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办公设备配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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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硬件设施使用与管理制度

医院硬件设施使用与管理制度

医院硬件设施使用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硬件设施的使用与管理,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患者的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硬件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包含但不限于电子设备、医疗器械、办公设备等。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三条设备分类医院硬件设施分为医疗设备、办公设备和保障设备三类。

1. 医疗设备:指用于医疗诊断、治疗和监护等用途的医疗器械和设备。

2. 办公设备:指用于行政管理、信息处理和办公辅佑襄助等用途的设备,包含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3. 保障设备:指用于医院基础设施、供电、供水、供气等保障性工作的设备,包含发电机、空调系统、给水系统等。

第四条设备采购医院设备采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需要经过科室申请、采购部门审核等流程,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合理使用。

第五条资产登记医院设备采购后,必需进行资产登记,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购置单位、购置价格等信息,登记存档备查。

第六条设备验收设备采购到达医院后,必需进行设备验收,验收内容包含设备完好性、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等。

验收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设备维护与保养1. 医疗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应依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维护与保养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和修理记录,并订立维护保养计划,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 办公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应由各科室负责,确保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及时清理设备内部和外部的灰尘,并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

3. 保障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应由特地维护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定期检查维护记录,并订立维护保养计划,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设备报废与淘汰设备实现使用寿命或显现无法修复的故障时,应依照医院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废和淘汰处理,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医院成本控制制度之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医院成本控制制度之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医院成本控制制度之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办公用品分类第一条办公用品分为非消耗品、易耗品两种, 计算机耗材类属于易耗品中:1.非消耗品:计算机、打印机、订书机、档案盒、档案袋、票夹、印台、笔筒、剪刀、直尺、起钉器、电话机等相关办公用品;垃圾桶、扫帚、拖把、手套、整理箱、塑料凳、插线板等卫生清洁用品。

2.易耗品:(1)白板笔、签字笔(芯)、圆珠笔、铅笔、修正液、笔记本、信封、固体胶、透明胶、订书针、回形针、橡皮擦、燕尾夹、便利贴、文件夹、垃圾袋、擦手纸、卷筒纸、肥皂、洗手液等相关物品。

(2)计算机耗材类:墨盒、硒鼓、碳粉、A4 复印纸、电脑打印纸等相关物品。

第二章办公用品管理第二条办公用品实行定额管理,行政职能部门易耗品中的第一类,办公经费每人每月5元包干,超过部分从科室奖励性绩效扣除;临床医技科室办公经费实行双倍扣款。

第三条其余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部根据前两年用量和医院发展规模,测算出每个科室每年办公经费预算,年初下达预算,超出预算部分不予支出。

第四条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在设备资产部提供的目录内领用,超目录领用的,需向相关职能部门、设备资产部申请并经过分管院领导同意。

第三章办公信息化产品配置标准第五条办公信息化产品按标准配置。

院办公室负责行政职能部门打印机定额配置,信息部负责临床医技科室打印机定额配置。

院领导、科主任、副主任等不单独配置打印机;无特殊工作需求不得配置彩色打印机。

(一)行政职能部门1.台式办公电脑:行政后勤岗位按每人1台的标准配置。

外勤及工勤人员原则上不配置,如实际需要,按每班组1台的标准配置。

2.打印机:各行政职能部门原则上每个部门配置一台黑白激光打印机。

设置有二级科室的部门以及为患者提供服务的窗口部门按需配置,如病案管理科、门诊收费室、住院结账处等。

(各科室配置详情见附件)3.笔记本电脑:一级行政部门限配置1台,使用科研项目经费配置除外。

(二)临床科室1.台式电脑:外科大楼每病区医生站与护士站共配置不超16 台,内科大楼每病区医生站与护士站共配置不超过18 台;科主任、副主任及护士长可另行配置;每门诊诊室配置1台。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在现代医疗环境中,医疗设备的有效管理是保障医院正常运转与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一环。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是规范医疗设备采购、维护、监管和使用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良好的医院设备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医院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一、设备采购管理医院设备的采购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批流程。

采购部门应根据医院需求编制设备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标准和要求,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设备供应商进行比选。

在确定供应商后,签订正式合同,并进行设备验收和入库。

二、设备维护管理医院设备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定期维护和保养。

设备维护分为预防性维护和故障维修两种。

医院应建立设备维护计划,制定维护周期和流程,确保设备能够按时进行维护。

同时,设备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使用方法和维护技术。

三、设备监管管理医院设备监管是确保设备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医院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记录设备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

