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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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一、指导思想及原则规划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导思想,围绕“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的区域定位,建立生态、集约、高效的山区中等城市特色新型城市化发展路径,打造国际生态休闲养生旅游城市。

规划以“生态优先、区域整体、城乡统筹、城市特色、紧凑集约”为原则,合理安排城市空间布局,统筹城乡,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期限及范围本次规划期限为:2013年——2030年;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0——2030年。

本次规划形成三个层次:(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层次。

范围为丽水市域,面积为1.73万平方千米。

重点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城镇空间布局、区域网络梳理、资源环境控制、生态环境功能划分等内容。

(2)市区城乡布局规划层次。

范围为莲都区及青田腊口镇需规划控制协调范围,对丽水中心城市及其城郊土地利用进行体协调布局。

重点考虑机场及空港经济区、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的纳入,范围内特色城镇(碧湖-大港头、老竹—丽新、雅溪)的打造、美丽乡村建设以及生态空间的保育等,并充分协调中心城市与腊口镇的关系。

(3)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层次。

用地范围为莲都区白云、万象、紫金、岩泉、南明(富岭、水阁)、联城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及丽水机场发展需要规控制范围,面积约为392平方千米。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围绕“112”城市组团发展体系,结合“小县大城、组团发展”模式,新一轮总体规划提出了“一心两轴四区四级”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

两轴:规划充分结合杭闽广轴线和港口—腹地轴线,提出缙丽龙庆城镇发展轴和遂松丽青城镇发展轴,引领区域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协同发展,与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格局高度契合。

四区:主要包括市域北部的缙云组团集聚区、西北部的松阳-遂昌组团集聚区、东部青田组团集聚区、南部龙泉-庆元组团集聚区,强化组团发展。

四级:注重城乡统筹,构筑丽水中心城市、县市域中心城市、中心镇(卫星镇)、一般镇为层级骨干的城乡聚落体系,打造传统特色村庄。

丽水市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介绍

丽水市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介绍

专题1:“十二五”期间丽水市建设事业发展的回顾与总结一、城市发展概况“十二五”期间,市建设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和省建设厅、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推进丽水特色新型城市化发展,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城乡建设实现了较大跨越。

至2015年底,城市建设总投入152.8亿元,全市建成区面积102.61平方公里、城镇人口120.64万人、城市化率56.4%,分别比“十一五”末提高了15.55平方公里、18.14万人和8个百分点,城市化率超出“十二五”预期目标2.4个百分点。

其中,市区建成区面积34.9平方公里、城镇人口33.60万、城市化率72%,分别比“十一五”末提高了2.59平方公里、4.2万人和6.9个百分点。

这五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城区街头绿地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荣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建设成绩斐然。

中心城市按照“北居、中闲、南工”城市功能定位,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休闲养生(养老)基地。

各县(市、区)城市建设定位逐步清晰。

如,龙泉的“山水古城、剑瓷名城、旅游新城”,云和的“老云和、新童话、真山水”,松阳的“千年古县、田园松阳”,青田的“欧陆风情、山水家园”,遂昌的“五行遂昌,一诺千金”,庆元的“寻梦菇乡、梦幻廊桥”,景宁的“中国畲乡、小县名城”,莲都的碧湖-大港头组团发展战略等。

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1、规划龙头地位进一步突出。

十二五期间,完成《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实施评估工作,并于2013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于2015年1月经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2月经省级部门和专家审查通过。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各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加快推进。

丽水市区相继完成42项控规、专项规划、概念性规划等规划研究。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31•【字号】浙政函〔2024〕40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浙政函〔2024〕4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规划》。

《规划》是丽水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打造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

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丽水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6.2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0.2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241.5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2倍以内。

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管控,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协调布局,对接温州都市区、金义都市区发展,加强浙闽赣边界区域协同发展。

稳妥推进陡坡与平原农用地布局优化和整治提升,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保护碧湖、松古、壶镇等粮食生产空间,完善菌菇、茶叶、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空间布局。

严格落实武夷山-仙霞岭等国家级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管控要求,稳定山林生态屏障,加强重要流域源头保护,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建设。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一、指导思想及原则规划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导思想,围绕“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的区域定位,建立生态、集约、高效的山区中等城市特色新型城市化发展路径,打造国际生态休闲养生旅游城市。

