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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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根据《关于制定和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意见》,以及教育局制定的“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学校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5.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6.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8.学校招生计划和工作;9.学校党政、教学、科研、教辅机构的设置和调整;10.全校性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11.学校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和全校性的奖惩事项;12.教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休养、职称、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3.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14.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15.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16.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1.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任免;2.校级、中层后备干部推荐、选拔;3.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1.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2.对外合作交流的重大项目的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3000元以上的资金款项。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校务会议行使决策权。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一、决策程序:1.提出议题:任何学校成员都可以提出重大事项议题,提议应写明问题的具体内容、原因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2.研究和分析:学校行政部门组织专门的研究小组对提议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可能的影响、实施条件等方面。

3.制定方案:研究小组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决策方案,并提交给学校领导层审议。

4.审议和表决:学校领导层对决策方案进行详细审议,讨论相关细节和可能的调整。

最终由学校领导层进行表决,决策方案获得多数同意即可通过。

5.通知和宣布:决策结果经学校领导层批准后,及时向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通知,并宣布决策的实施时间和具体措施。

6.实施和监督: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决策的具体实施和后续监督,定期评估和总结决策效果,并及时调整和改进。

二、议事规则:1.参会人员:议事会由学校领导层、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等组成,主席由学校领导层指定。

2.言论自由:参会人员在会议中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可以就提议进行相应的讨论、发言或提出合理的建议。

3.尊重多数意见:决策时应尊重多数意见,但也要考虑少数意见的合理性和可能带来的影响。

4.透明公开:会议应当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并为外界提供相关信息的途径,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公开。

5.保密规定:对于涉及学校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确保相关信息不外泄。

6.记录和备案:会议应当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决策过程、参会人员意见等,并形成正式的会议纪要进行备案。

7.反馈机制:会议纪要应及时向参会人员反馈,以及时纠正和调整决策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的制定,旨在保障决策的公正性和民主性,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并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和监督。

同时,也需要学校领导层和有关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并及时总结和改进决策的经验和不足。

只有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才能更加科学公正,有效推动学校的持续发展。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某些重要事务上,学校采取集体讨论和决策的方式,确保决策的公正合理和充分参与。

“三重一大”分别指的是:
1. 重要事项必须通过集体决策。

指的是学校的重大事务、重要政策或制度改革等必须由相关的学校集体讨论和决策。

这样可以保证决策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2. 重要事项必须经过认真研究。

指的是在集体决策之前,需要对重要事项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包括调查研究、相关数据统计等,从而做出准确、可靠的决策。

3. 重要事项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决策。

指的是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引导全体成员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并最终通过大多数的意见和投票结果来决策。

4. 重要事项必须严格执行。

指的是一旦决策达成,各相关部门和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决策,确保决策的实施效果。

通过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可以在重要事项上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增强决策的可行性和落实性,提升学校的治理水平和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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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精河县第二小学“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学校内部管理,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依法治校,实践公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一、“三重一大”具体范围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制订学校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制订学校精神文明(和谐校园)建设的实施方案;出台重大改革措施,制订重要规章制度;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人事安排;党员发展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教职工的的评优、评审;学校奖惩工作;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决算,500以上人民币的大额经费支出和其他需要集体议事的大额开支项目;重大基建项目向县政府采购办申请报告;学校大型庆典及其他大型活动;重要团组的接待和重要的校际交流;其他重大事项。

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1.校务会议为主要议事决策形式。

校务会议或校务扩大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2.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般程序:提出动议→调查研究→党政协商→集体决策→校长负责实施,党总支监督保证实施。

校务会议到会者少于三分之二,或党政主要领导未到会,一般应该改期召开;如会上意见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策;如情况紧急,必须办事的,校长或书记有责任向上级领导汇报。

学校章程、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或规章制度,应提交学校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才可正式施行。

如有重大事项需报上级领导批准的,由校长或书记上报批准后再实施。

3.重要人事任免的程序:学校中层领导采用组织考察或公开竞聘方式产生建议人选→党总支进行考核、考察→党政协商→校务会议讨论→校干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任前公示。

如校务会分歧较大或重大问题不清楚,应暂缓决定;干部任免涉及校务会议成员的,有关人员应回避。

4.重大项目立项的主要程序:事前酝酿→集体决策(校务会、行政会)→上报审批。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学校“三重一大”是指在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领导下,重大事项要经过三个程序,即集体讨论、集体决策、集体执行,并且还要进行一次全校范围的民主评议。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学校事务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确保各项事务的顺利进行和良好发展。

下面是一个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

第一节:集体讨论与准备第一条:重大事项的确定1. 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确定重大事项的议题,包括重要决策、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等。

2. 重大事项的确定需充分调研,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充分了解情况和各方利益。

第二条:集体讨论会的组织1. 学校领导班子根据重大事项确定集体讨论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参会人员。

2. 领导班子成员要提前准备,详细了解相关材料和问题,确保集体讨论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第三条:集体讨论的进行1. 集体讨论会由主持人主持,确保会议秩序和时间控制。

2. 参会人员就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

3. 主持人要及时总结各方观点,提出问题的核心和焦点,引导讨论,推动事项的决策。

第二节:集体决策与表决第一条:集体决策的原则1. 集体决策必须遵循党章和学校制度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集体决策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尊重民主程序和多数人意见,并充分保障少数意见的表达和权益。

第二条:集体决策的程序1. 进行充分的讨论,明确重大事项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和影响。

2. 集体决策采用无记名表决方式,确保所有参会人员的意见都被充分尊重和考虑。

第三条:集体决策的结果1. 当达成决策结果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和宣布。

2. 决策结果要及时进行通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

3. 决策结果要牢记全校师生利益,确保全体成员的权益和权力得到充分保障。

第三节:集体执行与民主评议第一条:集体执行的监督与落实1. 学校领导班子负责监督和指导重大事项的具体执行。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制度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制度