对于关键设备,应建立设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设备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设备台账核对,确保设备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设备使用管理医院应制定明确的设备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有效运转。

医护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对于高风险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和追溯系统,记录每次使用情况和操作者信息,确保设备使用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五、设备报废管理医院设备的报废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设备报废前应进行评估和审批,确定报废原因和方式。

对于有价值的设备,可以考虑二次利用或转让;对于旧设备,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报废记录应留存备查,确保设备报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结语医院设备管理制度是医院正常运转和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

医院应高度重视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流程,加强设备监管和使用管理,确保医院设备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医院医疗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医疗办公用品的管理,提高办公用品的使用效率,降低办公成本,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团队及个人在医疗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保管、使用和报废等方面。

三、管理职责1. 院办公室负责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并对全院办公用品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 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科室办公用品的管理,确保办公用品的合理使用。

3. 各科室采购员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

4. 各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四、办公用品的分类及采购1. 办公用品分为以下类别:(1)基本办公用品:包括文具、纸张、打印耗材等。

(2)办公设备配件: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配件。

(3)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子、文件柜等。

2. 采购原则:(1)按需采购,避免浪费。

(2)优先采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办公用品。

(3)采购价格合理,确保采购质量。

五、办公用品的领用及保管1. 领用手续:(1)各部门、科室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注明领用数量、用途等信息。

(2)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员办理采购手续。

2. 保管要求:(1)办公用品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安全的地方,防止受潮、受热、受潮。

(2)易损易耗的办公用品应妥善保管,避免丢失。

(3)领用人应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确保办公用品的完好。

六、办公用品的使用及报废1. 使用要求:(1)办公用品应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2)办公用品的使用应遵循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

2. 报废手续:(1)办公用品使用完毕后,应将报废物品分类整理。

(2)报废物品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员办理报废手续。

七、监督检查1. 院办公室定期对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科室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八、附则1.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常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常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常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常用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常用设备的管理工作。

常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实验室设备、办公设备等。

第三条医院常用设备管理的宗旨是确保设备的安全、完好、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医院常用设备管理按照“先预防、强监督、严处罚”的原则,做到事先预防、事中管理、事后监督,严格执行,不留死角。

第二章设备分类管理第五条医院常用设备根据使用性质、医疗科室等因素,分类管理。

具体分类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并在设备管理手册中明确说明。

第六条设备分类管理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功能、设备品牌、设备型号等。

第七条设备分类管理的目的是方便管理、维护及追踪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设备的规范使用及管理。

第八条医院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设备档案,明确设备的基本情况和管理责任人。

第三章设备维护与维修第九条医院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常用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条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保证操作规范、及时有效。

第十一条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修,并按照修理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设备维修包括定期检修和实时维修,定期检修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实时维修由技术人员负责。

第四章设备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医院设备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使用规程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操作、乱拆乱接等行为。

第十四条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清理设备,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细、准确,特殊情况应有专门记录并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设备的启动、停止、调整等操作应由专人负责,避免人为因素导致设备故障。

第五章设备保管与保险第十七条医院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设备的保管,确保设备的安全不受损失。

第十八条设备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医院设施管理制度

医院设施管理制度

医院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医院设施的管理,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安全,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二章设施管理第三条设施分类1.医院设施分为医疗设备、办公设备、试验设备、通信设备、电气设备、家具及装饰等几大类。

2.各类设施依照紧要性和频繁度划分为A类、B类、C类。

第四条设施使用规定1.严禁私自更改、移动或拆除设施,如有需要应提前向设施管理部门申请,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2.设施的使用应符合使用说明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需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

3.使用设施时应遵守设施使用次序,做到合理、有效利用。

第五条设施维护保养1.设施维护保养包含定期检查、维护和修理、清洁等。

2.每项设施都应订立相应的维护保养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3.设施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设施更新和报废1.设施更新应依据设施的使用寿命和发展需求进行,需提前编制设施更新计划,报请院领导批准。

2.设施报废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设施管理部门应及时报废老化、故障严重或不再适用的设施,并认真记录报废原因和程序。

第七条设施安全和应急处理1.设施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施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2.发生设施故障或事故时,设施管理部门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并采取措施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安全。

第三章设施管理责任第八条设施管理部门职责1.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内全部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工作。

2.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设施档案,记录设施基本信息、维护和修理记录、报废记录等。

3.设施管理部门应定期向院领导汇报设施管理工作情况。

第九条科室负责人职责1.科室负责人应对本科室的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医院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科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包括医疗设备、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等。