规划以“生态优先、区域整体、城乡统筹、城市特色、紧凑集约”为原则,合理安排城市空间布局,统筹城乡,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期限及范围本次规划期限为:2013年——2030年;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0——2030年。

本次规划形成三个层次:(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层次。

范围为丽水市域,面积为1.73万平方千米。

重点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城镇空间布局、区域网络梳理、资源环境控制、生态环境功能划分等内容。

(2)市区城乡布局规划层次。

范围为莲都区及青田腊口镇需规划控制协调范围,对丽水中心城市及其城郊土地利用进行体协调布局。

重点考虑机场及空港经济区、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的纳入,范围内特色城镇(碧湖-大港头、老竹—丽新、雅溪)的打造、美丽乡村建设以及生态空间的保育等,并充分协调中心城市与腊口镇的关系。

(3)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层次。

用地范围为莲都区白云、万象、紫金、岩泉、南明(富岭、水阁)、联城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及丽水机场发展需要规控制范围,面积约为392平方千米。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围绕“112”城市组团发展体系,结合“小县大城、组团发展”模式,新一轮总体规划提出了“一心两轴四区四级”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

两轴:规划充分结合杭闽广轴线和港口—腹地轴线,提出缙丽龙庆城镇发展轴和遂松丽青城镇发展轴,引领区域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协同发展,与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格局高度契合。

四区:主要包括市域北部的缙云组团集聚区、西北部的松阳-遂昌组团集聚区、东部青田组团集聚区、南部龙泉-庆元组团集聚区,强化组团发展。

四级:注重城乡统筹,构筑丽水中心城市、县市域中心城市、中心镇(卫星镇)、一般镇为层级骨干的城乡聚落体系,打造传统特色村庄。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02-规划说明书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02-规划说明书

目录第一章丽水市概况 (5)第一节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5)第二节历史沿革 (5)第三节自然条件 (6)第四节物产资源 (8)第二章总体规划修编的背景、依据和指导思想 (10)第一节规划修编的背景 (10)第二节前版总体规划的回顾 (10)第三节规划修编的依据 (12)第四节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 (13)第三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14)第一节现状经济发展水平 (14)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定位 (15)第三节主要经济发展指标 (17)第四节战略措施 (17)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8)第一节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布局 (18)第二节城镇体系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城镇发展战略 (22)第三节人口和城镇化水平预测 (24)第四节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29)第五节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 (29)第六节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30)第七节区域基础设施规划 (31)第五章城市性质和城市规模 (32)第一节城市性质 (32)第二节城市规划区 (33)第三节规划期限 (34)第四节城市人口规模 (34)第六章城市用地评价 (34)第七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39)第一节城市建设目标和布局原则 (39)第二节城市总体布局 (39)第三节对外交通用地 (46)第四节道路广场用地 (48)第五节公共设施用地 (58)第六节工业用地 (62)第七节仓储用地 (64)第八节居住用地 (65)第九节绿地系统规划 (67)第十节城市景观风貌 (71)第十一节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77)第十二节旅游规划 (79)第八章城市基础设施 (85)第一节城市供水 (85)第二节排水规划 (93)第三节城市供电 (98)第四节城市通信 (101)第五节广播电视 (104)第六节城市燃气 (105)第七节城市环境保护 (107)第八节城市环境卫生 (112)第九节城市防灾 (116)第九章城市近、中期建设规划 (122)第一节近期建设 (122)第二节中期规划 (126)第十章远景构想及规划实施意见 (127)专题报告一:城市人口及用地规模专题报告二:关于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分析附件一:彩图图纸目录附件二:国务院关于设立地级丽水市的批复附件三:纲要评审会会议纪要及交流意见附件四:基础资料及主要参考资料目录附件五: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附件六:现状图附件七:总体规划图附件八:远景构想图附表一: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会总表附表二: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水阁组团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附表三: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联城组团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附表四: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度假村组团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第一章丽水市概况第一节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丽水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瓯江中游,原是丽水地区,东及东南与台州市、温州市相邻,北接金华市,西及西南与江西省、福建省接壤。

