不应该分离。 8月,广电总局在兰州召开“全国广播影视局局长座谈会 暨村村通广播电视现场会”时更明确指出:“电视制作权、 宣传权、覆盖权、经营权、播出权五权不能分离,五权必 须统一;广播电台、电视台自身的制作权决不能让出去, 否则,我们的宣传方针就得不到有效贯彻,舆论导向就得 不到有效保证,关键时刻要出大问题。 制播问题成了敏感话题,没人敢提出来,学者们只是闹一 闹,只是忽悠了一些官员和电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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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上半年,广电总局提出,除新闻节目外, 其他电视节目可以由社会制作机构制作,电视台 有选择地购买节目,但是,不被称为“制播分 离”,而称之为广播电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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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16日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在台部 门负责人会议上提出了通过改革新举措:“除了 保留新闻频道,其他频道将逐步成为商业经营的 专业”。全部采取市场核算,以广告收入决定节 目生存。 CCTV经济频道、文艺频道、体育频道、电视剧 频道、西部频道以及青少频道等等,2003年开 始公司化独立核算改革。 央视《同一首歌》等节目划分到中国国际电视总 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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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ission“翻译之困
英国的“commission”,主要是只在电视台策 划、投资并拥有版权的前提下,将节目制作业务 委托给外部制作机构或独立制片人完成。 Commission的原意并不是国内早期理解的 “将制作权与播出权相分离”的所谓制播分离, 也不是非要将电视节目生产的生产制作与节目播 出分别交由不同的单位负责。 它强调的是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电视节目的生产制 作,强调的是在电视台占主导的情况下,将节目 制作委托给一些社会化的节目制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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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历史时期制播分离的内涵
2000年2月29日率先提出三大改革措施,其中 “节目实行制播分离”被看作改革的重中之重。从 当年4月起,央视五套(体育频道)八套(生活频 道)节目实行“制播分离”,——“CCTV大地震” 光线1997.7.1以10万元起家 北京生活频道 1999-2000上半年诞生了一大批民营电视公司
你们印象中的制播分离是什么? 来学校之后什么时候听说了制播分离,在哪一堂 课上? 当时老师是怎么向你们描述制播分离的? “commission”是什么意思,查一下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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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何制播分离是中国电视业的一大迷失
中国电视界制播分离似乎一直只是一个被电视界, 尤其是被学者所津津乐道的话题,它更多地出现 在会议、专业期刊的讨论中; 在电视实践层面,除了电视剧领域外,基本上没 有多少成功的实际案例,这种在理论上如火如荼 地谈论,在实践中却冷冷清清地尝试的反差,俨 然使得制播分离成为中国电视业的一大“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