第三条仪器设备管理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原则,确保仪器设备的高效运行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仪器设备的采购与验收第四条仪器设备的采购应根据科室的临床需求、科研任务和未来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采购制度进行。

第五条仪器设备的采购应经过科室申请、论证、审批等程序,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第六条仪器设备的采购应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质量保证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科室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采购合同和技术要求。

第三章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八条仪器设备的使用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仪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循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性能。

第十条仪器设备的使用应做好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情况等,以便于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四章仪器设备的报废与更新第十二条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经过科室申请、论证、审批等程序,确保报废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第十三条报废的仪器设备应进行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第十四条仪器设备的更新应根据科室的临床需求、科研任务和未来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采购制度进行。

第五章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科室应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明确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报废等程序和要求。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对科室仪器设备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仪器设备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科室应加强对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使用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

医院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及审批程序

医院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及审批程序

医院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及审批程序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办公设备配备,根据医院医教研行政管理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办公设备为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DVD、投影仪、电视机、冰箱等非医用固定资产。

HIS用电脑及打印机、医用冰箱除外。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各部门。

第四条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的配置标准:1、临床及医技科室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标准为:主任办公室:1.6米办公桌一张(含座椅),三人沙发一个,茶几一个,文件柜一个,文件更衣柜一个。

教授办公室:1.4米办公桌三张(含座椅),文件更衣柜三个。

二线办公室:1.4米办公桌四张(含座椅),文件更衣柜四个。

其余办公桌配置标准为:1.2米办公桌(含座椅)。

包括护士长、主任助理、值班室内用桌等。

2、正院级领导配置一个2米办公桌带附台,一套沙发,一个茶几,一个办公更衣文件柜,一组书柜。

副院级领导配一个1.8米办公桌带附台,一个沙发,一个茶几,一个办公更衣文件柜,一组书柜。

3、行政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配一个1.4米办公桌(含座椅),一个更衣文件柜,每个科员配一个1.2办公桌(含座椅)。

4、 8人以上的科室原则上可增配一个沙发,一个茶几。

5、文件柜、更衣柜的配备根据工作需要,由科室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第五条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按以下原则进行配置:1、临床医技科室按每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每病区限一个)、主任助理各配一台办公电脑。

有办公电脑的房间,最多配一台打印机。

2、行政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配一台电脑。

3、每个行政职能科室原则上配置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若工作需要,需增加配置的,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经申请科室主管院长审批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4、每个办公室房间最多配一台打印机。

5、凡购置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特殊办公设备,由院1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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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办公设备配备管理办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办公设备配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医院办公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医院办公设备的分配和管理实行统一标准、优化配置、节约开支的原则,根据医院和科室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办公设备申请、审批、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等工作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岗位责任制,提高办公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充分发挥办公设备的最大效益,更好地为医院各项工作服务。

二、配置标准:
院领导配置台式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一台和笔记本一台。

行政各部门、临床各科室主任配台式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一台(兼职只配一套)。

行政工作人员(包括各部门,科室副职)原则上按照编制每2人配台式计算机一台,每个部门配打印机一台。

部门工作人员编制不足2人时,暂时不配计算机。

如因工作需要,可按照申请程序审批另外申请。

临床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办公设备配置,按工作需要量,根据专用或共用的实际情况,配备到科室。

办公设备配置以满足工作需要为目的,一般为兼容机型,
不得超范围配置品牌机、激光打印机、娱乐性设施等。

如确需超标准配置,须有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请院务会批准。

三、设备管理:
因工作需要,确需配置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办公设备申购表,由设备部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设备部负责购买。

现有办公设备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原则上不予更新。

人为的损坏、丢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后,方可更新。

设备部负责办公设备的管理,应对办公设备分类标记,登记上卡,造册,统一管理。

领用单位应有相应的设备登记卡。

办公设备属国家固定资产类,由设备部负责汇总,报送国有资产办公室,统一管理,设备部负责配备,领用单位和领用人负责保管专用。

不准私自挪为他用或擅自调换,更不允许损坏,丢失。

领用人应当认真点清数量,检查质量,不合格者可予以调换。

领用人应爱护使用,妥善保管,出现问题应及时向设备部反映,尽快解决。

领用人因工作变动,可根据配备标准作相应的调整,如调离医院,调离人员应办理手续,交还相应办公设备,在无损坏,无缺件的情况下,由设备部签章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四、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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