丽水市中心城市蓝线规划

丽水市中心城市蓝线规划

丽水市中心城市蓝线规划第一条为加强对丽水市中心城市河道水域、水库、人工湖泊、湿地、排洪渠和原水管线等地表水体、水源工程的规划与控制、保护与管理,保障防洪排涝、供水安全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依据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丽水市中心城市现状及规划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所称丽水市中心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河、库、湖、湿地、渠、原水管线等城市地表水体、水源工程控制与保护的地域界线。

第三条规划范围约450km2,在丽水市中心城市的基础上,外延以下几部分面积:(1)玉溪水库水源地保护范围;(2)大溪干流玉溪水库坝址~中心城区段;(3)大溪干流中心城区~青田县腊口段;(4)好溪(下老梯村~好溪堰坝段);(5)黄村水库水源地保护范围;(6)严溪(黄村水库~好溪段);(7)丽水市中心城市主要原水管线。

第四条规划期限:2011~2020年第五条本规划是丽水市中心城市河流水域、水源工程等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的法定性文件,自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将成为丽水市中心城市范围内水事活动的法规性文件,是进行各项涉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六条规划目标:落实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规定,保障丽水市中心城市河流水域、水源工程的完整性,实现蓝线在空间上的强制性管制和保护,促进丽水市中心城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协调和持续发展。

第七条规划原则:(1)完整性原则统筹考虑城市河流水域、水源工程的完整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实现水域连通、景观和谐、功能协调。

改善城市水域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城市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

(2)强制性原则对在蓝线范围内进行的各种建设活动和行为进行约束,实现城市河流水域、水源工程在空间上的强制性管制和保护。

(3)符合性原则蓝线要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合,要与区域发展规划、水利专项规划相符合。

丽水总体规划讲解学习

丽水总体规划讲解学习

第十九页,共25页。
丽 水
景观规划
规划将经济开发区景观系统(xìtǒng)分为绿地景观系统
(xìtǒng)、人工景观系统(xìtǒng)和人文景观系统(xìtǒng)。
景观系统(xìtǒng)由“一纵、三横、五片、七点”构成,形
成“点——线——面”相结合布局
第二十页,共25页。
丽 水
景观规划
(一)“一纵、三横”指依托规划形成的“一纵三横”水系两侧绿地,形成滨水休闲 生态景观带,为创造优美的景观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岸线两侧尽量采用软质界面, 保持较好的生态效果。
第七页,共25页。
丽 水
居住用地规划(guīhuà)
第八页,共25页。
丽 水
居住用地规划(guīhuà)
在富岭居住组团东北部沿绕城公路两侧及七百秧水库周边布
置高档住宅和高级公寓,面积为80.06万平方米,高级生态 住区的小区或街坊中心(zhōngxīn)布置时应突出休闲设施。
普通城市住区采用“居住区——街坊或邻里——组团”三级 结构组织形式,结合用地规模、城市道路与自然界线,形成 五个居住社区。主要配置商业、金融、宾馆、酒店、娱乐中 心(zhōngxīn)、休闲会所等,便于为居民创造、舒适、安全、 便捷、优美的环境与空间。
规划每个居住区由二个以上街坊或邻里组成,街坊或邻里主 要配置小学、幼儿园、卫生站、健身馆、便民店、商服设施、 会馆等。
第九页,共25页。
丽 水
居住用地规划(guīhuà)
农居安置用地在区内解决(jiějué),依据就近安置的原则,以
公寓式安置为主。主要包括富岭、大坑口、朱弄、齐村、张
垵等村,本着“集中布置,便于管理”的原则,形成几个相
外围绿色区块系指区块外围大梁山、南明山体植被。

丽水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丽水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推动丽水经济开发区持续、健康建设发展,科学合理指导丽水经济开发区东扩区块的开发建设,进而加快特色制造业基地的形成,实现与中心城区(北城)互动,强化丽水中心城市接受辐射的能力,推动丽水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范围位于丽水市区南部,南至大梁山脚规划中的丽龙高速公路,西邻水阁工业区快速干道,北至南明山脚。

用地范围面积约35平方千米,金丽温高速公路将它分成东北和西南两大片区。

其中东北片区(富岭组团)约10平方千米,西南片区(七百秧工业组团)面积约25平方千米。

第1.0.3条本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建设活动及下层规划设计均应符合本文本的规定和要求。