江油市世纪奥桥小学“三重一大”制度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党与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与文件精神的贯彻与落实;2、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学校发展规划的确定与调整;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的确定与调整;5、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与调整;6、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与改革措施的制定;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与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相关政策;8、学校招生计划与工作;9、学校党政、教学、科研、教辅机构的设置与调整;10、全校性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除;11、学校先进个人、集体评选与全校性的奖惩事项;12、教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休养、职称、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3、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14、学校对外重要合作与交流事项;15、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16、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她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1、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任免;2、校级、中层后备干部推荐、选拔;3、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与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1、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2、对外合作交流的重大项目的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资金款项。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与程序(一)集体决策机制与分工。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与其她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校务会议行使决策权。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本(2篇)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本(2篇)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本一、背景引言在学校的日常管理中,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理性,加强学校管理和发展,特制定本《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学校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提高决策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决策对象《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适用于学校重要事项的决策,包括学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重要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资源的配置等。

三、决策程序1.确定决策事项:学校领导层确定决策事项,明确决策的目的和范围,并将决策事项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决策机构;2.召集决策机构:学校领导层根据决策事项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召集相关人员组成决策机构;3.资料准备和分发:决策机构成员按照既定时间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由学校行政部门组织归集、整理并及时分发给决策机构成员;4.召开决策会议:决策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会议,就决策事项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5.充分听取意见:决策会议上,决策机构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建议,所有参与会议的成员有平等的发言权;6.提出方案:决策机构成员根据会议的讨论结果,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将方案提交给学校领导层;7.领导审批:学校领导层对方案进行审批和决策,决策结果由学校领导层公布;8.落实和追踪:学校行政部门对决策结果进行落实和追踪,确保决策的执行和效果。

四、决策机构的组成学校决策机构由学校领导层主持,包括学校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学术机构的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决策机构成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参与决策,与决策事项无利害关系。

五、决策机构的职责1.研究和制定学校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2.组织和召开决策会议,并指导会议的进行;3.促进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多元化;4.审查和评估决策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5.监督决策的落实和执行,及时调整决策方案;6.定期评估和总结决策的效果,向学校领导层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学校是一个培养学生成长的重要地方,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过程不仅有助于发展他们的思维能力和组织能力,同时也培养了他们参与民主决策的能力。

为了确保学校的决策过程公平、透明,学校采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来管理学生议事活动。

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意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包括三个重要环节:重大事项讨论、决策权下放、重大事项评估和总结。

这些环节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民主意识,使学生能够在学校事务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并参与重要决策的制定。

1. 重大事项讨论:学生作为学校的一员,应当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

学校定期组织学生代表会议,讨论并征集学生对于学校事务的意见和建议。

2. 决策权下放:学校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治能力和参与度,将部分决策权下放给学生代表,让学生参与决策的过程,提高学生自治的能力和责任感。

3. 重大事项评估和总结:学校对每一次决策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总结会议的效果和成果,及时调整和改进议事规则,以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护,学校事务的决策过程更加有效。

二、重大事项讨论阶段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中,重大事项讨论是学生参与学校议事活动的重要环节。

学生代表会议由学生会组织,学生会主席主持。

会议可以按需定期召开,以讨论学生关心并直接涉及到的重大事项。

1. 会议准备:在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前,学生会应当提前准备议事材料,包括会议议程、提案、意见征集等,确保会议的顺利开展。

2. 会议主持:会议主持人负责维持会议秩序,引导讨论和发表言论,并确保所有与会代表都有平等发言的机会。

3. 发言和讨论:学生代表在会议上可以就各自关注的议题发表发言,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并与其他代表进行讨论。

4. 意见汇总:会议结束后,学生会应当将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并将其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

三、决策权下放阶段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中,决策权下放是学生参与决策过程的重要环节。

学校将一部分决策权下放给学生代表,鼓励他们主动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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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一、提出:主管或分
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
二、商讨: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三、评议: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四、整改: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五、审核: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六、公开: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七、确定: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八、实施: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
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五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行政会议,一般由学校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校务会召集主持。

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决定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学校缺员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八条:召开行政会议之前,应将重大事项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九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十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事后还要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对意见分歧较大且群众反响强烈的议题,在非紧急情况下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

由学校领导或校务会组成人员进行专题调研,
待统一思想认识后再复议表决,切忌草率决策。

第十二条: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

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要有利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应考虑到学校当前的条件和可能。

第十三条:在行政会议集体决策时,如有不同意见,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必要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获得到会人数1/2以上票通过为有效。

第十四条:学校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后,有必要在实施前及时向乡中心有关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学校负责人根据行政会议做出的决定,负责对重大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或由分工人具体落实。

第十六条: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进展情况,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事后要通报结果。

第十七条:行政会议做出决定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但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反对或抵制集体做出的决议。

第十八条:学校领导要敢于负责,认真听取教职工的工作汇报和建议,及时掌握决定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或不妥之处,应提请校务会复议。

并将复议结果在行政会议上进行通报。

第十九条:学校领导与教职工之间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讲支持、讲谅解,加强合作,维护团结。

第二十条:学校领导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不得乱用组织名义,随意拍板决策。

特殊情况下,学校领导有权做出符合学校利益的决定,但必须尽快向学校班子成员通报情况。

并适时在行政会上作说明并备案。

第二十一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按议事规则办事,因不按议事规则擅自做出的决策,对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行政会议记录要完整,对重大事项作了的决定的要形成会议纪要,需要乡中心领导掌握的要及时报送乡中心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议事规则在必要时,经行政会议讨论,可以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乌牧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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