第1.0.4条本文本与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1.0.5条本规划经丽水市政府批准后,解释权属丽水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1.0.6条本文本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及技术规定应符合国家、浙江省及丽水市相关技术管理规定。

第1.0.7条规划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4.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6.8)3.《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40180-93)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7.《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9.《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10.丽水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11.有关的国家、省、市颁布的标准、规范、规定12.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委托书第1.0.8条以《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为指导,与现状用地条件相结合,与周边区域相协调,注重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第二章发展规划第2.0.1条充分利用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抓住发展的有利时机和山区用地优势,以担当丽水经济增长中心为目标,从扩大产业规模和提升产业高度两个方面同时入手,进一步加快南城的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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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规划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导思想,围绕“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的区域定位,建立生态、集约、高效的山区中等城市特色新型城市化发展路径,打造国际生态休闲养生旅游城市。

规划以“生态优先、区域整体、城乡统筹、城市特色、紧凑集约”为原则,合理安排城市空间布局,统筹城乡,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期限及范围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3年——2030年;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0——2030年。

本次规划形成三个层次:
(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层次。

范围为丽水市域,面积为1.73万平方千米。

重点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城镇空间布局、区域网络梳理、资源环境控制、生态环境功能划分等内容。

(2)市区城乡布局规划层次。

范围为莲都区及青田腊口镇需规划控制协调范围,对丽水中心城市及其城郊土地利用进行体协调布局。

重点考虑机场及空港经济区、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的纳入,范围内特色城镇(碧湖-大港头、老竹—丽新、雅溪)的打造、美丽乡村建设以及生态空间的保育等,并充分协调中心城市与腊口镇的关系。

(3)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层次。

用地范围为莲都区白云、万象、紫金、岩泉、南明(富岭、水阁)、联城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及丽水机场发展需要规控制范围,面积约为392平方千米。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围绕“112”城市组团发展体系,结合“小县大城、组团发展”模式,新一轮总体规划提出了“一心两轴四区四级”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

两轴:规划充分结合杭闽广轴线和港口—腹地轴线,提出缙丽龙庆城镇发展轴和遂松丽青城镇发展轴,引领区域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协同发展,与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格局高度契合。

四区:主要包括市域北部的缙云组团集聚区、西北部的松阳-遂昌组团集聚区、东部青田组团集聚区、南部龙泉-庆元组团集聚区,强化组团发展。

四级:注重城乡统筹,构筑丽水中心城市、县市域中心城市、中心镇(卫星镇)、一般镇为层级骨干的城乡聚落体系,打造传统特色村庄。

(2)丽水城镇化发展总体战略方针是:强心、优镇、美村
强心战略,即重点发展浙西南中心城市,强化丽水中心城区的集聚和辐射能力;积极发展经济板块中心城市和县(市)域中心城市,结合点-轴发展,强化小城市建设。

优镇战略,即结合新型城市化的要求,择优着力打造和培育中心镇,合理调整引导一般镇。

美村战略,即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突出农村社区职能的完善,努力促成城乡体系整体协调发展。

四、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按照“强化通道、优化网络、突出枢纽、注重服务”方针,推进运输通道建设、优化基础设施网络、完善交通枢纽体系、努力建设旅游交通网络、发展支持保障系统。

规划丽水市高速公路主骨架为“两纵、两横、七支”;规划国道形成以“两纵、两横”和省道“五纵、九横”交通网;并规划形成“两纵两横两辅”井字型铁路网布局;并通过市域轨道交通规划,联系中心城市与各组团城市。

五、市域旅游规划
结合市域空间结构,形成“一心多点五级”的市域旅游城镇格局,即强化中心城市旅游功能,加强其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中的组织中心和集散中心地位,重点加强中心城市生态景观、特
色街区和接待服务设施建设,并以全域景区化打造为指导,加快各类旅游项目建设,全力打造“市域旅游中心城市、旅游县城、旅游风情小镇、旅游特色乡村和旅游综合体”的全域旅游格局。

同时,结合点轴模式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形成“二轴三区”的旅游发展布局。

即缙丽龙旅游轴线、松丽青旅游轴线两条轴线和东部(丽缙青云景)旅游功能区、西北部(遂松)旅游功能区和西南部(龙庆)旅游功能区三个分工协调旅游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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